庄 丽
(惠安县医院体检中心五官科(耳鼻咽喉科),福建 泉州 362100)
突发性耳聋是耳鼻喉科的常见疾病,即突然发生的听力损伤,且患者往往无法找到发病的具体原因[1]。突发性耳聋其发病的具体机制不明,目前有多个学说为其发病给出解释,包括感染学说、免疫学说、循环障碍学说等,但这些发病理论均无法解释患者的发病机制[2-4]。在突发性耳聋患者的治疗中主张及早治疗,使用糖皮质激素、高压氧舱、营养神经药物等实施治疗,此外如患者合并感染还需要对症予以抗感染的药物[5]。糖皮质激素是治疗突发性耳聋的一线药物,其效果确切,但可选择的糖皮质激素的药物较多,为取得满意疗效还需合理选择药物[6]。在突发性耳聋治疗中选择地塞米松与甲泼尼龙两种激素进行治疗的情况较多,而两种药物在半衰期、抗炎强度、作用机制中有所差异。本次研究选取70例突发性耳聋患者,分析两种药物的治疗疗效。
1.1 一般资料 选取时间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收治的突发性耳聋患者70例,以统计学软件将患者随机分成两组,其中对照组患者30例、观察组患者40例。对照组患者:男性15例,女性15例;年龄为39~66岁,平均(53.81±7.46)岁;病程为1~7 d,平均(2.10±0.95)d。观察组患者:男性21例,女性19例;年龄为36~65岁,平均(53.28±7.54)岁;病程为1~7 d,平均(2.22±0.97)d。两组一般资料统计分析,组间可比(P>0.05)。患者或家属对研究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本研究已获得我院伦理委员会的批准。
将观察组按照甲泼尼龙的使用方法分为两组,其中观察组1组(n=20)为甲泼尼龙冲击治疗方案;观察组2组(n=20)为常规剂量方案。观察组1组:男性11例,女性9例;平均年龄(53.76±6.50)岁。观察组2组:男性10例,女性10例;平均年龄(53.21±6.47)岁。两组一般资料对比,组间可比(P>0.05)。
1.1.1 纳入标准 ①诊断为突发性耳聋,听力损失超过20 dBHL。②年龄<70岁。③无激素使用禁忌。④自愿参与,并签字同意。⑤无中耳病变、蜗后病变。
1.1.2 排除标准 ①合并癌症等重大疾病。②中途退出研究者。③重要器官存在器质性病变。
1.2 方法
1.2.1 对照组 以地塞米松(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1748)治疗,静脉滴注,剂量每次10 mg,每日1次,连用3 d;之后以每次5 mg静脉滴注,每日1次。如有后续序贯治疗则用地塞米松片(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3020822),剂量0.75~1.50 mg。
1.2.2 观察组 以甲泼尼龙(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73357)治疗,其中观察组1组以每次500 mg的剂量冲击治疗,静脉滴注,每日1次;治疗3 d后以每次250 mg剂量治疗,每日1次,继续治疗3 d。观察组2组以每次80 mg的常规剂量治疗,静脉滴注,每日1次;治疗3 d后以每次40 mg的剂量静脉滴注,每次1次,继续治疗3 d。
1.2.3 治疗周期 两组患者在治疗的第7天对治疗疗效展开评价。
1.3 观察指标 ①评价患者的治疗疗效:听力受损恢复至发病前状态或恢复正常状态为显效;听力受损后听力改善达30 dBHL,但未达到发病前状态、正常状态为有效;听力受损后听力改善未能达到显效、有效标准或损伤进一步加重为无效。治疗总有效率=(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②评价患者的症状改善情况,如耳闷改善时间、耳鸣改善时间、眩晕改善时间。③评价患者的血流变指标变化,包括血浆黏度、血小板聚集率、血细胞比容。④评价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2.0对资料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来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卡方(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治疗疗效对比 观察组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对比差异显著(P<0.05)。见表1。
表1 两组治疗疗效对比[n(%)]
2.2 两组症状改善时间对比 观察组耳鸣等症状改善时间早于对照组,对比差异显著(P<0.05)。见表2。
表2 两组症状改善时间对比(d,)
表2 两组症状改善时间对比(d,)
2.3 两组血流变指标对比 治疗前两组血流变指标对比差异不显著(P>0.05);治疗后观察组血浆黏度、血小板聚集率、血细胞比容均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3 两组血流变指标对比()
表3 两组血流变指标对比()
2.4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差异不显著(P>0.05)。见表4。
表4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n(%)]
2.5 观察组组内治疗疗效对比 观察组1组、观察组2组治疗总有效率对比差异不显著(P>0.05)。见表5。
表5 观察组组内治疗疗效对比[n(%)]
2.6 观察组1组内症状缓解时间与对照组对比 观察组1组耳鸣等症状缓解时间早于对照组,对比差异显著(P<0.05)。见表6。
表6 观察组1组与对照组症状缓解时间对比(d,)
表6 观察组1组与对照组症状缓解时间对比(d,)
2.7 观察组组内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 观察组1组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观察组2组,对比差异显著(P<0.05)。见表7。
表7 观察组组内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n(%)]
突发性耳聋是一种发病机制不明确的疾病,但普遍认为是多种机制叠加的影响,其中又以内耳循环障碍为主[7]。以原因不明的听力下降为发病后的主要特征,可伴有耳鸣、眩晕、耳闷等症状[8]。在发病后对患者的听力产生影响,还会使患者产生恐慌等负性情绪,继而影响患者的心理健康[9-10]。临床经验显示,针对突发性耳聋,越早进行治疗越有利于患者恢复听力,而治疗的药物主要有糖皮质激素,以及改善耳内循环、营养神经等药物,其中糖皮质激素被多个指南作为突发性耳聋治疗的一线用药[11-12]。
目前在突发性耳聋的治疗中糖皮质激素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该观点得到广泛的认可。但在具体选择某种糖皮质激素药物时方案较多,如地塞米松、甲泼尼龙、泼尼松在临床均有应用[13]。为了在突发性耳聋的治疗中做出更为合理的选择,本次研究主要验证地塞米松与甲泼尼龙的临床治疗效果。地塞米松与甲泼尼龙均是常用的激素类药物,其中前者的半衰期更长,作用强度也更大[14]。但在突发性耳聋中不能一味追求激素的作用强度,还需要考虑在突发性耳聋治疗中的实际效果[15]。在本研究中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提示甲泼尼龙在治疗突发性耳聋中其效果相较地塞米松更为理想。分析原因可能是甲泼尼龙在减少血管扩张、免疫抑制、神经保护、稳定溶酶体等方面的作用更均衡;而地塞米松虽然作用强度更大,但不是突发性耳聋治疗的最佳选择[16]。本次研究还对比两组患者的症状缓解时间,其结果显示观察组的症状缓解时间更早,证实甲泼尼龙有更为理想的效果。并且在两组血流变指标的对比中,还证实甲泼尼龙在改善耳蜗循环方面有更为理想的效果。本次研究中两组患者激素用药时间较短,因此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且对比差异不显著(P>0.05)。
为了明确甲泼尼龙的最佳使用方法,本次研究还分析了甲泼尼龙在冲击治疗与常规治疗方面的差异,结果显示观察组1组相较观察组2组在疗效方面无明显的优势(P>0.05),但冲击治疗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风险更大。因而在使用方法方面常规剂量用药即可,不必使用冲击治疗方案。
综上所述,本次研究分析了甲泼尼龙与地塞米松在治疗突发性耳聋方面的疗效,结果提示甲泼尼龙具有更理想的治疗效果,在改善患者症状方面更具优势。为了进一步明确甲泼尼龙的临床使用方法,本次研究还对比了不同使用方法下甲泼尼龙的治疗效果,结果显示冲击治疗方案的优势不明显,反而可能增加不良反应风险,因此在治疗中选择常规剂量的甲泼尼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