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人才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新形势下人才发展的重大问题,极大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理论,形成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精彩的“人才篇”,为人才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同我们党长期形成的人才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为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才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人才强国、什么是人才强国、怎样建设人才强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新时代人才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在布局上将人才事业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使人才与事业深度融合、相互成就;在目标上提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锚定了新坐标、树立了新标杆;在内容上将培养、引进、使用有机结合,实现人才工作各环节的联动和集成;在方法上强调改革牵引、破立并举、标本兼治等,贯穿着辩证思维和科学精神,彰显着民族特色和世界眼光,为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提供了行动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保障。我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一个突出问题是人才评价体系不合理,“四唯”现象仍然严重,人才“帽子”满天飞,滋长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等不良风气。要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要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评价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不断改革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推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破”,不是完全抛弃;“不唯”不是不要,也不是完全推倒重来,另起炉灶;“新”也不是割断过去,标新立异。
一是改革与创新的关系。“破四唯”与“立新标”是对人才评价机制、人才评价标准中不利于甄别人才、激励人才、释放人才活力的相关内容进行改革,革除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条条框框,以创新思维、从实际出发,构建起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是改革基础上的创新。二是扬与弃的关系。“破四唯”“立新标”是对过去行之有效、符合实际、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的继承发扬,也是对脱离实际、落后于时代发展要求、制约人才成长的机制和标准的舍弃,在此基础上确立有利于人才成长、奉献、创新的人才评价新标准。三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先破才能后立,有破才能有立。只有跳出“四唯”的桎梏,才能构建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建立起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有“立”才能有“破”,有“立”才能敢“破”。确立了更加科学的评价标准,才能跳出旧有的标准体系,打破僵化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破四唯”不是简单地破除论文、奖项等人才评价标准,而是破“四唯”导向下传统人才评价中阻碍人才活力释放的制度要素,破的是评价主体错位、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四唯”标准,以及简单僵化的评价方式。
一“破”的是不分青红皂白。不分类别、不分对象甚至不分领域的一刀切,貌似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表面公平,忽略了人才的分类评价、岗位差异、专业领域特点,条款一大堆,看似全面、周严,却毫无特点、毫无科学性可言,这样的标准必须破除。二“破”的是不切实际。忽略了“干什么”“评什么”,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评价要求,比如过去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还有仍然存在的不作区分的学历、论文、奖项要求等,凡此种种,不充分考虑人才职业属性、岗位特质、所在领域的僵化条款,忽略了人才多元化发展现实的落伍规定,都应予以破除。三“破”的是“非此即彼”。对一些评价标准中过于死板的规定,只看标准就能直接确定一个人是否能够通过。不是这结果就是那结果,规定简单粗暴,毫无余地,忽略了同行专家评价,忽略了贡献导向,剥夺了专家的话语权。这样的标准理应破除。四“破”的是背离人才评价初衷。人才评价的初衷是有利于人才成长,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不论是不是“四唯”,只要是与人才评价指挥棒不同频、与人才评价风向标不同向的标准都应破除。
“立新标”,应聚焦如何在人才评价体系中更好体现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导向,通过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引导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激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立足岗位做贡献。除了按照中央和人社部已经确立的坚持人才评价的分类导向、贡献导向、自主导向、市场导向、发展导向构建新型人才评价机制,在“立新标”中还应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继承和发扬的关系。职称制度改革历经数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效,积累了一系列经验,有很多成熟的制度。“立新标”一定要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予以继承,在继承的基础上,把一些成熟的制度举措发扬光大,结合时代发展和现实需要创新举措,“立”好“新标”,防止为“破”而破,变“不唯”为“不要”,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二是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破四唯立新标,不是所有人才都不再对论文、奖项有所要求,一些领域、一些职业,论文、奖项仍然是人才评价的重要要素。关键的问题是,“破四唯”后,要更加突出质量,而不是机械简单地规定数量。这就需要按照“突出业绩、能力贡献”和“人才分类评价”的总要求,根据不同行业、岗位的特点,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三是处理好评价标准与综合评价的关系。缺乏具体标准,过于依赖同行评价,存在公平风险。片面强调具体标准而忽略同行评价,或发挥不了专家综合评价的作用,则可能导致评价结果不科学。尤其对一些特殊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要都用一把尺子衡量”。这就需要在立新标过程中,既通过基本的评价标准约束评审专家的随意性,又要充分发挥专家同行的综合评价作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四是处理好外在业绩与实际贡献的关系。有一些职称申报人员发表了很多论文,得了很多奖项,从表面看,成果丰硕、业绩突出,但其对社会的实际贡献度并不一定与表面业绩相符。“立新标”应考虑这些因素,突出评价其实际贡献,不以数量而以业绩贡献论英雄。五是处理好“门槛”与“直达”的关系。基本的门槛条件可以有效减少职称评审中的“乱象”,但过于机械的门槛条件也会让一些人才遭到“埋没”。建议对一些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降低门槛要求,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开辟职称评审“直达”通道。同时,将“一票决定”规定从现有的农业、播音主持、工程系列扩大到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系列或专业外的所有系列。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工作成效检验工作手段、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破除“四唯”倾向,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依然任重道远。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理念,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夯实人才发展基础,加快建立人才资源竞争优势,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卓越人才生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