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小平
潘念之
潘念之(1902—1988),又名潘枫涂,浙江省新昌县儒岙镇石磁村人。1923 年入团,1924 年入党。是我国法学界权威,素有“北张(友渔)南潘(念之)”之称。
1925 年10月间,党组织派潘念之去上海大学附中教书,兼任闸北区委委员。1928年4月间,经党组织同意到日本东京留学,进入明治大学法学部学习。从1935年到1937年,他编了《世界思想家名人大辞典》,写了《孔子的思想》等文章,公开职业是天马书店的编辑。
1937 年,上海沦为孤岛后,潘念之撤往汉口,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第三厅谋得一个科长职位,在厅长郭沫若领导下进行抗日宣传和上层统战工作,同时,在党的情报部门指导下从事情报与统战工作。后来汉口渐渐成为前线,党组织疏散各界爱国人士到各地去进行抗日游击战争。潘念之组织了一批浙江籍的青年到浙江去参加武装抗日斗争。
皖南事变后,潘念之离开了第三厅,辗转到了长沙,后又转到重庆做地下工作,公开身份是劝募公债委员的劝募处长,实际工作是搞情报工作,同各界人士联系。在重庆时他写了一本《宪法论初步》,由生活书店出版,此外还写了许多论文,宣传坚持抗战到底的主张。
1942年,党组织派他到朱济思办的兴华炼油厂任厂长,以掩护身份从事情报工作。1944 年,他应汪维恒(解放后任上海房地产局局长)的邀请到西安去办了一个皮革厂,任厂长,在董必武的领导下进行统战工作,他的组织关系仍留在重庆中共办事处内。这个皮革厂后来迁到甘肃天水,办了另一个军需工厂,仍任厂长。以厂长的名义掩盖下为党提供重要情报。
抗战胜利后,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办事处由重庆迁到南京,潘念之被调到上海做秘密工作,重新建立正大公司,在上海挂牌营业,继续进行上层统战工作与情报工作。1947 年,通过黄炎培的关系,他在上海中华职革社办的中华工商业专科学校教经济地理。
1949 年5 月上海解放,潘念之负责国棉一、二、三、八、十九厂和申新纱厂的接收工作。此后,潘念之任上海工商联常务委员、华东军政委员会参事室副主任,中央华东局统战部政治处处长。1955 年任华东政治学院和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1979 年后,先后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上海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政法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潘念之对法学、政治学造诣很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建设卓有建树,撰写了大量有关民主与法制的论文,主编了有关论著,对一些重大法律的制定提出了很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直到躺在病榻上还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提出了精辟的见解。他曾主编《法学》杂志、《辞海(政治法律分册)》《政治与法律》和《国外法学知识译丛》,参加并领导编写《法学词典》和《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先后被推选为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名誉会长,上海市政治学会会长、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