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伟,郑红梅,杨茗茸,张俊娇
(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云南 昆明 650021)
星创天地是“星火燎原、创新创业,科技顶天、服务立地”的简称;星创天地作为科技部门主导的以现代科技为支撑,全方位服务农业农村相关业态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已成为创新驱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1]。尽管近年来云南星创天地数量稳步增加,但服务高能、高质、高效并健康可持续运营的星创天地不多。2022 年12 月,云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科技入滇,引进全国知名“双创”孵化载体落地云南,大力支持“双创”载体,优化产业创新平台布局,支撑现代产业体系构建[2]。对目前云南省星创天地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以期为进一步推动云南省星创天地可持续发展,促进星创天地提档升级提供有益借鉴。
2017 年云南省出台了《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办法》,提出每个州市都要建设一批能满足农业农村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星创天地”,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要分别建设“星创天地”1 个以上,支持贫困县建设一批“星创天地”。对挂牌认定的云南省“星创天地”,给予30 万元经费支持[3]。
云南省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51 家,占全国比重2.80%,数量排名19 位,处于中等偏下水平。2017 至2023 年,云南省科技厅累计培育建设星创天地367 家,挂牌认定178 家,其中昆明市、曲靖市及楚雄州培育认定数量分别36 家、27 家、20 家,数量排名前3 位,排名后三位的为怒江、迪庆、德宏和文山,培育认定数量≦5 家。
培育成功率= 认定数(家)/ 培育数(包括2023 年培育数)*100。昆明、曲靖、楚雄州申报培育数量多,培育成功率高。临沧市虽然培育成功率达60%,但其培育数量较少,仅为15 家(表1)。已认定挂牌星创天地178 家分布在全省87个县区,占全省129 个县的67.44% ;42 个县区尚未覆盖,其中8 个为边境县,14 个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贡山县、福贡县、绿春县既是边境县也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州市“星创天地”发展并不平衡,建设成效存在较大差异,星创天地建设情况除了与地区农业发展基础有关外,也与各州市政策支持及宣传力度有关。
表1 云南省星创天地培育认定情况表
通过星创天地培育建设,现有孵化空间78万平方米,建设示范基地近2.67 万公顷,建立电商平台273 个,进驻创客19 982 个,进驻企业3 017 个,聘请创业导师2 000 余名;开展各类技术培训,共培训177 864 人次;各运营主体获得知识产权及认证数26 61 个,带动农户27 142 户,增加就业岗位52 730,带动科技成果转化322 项,带动农民增收12.92 亿元,获得国家、省、州市创新创业及扶贫奖21 个,为云南农村创新创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按照星创天地运营主体划分,云南省星创天地运营模式大致可分为:企业运营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模式、科研院所运营模式、农业科技园区运营模式。企业运营模式数量最多,比重为88.76%,其余三类运营模式数量都比较少,皆少于10 家(表2)。
表2 云南省星创天地运行模式情况表
1.3.1 企业运营模式
云南省星创天地中158 家以企业为主体的运营机构。企业一般拥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行业资源,企业经营及市场经验丰富,能更好地把握产业发展方向,可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为创客提供全产业链的创新创业服务。部分入驻主体以为企业的名特优农产品提供展示、推广、品牌孵化以及营销服务为主,实现双向合作共赢的可持续发展。缺点是企业运营效率对孵化绩效影响明显。
1.3.2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形势下发展农村经济的一种生产经营体制的创新,对于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强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云南省星创天地中9 家是以农民专业合作为主体的运营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模式动员能力强,运营模式更加灵活多样,入驻的创业主体可参与入股与合作社形成抱团合作的形式,对于农村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村产业兴旺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层次普遍较低、技术支撑不够,核心竞争力不强、管理不健全,所以在创业孵化及促农增收等方面效果不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对象大多数为返乡农民工,因自身教育水平不高,核心竞争力缺乏、缺少专业培训等,孵化体量小,成效难以体现。
1.3.3 高校院所运营模式
高校院所运营模式具有硬件条件好、专家团队强、科技成果示范转化优势明显等特点,帮助创业者降低创业风险和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但是运营主体在活跃度、融资、土地流转、抗市场风险能力等方面相对较单一、薄弱。此运营模式的入驻主体大部分为大学生,综合素质强、创业积极性高、自主学习能力及创新能力强,但市场风险能力弱、创业成功率低、人员流动大等问题。
1.3.4 农业科技园区运营模式
农业科技园区具有培育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集聚产业,技术研发集成、示范推广及补充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作用。云南省依托农业科技园区运营的星创天地有4 家,以当地特色农业产业为重点,利用园区的硬件条件和示范场地优势,为星创天地建设、实体化运营提供支撑条件。此运营模式设施基础好、人才技术储备全面、主体活跃度高、经营成效好,为星创天地建设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因农业科技园区与“星创天地”的功能定位极为贴近,孵化效果归属不明显。
星创天地自身职能不清晰、不独立和不规范造成错位的问题。一是部分运营主体对星创天地的功能定位认识不清晰,少数星创天地运营主体还存在“套取政策红利”的意图[4]。二是星创天地在创新创业孵化方面效果较为显著,但星创天地管理不独立、不规范,孵化效果归属不明显,星创天地孵化效率是一种集星创天地自身运营效率和孵化主体绩效二者为一体的集体效率考量,不能明确有效区分运营主体和星创天地的作用,易造成“有效无绩”的局面[5]。
星创天地的主阵地是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农业创业容易受环境、气候等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大,投资周期长,需要长期专业的创新创业服务及资金支持[6]。但部分星创天地将基础设施和场地建设作为服务的核心,以提供产业发展技术支撑为主,资源整合能力不足,服务的专业化、多元化不足,提供的创业服务大同小异。大部分星创天地对未来发展无整体规划,运营资金主要来自运营主体的创业补偿和地方政府有限的财政补贴,体量小且缺乏稳定性,融资压力大,且入驻创客产业内在关联度不高,难以形成区域优势产业的有偿服务市场,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一是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对星创天地培育建设工作力度不足,顶层设计不够全面,缺少清晰明确的规划。42 个县区无认定挂牌星创天地,其中8 个为边境县,14 个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未形成有效省市联动协作培育机制。二是农业产业链较长,涉及不同部门、机构和地区的多方协作,但相关政策制度不完善,各类创新创业资源流动不畅。三是绝大多数运营主体创新创业服务单一,有效的多主体互动模式、机制尚未形成,发展路径狭窄,创客间互动交流少,不利于资源信息共享。
“三农”领域普遍的通病,即缺乏适用、专业人才。星创天地的创新创业服务涉及技术、引资融资、法律咨询、土地规划、企业管理等多个领域,需要综合素质高、稳定的导师团队以及专业的服务队伍。然而星创天地的导师团队多数为高校院所的研究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稳定性差,服务时间难以保障;服务队伍以运营主体的行政技术人员为主,专业化管理人才缺乏,难以对创业孵化和运营提供有效支持。星创天地入驻主体质量不高,创业整体水平低,经验不足。
在创业和农业双重风险的制约下,政府以其特殊的地位和功能在星创天地建设过程发挥着不可或缺、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政府应从大局出发,充分考虑星创天地的公益性[7],做好现有资源的功能优化,进行整体发展架构、空间布局、运营模式等设计,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不断优化运营机制,探索形成县区、州市、省三级管理服务模式。各级政府除发挥宏观引导的作用外,应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主导农业产业的实际,充分运用地方资源优势,加大对星创天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调动各主体的积极性,鼓励不同规模、类型、创业模式的星创天地发展,保证参与星创天地建设的活跃度,实现129 个县全覆盖,展现地方星创天地建设特色。
将星创天地纳入云南省乡村振兴工作内容,有效与“一县一业”产业发展形成合力。建立县区级、州市级、省级三级梯队培育机制,推动星创天地建设和认定工作,按照规模大小、发展水平等因素对星创天地开展针对性、差别化的服务管理,提升运营孵化质量。建立星创天地绩效成果在线监测系统,适时获取相应的运行数据,实时为动态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探索动态监测机制。用好监测评估结果,建立退出机制,参照星创天地综合绩效评估结果,对于不符合标准条件的星创天地实行退出机制,取消挂牌和称号,对绩效显著的星创天地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对优秀的运营管理人员给予表彰。
通过聘请、合作等多种方式,引进省内外涉农高校院所和龙头企业的专业人才和技术骨干,以及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和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等,建立星创导师专家库,组成专业化服务团队,为创新创业者把脉和精准支招。强化创业服务团队的农业政策、金融、法律、市场等知识更新,精准把握不同创业主体发展运营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升创业服务团队对创业知识的理解和政策应用能力。针对不同知识水平的创业者开展多层次和多渠道的技能培训,提供高效、快捷、集成服务,提高创业质量。
不同模式的星创天地在资金、互联网、人才、技术与金融等方面各有优势,统筹星创天地资源,运用市场化、资本化运作方式构建基于培训课件、科技成果、创业项目、产业链协同等数据共享、资源共享的“一张网”联动体系,建立有效合作机制,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并将先进且经过实践有效的模式交叉复制、推广经验,促进资源的高效流动与配置[8]。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充分发掘星创天地运营主体的优势和特色,探索星创联盟体系建设,发挥产业联盟和服务联盟的作用,做好关键环节的卡位服务,实现资源共享,抱团发展。此外,还应强化“星创天地”与农业科技园区、高新区、特派员及“三区人才”等的协作机制,完善政策衔接,构建全方位的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