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薇
(四川大学 外国语学院,成都 610207)
哈珀·李是美国南方的一位女作家,以代表作《杀死一只知更鸟》而闻名。这部小说由小女孩斯库特讲述,围绕对黑人汤姆·罗宾逊的错误审判展开的。斯库特的父亲是一名律师,负责为汤姆·罗宾逊辩护。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目睹了偏见带来的不公正,懂得了爱和诚实的重要性,他们的纯真在这样的环境里显得弥足珍贵。
这部小说,因其对种族歧视的公开声讨、对人性的剖析以及对家 庭教育的独特启示力,自出版以来就受到广大学者们的广泛研究。研究者们基于小说文本,就种族自由主义的体现及根源、女性意识、家庭教育等主题进行了广泛讨论[1-3]。同时,这部作品中象征主义、双环形结构等叙事风格的使用也赋予了其丰富而独特的赏析和研究价值[4-5]。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作者哈珀·李采用了南方哥特式风格来揭示美国南方社会,这与美国南方的哥特传统以及福克纳、爱伦·坡等其他美国南方作家对她的影响有很大关系。
哥特式小说在美国是可以视为一种美国历史表现网络中的体现。传统欧洲哥特小说仅仅是以心理学和神学的方法认知魔鬼式的黑暗;而移植过来的美国式哥特小说中的黑暗往往是一种与民族本身紧密联系同时又困扰民族本身的历史场景,如奴隶制和种族问题等[6]。主要的哥特式元素包括以下几种:黑暗和恐怖、神秘、不幸、死亡、颓废、超自然事物等。哥特式环境可以概括为:经常出现鬼魂、诅咒等的古老建筑;以恐怖、黑暗为特征的压抑的社会背景。在人物塑造方面,这些人物的外表往往被描绘得丑陋和令人厌恶,并且有着神秘的生活经历、异常的行为和复杂的情感。哥特式情节往往描述预言、悬念、暴力、监禁、冒险、畸形爱情等。
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哈珀·李的许多设计都包含上述特征。哥特式元素的熟练运用描绘出了美国20世纪30年代的城镇氛围,所凸显的主题也与60年代的民权运动相呼应。现有对于哥特元素在小说中的运用研究大多流于表面,并没有深入探究其使用的效果,同时也忽略了这种叙事风格背后承载的社会因素。本文认为,这些哥特式元素有效促进了情节发展和主旨表达:通过构建对比来强化作品主题;通过制造悬念来深化人物形象,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一部小说的发展过程中,环境与人物、情节、叙事风格和其他要素一起构成了小说的基础。《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背景设在20世纪30年代,当时美国正处于经济萧条时期,社会等级日益森严,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在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上,肤色歧视是一种规则,一种“正确”的伦理。在上述背景下,美国社会出现了多元冲突:新思想与旧规则的冲突,种族之间的对立,阶层之间的矛盾。在描绘小镇建筑时,作者运用了哥特式风格,以凸显建筑见证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崩塌和矛盾激化。这些哥特式建筑包括公共建筑和民用住宅。公共建筑是种族歧视等社会弊病的载体,而居民住宅则体现了当时扭曲的人际关系,如肆虐的流言和悲哀的等级制度。在病态的社会环境中,一些人沦为“规则”的傀儡,而少数人还在坚持爱与正义。这种鲜明对比,使得小说的主题得到了进一步深化。
哥特式小说中最常见的建筑是古老的建筑、厚重的石墙和随处可见的历史氛围[7]。在梅岗镇,作者着墨最多的两个公共建筑是法院和监狱。这两座公共建筑不仅有着明显的哥特式外观,也承载着社会罪恶。它们本身应该象征着对正义和真理的维护,但事实上,它们是种族歧视的盾牌,承载着人性的罪恶。
小说中的两个公共建筑的外观和环境是哥特式的。作为梅岗镇的地标式建筑,法院的外表充斥着违和感:一场大火烧去了所有,只剩下中间厚重的支柱,而它在重建之后和它要支撑的轻盈屋顶相比,实在是过于厚重了。走进法院内部,阴沉腐朽的气息扑面而来,陈旧的书页、潮湿的水泥和空气中弥漫的尿液味道混杂在一起,令人不禁作呕。这里一年到头都缺乏阳光照射,只能整日整夜点灯;因此在这里工作的公务员们面色灰白如纸,看起来让人心颤。监狱也是这样的存在,它被镇民认为是微型的哥特笑话:空间狭小,密不透风的红砖墙上只有一块小窗户透着微弱的光,还加固着坚硬的钢筋。在描绘这两个建筑时,作者都强调了缺乏阳光照射这一特点,暗示着正义的光芒同样是照射不进去的。因此黑人在这里不可能伸张人权,他们的失败早已注定。
透过这两个建筑,不难窥探到当时的社会背景——主要是种族之间的极端对立。奴隶制在18和19世纪就存在于美国,直到内战结束才被废除。即使1860年奴隶制被废,种族主义仍然是美国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8]。小说中,案件审判前后,白人和黑人之间的对立在字里行间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当镇上的人知道阿提克斯在为一个黑人辩护后,言语之间便多了不少轻蔑,大人小孩都开始叫他“爱黑鬼的人”;对汤姆·罗宾逊的审判开始之前,黑人们必须在法院门口等很长时间,直到所有的白人都上楼了,他们才可以进来;并且黑人都是站在楼上的观礼台上,而白人才能落座并有选择位置的至高权力。这些细节无一不表明,种族歧视已根深蒂固。在长期的欺压之下,黑人们也习惯了这种低人一等的状态,放弃了抵抗,不由得让人悲哀。监狱也是当时肤色歧视的见证。它是罪犯收容所,但其实进去的只有黑人罢了。在对汤姆的审判开始之前,一群白人甚至自发组织起来,明目张胆地要对他进行私刑处置。他们不认为会因此受到警长的惩罚,因为没有什么比维护白人的利益更正当,这是整个小镇心照不宣的共识。因此,法律体系虚伪的一面暴露无遗:它只是一具空壳,甚至还是人们肤色斗争时的武器,看似正义凛然,实则已然一团污秽。在这个小镇上根本没有正义可言,有的只是在积久的歧视下黑人们沉重的喘息和白人们习惯性的冷漠。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任何形式的暴力和不公都是合理的。正如小说中所写,“这里的人们决心守护住每一块过去的碎片”[9],他们固执地坚守传统价值观,蒙上眼睛将那些挑战白人利益的人赶尽杀绝。相比而言,阿提克斯对真理的不移追求及两个孩子的纯真就像迷雾中的微光,显得弥足珍贵。
除了以上两个公共建筑,作者中还着笔描绘了几个代表不同阶级的民居。由于邻里之间没有底线地窥探彼此的隐私还大肆宣扬,人们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疏远。此外,大萧条下公共资源的不平等分配,随着身份认同和社会等级的形成而被合理化:社会正变得越来越孤立。
在梅岗镇所有的居民住房中,最具神秘气息的当属拉德利的房子。据作者介绍,拉德利一家的房子曾经是白色的,门廊很深,有绿色的百叶窗;但是在很久以前,它的颜色就已经变得和周围的石板院子一样深。每次雨后,阳台的屋檐上都散落着稀稀拉拉的瓦片;橡树疯长,把阳光也挡住了;院子很久没人打扫,已经长了很多琼生草和兔子烟草[9]。房子的日渐萧条反映了谣言的致命力量:一个家庭会被整个社会完全抛弃,被迫永远生活在黑暗中。拉德利一家的房子从漂亮的白色没落成灰沉沉的颜色,暗示着拉德利一家被恶意抹黑,为后来发现亚瑟·拉德利的善良本性奠定了基础。事实上,亚瑟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他接近孩子们的动作是那么小心翼翼,他经常偷偷地在树洞里为杰姆和斯库特准备小礼物,并且总是暗中以不同的方式帮助他们。镇民们的偏见使得亚瑟成了人人避而远之的怪物;来自四面八方的谣言,把他变成了困在房子里的“囚犯”。镇民是可笑谣言的奴隶,将爪牙伸向无辜的人,一边施加迫害一边冷言冷语旁观。怪物据说是他,实则是他们;而所谓的“魔鬼”实际上是天使。这种好与坏的强烈反差抨击了被无端谣言驱使的社会恶习,突显了作者对于爱与正义的追求。
同样处于孤立状态的还有尤厄尔一家。不同于拉德利一家,尤厄尔一家的孤立是社会等级极端分化的结果。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底层人民的收入受到重创:像坎宁汉一家的普通农民已经无力支付律师费用,只能用农作物来抵偿;而尤厄尔一家则完全失去了维持正常生活的能力。白人内部长期的阶层分化往往是一个死循环,意味着富人越来越富裕而穷人则再也不能翻身。长此以往,阶层之间的矛盾必将在某些事件上得到激化。比如在汤姆·罗宾逊事件上,芬奇一家与尤厄尔一家的矛盾差点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两栋民房背后,是对人可笑的妖魔化,是如履薄冰的邻里关系,是无法跨越的阶级鸿沟,是利益相关的刀剑相向和歇斯底里。小说对两间民房的描写,着力于营造一种阴森、神秘以及骇人的氛围,对于妖魔、暴力等的刻画也将哥特式风格体现得淋漓尽致。哈珀·李通过孩子的眼睛描述了拉德利家可怕的一面,也描写了阶层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意在讽刺小镇生活的可笑和人性的盲目与黑暗。社会的普遍盲目和少数人的清醒、大人的疯狂与孩童的纯真、谣言与真相纷纷形成了极端的对比,强化了主题,形成了重要的教育意义。
在《黑色经典:英国哥特式小说论》中,李伟昉提到,哥特式小说中有三个典型人物:鬼魂、恶棍和可悲的女孩[10]。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一些如亚瑟·拉德利、杜伯斯夫人和鲍勃·尤厄尔的人物都具有典型的哥特式特征,本文对他们的经历和形象描述也采用了典型的哥特式手法。
监禁、妖魔等元素在亚瑟·拉德利身上的体现,使其成为这部小说中最生动的哥特式人物之一。亚瑟的形象无疑是神秘又可怕的:因为他在流言中疯魔行为;因为他被囚禁,只能偷偷观察屋外的世界;因为他因长期在屋内而苍白可怖的形象。
起初,亚瑟被描述为一个神秘而恶毒的幽灵。“人们说他总在晚上月色降临的时候出去,透过窗户偷看。如果人们的杜鹃花在寒风中被冻住了,那是因为他冲它们呼了气。镇子上发生的偷偷摸摸的罪行都是他干的”[9]。没有人敢接近拉德利家。他们总是绕道而行,并在行走时发出声音,以确保自己的安全;拉德利家树上的山核桃和打到他家院子里的球都被认为是有毒的。在小说的结尾,活在谣言里的亚瑟终于露面了:“那是一双白手,一双从未见过阳光的病态的手,白得在暗淡的奶油色墙壁上都显得格外刺眼……他的脸和他的手一样白……他的脸颊瘦得很空;他的嘴很宽;太阳穴上有浅浅的、称得上是精致的凹痕;他灰色的眼睛暗淡无光,我以为他是个盲人”[9]。以上所有的描写,为人物本身增加了神秘感,也使得揭露真相的过程更加惊险刺激。在小说的后半部分,是亚瑟救了两个孩子,这与他在传说中的魔鬼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反映了病态社会风气对无辜群众的伤害。
这种哥特式的描写不仅使亚瑟的形象更加生动,也间接使斯蒂芬妮小姐、莫迪小姐和其他邻居的形象更加生动。当斯蒂芬妮小姐夸张地描述亚瑟的生活时,她自己的形象也被刻画出来:她是一个非常八卦的人,靠大肆谈论别人的家庭私事为乐,散布毫无根据的谣言。她是“杀害”拉德利一家的“凶手”,她的谣言在邻里之间营造了病态的气氛。与斯蒂芬妮小姐相反,莫迪小姐则代表了理智。当斯库特问她关于拉德利家的事情时,她说:“亚瑟·拉德利只是呆在房子里,仅此而已”。她还告诉斯库特,她记得亚瑟小的时候对所有人都很友善[9]。莫迪小姐不与那些嚼舌根的邻居为伍,并教导孩子们不要听从谣言。因此,亚瑟的真实面目随着故事发展一步步被揭开的同时,我们也在更深层次上了解了莫迪小姐。
内战使南方人接触到了新的思想和新的生活方式,促进了南方的工业化,也带来了新旧之间的冲突。一些人拒绝接受新的生活方式,相反,他们把自己局限在传统中,成为南方传统的顽固捍卫者。他们反对变革的疯狂和不正常的行为通常被认为是怪诞的。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杜伯斯夫人就是这种典型的哥特式人物,她被南方的传统思想所禁锢。她的怪诞特征表现在她骇人的外表和对传统的病态维护。
杜伯斯夫人的形象是可怕的,因为她已经年迈且疾病缠身,性格又十分阴沉古怪。当斯库特第一次接近她时,她最想做的事就是离开她。杜伯斯夫人的性格是暴躁的,她是一个反对新事物的南方人,以维护美国南方的传统秩序为己任,看到任何不得体的行为都要痛斥两句。因此,她总是以愤怒的面孔训斥斯库特和杰姆,并纠正他们不符合规矩的行为。当斯库特说“嗨,杜伯斯夫人”时,杜伯斯夫人回应她说:“不要对我说嗨,你这个丑女孩!你应该说下午好,杜伯斯夫人”[9]。此外,在她看来,杰姆和斯库特直呼他们父亲的名字也是不礼貌的。同时她还是一个疯狂的种族主义者。从旧时代到现在,奴隶制的传统和黑人的劣根性她时刻谨记。因此,杜伯斯夫人对阿提克斯为汤姆· 罗宾逊的辩护表现出消极的态度。她甚至对斯库特说:“你父亲并不比他为之卖命的黑鬼垃圾好多少”[9]。然而,面对现实,她并无力改变什么。
哥特风格的运用使杜伯斯夫人更加有血有肉,在读者心中留下女巫般的印象。这种完美的效果不是简单描述老太太的长相就能达到的。在这位老妇人的身上,也体现出种族主义和父权制烙印般的影响。事实上,这种影响是双重的。首先,她们被迫学习在旧时代的南方如何做一个淑女,并被要求严格遵守这些原则。在后半生已经成为了“淑女典范”的她们又要求其他人或下一代的孩子遵守这些不合理的规则。其次,她们了解到白人和黑人之间社会地位的差异,被要求和黑人保持距离。然后,她们又教导后代去鄙视黑人,孤立那些帮助黑人的人。最终,她们只会成为传统规矩可悲的奴隶。
李伟昉认为,恶棍是哥特小说中三个典型哥特式人物之一[10]。在小说中,鲍勃·尤厄尔就是这样一个恶棍,他从不工作,无力养家。他几乎代表了人性的所有黑暗面:无知、贫穷、肮脏、偏见等。
他的可恨首先体现在他对家庭的不负责任。尤厄尔家是梅岗镇最穷的。他们住在垃圾场旁边的一个破旧的小屋,那是一个遍布垃圾的地方。尤厄尔家的孩子只上过几天学。作为一个父亲,他根本不关心他的孩子。他们家唯一的收入来源是政府的社会福利,而他仍然把这些钱全部用来买酒。由于酗酒成瘾,他经常在沼泽地里睡上几天,然后带着病痛和疲惫回家。与他的懒惰和不负责任相比,他的暴行更加令人发指。他甚至曾侵犯他的女儿梅耶拉。在法庭上,汤姆·罗宾逊说了梅耶拉对他所做的一切。“她伸手吻了我的侧脸。她说她以前从未亲吻过一个成年男子,亲一个黑鬼也凑合。她说她爸爸对她做的事不算数”[9]。
同时,鲍勃·尤厄尔也是一个激进的种族主义者。虽然他知道是自己的女儿主动勾引汤姆·罗宾逊,但他还是把汤姆告上法庭,声称汤姆强奸了他的女儿,最终导致汤姆的死亡。鲍勃·尤厄尔指责汤姆·罗宾逊是强奸犯,因为他从心底里看不起黑人。他女儿竟然企图和黑人发生某种关系,这让他感到愤怒和羞耻,所以他必须要将那个黑人置之于死地。在他的世界里,任何帮助黑人的行为都是可耻的、不能容忍的。因此,虽然他赢得了诉讼,但他仍然对阿提克斯怀恨在心,甚至在公众场合侮辱阿提克斯。案件结束后,他还偷偷潜入法官家,还试图谋害阿提克斯的孩子。
哈珀·李运用哥特式风格来刻画这个恶棍式人物本身和他的行为,使得这个形象变得更加令人气愤。他不仅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也是一个疯狂的种族主义者。他怀着一己私心,为了个人的快意陷害黑人,以暴力横行,伤害他人而不考虑结果。
哥特式小说中的情节多涉及恐怖和荒诞。在美国南方的哥特式小说中,总是有死亡、谋杀和暴力等情节,奠定了恐怖骇人的整体基调[11]。怪诞是哥特式小说在情节上的一个主要特征。作为一个美学范畴,怪诞最突出的特点是人类和非人类以及超自然事物的奇怪结合的状态,或者说怪诞是幻想和现实之间有意识的融合。在本部小说中的哥特式情节可分为三个部分:惊心的冒险、怪诞的预言和神秘的悬念。这些情节的铺垫为故事增添了神秘的色彩,有效地吸引了读者的注意力,使得故事展开在前呼后应中更加流畅自然。
孩子们的第一次冒险是揭开亚瑟面目的第一次尝试。迪尔和杰姆做了个交易,如果杰姆上去摸一下房子,他就把《灰鬼》这本书给他。当他们来到拉德利家屋后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老房子还是老样子,耷拉着脑袋,病怏怏的,但是当我们盯着街道的时候,我们好像看到里面的百叶窗在动,就在那一瞬间有一个几乎看不见的动作,然后房子就静止了”[9]。过了一段时间,三个孩子又去冒险。在晚上,破旧的房子看起来更加恐怖,门廊、黑窗和冰冷的石头都不禁让人瑟瑟发抖。然后真正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一个戴着帽子的男人的影子出现了。“起初,我以为是一棵树,但当时没有风,树干也没有动。后门廊沐浴在月光下,那个影子像烤面包一样脆,穿过门廊靠近杰姆”[9]。然后影子停了下来,伸长了手臂,似乎想触碰杰姆,但又停了下来原路返回了。作者对于拉德利家在晚上的描写,再加上孩子们充满奇幻色彩的冒险,使得神秘的气氛和读者的好奇心越来越重,故事更具有戏剧性了。
另一个哥特式情节无疑是在万圣节之夜。作为一个以鬼魂为主题的节日,万圣节是文学作品中恐怖情节的完美背景。在从表演晚会回家的路上,杰姆突然感觉到周围似乎有异常。两个孩子在黑暗中的对话充满了紧张。阅读这部分内容时,读者也不敢呼吸,甚至可以身临其境感受到两个孩子的恐惧:夜深人静,周围的每一个声音都听起来极其尖锐,如果他们大声哭泣,就会有可怕的回声。这个情节涉及许多哥特式元素:紧张、暴力、悬念和死亡。读者会不禁为孩子们捏一把汗,也会想知道那个神秘跟踪者是谁。通过这个情节,鲍勃·尤厄尔邪恶的一面被揭示出来,亚瑟的真面目也被揭开,故事通过善与恶的碰撞达到了高潮。
小说主要围绕对汤姆·罗宾逊的审判展开,因此小说中许多情节都是为这个主线而设置的。在故事逐渐展开的过程中,作者以一些反常事件为预示,暗示了即将发生在小镇的不寻常的事情。
首先是百年难遇的大雪。“由于某些梅岗镇最有经验的预言家都解释不了的原因,那年的秋天变成了冬天。我们有两周的时间是1885年以来最冷的天气。艾弗里先生说,罗塞塔石碑上写着,当孩子们不听父母的话抽烟打架时,季节就会反常。杰姆和我背负着助长自然界反常现象的罪恶感,还给我们的邻居带来不愉快,也让我们自己不舒服”[9]。这段关于极端天气的描述是从一个孩子的角度出发的,很有趣,也很幼稚。这种千载难逢的极端天气变化当然不是为了惩罚孩子们的恶习,而是确实预示着一些糟糕事情即将到来。
紧接着,莫迪小姐的房子着火了,原因不明。当阿提克斯在半夜叫醒杰姆和斯库特,并没有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但是斯库特知道,他们的街上有了麻烦。大火牵动了很多人:人们热心地帮助莫迪小姐从燃烧的房子里抢救家具;儿童和妇女纷纷表达他们的担忧。站在拉德利门前,两个孩子为莫迪小姐感到难过。这一突发事件,加上无缘无故披到斯库特肩上的毯子,使读者不禁疑惑,并好奇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里强化的另一个细节是邻里之间尚存的和谐与爱。莫迪小姐的房子着火后,邻居们帮助把她保护财产;斯库特和杰姆堆了一个漂亮的雪人来安慰她;莫迪小姐在房子被毁后仍然保持乐观积极。小说完美地将哥特式气氛和小镇温情交织在一起,反映了小说的主题:在一个正义被偏见所威胁的世界里,善良最终会取得胜利。
紧张氛围也是怪诞事件中典型的哥特元素。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对疯狗的描写无疑将紧张感推向了高潮。杰姆首先发现了一条疯狗,出于担心,两个孩子回家通知卡尔普尼娅。然后卡尔普尼娅紧张地通知阿提克斯,然后拿着裙子跑过街道,提醒街上的每个人“疯狗来了”。每个人的心都绷成了一根弦,紧张的气氛继续升温。然后,阿提克斯来了,举起步枪,瞄准,犹豫着要不要开枪。这时,恐慌的气氛攀升到了顶点。最后,疯狗被阿提克斯击毙。这种紧张感的爆发与释放无疑是哥特式的,预示了即将到来的麻烦的审判及其后果。
哥特式小说致力于营造一种神秘的氛围,以引起读者的好奇和恐惧,因此悬念和未知是不可或缺的。正如休谟所说,作家经常“利用读者对悬念的反应来创造哥特式的恐怖”[12]。哈珀·李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对悬念的运用使情节更加引人入胜。
文中第一个悬念是橡树上的礼物。起初,是斯库特首先发现拉德利家附近橡树的洞里有一些锡纸。她偷偷她带回家,发现是口香糖。在检查了外观和气味之后,她小心翼翼舔了舔,几分钟之后发现并没有毒。之后,斯库特和杰姆又发现了一个用锡纸碎片拼成的小盒子,里面有两个擦得锃亮的硬币。从此,杰姆和斯库特开始在树洞里的寻宝之旅,发现了两个用肥皂雕刻的小图像,一块奖章,和一块老旧怀表。是谁把这些东西放在那里的呢?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悬念已然生成。小说中的另一个悬念是杰姆被缝好了的裤子。三个孩子在拉德利家的探险时,被突然出现的影子吓到,在逃跑过程中杰姆不幸被卡在了栅栏上,慌乱之中他只能脱下裤子。为了不被发现,他决定在午夜时偷偷把裤子拿回来。但奇怪的是,他发现他的裤子的破洞被缝补好了,还被整整齐齐地放在栅栏上。那个针脚歪歪扭扭,缝得很难看。所有这些谜团直到莫迪小姐的房子着火的那一天才被揭开。在那一天,杰姆向阿提克斯坦白了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系列神秘的事件,并大胆猜测每次他们遇到困难时暗中帮助他们的人就是亚瑟。
事实上,文中有些人物的存在也是悬念的一部分。亚瑟的形象其实是神秘的,对拉德利房子的描写和对他骇人经历的描述都在小说前期为人物本身增添了神秘感。在故事的发展过程中,发生在斯库特和杰姆身上的事情越来越让读者怀疑所有这些离奇的事件是否与他有关。斯蒂芬妮小姐和莫迪小姐的形象也是神秘的。读者对斯蒂芬妮小姐的了解大概仅限于:她是一个喜欢传播无端谣言的人;而对莫迪小姐的了解仅限于她是一个善良睿智的女士,擅长制作甜点。然而,这些人物的生活经历、家庭历史以及其他细节都是未知。这几个留白颇多的形象促使读者为了揭开更多细节,在进一步阅读时投入更多的注意力。
从上述内容中不难发现,所有哥特式情节,包括刺激的冒险、怪诞的预示和神秘的悬念,都使情节更加紧凑更加完善。所有谜团都在小说的后半部分被合理地揭开。如此,伴随着迷人的戏剧化效果和未知走向带来的悬念,故事就以一种层层递进的方式铺展开来。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以儿童视角批判社会现实的著作。在这部小说中,哈珀·李运用了大量的哥特式元素,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在对哥特式建筑的刻画中,“爱与正义”的主题在善与恶的碰撞中得到了强化;对人物的哥特式描写深化了人物形象,体现了人们在当时社会的苦难与挣扎;哥特式情节使得故事循序渐进发展,以一种更神秘有趣的方式展开。利用哥特元素,作者塑造了生动的人物和完美的情节。这样一来,作者的主旨思想也得以更清晰地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