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教论

2023-10-01 16:51吴天明
江汉论坛 2023年9期

摘要:诗本指有韵律、可歌唱、可朗诵的歌词,向有庙堂草莽之分。庙堂之诗追怀先王陈迹,记录当朝得失,政教合一,抒情克制,具有熏陶君子、兴观群怨、事父事君的治国功能,故五帝夏商西周春秋九代官方无不重视;草莽歌谣记录平民生活、无关治国理政、主要愉悦性情、抒情多无节制,故九代官方莫不无视。商末至清末长期实行宗法制,大部分贵族不断平民化,庙堂思想文化遂不断下移;春秋时代钢铁文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草莽思想文化水平亦有所提高。两相作用,遂使春秋时代郑卫宋齐四国庙堂草莽交融为“郑声”,战国时代楚国文人融合草莽歌谣创造辉煌楚辞,汉代文人模仿民间乐府创作《古诗十九首》等新经典文人诗,唐宋以后庙堂文人贩夫走卒均会作诗,诗教的治国功能和娱乐作用均受重视,在春秋至今的后九代,庙堂草莽逐步深度融合。春秋时代兼有九代后九代的特点,故兼属两个时代。后九代诗论、诗教理论长期停留在九代,与诗歌创作诗教实践脱节,故均需重新检讨。

关键词:庙堂之诗;草莽歌谣;诗论诗教;九代;后九代

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3)09-0071-10

本文虽然名曰《诗教论》,但实际上一并讨论中国的诗歌、诗论、诗教的若干基础理论问题,这些问题都密不可分,需要一并讨论。

为了方便总结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我曾根据中国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是否人神混杂、天人交通,国家治理是否实行政教合一这两个简单标准,将五千年中华文明史分为两个时代:五帝夏商西周春秋九代,人神混杂,天人交通,国家治理实行政教合一;春秋晚期至今后九代,人神揖别,天人两分,国家治理实行世俗政治,宗教政治永远退出国家治理的历史舞台;春秋时代兼有九代和后九代两个时代的特点,故兼属两个时代,情况非常特殊(1)。中国社会发生的这一千年巨变,无比深刻而且非常久远地影响了最近两千多年中国历史的发展方向,对中国思想文化的影响尤其重大深刻但又非常不易被察觉,几千年来学术界甚至很少触及。

根据中国历史发展的这一基本规律,本文重新审视了五千年来中国诗歌、诗论、诗教的历史,初步发现五千年来中国诗歌、诗论、诗教一向有庙堂之诗和草莽歌谣之分。九代官方长期仅仅把追怀先王陈迹、记录当朝得失,人神混杂、天人交通,端庄肃穆、抒情节制,熏陶君子、有助治国,很少愉情,艺术水准很高的庙堂之诗视作诗,而根本不把思想艺术水平很低、仅仅关乎平民日常生产生活、无关国家治理苍生福祉、主要愉悦性情、抒情又多不节制的草莽歌谣视作诗,九代官方的诗论、诗教即与当时君子的这一基本判断密切相关。

先王子孙大多平民化,商末至清末实行宗法制,绝大部分贵族遂不断有序平民化(2);西周末春秋初进入钢铁文明时代,经济大发展,教育亦进步(3),平民百姓的思想文化水平随之不断提高,庙堂之诗与草莽歌谣于是最早在春秋时代的郑卫宋齐四国交融为“郑声”,故四国官方诗乐并非九代传统的“先王之乐”“治世之音”“古乐”“周乐”“周诗”(4),即九代官方经典的庙堂诗乐,而是在吸收了草莽歌谣的某些元素之后,四国官方重新创作的“新乐”“新诗”(5),虽然四国“新乐”“新诗”与传统的“古乐”“周诗”当时均被称为“周乐”。春秋战国时代固守九代诗论、诗教传统的君子如孔子、子夏等,均认为四国“新诗”“新乐”并非“先王之音”“治世之音”,而只是“郑声”“郑卫之音”“亡国之音”,均有“淫”“细”之病(6)。此后战国时代的楚国文人屈原等主动吸收本国草莽歌谣的长处,创作了辉煌的楚辞,汉代发展为煌煌文人辞赋;汉代乐府多有民歌特色,汉末文人主动模仿民间乐府,创作出了《古诗十九首》等新的经典文人诗;至于唐诗宋词、元明清诗歌,庙堂之诗与草莽歌谣交融的态势则更加明显,朝堂文人与贩夫走卒均发言为诗,文人诗歌与民间歌谣的界限更加模糊。汉至清代中国诗教亦不再固守九代诗教的古老传统,虽然官方名义上仍然实行九代诗教,实际上更加重视本朝本代的诗歌诗教,九代诗乐除了《诗经》非常特殊,歌词得以传世以外,其余诗乐几乎全部亡佚,五帝夏商古老诗乐仅存题目传世而已。

但是中國后九代的学者对诗歌、诗教的定义以及相关理论,却大多明显长期停留在九代,与后九代的诗歌创作和诗教实践有所脱节。我们只要找到在九代和后九代的诗歌诗教实践中,庙堂草莽分流、交融的历史轨迹,总结其历史发展规律,再将相关诗歌诗教理论置于当时的时空环境里重新审视,就有可能发现后九代的诗歌诗教理论,多有研究对象不明、理论实践脱节或部分脱节的嫌疑,故中国后九代的诗歌诗教理论能否全部成立,恐怕还很难说。

一、诗歌重新分段分类的依据和意义

人有音乐天赋,天生就会唱歌。唱歌必有曲谱和歌词,那些有韵律、能歌唱、可朗诵的歌词就是广义的诗歌(7),总结歌词创作鉴赏规律的就是广义的诗歌理论,传授诗歌如何创作鉴赏的活动就是广义的诗教,总结诗教实践规律的理论就是广义的诗教理论。故从理论上推论,诗歌创作与诗教实践均当与人类同源(8)。但这一推论与我们所知的那些玄妙无比的诗论和诗教理论明显大为不同。根据人类智力在漫长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必然逐步积累增长的历史发展规律,人类在揖别动物后的开头几万年里创作的“嘿哟嘿哟”“天啊地啊”“娘啊舅啊”之类,很难称为“诗歌”,恐怕也不太可能有什么像样的诗论和诗教。

根据《周礼·春官·大司乐》的记载,中国最早的诗乐作品是黄帝时代的《大卷》《云门》,迄今已长达五千多年。中国诗史如此漫长,具体情况非常复杂,所以许多学者都采取分段分类研究的方法。他们往往以历史朝代为分段依据,以诗歌内容为分类依据,一般分为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唐代、宋代、元明清时代、近现代几个历史时期,然后每一个历史时期再根据诗歌的内容,将其分为若干类别来描述。如此分段分类的主要长处是,比较方便学者描述诗歌创作的具体事实,但对总结诗歌、诗论、诗教的历史发展规律,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而学术研究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在一团乱麻中找到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方便一般公众了解掌握。如果读者读了我们的书或文章仍茫茫然,我们的任务就没有完成。

为了方便总结中国诗歌、诗论、诗教的历史发展规律,我主张:

第一,将中国历史划分为两大时代:国家文明产生之前为原始时代,其诗歌只能称为“前诗歌”,因此也就谈不上有什么像样的诗论、诗教;国家诞生至今为国家文明时代,方为诗歌、诗论、诗教真正发生发展的时代。

考古学家发现早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即在距今9000-7800年的舞阳文明时代,就已出现了大型聚落,祭司酋长已开始用骨笛演奏音乐,这应与他们祭祀先人、教育祭司酋长的子嗣、治理聚落的宗教政治、世俗政治活动有关(9),但与民间一般的音乐教育活动无关,因为根据考古资料,舞阳先民只有在祭司酋长的墓葬中才有骨笛殉葬,聚落一般先民的墓葬中则并无骨笛殉葬,这说明那时已经出现了一定的剩余财富和初步的阶级分化,私有制度和国家正在发育形成之中。舞阳文明时代的诗歌也应该视作“前诗歌”。

国家和国家文明真正形成的标志,不是舞阳文明时代的大型聚落,而是“古国时代”以黄帝古城为代表的众多辉煌的城市,城市就是“国”的本意。古人夯土为城,使之四合为“国”,就是为了保护“国”中的人口和剩余财富,这是大量剩余财富产生,私有制度产生,国家产生,先进的国家文明产生的最重要的标志,比所有传世文献的记载都可靠。考古学上的黄帝时代距今大约7000-5300多年,“古国时代”的黄帝古城等许多辉煌的城市,都出现在距今5500-4500年,那么距今5300多年的黄帝古城时代即黄帝时代末期,就是中国私有制和国家真正形成、国家文明正式产生的时代。我们讨论诗歌、诗论、诗教均要从黄帝时代晚期开始,从考古学上的“古国时代”约当历史学上的五帝时代开始。

第二,对最近五千多年国家文明时代的诗歌、诗论、诗教,我主张借鉴上文提及的历史研究成果,将其粗线条地划分为九代和后九代两个时期。九代君子将诗书礼乐之教作为追述先王陈迹、记录当朝得失、熏陶君子、兴观群怨、事父事君、治国理政的工具,实行政教合一,故九代官方的诗歌、诗论、诗教多有政教合一的色彩;后九代则多有世俗政治的色彩。这样粗线条地分段,有利于我们总结五千多年来诗歌、诗论、诗教的历史发展规律。

第三,五千多年的诗歌、诗论、诗教,可根据作者贫富贵贱贤愚的不同、作者艺术水平的不同、诗歌主要内容和吟唱地方的不同、诗歌诗教的主要作用不同、抒情节制与否的不同,将其大体划分为庙堂之诗和草莽歌谣、庙堂诗教和草莽诗教。如此划分,非常有利于我们揭示中国五千年来庙堂之诗与草莽歌谣、庙堂诗教与草莽诗教,分流和交融的历史发展规律,也非常有利于我们揭示诗论、诗教理论的演变发展规律。

第三条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略加解释。关于诗歌不同作者群贵贱、贫富、贤愚不同的问题。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国历史学家们有一场关于中国历史分期的大讨论,结论是,夏代以前为原始时代,夏至春秋为奴隶制时代,战国至清朝为封建时代。这个结论完全是根据欧洲历史发展阶段的事实和理论,依样画葫芦画出来的,先有结论再找证据,先射箭再画靶子,可以说浑身都是问题。根据中国考古学家最近百年的考古学成果,黄帝时代晚期即距今大约5300多年前中国即已进入阶级社会,进入国家文明时代,当时“五帝禅让”是根据“强者为王”的古老规矩“禅让”联盟领袖之位,各自氏族的祭司酋长仍然长期实行父死子继的制度:黄帝时代从仰韶文明时代延续至黄帝古城时代,前后将近两千年,说明黄帝氏族内部长期实行父死子继的制度,黄帝氏族的历代祭司酋长均称黄帝;《山海经》中从西北高原到东南沿海,每一座神山上都有黄帝(10);《虞书·舜典》记载舜命夔做乐官“教胄子”,以便他们将来能够像他们的君父那样公道治国,“胄子”即氏族部落祭司酋长之子,老祭司酋长死了,其子要嗣位治国,做新的祭司酋长。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时代,整体上均采取中央集权制和方国封建制,封建天王自家的兄弟子侄,亦封建五帝子孙。秦朝完全实行中央集权、地方郡县、官员职业化制度。汉至清朝均采取中央集权制、地方郡县加封建制,官员或有世禄或无世禄。人类凡是實行奴隶制的地方均有两个基本特点:其一,物产极度匮乏,不残忍地奴役他人剥削他人就难以活命;民族融合失败,残忍地奴役包括族人在内的他人没有任何道德障碍。欧洲非洲就是这样,富饶美洲本不如此,因为欧洲强盗殖民而导致如此。中国除了西藏地区实行过奴隶制以外,其他地方存在的少量奴隶全都是异族战俘,这只是民族问题,不是阶级问题,与欧洲非洲的奴隶制完全是两码事。这就是说,中国古代社会一直大体分为两个阶级:贵族官僚知识阶级,平民百姓文盲阶级,少数异族战俘不足以成为一个阶级。因此我主张,根据五千多年来中国社会的阶级划分,根据诗歌作者群的不同,将中国古代的所有诗歌分为两类:贵族官僚知识阶级主要用于治国理政的庙堂之诗,和平民百姓文盲阶级主要用于记录日常生活,仅仅愉悦性情的草莽歌谣。

关于诗歌不同作者群艺术水平不同的问题。远古先人无不深信,祭司酋长雄健智慧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氏族的生死存亡(11)。为了氏族的生存发展,古代无不实行“强者为王”的制度,只有那些最孔武有力、公道公正、聪明智慧的人,才有可能做祭司酋长、帝王诸侯,而祭司酋长帝王诸侯的确为氏族国家带来了福祉,谋取了利益。远古均称贵族君子为“人”,因为九代先王均实行裕民政治,对天下苍生都很仁慈,故“人”含有“仁”的意思,故古人说“仁者,人也”。远古还称平民百姓为“民”“氓”,本意都是笨蛋、傻子、文盲之类的意思,他们无权当官治国,所以干脆连文化知识也不学,因为识字学习文化基础知识,最终还是要当官治国,这对他们来说是完全不可能的,故孔子称他们“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周代文献还经常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怀德,小人怀土”之类的话,都只是描述客观事实而已,无关褒贬。这就是说,古代贵族君子的道德水平和文化艺术水平很高,平民百姓的道德水平和文化艺术水平很低,水平高者自然诗歌水平也高,反之诗歌水平也低,贵族君子不把草莽歌谣视作诗歌,从艺术水准上来说,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关于诗歌的主要内容、吟唱地方不同的问题。贵族君子的诗歌追述先王陈迹,也有对当下国家治理得失的记录和评论,故在庙堂朝堂礼堂学堂上歌舞吟唱诵读,旨在熏陶君子,使之興观群怨,事父事君,造福苍生。而平民百姓的草莽歌谣则记录日常生产生活内容,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在乡野上放歌,与国家治理无关。

关于诗歌、诗教的主要作用不同的问题。贵族君子的诗歌创作和诗教实践,用孔子的话来讲自然都有“兴观群怨”“事父事君”的重大治国作用,而平民百姓的诗歌创作和诗教实践,则主要是为了自己愉悦性情,用今天民间的话语来说,就是“找个乐子”。

关于抒情是否节制,言说是否中规中矩的问题。在庙堂朝堂上舞蹈歌唱,“兴观群怨”“事父事君”,自然需要中规中矩,讲究分寸。在乡野草莽上放歌,则主要是为了抒发感情,自然不需要那么克制,那样拿捏分寸,所以草莽歌谣抒发感情大多“淫”即过分。

按照上述第一个分类标准,我们可以完全排除国家文明时代以前原始时代的“前诗歌”,只讨论最近五千多年的诗歌,使我们对诗歌相关问题的讨论更加严谨。按照第二个分类标准,我们又可以将五千多年来的诗歌、诗论、诗教分为九代和后九代两个历史发展阶段,有利于我们总结诗歌、诗论、诗教在九代时期庙堂与草莽分流,在后九代时期庙堂与草莽合流交融的历史发展规律。按照第三个分类标准,则可以把五千多年的诗歌、诗论、诗教划分为庙堂草莽两个部分。有了这些新的分段分类工作成果做基础,五千多年来中国诗歌、诗论、诗教发生发展演变的主要规律,就有可能被我们发现,过去的部分理论就有可能被我们纠正。

二、九代诗歌诗论诗教的分流痕迹

在国家文明之前原始时代的“前诗歌”,很可能都只是一些“嘿哟嘿哟”“娘啊舅啊”“天啊地啊”之类的有韵律的哼哼唧唧。庙堂之诗、草莽歌谣的分流,应始于国家文明时代的初期,原因并不复杂:其一,庙堂草莽的诗乐水平出现巨大差异。私有制度最终形成和国家文明时代到来,前提条件是出现了可观的剩余财富,出现了贵族与平民的贫富贵贱贤愚的阶级分化。贵族在包括思想文化水平、诗歌音乐艺术水平在内的每一个方面,全都远远高于平民百姓。那是一个“强者为王”的时代,如果祭司酋长不是氏族部落国家的绝对优秀者,古人认为那就一定会导致整个氏族部落国家的灭亡,所以中国至少在整个五帝时代均有杀死衰老祭司酋长的习俗(12)。比起常人来,在位的祭司酋长们更勇敢,更孔武有力,更聪明智慧,更公道公平,思想文化水平更高,诗歌音乐的艺术水平也更高,贵族没有任何理由继续看得起平民的草莽歌谣。其二,因为生计艰难的缘故,平民百姓只关心只熟悉自己日常生产生活的俗事,不可能关心国家治理、苍生福祉的大事,孔子所谓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怀德,小人怀土”,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贵族君子不事产业,其唯一的任务就是治理国家,造福苍生,当然不可能把平民百姓那些仅仅记录日常俗事、哼哼唧唧的歌谣拿来吟唱,用它来熏陶君子,治理国家,那时的草莽歌谣与治理国家基本没有什么关系。

九代草莽歌谣基本没有传世者,后世学者穷尽一切手段,也只找到了几句话,平民百姓不识字无法记录,贵族君子识字但不屑于记录。九代的庙堂之诗,我们可以根据曲谱歌词必然配套的基本规律,再根据传至周代的庙堂古乐,推测一二。汉代至今的学者多认为,六经之一的《乐》,有曲谱而无经文,故“六经”亦称“五经”,汉代官方设有“五经博士”。但是最近王齐洲先生经过严密考证,发现《乐经》经文并未失传,就是如今的《周礼·春官·大司乐》(13)。我考虑到,孔子设帐所用国学教材与当时官方国学序列的教材完全一致,也是先用《诗》《书》《礼》《乐》四艺,春秋末期增加《易》《春秋》为六艺,故根据王齐洲先生的考据结论,还可以进一步推测,周代官方国学采用的《乐经》就是传世《大司乐》,九代古乐就是乐教、诗教的实践教材,《大司乐》则是乐教、诗教的理论教材。

据《大司乐》记载,周代官方举办的国学序列和孔子所设的私立公助国学学堂,仍然都在传授《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等诗乐作品,这些作品都是黄帝时代晚期至周初武王时代即五帝三代的官方诗乐作品,除了乐曲曲目,自然还有与之匹配的歌词。根据《大司乐》对这些作品的描述,这些歌词就是五帝三代的庙堂之诗,其主要内容都是记录先王祭司鬼神老天,辛勤治理国家,造福芸芸苍生的动人故事,完全没有任何一首仅仅记录日常生活的草莽歌谣。由于周代君子无不接受诗书礼乐之教,他们对五帝夏商周先王时代的传世古乐古诗都非常熟悉,故《大司乐》对先王诗乐内容的描述可信。高亨先生在其《诗经新注》中曾大胆推测,周初记录周武伐纣的《大武》乐章,不仅记录了武王伐纣这一历史事件,还记录了周初发生的很多大事,因此《大武》很可能是组乐组诗,其组乐虽然早已亡佚,但与之匹配的组诗很可能至今仍然保存在传世《诗经》之中,他还对《大武》具体的诗歌作品做了初步的推测。在高亨先生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大胆推测,上述五帝夏商时代的传世古乐,很可能都与《大武》一样,也都是组乐组诗,因为古人的这些诗乐作品,都同时有祭祀鬼神的宗教政治和治理国家的世俗政治功能,都追述先王陈迹,而先王陈迹非三言两语所能说清。古人在明堂上祭祀鬼神的过程很复杂,有迎神、娱神、送神等一系列的节目,乐曲不可能太短,那么与之匹配的歌词也很可能成组成套。

由于《大司乐》就是周代官方国学的乐教理论教材《乐经》,周代现任官员均接受乐教诗教,国学候任官员在学堂上理应经常学习演练,其成组成套的庙堂乐舞和诗歌,周代天王诸侯公卿大夫理应无不十分熟悉,他们的乐舞专班(天子“八佾”诸侯“六佾”大夫“四佾”)在庙堂朝堂礼堂学堂上(14)理应经常演奏演唱舞蹈朗诵。而九代的草莽歌谣则被历代君子完全无视。《大司乐》的记载,就描绘了九代庙堂之诗与草莽歌谣完全分流的历史痕迹。

周朝历代乐官奉命采集编辑周代华夏诗选《诗经》,采集编辑过程很可能长达几百年,最终大约在春秋时期的鲁襄公时代或者稍早一点定型(15)。先周时代的庙堂之诗因为已经保存在华夏列国和周王朝的诗乐实践和理论教材《乐经》之中,所以《诗经》不再收录。周代的草莽之诗,按照先周时代的古老传统亦一律不予收录。周代蛮夷戎狄官方的庙堂之诗,因为有悖周王朝及其华夏列国的政治统一要求,其诗乐水平可能也与华夏庙堂诗乐相去甚远,故亦被排除。这样《诗经》最终就成为周代周家王朝及其华夏列国庙堂朝堂礼堂学堂的乐舞歌词的选本,其时代上限为周初武王时代,下限为春秋时代中期,前后大约五百年。

九代时期的诗论,《虞书·舜典》有所论述,《左传》《国语》所记周代君子的议论更多,但应以孔子“兴观群怨”“事父事君”说为代表。九代君子所有的诗论,均仅研究庙堂之诗、庙堂诗教,与草莽歌谣、草莽诗教没有任何关系。总之,九代时期,先周时代的庙堂诗乐单独传承,西周春秋时代的庙堂诗乐依靠《诗经》传承,而所有的草莽歌谣则全部被排除在外,这就是九代诗歌、诗论、诗教,庙堂与草莽分流的历史痕迹。

三、后九代诗歌诗论诗教的融合轨迹

不过《诗经》收录周代王朝和华夏列国的诗歌作品有一个例外。按照周王朝乐官确定的《诗经》体例,其一,只收录周初至春秋中期周王朝和华夏列国的庙堂之诗,不收录已经传唱许久的五帝夏商时代的庙堂之诗,使之各自单独传世(16)。其二,也不收录周代蛮夷戎狄之诗,以体现华夏一统的政治内涵。按照这两个标准,《诗经》收录春秋时代早中期郑卫宋齐四国的官方诗乐“郑声”“郑卫之音”,就是符合体例的。其三,只收庙堂之诗,不收草莽歌谣,那么《诗经》收录融合了草莽元素的郑卫宋齐四国的官方诗乐,就有些违反体例。

春秋时代郑卫宋齐四国官方的诗乐,以郑国卫国最为典型,故被春秋战国君子们概称为“郑声”“郑卫之音”。“郑声”特殊性主要有二:其一,在诗乐元素上,四国均吸收了当时的草莽诗乐的某些元素,出现了庙堂诗乐与草莽诗乐合流的倾向。其二,因此在表达方式、抒情是否节制上,四国官方的庙堂诗乐,亦受到草莽诗乐的明显影响,出现了抒情不太节制,言说不太讲分寸,有别于九代传统经典“古乐”端正持中、抒情节制的新倾向,故孔子、子夏等春秋战国君子均斥之为“淫”,子夏甚至认为“郑声”“郑卫之音”为“亡国之音”“乱世之音”,只有传统经典的九代“古乐”才是“治世之音”(17)。

周代王朝和华夏列国的庙堂诗乐,无不同时采用了五帝夏商西周春秋九代官方的诗乐,故周代君子均称之为“周乐”“周(或华夏国之名如郑)诗”,绝大多数都保持了五帝夏商西周春秋九代完全排斥草莽诗乐的古老传统,故亦统称为“古乐”。但是,春秋时代吸收了草莽诗乐元素的“郑声”“郑卫之音”,虽然在春秋时代也是“周乐”的一部分,而且不仅四国庙堂朝堂礼堂学堂采用,华夏其他国家的庙堂朝堂礼堂学堂也采用(18),却被春秋战国君子普遍视作比传统“古乐”次一等的“新乐”。这是中国历史上,庙堂诗乐与草莽诗乐交融的开始,其时间节点值得所有研究诗史、诗论、诗教的学者特别关注。

及至战国时代,华夏列国君子如魏文侯、梁惠王、齐宣王等,无不明确表示他们都非常喜欢“郑声”“郑卫之音”,非常厌弃九代“古乐”,他们一听“新乐”“郑卫之音”就兴趣大增,一听九代传统“古乐”就昏昏欲睡。而南方蛮夷之国楚国的官方文人如屈原等,亦有意识地吸收了当时楚国草莽歌谣的部分元素,创造了楚言楚声的辉煌《楚辞》,从而成为继春秋时代“郑声”之后,中国诗歌创作庙堂草莽融合创新的又一个典范。由于汉朝主要是楚国人创立的王朝,汉朝高层中层多有楚人,汉文化多受楚国文化影响,故《楚辞》直接影响了汉朝的辞赋和乐府:《楚辞》可歌可诵,汉赋可诵不可歌,于是《楚辞》演化为汉朝的文人辞赋;《楚辞》抒情较少节制,经常一唱三叹,汉代民间乐府亦受此影响,抒情亦较少节制,所谓“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往往直抒胸臆,与典雅庄重含蓄持中的九代诗乐明显不同。庙堂诗乐对熏陶君子,使之养成中规中矩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或许有用,但其愉悦性情的文化娱乐作用则明显不足。草莽诗乐则无意于端正持中,中规中矩,内容多与平民百姓的日常生产生活密切有关,抒情多无节制,其愉悦性情的文化娱乐作用明显超过庙堂作品。而人类的天性就是追求快乐,这恐怕就是战国汉代君子大多喜欢具有草莽元素的作品,而不太喜欢纯正庙堂作品的主要原因。

此后庙堂草莽的界限日益模糊,合流交融倾向日益明显。汉朝官方设置乐府机关,大量收集整理民间诗歌,这些诗歌亦称为“乐府”,而乐府最要紧的特点就是“感于哀乐,缘事而发”,故汉乐府诗歌的庙堂之气与草莽元素交融,而以草莽元素为主,人间烟火气息较浓。汉乐府经过长期发展,创造了五言诗,表现力很强,艺术水准也很高,汉末开始引起许多官方文人的高度注意,他们纷纷开始有意识地模仿乐府民歌,创作出了许多新的文人诗,例如班固的《咏史诗》,张衡的《同声歌》,秦嘉的《赠妇诗》等,都是典型,其中无名氏庙堂文人创作的《古诗十九首》的艺术水准最高,成为继春秋“郑声”、战国《楚辞》、汉代文人辞赋之后,中国诗坛上又一座庙堂草莽融合创新的诗歌高峰,故向为学者所重。

此后唐诗宋词、元明清诗歌,庙堂草莽的界限越发模糊,二者交融的迹象越发明显。唐代至今,无论是宫廷文人还是贩夫走卒,无不发言为诗,故世界列国均承认中国是一个诗歌的国度。

四、后九代庙堂草莽融合的历史逻辑

九代官方完全无视草莽歌谣,后九代官方则有意无意地让庙堂诗乐与草莽歌谣、庙堂诗教与草莽诗教融合,撇开无数的偶然因素不论,其深层次的历史发展逻辑究竟是什么?窃以为,至少与以下几个因素密切相关。

其一,人口变化因素导致贵族君子的思想文化下移,平民百姓的思想文化水平提高,使庙堂草莽的诗乐交融成为可能。南蛮蚩尤战败后,其遗民在五帝夏商时代为“黎民”即异族战俘奴隶,夏商时代五帝子孙为“百姓”即小贵族。但在周代文献中,“黎民”“百姓”已经融为一体,均成为平民阶级。商末周初至清末实行宗法制,以解决贵族性伴侣太多,儿子太多,導致妻妾、父子、兄弟相争,骨肉相残的问题。按照这一制度,贵族宗子才能继承君父官爵,余子地位则不断下降,天子余子做诸侯,诸侯余子做大夫,大夫余子做士,士在西周时代春秋早期还是可以食世禄的贵族(19),后来因为土地兼并,也因为贵族子孙实在太多,没有那么多土地可以分封,士的经济政治地位下降得很厉害,几乎与平民百姓无异,故战国时代孟子有“士庶人”一说,后世更有“寒士”“酸儒”“腐儒”“九儒十丐”“穷读书人”等说法。如今中国大约八成人口的祖先都曾经是贵族,这就是绝大多数贵族子孙都不可避免地平民化的可靠证据。几千年中贵族长期有序平民化,必然会带来庙堂思想文化的逐步下移,也必然会逐步提高平民百姓的思想道德、文化知识水平,大大提高草莽歌谣的创作水平,这就为庙堂诗乐与草莽歌谣的逐步融合提供了可能。

其二,教育发展因素导致庙堂之上的“先王陈迹”传至民间,草民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得以大幅度提高。我有长篇论文《论国学》,详细讨论了五千年来国学学堂、国学学问的发生发展史,我发现,五帝夏商西周八代,天王办一所国学即可;西周末春秋初至清末,小贵族办家学、诸侯郡县办乡学、天王办国学;春秋晚期至清末,孔子等官员办私立公助的国学。中国教育总的发展趋势是受教育者越来越多。民办公助国学,春秋时代只有孔子一家,战国时代出现诸子百家,设帐者增多,学生就到处求学,择优而从,所以孟子刚设帐时,“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但我考证他最后只有十八名弟子,其他几百名弟子都跑了,追随别人去了。孔子的弟子只要想当官人人都可以当官,就连愚笨的高柴都做了官。孟子好不容易留下了十八名弟子,最后当官的仅有四名而已(20)。这些事实说明,随着教育的发展,受教育者越来越多,整个社会的文化水平必然逐步提高,草莽歌谣的水平也必然会逐步提高,这也为庙堂诗乐与草莽歌谣的逐步融合提供了可能。

其三,经济发展因素使先民不至于为了果腹常年苦辛,诗乐固有的愉悦性情的文化娱乐作用得以受到重视。中国远古的经济发展水平几乎超过了当时世界上所有其它的地区,五千多年前就出现了大量的剩余财富,以致出现了许多辉煌的城市,出现了国家。西周末期春秋初期进入钢铁文明时代以后,经济发展更快,贵族生活无不奢靡。经济大发展,必然带来生活质量的大幅度提高,生活质量提高,必然更需要愉悦性情,而庙堂之诗不能满足君子的这些需求,倒是草莽歌谣的文化娱乐作用很明显,这就为庙堂草莽的融合提供了可能。

其四,后九代六教失灵因素使鬼神宗教退出庙堂朝堂治理,日常生产生活中的诗情画意被发现。九代实际上长期只有诗书礼乐四教,春秋末期才增加《易经》《春秋》为六教,不同的是,早先主要是口耳相传融为一体的四教,西周末期春秋初期进入钢铁文明时代以后,由于记录条件改善,逐步形成文本化、分别化的诗教书教礼教乐教,春秋时代末期形成文本化、分别化的诗书礼乐易春秋六教。四教、六教均有一个相同点,就是人神混杂,天人交通,神神秘秘。随着经济发展,战国初期,中国最终完成世俗化进程,六教的治国理政作用遂明显下降。战国时代官方是否坚持六教,文献阙如,难以断定。汉代至清末官方的六教,据《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四库全书》之经部(六艺部)的记载,似乎一直坚持不懈,但我推测实际上均未真正落实,主要证据是五帝夏商时代的诗乐全部失传,只有题目传世而已;周代华夏诗选《诗经》的乐曲全部失传,只留下了歌词;汉代只有少数学者才知道周礼;汉至清代的诗教更多重视本朝本代的诗教。六教失去了治理国家的神秘光环,鬼神又退出了国家治理的历史舞台,这就为草莽歌谣翻身提供了可能。

总之,庙堂之诗与草莽歌谣从春秋时代开始逐步融合,此后融合不断加深,可能有这样那样的偶然因素起了某些作用,但后九代庙堂草莽的融合有其深层次的历史发展逻辑。

五、后九代诗歌诗教理论停留在九代

从诗歌创作实践上讲,庙堂草莽元素早在春秋时代的郑卫宋齐四国便开始交融,战国时代、汉朝交融的迹象更加明显,唐朝至今庙堂草莽已经密不可分。但是,后九代的诗歌诗教理论是否与实践相匹配、与时俱进呢?我看未必,证据很多。

先谈谈文字学的证据。“诗”本指所有“有韵律、能歌唱、可朗诵的歌词”,当然应包括庙堂之诗和草莽歌谣,古人造“诗”字,称诗为“言”,则本应包含庙堂之诗和草莽歌谣。但造字的古人却完全排除了草莽歌谣,仅将庙堂之诗称之为“诗”,这从“寺”字中即可看出端倪。《说文》寸部解释“寺”:“廷也,有法度者也。从寸,之声。”“廷”,周公之时尚称“明堂”,其实就是一个草棚子,祭祖时是庙堂,朝议时是朝堂,行礼时是礼堂,教育国子时是学堂。周公之子鲁侯伯禽最早把周公太庙和鲁国朝廷分开建设,出现了宗教政治与世俗政治开始分家的苗头,此后成为天下惯例,西周春秋时代华夏列国所有的庙堂与朝堂均分开建设,而且有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卿大夫三庙、士二庙的宗教政治制度。但伯禽之父周公摄政时主要经略东夷地区,在鲁国汶阳之田上建设的周家临时“明堂”(21),仍然是庙堂朝堂礼堂学堂混为一体的建筑,由此可以推知,五帝夏商时代的“明堂”亦当均与周公“明堂”相似或相同,这就是殷商祖先造字所谓的“寺”,汉代许慎解释的“廷”字。这就是说,殷商祖先造“诗”字时,仅仅以明堂之“言”为诗,而将草莽歌谣完全排除在外,这与九代庙堂与草莽分流,草莽歌谣不被贵族君子视为“诗”的历史事实和思想观念完全相符。后九代的中国世俗政治已与宗教政治揖别,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已经人神两分,成为一个世俗化国家(22),庙堂诗乐与草莽歌谣早已交融,而后九代的许慎解释“诗”字只解释了九代“诗”的概念,并未反映后九代庙堂草莽交融的实际情况,这就是后九代诗论仍然保存了九代诗论的证据。后九代学者不断采用许慎的成果解释“诗”字,并创造了若干相关的诗论,就明显有以偏概全、落后于时代的嫌疑。

庙堂朝堂不是乡野草莽之地,不可以随意撒野、毫无节制,官员之“言”,包括官员、乐工的乐舞唱歌,一举手一投足,均要拿捏好分寸,这就是许慎说“诗”要“从寸”的原因,也是孔子、子夏等春秋战国君子严厉批评吸收了草莽元素的春秋时代郑卫宋齐四国“新乐”“淫”“细”,要求“放郑声”的根本原因(23),也是后世无数诗论均要求诗歌“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根本原因。草莽歌谣虽然也是“言”,却因为放歌于乡野草莽,没有庙堂朝堂礼堂学堂那么多的繁琐规矩,所以“淫”“细”就是其基本的特点之一。

我们除了需要明白九代君子视野中只有庙堂之诗,并无草莽歌谣,庙堂之“言”必须讲究分“寸”以外,我们还需要明白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和国家治理方式的分期,进而明白九代诗歌与后九代诗歌不太一样。中国与所有国家民族一样,早先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亦人神混杂,天人交通,神神叨叨,故国家治理实行政教合一。但中国大约早在战国时代初期就已最终完成了世俗化的历史进程,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就已人神作别,天人两分,国家治理实行世俗政治,从而成为一个世俗化国家,故全世界学者均承认,中华文明是人类历史上唯一不建立在宗教基础上的伟大文明(24)。也就是说,当殷商先民造字时,中国还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那些负责治理国家、分配财富的贵族官僚们都要在四堂合一的“明堂”上演奏演唱舞蹈诵读,這个四堂合一的“明堂”就是造字的殷商先民所谓的“寺”。古今从来没有人明白,中国早在战国时代初期就完成了世俗化进程,但是人人都在无意之中受到这一伟大历史进程的影响。《说文》将“寺”解释为“廷”,后人又用“寺”泛指官署等等,都没有错,却不知这个“廷”,周公之前指政教合一的“明堂”,而误以为就是指后人熟悉的处理国家政务的世俗朝廷,并进一步引申为所有官署,这就出现了问题。《说文》进一步指出,“廷”是政府处理政务的地方,大家行礼、讲话、唱歌,处理政务,都要讲究分寸,都要恰到好处,也就是孔子一派人所谓的“中庸”“折中”,“中庸”即断事论理要符合常道正道,不可促狭偏激,“折中”就是“折而使之中”,即断事论理要符合事实和原则。“明堂”唱歌也要“有法度”,也就是要节制,不能像春秋时代郑卫宋齐四国的“新乐”那样“淫”“细”“荒”,更不能像农村老太太哭丧那样没完没了。诗歌艺术理论,与宗教政治和世俗政治的关系密切如此。

此外,春秋时代所有诸侯均有宦官,《左传》多称“寺”“寺人”。中国的庙堂朝堂自然需要有人打理,如同西方和印度的庙堂朝堂一样。但中国为了确保贵族血统的纯正,故打理庙堂朝堂者均为阉宦;而西方和印度似乎不太在意血统纯正,故打理庙堂朝堂者为生理正常的男子,他们均有性生活的需要和能力,故西方和印度的教堂长期均有“宗教神职妓女”,而中国的庙堂朝堂里只有阉宦“寺”,没有女人。

下面谈谈诗论的证据。孔子等春秋战国君子严厉批评“郑声淫”,认为“郑声”乱了“雅乐”,主张“放郑声”,主要原因就是因为“郑声”吸收了草莽歌谣的某些元素。古今学者就此讨论很多,但基本上都是重复劳动,意义不大。孔子“郑声淫说”最基本的错误是,用九代诗乐理论评价后九代的诗乐现象。后九代学者不明白历史发展规律,反复证成孔说,不仅没有理论意义,而且在实践上还有害。这层意思,我在《乐教论》中已有详细论证,恕不重复。后九代学者经常谈论孔子一派人的诗歌理论,如“温柔敦厚”“兴观群怨”“事父事君”等,亦仅仅与庙堂之诗有关,与草莽歌谣无关,与庙堂草莽融合的诗歌也不太贴切,与后九代诗歌创作的实际情况不太符合。后九代学者谈起诗歌理论,言必称孔子,这已远远脱离了后九代诗歌诗教庙堂草莽合流交融的实际,不足为训。

最后谈谈诗教理论仍然停留在九代的证据。诗教始于五帝时代,传世文献中,黄帝时代的《大卷》《云门》就是当时的诗教作品,《舜典》最早记录诗教樂教情况。后世文献如《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四库全书》之经部(六艺部),对汉至清代的六艺之教均有详细记载,其中就有诗教。

最近百年学者特别注意寻找关键词最早的出处,搜索引擎普及的最近二十年此风尤盛,他们都喜欢首先看看关键词最早出现于什么时代的什么书,然后便断定相关的客观事物就出现在那个时代。这种研究方法的学术风险很高,它需要完全满足如下所有条件:只要客观事物一出现,古人就必须立即用文字记录在案,而且文献必须确保传世。如果当时还没有文字,或者虽然有文字但记录材料还不行,古人记录不便,未作记录,或者虽有记录,但文献亡佚,这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其前提条件就不复存在。所以我认为,用关键词对学术问题做出判断的做法虽然不无道理,但并不可靠。

诗教本指诗歌教育,本应包含庙堂诗教和草莽诗教。但中国官方九代仅仅指庙堂诗教,是官方教化治国君子的国学教育四教、六教之一,完全排除了草莽歌谣的诗教。诗教概念要点如下:

其一,中国诗教乐教起源于黄帝时代,具体作品就是组诗组乐《大卷》《云门》,而绝非源于孔子时代,更非源于孔子。关于中国诗教的起源问题,我查阅了最近二十年中国学者的论文和专著,发现所有学者所有著作论文均称中国诗教源于孔子,而且主要历史文献依据都是《礼记·经解第二十七》里记载的孔子的这番话: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絜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者也;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絜静精微而不贼,则深于《易》者也;恭俭庄敬而不烦,则深于《礼》者也;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

孔子说,只要到任何一个国家(当时其实主要是指东部华夏列国),看看他们的乡学,看看他们的君子,就可以知道贵族君子接受六艺之教的情况究竟如何。这番话不仅完全不能证明诗教源于孔子,而且恰好相反,只能证明孔子教弟子六艺,只是效法周王朝和华夏列国的官办国学而已。以孔子在世时的影响力,他完全没有任何可能影响天下列国,让各国仿照自己进行六艺之教。也就是说,学者们引用的史料与他们要证明的观点是完全相反的。

那么孔子描述的周王朝和华夏列国的诗教是否为中国诗教的源头呢?也不是。远古的诗教乐教礼教书教,本质上是一回事。上文所引《大司乐》即可证明,黄帝时代晚期的《大卷》《云门》就是黄帝时代的诗书礼乐之教的作品,而且是周代君子公认的最早的四教作品,比周王朝和孔子都早了几千年,周代官方和孔子个人怎么可能创造诗教呢?

其二,拿来教育贵族及其子嗣的诗歌,除了春秋时代郑卫宋齐的“新乐”“新诗”以外,九代均为“先王之乐”“古乐”“古诗”,后九代大多为本朝本代的诗乐。九代诗乐,在后九代的官方文件上均显示仍然为诗教教材,但实际上很可能全都基本落空。

九代诗教内容只有官方的庙堂诗乐,其中春秋时代仍然以九代的庙堂诗乐为主,但也包含了郑卫宋齐四国吸收了民歌元素,具有草莽元素的新的庙堂诗乐。

后九代诗教的大体情况,战国时代文献阙如,《荀子·天论》略有记载,具体情况不详,情理上应该继续进行以九代传统的诗乐为主的诗教,但是战国诸侯无不喜欢“郑声”“新乐”,故不太可能重回九代老路,继续完全排除诗乐之教的草莽元素。

汉代至清代的诗乐之教,出现了官方规定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合的新情况,这一点过去从未引起学者注意。根据《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四库全书》之经部(六艺部)的记载,汉至清代官方的国学学堂均有春秋时代末期周朝官方最终定型的诗书礼乐易春秋六教,但在事实上很可能基本上落空。主要证据是,周代华夏诗选《诗经》以前的五帝夏商时代的古诗古乐基本全部失传,只存题目传世而已。汉朝至今官方甚至均不知道还有《乐经》传世,以为六经实际上只有五经,汉朝还设置了“五经博士”。汉代至清代的诗教,虽然官方明确规定要以九代庙堂之诗作为官员教材之一,但是实际上历朝历代均更加重视本朝本代的诗乐之教,如汉朝更加重视乐府之教,唐宋官员和官方文人亦更加重视本朝本代的诗词教育等等。

汉唐学者解释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形成学问,清朝称为“汉学”。宋明学者好就五经发表宏阔议论,号称“理学”“新儒学”,但对治国富民无所助益,明末清初学者王夫之、黄宗羲等即已发现宋明之学空疏误国,因此清朝恢复“汉学”的朴实学风,故号称“朴学”。汉朝至清朝,先周庙堂古诗全部亡佚,仅有题目存于《大司乐》,故《诗经》成为中国最早的诗集。后人如非特别努力,即使国学学子要读懂《诗经》也已经非常困难。所有这些证据都说明,《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四库全书》之经部(六艺部)所记录的历代国学的诗乐之教,很可能实际上大多落空。

其三,教育者。传世文献记载的诗教,九代官方完全不包括草莽歌谣的教育,仅仅指庙堂之诗的教育,是四艺、六艺之教的一部分,旨在培养治国官员,所以诗教工作者都是政府官员,并不是一般的诗人和诗论学者。这一政治传统始于五帝时代,《舜典》记载的乐官夔就是乐教教官诗教教官,一直延续到清末废除科举制度时为止。春秋时代晚期,孔子先后在鲁国孟孙氏、齐国高氏的政治经济资助下,创办私立公助国学学堂,为列国培养治国人才,这一传统也一直延续至清末。民办公助国学的教官,基本上都是政府现任官员或是退休辞职的官员,本质上仍有官方背景,为官方培养治国人才。

其四,受教育者。九代官方诗教活动既然把草莽歌谣的教育活动完全排除在外,那么九代诗教的受教育者就主要有三部分人:一是贵族子嗣,候任官员,即《舜典》所谓“胄子”;二是现任贵族官员,例如周礼规定贵族乐舞规模为天子八佾、诸侯六佾、卿大夫四佾,贵族在欣赏诗乐时,也就接受了教育;三是退休官员,古代国学有养老礼,就是礼遇教育退休官员的礼仪(25)。后九代因为诗歌创作出现了庙堂草莽合流的明显趋势,官方诗教亦多有草莽色彩,而且由于商末周初至清末长期实行宗法制,导致绝大部分贵族不断有序下移,最终变为平民百姓,贵族思想文化自然亦随之不断下移,所以总体上看,后九代诗教逐步影响平民百姓,不可避免。唐朝至今,即使是贩夫走卒也可能创作出很高水平的诗歌,要说唐代至今的诗教对象完全不包括平民,诗歌创作现象就无法得到科学解释。

其五,诗教的目的,九代诗教先后只是四艺、六艺之教之一,都是为了培养治国君子,而不是为了诗乐创作和鉴赏。后九代尤其是唐代至今则未必完全如此,诗教均逐步回归自己的本色当行,这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

其六,诗教与书教礼教乐教的关系。诗教乐教原本一体两面。九代诗歌可歌可诵,汉代出现“不歌而诵谓之赋”的辞赋,但汉乐府仍然将乐曲与歌词紧密联系。唐宋以后诗歌或歌或诵。如今诗歌仅仅是徒诗。诗歌记录先王历史和当朝得失,故诗教亦书教,书即故事。诗书乐均显示人神、君臣、父子关系,故均为礼教。官方的易经春秋之教始于春秋末期鲁昭公定公哀公时代,此前一直上溯到黄帝时代,均只有诗书礼乐四教,而且在西周末期春秋早期即钢铁文明时代以前,四教混在一起,钢铁文明早期开始细分为文本化的诗教书教礼教乐教。这就是九代四教、六教的基本情况。后九代的诗书礼乐四教大多分开,也不尽然,例如唐人唱诗,宋人吟词,自然都是诗教乐教合二为一的。

从整体上看,后九代官方规定诗教等六艺之教,多循春秋时代成例,但事实上并未真正落实;后九代学者论及诗论、诗教,多引九代文献,证成九代成说,而不知早已时移事易,故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比较明显。

注释:

(1)(22)(24) 参见吴天明:《中国世俗化的节点和标志——以春秋战国之交的孔子和孔学为研究样本》,《东岳论丛》2023年第1期。

(2) 宗法制规定贵族嫡妻一人,通常是元妃,余为庶妾;嫡妻之子为嫡子,余为庶子;儿子再多,“宗子”只能立一个,取守宗庙朝堂之意,亦谓之“后”,即储君,通常是立嫡长子,余为余子(余夫、支子、别子);君父去世,宗子为丧主,丧期届满,宗子嗣位,余子全部下降一档分封。如此一来,即使是天王子孙,绝大部分也会很快平民化,这必然带来贵族思想文化的下移,为庙堂之诗与草莽歌谣的交融提供可能。

(3) 士要读书做官但大多不能做官,又多住乡村,故可提高平民思想文化水平,庙堂草莽交融遂成为可能。

(4)(6)(17)(23) 参见吴天明:《乐教论》,《中州学刊》2023年第5期。

(5) 古人讲“古乐”“新乐”“周乐”等均包含乐曲和歌词,但汉代出现不歌而诵的辞赋,后世亦有歌诗和徒诗之别,现代诗歌均为徒诗,故不得不注明。周代传世文献没有称“郑声”为“新诗”者,但不如此表达,当今读者感觉很麻烦,故本文创造了“新诗”这一概念。

(7) 传世文献对“诗”的解释都很玄。诗歌、诗论、诗教实践和理论,原本都应包含庙堂之诗和草莽歌谣,但九代官方均将后者排除在外,后九代创作逐步融合草莽元素,但后九代的诗论、诗教理论仍然无视庙堂草莽已经融合的客观事实,基本上仍然停留在九代,故本文所谓“广义的诗歌”“广义的诗论”“广义的诗教”“广义的诗教理论”等说法,与学者熟悉的后九代理论多不相符,但下文會一一解决这些问题。

(8) 根据世界各国的考古资料,人类各种族大约都在五万多年前开始埋葬并祭祀死去的先人,考古学家均认为,这就是鬼神和人类自己同时产生,人类与动物揖别的标志。可参阅吴天明:《神仙思想的起源和变迁》,《海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

(9) 根据两个佐证作此推测:其一,舞阳先民的墓葬中,只有祭司酋长才有骨笛殉葬;其二,记录五帝时代历史的《虞书·舜典》,有舜帝任命夔做乐官,令其“教胄子”的记载。

(10) 古人无不将死亡埋葬之地视作长生不死之所,神山其实就是墓地。

(11)(12)(25) 参见吴天明:《原始文化的生存竞争与生殖竞争主题——论原始先民贵壮贱弱弃杀老弱的野蛮习俗》,《中国文化》2002年合刊。

(13) 参见王齐洲:《〈周礼·大司乐〉即〈乐经〉辨》,《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

(14) 周天子有王朝,诸侯有公朝,公卿上大夫有家朝。公卿先主持家朝,与属大夫以及众家臣商议家事,然后上公朝。九代朝堂即庙堂礼堂学堂。公卿大夫称“家”,包括其封地人民财富车马等一切。

(15) 参见《左传·襄公二十九年》鲁国乐官所奏“周乐”,以及吴公子季札对“周乐”的评价。

(16) 古人编书经常采用这种方法。如曾子弟子编《论语》,孔子那些论述重大理论问题、篇幅较长、早已长期单独传世的语录如《儒行》《五帝德》等就不再收录,令其继续独立传世,后人不明白这一编书方法,误以为孔学精华尽在《论语》中,导致战国至今经常误解孔子和孔学,例如黑格尔只读了《论语》,以为孔子只是个普通的白胡子爷爷,缺乏思想深度,中国哲学家经常援引黑格尔的错误判断,教训非常深刻。

(18) 例如春秋时代鲁国朝廷就采用了“郑声”“郑卫之音”,详见《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19) 详见《左传·隐公元年》《隐公五年》关于贵族礼法规制的记载。

(20) 孟子弟子而被徒孙尊称为“某子”者,才是当官弟子,其余则未做官。参见吴天明:《孟子师徒表字失传的原因——兼考孟子五十五章语录的具体记录者》,《长江学术》2022年第3期。

(21) 明堂本在王城镐京。武王病死,成王年幼,周家天下风雨飘摇,周公不得已而摄政,主要经略东部,古人有战前在明堂向祖宗誓师、作战时带着祖先木主(今日民间称“灵牌子”)出征,战后在明堂向祖先报告战绩、杀俘虏、祭祀祖先的宗教政治礼俗,为了方便作战并管理天下,周公在鲁国汶阳之田上建设王朝临时明堂,将祖先木主和王朝官员全部暂时迁到东部明堂。周公还政于成王,回归臣位以后,东部明堂遂空置,周家祖先木主和王朝官员均回镐京。汶阳之田在春秋时代被齐国占领,周公明堂一直保存至战国中期齐宣王时代,宣王还就是否毁掉明堂征求过孟子的意见,《孟子》有详细记载。

作者简介:吴天明,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湖北武汉,430072。

(责任编辑 刘保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