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玉
法治军营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军战略进程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加强法治军营建设必须多措并举,形成系统合力,引导广大官兵真正成为依法治军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当前,某些基层单位法治教育方法单一,教育内容老旧,教育形式落后,教育实效不明显,导致某些官兵法治信仰缺失。建设法治军营,首先要做的就是通过教育培树官兵法治信仰,使广大官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心中有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一是优选教育内容。重点学习军事类法规,增强官兵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做到心存敬畏、行有尺度。有的放矢结合官兵需求较高的如何处理婚恋纠纷、债务纠纷、房产纠纷等问题,对症下药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开展“学法规、守法规、用法规”活动、送法下基层、普法宣讲等,对《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官兵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讲,普及婚姻恋爱、依法维权、债务纠纷等法律常识,以及官兵关心的有关退役安置、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规定,以需求为牵引增强教育内容实用性。二是区分教育对象。按类别分,对新兵针对性开展入伍基本法规教育,以军事类法规、条令条例等为主,重点在于帮助其扣好军营的第一粒“扣子”;对基层士兵开展基本法律法规宣讲,强化法纪观念,提高其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军官重点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增强指导基层、普法释法的本领。对处于人生重要节点的官兵及时进行针对性教育,比如,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适时开展婚恋教育,讲清夫妻之间权利义务等内容;对即将买房的普及不动产买卖、业主权利义务、物业合同等常识;对即将退役的讲清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也可按照岗位进行区别教育,对驾驶员,着重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驾车行为;对主管财务、人力资源、奖惩等敏感部门人员,通过反面警示、正面引导,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防腐定力。三是创新教育方式。实现教育载体多元化、教育方式多样化是激发广大官兵学法用法热情的重要途径。法治教育要采取官兵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全体官兵心中有法、遇事找法,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例如,可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治宣传演讲、旁听庭审等,增强参与度;组织官兵观看警示教育片、网上浏览庭审实录、翻阅忏悔录等,增强敬畏心;制作普法宣传片、微电影、动漫漫画作品等,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普法释法,增强认可度;利用解放军报、强军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关注国内外、军内外法律热点,紧贴时代特征,对新法及时进行宣讲,更新完善教育内容,增强时效性。四是注重教育实效。法治教育绝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而要将其当作经常性、常态化工作来抓,构建制订教育计划—开展教育活动—收集官兵反馈—总结更新内容的完整教育链路,做到次次有反馈、次次有更新、次次有实效。可通过采取调查问卷、个别谈话、小组讨论、意见箱等方式,及时获取官兵真实反馈,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和好的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力求摒除简单化、形式化、刻板化弊病,推动法治教育活动走心走深走实。五是保持教育温度。让官兵树立法治信仰,就要将官兵真实需求放在心上,帮助其解决涉法纠纷,真正办惠兵暖心的实事。提供全时全员覆盖的多元化法律咨询服务手段。可开设网上维权栏目,开辟“网上绿色通道”;建立法律咨询服务电话值班制度,在固定日期为官兵提供法律咨询;通过定期走访、送法到营连等形式,建立涉法维权问题“一本账”,摸清官兵的法律需求。建立高效的运作机制,对接到的涉法涉诉申请,及时指派实习律师全程跟进,积极做好法律咨询、建议、协调地方人武部介入、回复处理情况、做好问题分析及安抚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在潜移默化中让法治教育内容深入每名官兵内心。
法治军营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浮于表面,应付了事,更不能将其简单化、形式化,而要从具体化、规范化入手,明确各级责任,逐步形成一套高效运转、切实管用的标准化运作流程。一是党委依法统管。党委作为部队的“指挥部”,必须带头厉行法治,科学规划,为法治军营建设打响战斗第一枪。将法治军营建设纳入重要办事议程,将其当作大事抓、要事抓,常抓不懈;明确法治军营创建的目标、方向、思路和重难点,研究制订方案计划;定期听取反馈报告,及时调整活动进程,派专人进行跟进。二是机关依法指导。机关作为党委和基层之间的“中转站”,应发挥好落实党委决策、依法指导基层的作用。一要科学统筹,避免层层加码,坚决杜绝“五多”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工作。二要按照“部门分管,科室承办”原则,细化责任。例如,宣传部门及时将更新的法治内容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并下发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对运行过程中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及时查缺补漏;组织部门对表现优异的个人及时通报表扬,并在立功授奖上予以倾斜;保卫部门发挥保底作用,搞好法律援助等。三是基层依法贯彻。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性也在于实施。基层作为法治军营的实际组织者,应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真正推动法治军营建设落地生根、走深走实。认真领会上级意图,与机关做好对接,促进上级各项决策纵向推进、一抓到底;结合各单位实际细化相关规范流程,明确细化岗位职责,制定工作清单,使法规制度落实到各营连、各战位,使每名官兵在法治军营建设活动中找到存在感、参与感;做好总结梳理,制定各单位专属的法治工作簿,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汇总上报,对上级检查和自身查找发现的问题同样也需做好记录,及时进行改正,避免再犯。
“强军之道,要在得人。”当前建设法治军营过程中,某些单位法律人才队伍底子薄弱、能力欠缺、发展受限等问题较为突出,法律人才短缺瓶颈现实存在,难以支撑长远发展。为此,必须抓住有效环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法治军营建设得怎么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带头表现得怎么样。领导干部带头守法,主动学法,以实际行动做好表率,就能在全体官兵中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对法治军营建设起到巨大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反之,则会树立错误导向,打击官兵学法积极性,不利于法治军营长远建设发展。因此,应抓好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发挥,强化“治人先治己,严人先严己”的思想自觉,在学法活动中率先垂范,定好风向标,立起学法用法守法鲜明导向;在执行规定上严格落实,依法决策,依法抓建,依法办事,强化依法用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在查找问题上从我做起,查人先查己,不当遵纪守法的“门外汉”、落实制度的“旁观者”,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自身带头行为取信官兵。二是增强法律人才能力素质。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培养一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增强其本领能力,为法治军营创建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通过直招军官选拔、军校法律研究生培养等现有机制,培养具有法律素养、军事素养和道德素养的全方位法律人才;依托地方高校专项培训,依托军校专项任务培训——如取证业务培训、多样化军事行动法律保障专项培训等,拓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同时,完善法律人才的选取培养机制、使用管理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对法律人才的成长路径进行合理规划,对岗位职责作出明确界定与划分,拓宽晋升渠道,完善奖励表彰机制,增强干事创业信心,使现有的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既能培养出人,又能留得住人。三是发展壮大法律人才队伍。除了培养精通法律的专业人才,还需调动官兵学法用法兴趣,将更多的人纳入法治宣传队伍中。其一,善用“内力”。挑选具有浓厚法律学习兴趣的官兵组成兴趣小组,购买相关法律书籍,以老带新,鼓励支持其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增强法律宣传的专业性。其二,巧用“外力”。借助军地共建渠道,实现“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可视情邀请地方司法部门专家赴部队巡回授课,增加法律知识课堂,特别是民事诉讼类、退役军人保障类等法律专业知识;可定期开展地方法院、检察院与部队交流活动,安排部队官兵定期到地方公检法机关交流,参加旁听庭审;也可根据规定要求和各单位实际聘请地方专职律师,为官兵答疑解惑。
着眼战斗力提升,切实把服务备战打仗作为法治军营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法规制度紧贴实战。立起备战打仗指挥棒,按照战斗力标准对基层建设中涉及的法规制度进行立、改、废、释,从制度上清除不利于战斗力生成的体制顽疾,做好与战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备工作,对照已有法规制度查缺补漏、细化完善,为作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聚焦备战抓建基层。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坚持依法治训、按纲施训,依据条令条例抓好部队管理,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培育官兵战斗精神,提高官兵依法训练、依法行动、依法作战的能力,为备战打仗提供随时拉得出去、冲得上去的胜利之师。三是结合使命任务施训。基于各单位承担的使命任务不同,对法治军营建设的重心也会有所差异,须在服务备战的大背景下分清轻重缓急,结合各单位实际需求,视情开展不同的法治教育活动。各单位官兵均需认真学习基本交战规则、人道主义保护等战争法规常识,避免陷入舆论和法理被动。同时,还需根据各单位承担的使命任务,如进行远洋护航、抗震救灾、常态巡逻等行动时,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又如海军属于国际性军种,应重点学习国际法、海洋法常识,提升官兵国际法素养,为我大国海军驶入深蓝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