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晓兰
近年来,苏州科技金融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各项科技金融奖补力度持续增大,政府专项资金、引导基金规模加大,通过优化多个金融服务平台,整合各类金融资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丰富的普惠金融产品。但是,从政府层面来看,科技金融支撑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从机构层面来看,支持中小企业内生动力依然不足;从企业层面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先天条件不足,首贷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本文提出探索创新苏州科技金融服务模式的几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对科技金融的支撑作用;二是要大力提升和健全各類金融机构服务功能;三是要引导中小企业完善治理加快数字化转型;四是要加快金融科技在融资场景中的应用。
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为积极响应中央的决策,各级地方政府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21年9月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创新”。苏州作为全省科技创新的前沿阵地,正积极响应上级决策,充分发挥产业基础雄厚的优势,不断完善科技政策支撑体系,深化科技金融结合,着力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一、苏州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一)创新主体不断强大
2022年苏州全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2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达5531家,高企数达13473家,高新技术产值达22874.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52.4%。江苏认定独角兽企业10家,市级独角兽培育企业18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增122家,企业技术中心新增205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增201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新增13家。
(二)奖补力度持续增大
除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项目(科贷通)外,科技贷款贴息项目、科技保险费补贴项目、天使投资引导项目、上市公司等奖励补贴政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企业等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根据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示的数据,2022年度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含担保费)资助企业922家、市科技保险费补贴资助企业202家,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奖励补贴资助企业11家。
(三)专项资金预算加大
2022年,全市财政性科技投入231.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9%,规模和占比均大幅超过省内其他城市。2022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预算总额达13.9亿元,分别设立企业技术创新计划(49215万元)、科技人才计划(27000万元)、科技创新载体计划(24570万元)、产业技术创新计划(22200万元)、科技服务体系计划(14715万元)、科技管理(700万元)、科技合作(600万元)七个子项目。
(四)金融服务平台优化
近三年,苏州不断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便利度和效率,积极搭建平台,打造覆盖全市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多个线上平台功能日益优化,运行成果显著。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苏州股权融资服务平台、苏州市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苏州小微融资担保服务平台等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贷通贷款等科技金融服务,汇聚银行、科贷、担保、创投、保险、创业孵化载体和信息研发机构,为广大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五)科贷通服务逐步升级
“苏科贷”实现苏州市域全覆盖,“科贷通一行一品牌”衍生特色融资产品14个,为2540家企业解决贷款119.87亿元,比上年增长42.5%。2022年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352.80亿元,同比增长41.18%。从苏州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的实时数据显示,仅2023年7月(截至7月30日),企业发布333项需求,需求金额总计154364万元,共有18家服务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35项金融产品,“科贷通”帮助256户企业解决101394万元融资需求。
(六)普惠金融产品丰富
目前,苏州小微融资担保服务平台已入驻金融机构71家,推出金融产品332个,平台企业数高达160832家。根据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数据显示,2023年一二季度,全市首贷企业数10000多户,总金额超600亿元,其中科技型企业首贷户数超600户,首贷金额超10亿元。一系列普惠金融产品的推出,有效助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融资增量扩面。
二、苏州科技金融发展存在问题
(一)科技金融支撑体系有待优化
科技金融政策体系有待完善,有关政策性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较少,很多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有待进一步验证和提高。
政府专项资金和引导基金的使用管理专业性不够,科技银行专业能力稍显不足,科技信贷产品使用率不高。信用体系和政策性担保系统建设相对不足。政府对于金融科技的广泛应用缺乏推动。
(二)支持中小企业内生动力不足
商业性科技贷款、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信托等机构需要平衡成本收益,对前期研发投入大、成果产出具有较大风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其抗风险能力差、担保能力弱,自然难以受到支持。
我国的科创板、新三板特别是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等科技资本市场,不同于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达的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短,运行的体制机制尚不成熟,股权流转慢,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效率。
苏州的创投市场、债券市场及民间金融机构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壮大。银行、担保、保险、监管等部门之间尚未形成合力,缺乏合作,协调不畅。
(三)自身条件不足导致首贷难融资贵
传统银行金融产品以抵押担保为主,依赖历史信贷和机构化数据评估信用。科技企业缺乏抵质押物,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难以满足传统金融机构需求,首贷满足率低。科技资本市场更青睐成熟科技企业,苏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仍困难。因新冠疫情影响,进一步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风险,现金流脆弱,难满足传统授信条件,导致转向民间借贷增加融资成本。科技企业对政策和金融产品了解不足,难以应对传统审批流程,融资效率低。中小企业现金流脆弱,还款方式与现金流不匹配,融资需求多样且急迫,时效性难满足。
三、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探索
(一)进一步发挥政策对科技金融的支撑作用
1.补齐科技金融政策体系不足。科技金融政策调控对构建融资环境至关重要。苏州科技金融政策需完善实施细则,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性担保、科技保险等方面。激励政策应定期调整优化,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普惠程度,如财政贴息、风险分担补偿、信贷产品利率等。管理科技金融专项基金、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需制定法规。加强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协同发展,降低信息不对称。强化监管引导作用,完善中小企业科技金融支持政策。
2.发挥科技金融财政支撑作用。近年来,苏州在科技支出上的财政比例逐年提高,但與上海、深圳等科技创新城市相比,科技金融的财政投入仍有差距。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科技金融计划的比重有待提高,科技金融机构和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更多财政支持。后续需要继续调动信贷机构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和额度,引导创投机构增加对初创型科技中小企业的投资。在引导基金方面,如苏州建立天使投资母基金,参股子基金和募集资金数量有限,其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尚未明显。后续需要完善母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政府信用和优秀基金公司的优势,制定更积极的让利标准,引导更多优质子基金聚焦高科技产业,孵化更多投资项目。
3.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政策性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定位明确、目的性强,同时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拥有专业人才,能够提供高品质服务。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唯一的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服务于三农发展和小微企业,为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迈出了第一步。后续,苏州需要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建设,引导其加快产品创新,提供符合政策导向、多方风险分担的融资担保产品;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制机制,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加强与市内各银行合作,帮助银行机构降低获客成本、增强风控能力、提高审批效率;完善担保费代偿补偿机制,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降费补助。
(二)大力提升和健全各类金融机构服务功能
1.促进创投主体做大做强。相关部门应继续改善营商环境,提高对创投公司和天使投资项目的政策激励力度、风险补偿比例和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利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建立沪苏杭区域创投体系,吸引国内知名创投机构和人才,促进本地创投机构的高质量发展,提升其专业研判和投资能力。通过政府天使投资母基金的示范引领,吸引社会资本聚集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并逐步向初创期和种子期的企业倾斜,助力企业快速成长。通过政策引导,培育本地天使投资人群体,助力民间金融机构发展。相关部门可以牵头成立天使投资人联盟或服务平台,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接,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创投环境。
2.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科创板和新三板市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直接融资渠道,准入门槛相对较低。苏州市应继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修订优化《苏州市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上市激励方面,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的政策支持,培育后备上市公司,根据企业阶段性发展情况分阶段给予奖励。在上市服务方面,鼓励专业中介机构为重点科技领域企业提供个性化的上市指导服务,提升中介机构在金融、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服务水平,增加本地区服务企业上市的中介机构数量和质量。同时,促进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和后备企业之间建立交流学习平台,组织培训研讨会,共同探讨企业经营经验。
3.推动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欧美国家的债券市场已经非常成熟完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债券发行提供了宽松的环境,而成熟的现代企业制度又有效避免了债券乱发和违约现象。国内目前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比例长期失调,暴露出债券发行机制的不健全。今后,在政策层面,要完善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债券的评价激励体系,及时披露企业项目进展信息和资金投向的实际效果;扩大企业债、公司债融资规模,不断扩容债券市场产品体系,创新丰富债券品种,引入可转债、可交换债,提高资本市场认可度。
4.加强金融机构间协调合作。加强各金融机构间的沟通协调合作,进一步提升和健全商业银行、投资公司、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的功能。商业银行包括科技支行和投资公司要进一步发展投贷联动业务,建立深入广泛的互动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为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大规模的投资和贷款。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应充分发挥政策导向,积极联合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合作,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的资金规模。保险公司通过与商业银行深度合作,可以更加全面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技保险的需求,不断提高产品的创新力。
(三)引导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1.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助于提高融资能力。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对于融资前的资料提交、融资后的资金流向和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至关重要。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能够准确预测企业盈利收入,降低融资风险。此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管理者通常是从科技领域起步的人才,对科技金融政策和各类金融产品了解有限,因此需要加强学习,熟悉各类业务的办理条件和流程,积极主动地与金融机构合作,寻找适合自身融资需求的科技金融产品。
2.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在自身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要在信息化数字化建设过程中,积极发掘新商机,提高企业经营能力。更为重要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可以形成数字化信用信息以及供应链应付款资产等,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评价依据,打通银企信息不对称的堵点,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信用评价及风险管控的难题。
(四)加快金融科技应用发挥降本提效作用
1.促进金融科技场景应用。借助金融科技,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提高小微金融服务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应用大数据收集多渠道信息,建立准确的信贷模型,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利用人工智能降低审核成本,提高业务处理效率;运用区块链技术解决信息不畅和信用评价问题。
2.扩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苏州已经先后开展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数字人民币等三项重要创新试点工作。其中苏州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于2019年4月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展。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非常适合应用于金融监管业务,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为金融机构在信贷、全流程监测、风险防控等领域带来了强大助力,降低了金融机构对科技金融业务的风险识别成本,从而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扩大科技金融服务覆盖面。
四、结语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创新梯队中规模庞大的群体,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提供后备力量。然而,资金问题一直是限制它们成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不同的困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差异明显,需要个性化的金融支持。在后疫情时代,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生存和经营困境,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构建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立有效的金融服务模式,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参考文献:
[1]卢锐,李锋.面向203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的创新对策[J].中国科技论坛,2021(06):17-18.DOI:10.13580/j.cnki.fstc.2021.0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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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苏州市科技局软科学指令性项目《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体系研究》,项目编号SR202235。
作者单位: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