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课题组
自2009 年底开始,东疆租赁业发展经历了先行先试、 国家创新试点和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三个阶段。 东疆由飞机租赁业务的聚集效应引发并初步建立起有助于租赁业发展的创新机制和制度体系, 带动其产业规模迅速壮大, 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试点经验, 助推了全国租赁业的发展壮大,形成“东疆模式”,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目前, 天津市作为我国租赁产业发展高地, 已形成机构、产品、政策、智库为一体的生态圈。 截至 2021 年末, 天津市共有法人融资租赁公司1500 家,资产总额超过2 万亿元。 租赁公司总量(不含 SPV 公司) 排名全国第一, 金融租赁公司及内资试点租赁公司总量领跑全国。 东疆作为天津市租赁产业发展的重要承载平台,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已形成飞机航材、船舶海工、现代交通、工业设备、医疗健康、文化教育、节能环保等租赁板块, 逐步成为国内最大的租赁产业聚集区和全球第二大飞机租赁聚集地。 截至 2021 年,东疆资产总额超1 万亿元人民币,奠定了航空、航运、海工三大租赁优势板块,累计完成1595架飞机、174 艘国际航运船舶和21 座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的租赁业务,飞机、船舶、海工设备租赁资产累计总额约930 亿美元, 国内市场占有率达80%以上, 形成了中国飞机租赁中心、 船舶海工和大型设备租赁基地。 共注册各类租赁公司3334 家,其中,金融租赁公司3 家,融资租赁公司1186 家,SPV 2145家,累计注册资本金达5677亿元人民币。各大央企集团、境内外上市公司、 各省大型国企纷纷在东疆设立租赁公司,持续推动了中车金租、远东普惠租赁等一批行业龙头项目落户, 东疆已经成为国内优质租赁企业的最大集聚地。
自2011 年至今,国务院先后印发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 天津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和深化天津自贸区改革开放方案,批准东疆率先开展租赁业务试点, 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 制定了一系列深化租赁业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
在税收支持政策方面,明确准予金融租赁公司在东疆设立项目子公司; 对国内租赁公司或项目子公司,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 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减按4%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在东疆先行试点。 对在东疆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东疆设立项目子公司满足条件的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天津市政府出台的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对符合国税总局规定的重点行业企业购置的设备,允许加速折旧。 在加快天津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在东疆设立项目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准予飞机租赁企业以绝对控股方式设立单机项目公司。 同时,准予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单机项目公司实行住所集中登记,且与母公司住所相同;准予飞机租赁企业设立飞机专业子公司并可持续经营多个飞机项目; 落实飞机租赁税收优惠和租赁企业租赁物出口退税政策。
在国家战略定位和税收政策支持下,东疆2019 年出台的全国首个保税租赁海关监管政策, 有效解决了飞机资产交易、二手飞机处置、大型租赁设备异地监管等问题, 是支持实现飞机资产自由流转的重要政策文件之一。 全国第一单飞机资产交易业务、 全国第一单大中型直升机租赁海关异地委托监管、 全国第一单保税飞机退租再租赁等多个首单业务在东疆落地。 飞机船舶离岸融资租赁业务对外债权登记政策落地, 民生金融租赁完成了天津自贸试验区首单船舶离岸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业务。 新丝路租赁与巴基斯坦宁静航空完成一架二手737-800 飞机融资租赁的合作。 亚太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完成全国首单跨境飞机资产交易, 弥补了市场上相关业务的空白。
目前, 东疆租赁业务已基本覆盖飞机、船舶、海工设备、电力设备、轨道交通、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形成了以工银、中航、中飞租等为代表的飞机租赁板块,以民生、交银、中远海等为代表的船舶海工租赁板块,以中铁、大唐、国电等为代表的装备设备租赁板块,以中车、 中铁建等为代表的轨道交通租赁板块, 以中水电、 中节能为代表的新能源租赁板块,以远东、平安、复星等为代表的医疗器械租赁板块,以国机、一汽、易鑫等为代表的汽车租赁板块等。伴随着融资业务拓展, 东疆陆续推出融资租赁与政策性融资担保组合等3 类共9 个“融资租赁+”产品,提升科技企业创新服务水平; 实行设立融资租赁法庭、 扩大离岸融资租赁业务对外债权登记租赁物范围等创新举措;积极打造 “京津冀+一带一路”海外工程出口基地, 推动中车长春轨道客车服务有限公司启动运营、 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离岸贸易等创新业务。
东疆作为融资租赁企业聚集高地, 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持续强化属地监管, 形成了具有东疆特色的属地监管模式。 一是强化风险监测手段。 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打造出7×24h 全天候监管模式, 构建专业化的数据质量评价和控制体系, 创新开展线上监测方式。 二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司法系统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工作协调, 建立统一的区域金融风险全视图, 设置监管阈值对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和预警。三是树立监管服务理念。 建立专职监管员制度,首创“专家+管家式” 服务理念,2019年开始每月发布中国(东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指数、飞机资产交易信息平台上线,推动租赁资产流转、 设立总规模30 亿元的东疆租赁创新产业基金, 撬动租赁ABS资产规模100 余亿元、 搭建东疆银企对接平台, 实现银企对接200 对, 形成了以监管职能部门联动支持、 专业服务平台有效支撑、 专业化团队贴心服务为特点的、涵盖业务全流程的服务体系。四是推进分级分类监管。 根据分级、分类结果,动态分配监管资源,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差异化支持, 加速实现行业优胜劣汰。
综上所述, 东疆不断深入研究融资租赁发展规律和产业多方面需求, 推动了一系列租赁政策、 制度创新的落地, 积累了丰富的创新经验,形成了丰硕的创新成果,发挥了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总体呈现健康有序多元的发展态势, 表现为规模集聚效应显著,阶段性发展特征明显,结构分布广泛,业务模式、融资体系不断完善, 产业发展环境日趋成熟等特征, 为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东疆租赁业的创新发展和高度集聚, 在打破国外垄断、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践行创新驱动发展、 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 东疆税收增势迅 猛 ,2016 年 到 2021 年 均增速达到26.2%, 高于全市税收24 个百分点;占全市税收比重逐年提高,从2.9%增长到10.1%, 增长了约7 个百分点。从税收分布看,东疆税收主要依赖租赁业、 交通运输业、 批发零售业和商务服务业,其中租赁业呈现“一家独大”的特点,税收占比过半。“十三五”时期,东疆租赁产业迅猛发展, 五年平均增长39.1%, 税收占比保持在70%左右, 其中税收占比的峰 值 为 2017 年 , 达 到80.7%。 从增长趋势看,东疆租赁业税收五年平均增长38.2%,比全市租赁业税收高出12 个百分点。从所占份额看, 占全市租赁业税收比重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从2016年的 59.7% 到 2020 年 的79.8%,上升了20 个百分点,对区域税收和全市行业税收增长产生较强的拉动作用。
从东疆租赁行业重点税源户纳税情况看, 纳税500万元以上的户数呈现平稳增长态势。 其中:1 亿元以上纳税户增长较快,2016 年到2021 年均增速 8.4%,500 万元以上到1 亿元纳税户略有增长。 从纳税额看,2016 年到 2021 年均增速 18.9%。 从所占比重看, 占东疆租赁业税收比重达到90%左右,呈现平稳并高度集中发展的态势, 但其占东疆税收比重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从66.4%降到46.4%,下降了20 个百分点, 表明重点税源企业对区域的贡献呈现下降趋势,2021 年 已 经 不 足 50% ,2016—2020 年还相对平稳,保持在60%以上, 这种情况主要因为网络货运、 商业保理等产业的发展壮大, 整体税源大幅增加, 导致虽然租赁业重点税源稳步增长,但其他产业的加速发展使其占整体税收比重减少, 这说明东疆税收多元化产业结构形成。
从企业纳税申报类型看,近年来,随着租赁行业发展步入成熟期, 东疆租赁业纳税户实现快速增长,2017年到2020 年增长了45%。从申报情况看, 盈利户占比从35.7%到 46.8%, 增长了 11百分点; 亏损户占比从33.5%到35.4%,增长了近2个百分点; 零申报户占比从30.8%到 17.8%, 下降了 13个百分点, 表明行业的盈利面不断扩大,持续增长,亏损面基本控制, 呈现持续向好态势。
从企业经营情况看,选取东疆融资租赁行业2019—2021 年月报数据对样本企业的租赁资产比重(租赁资产/总资产)、租赁业务融资能力(对外融资余额/租赁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等经营指标分析显示, 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纳税金额2021 年比2019 年增长24%,显示企业有较好的发展态势。
但随着国内外经济下行、新冠疫情、监管趋严等影响, 租赁产业在市场环境调整和区域竞争中面临的压力日益突出。 一是税收增速有所放缓。 2016—2017 年东疆租赁业年均增长超过60%;2018—2019 年均增长放慢至26%;受疫情冲击影响,对全球航空业造成巨大冲击,东疆的飞机租赁受到较大影响, 对于商务人员的出行影响也较大, 对于租赁的尽调和放款影响更为明显。 另外金融严监管造成增量租赁企业减少等影响因素,2020 年东疆租赁业增幅下滑至7.9%;2021 年, 租赁业税收收入同比增幅4.3%,收入增速进一步下滑。 二是税收占比下滑。“十三五”时期,租赁业占税收比重在70%左右,2021 年租赁业税收收入占比50.9%,降低约19 个百分点。 这表明虽然租赁业仍居优势地位, 但税收规模增长的态势逐步放缓。
从样本企业融资款本金余额看,总量大幅上升,2021年比2019 年增长了42.1%,对外融资余额增长了45.8%,其中银行借款是主要来源,2021 年达到 44.8%,资产证券化占4.6%,50.6%来源于股东借款。 从发展趋势看,银行借款下降幅度较大,2021 年比 2019 年下降了 17个百分点, 股东借款增长了18 个百分点;资产证券化下降了1 个百分点。 从融资款本金余额的类型看, 其中直租占比平均在15.9%, 回租占比78.4%,观看发展趋势,直租基本持平, 回租从77.7%到 80%,增长 2.3 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 东疆租赁业展现出了较强的基础优势和发展潜力, 在服务交通运输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消费升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同时租赁业存在的发展瓶颈对产业升级产生了一定影响, 除了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外,税源规模、质量也是重要因素。
根据怀特克拉克集团公布的《2021 世界租赁年报》,全球租赁业已连续10 年保持增长, 为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和拉动设备投资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北美、欧洲和亚洲地区的新增业务额总和占全球的96%以上。
韩国的 《租赁业促进法》,针对租赁业务适用商法典的例外、 海关法的例外等重要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俄罗斯专门出台 《融资租赁法》,为融资租赁的发展奠定了有序的法律环境。
1.广泛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爱尔兰与全球76 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即签约政府向对方企业在本国缴纳预提所得税实施减免政策。 对方企业在我国取得租金收入只需缴纳税率为6%的预提所得税,大大低于对未签署协定国企业征收的税率(10%~20%)。
2.实施税率优惠及豁免支持。 爱尔兰对于符合条件的“税务居民企业”,提供较低的12.5%所得税税率政策; 对飞机租赁业务实行增值税和印花税豁免, 并保持优惠政策的长期稳定。 同时对“税务居民企业”作出具备实体公司决策权及配备当地员工比例等要求。
3.鼓励加速折旧。 对于如IT 设备等贬值较快的机器设备,可进行加速折旧等。美国规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可为法定折旧年限的75%~90%,同时也允许租赁期内的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提足折旧额。 日本规定融资租赁设备的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使用寿命的70%, 也不得高于120%。俄罗斯允许融资租赁资产以三倍速度计提折旧。 德国主要针对中小企业给予差别化的折旧提取优惠政策。 爱尔兰采取灵活折旧政策, 飞机租赁企业可以享受加速折旧,年限为8 年,折旧时净残值为零, 即企业可享受每年最高12.5%的折旧率。
4.实施投资税收抵免。实施该政策, 出租方可以取得投资额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 承租方则可依据协议约定获得较低价格的融资租赁服务。美国、日本均采取上述抵免优惠政策。
5.租金可税前抵扣。 美国规定租赁的承租人允许在税前扣除租金。 日本既允许出租方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借方,按照加速折旧的扶持政策获得更多的抵扣税款额度, 又允许租赁的承租方租金进行税前扣除。
1.市场调控模式。 美国的融资租赁市场完全放开,融资租赁涉及的贸易、税收、信贷等事项由政府有关机构按规定监管。 英国将融资租赁视同一般交易, 受普通商业合同法约束, 并由融资租赁协会发挥一定的自律监管作用。
2.适度监管模式。 介于不监管与严格监管之间。 德国通过对融资租赁公司股东中的金融机构实现监管,银行类的融资租赁公司依法监管, 没有银行背景的公司不监管。 日本除了与德国采取相类似方式, 还设立租赁事业协会促进行业的自律发展。
3.严格监管模式。 法国等国家将融资租赁视为信贷委托或担保贷款的金融业务,其机构的设立、经营活动的开展等都受到金融法规的严格管制, 并通过相关部门对其信贷、风险严格监管。
当前及今后几年, 融资租赁业发展将呈现中低速增长的新常态、 企业持续分化趋势突出、 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以及行业内的创新探索不断深化等态势, 竞争形势比较严峻。从长期看,未来租赁产品将与生产、 分配、流通、 消费等诸多环节紧密结合,通过发挥租赁优势,助力打通难点与堵点, 在服务科技创新、 绿色发展、 产业升级、 消费升级以及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方面发展。 尤其是5G 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所属的新基建领域, 将为行业业务转型升级发展提供重要的发展空间。 鉴于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研判, 需要依托东疆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 继续引领并巩固天津市融资租赁业领先地位,坚持守正创新, 采取有力的举措助推融资租赁业持续高效发展。
发挥税收政策的能动作用, 积极争取允许注册在东疆的租赁企业先行先试。 通过完善加速折旧制度、 设置投资税收抵免制度、 适当降低行业适用所得税税率、落实增值税留底退税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同时,将银行借款、 发行债券、 保理融资、信托融资、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成本及相关费用纳入可抵扣融资成本范围。另外,支持融资租赁公司、 商业保理公司比照金融机构享受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给予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15%部分予以免征等政策优惠。 在行业监管方面, 确立以银保监会为核心、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为主体、 行业自律组织为补充的监管架构。 对有业务创新需求的租赁业务实施沙盒监管模式, 找准创新与监管平衡点。 探索适应新业态发展的税收征管机制, 强化精准分类施策。 强化部门协同监督, 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报送制度,促进商务、外汇管理、 税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管的开放、透明、法治水平。
以国务院对租赁产业发展的目标要求为指导, 立足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 融入新发展格局,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发挥融资租赁在市场分工、 资源配置优化中的作用, 落实天津市“十四五”基本建成“一基地三区”的发展要求,将租赁产业深度融入产业链发展,推动重点前沿领域产业聚集。围绕东疆“三个世界级中心, 四个全国中心、 两个高地, 一个示范园区” 建设规划, 本着规范发展与先行先试、市场主导与政府支持、快速发展和风险防范、 国内与国际相结合原则, 着力在飞机租赁、 船舶租赁、 离岸租赁、新能源设施租赁、医疗器械租赁、建设装备租赁、汽车租赁等重点领域做大做强,在减污、降碳、新技术、新能源等领域大胆探索, 在跨境租赁、 离岸租赁等创新前沿领域形成政策优势、 产业活力和集聚,推动“租赁+保险”“租赁+担保”“租赁+投资”等普惠金融服务模式, 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在推动产业发展、完善产业链、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作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宏观经济运行、 政策环境和行业发展规律的共同作用下, 租赁行业已经进入市场出清、转型发展、企业“减量增质”的新时期。租赁企业需要根据发展阶段及时调整发展策略, 结合自身的资源禀赋形成特色和优势, 专注于行业、设备和实体,增加直租业务,打造专业化服务,开展差异化竞争, 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改善科技创新生态。 多措并举夯实租赁业税基, 优先保障重点企业需求, 培育重点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 支持企业通过上市、 发债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建立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 加快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形成海洋油气、高技术船舶、港口航道工程、 海洋风能装备等产业体系。 探索数字化产融结合, 加强科技突破与融资租赁业务有效融合, 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产品体系, 促进租赁企业发展和城市税收的良性互动。
强化融资租赁行业税费服务质效。在政策制发、数据核算、宣传辅导、征管服务等方面提升服务质效, 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针对融资租赁行业符合退税条件企业“体量大、金额高”的特点, 制定多项分类分批分期引导措施及风险防控举措,力保新政平稳实施,结合行业发展特点, 不断摸索在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推出系列举措。 建立专业团队服务机制, 不断提升东疆区域财政、税务、海关、边检以及行业监管等方面 “专家+管家+保姆” 的一站式专业化服务水平。 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 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完善租赁产业配套服务,结合东疆区域融资租赁法庭建设,探索建设诉讼、仲裁、调解直至税收裁定执行一体化智慧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保税区保税、免税、退税、缴税等税收优势, 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涉税争议。 与东疆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共同探索对成立现代租赁服务业产业基金的税收支持政策, 支持租赁上下游产业发展, 助力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