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金良
以国内三大运营商为例,在原有基础业务增长乏力情况下,系统集成业务越来越成为企业发展的新动能和转型升级的主要动力。在这个过程中,系统集成行业风险控制工作遇到了瓶颈,亟须发挥国有企业内部各类监督合力建立“大监督”体系。为了确保所构建的“大监督”体系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智能性,要采用数智化方式,根据“大监督”体系相关概念及构成,针对国有系统集成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立“大监督”体系制度,凝聚监督合力;制定统一的监督制度与规则;优化监督方法,提升工作实效;充分协同外部监督资源;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成果运用机制;建设“智慧监督平台”,推动监督方式改革创新等方面入手,完成对“大监督”体系的智能化构建。希望通过本文研究,为相关人员提供有效的借鉴和参考。
对于国有系统集成公司而言,其监督体系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一是党建党廉。党建党廉主要是指通过将党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有机结合、相互渗透,做到安排同部署,工作同落实,制度同建立,以加强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从而不断提升企业党建工作水平。二是纪检监察。纪检监察指的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通过充分利用党章党纪,可以实现对党员干部的行为的约束和管理,并对党员干部的不当工作行为进行监督问责。三是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由部门、单位内部专职审计人员进行的审计。目的在于帮助部门、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最有效的管理。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可为外部审计提供可信赖的资料,减少外部审计的工作量,同时可以实现对企业经营活动或者管理活动的控制和审查[1]。四是法律。法律主要是指依据各类法律规范,对国有企业法律业务方面的专业指导和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五是财务。财务泛指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前者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资金的活动,表明财务的形式特征;后者指财务活动中企业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揭示财务的内容本质。因此,概括说来,企业财务就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体现着企业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财务不仅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在物质资料在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资金运动过程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更主要的是财产和债务,即资产和负债等。六是组织人事。组织人事是一个公司的人事架构组织,主要由组织和人事两个部分组成。其中,组织主要指公司的组织架构,部门的定岗、定编、定员;人事主要指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员工人事关系管理(入职、调动、辞职、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等)、薪酬绩效管理等。
“大监督”体系构成图如图1 所示:
图1 监督体系构成图
国有系统集成公司在开展监督工作期间,不同类型的监督部门在监督属性设置方面存在相似性,但各个监督岗位主要隶属于不同部门,不利于统一化管理。同时,在执行上级管理主体任务期间,由于缺乏系统、完善的协同运作体系,导致联结纽带缺乏一定的明确性和针对性,导致各类监督工作无法有效衔接,降低了企业监督效率和效果,不利于监督合力的发挥。
国有系统集成公司管理层对监督工作开展给予足够的重视,但监督工作开展期间,主要遵循“结果导向”原则,导致工作成果对现有的问题存在很强的依赖性。另外,各监督部门在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期间,按照各条线上级要求和工作本位出发,导致最终的监督成果存在不同的侧重点,在这样的情况下,无法及时、高效地共享和利用最终监督成果,不利于后期监督整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被监督单位配合成本。
现阶段,大部分国有系统集成公司在实际管理和经营中,并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监督部门在执行监督任务期间,无法采用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方法,导致监督部门工作成效难以得到有效保证。为此,国有系统集成公司要重视监督过程中数智化方式的运用,不断地创新和优化监督管理方法,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监督管理效率和效果。
“大监督”体系作为一种重要的监督格局,是整合多种监督力量后所形成的最终结果。在“大监督”体系构建期间,国有系统集成公司将多个监督部门进行有效地整合,如党建党廉、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法律等,充分发挥和利用各个部门的监督职能[2],建立健全监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专题会商、重要情况通报、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提升大协同质效,促进党内监督与职能监督能够全面化、协同化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完成对多维度监督体系的构建和应用,为进一步提高“大监督”效率和效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大监督”体系在实际运行期间,通常会涉及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因此,为实现国有系统集成公司“大监督”体系构建,相关部门要高效利用监督协作处理思路[3],统筹安排,将公司内部所有监督部门的监督内容、职责分工和执行任务等业务进行充分结合,完成“大监督”体系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司监督执行情况,利用信息化技术,完成对相关资源的共享和交互。同时,根据“大监督”体系落实情况,完成对人员调配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优化[4]。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一系列监督制度与规则的统一制定和完善,为提高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执行效果,实现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构建“大监督”体系的目标是进一步保证监督工作的高效性和智能性,使得国有系统集成公司具有较高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生产力和市场核心竞争力。所以,在构建和设计“大监督”体系的基础上,还要做好对有效监督方法的优化和实施。为了实现以上目标,首先,要采用常态化监督方式,年度安排各部门将全年重点监督任务列入年度监督内容中,由牵头部门统筹梳理和安排,建立健全“三道防线”职责界面和工作机制。各部门作为本领域制度、流程、风险管理要求的具体执行者,是“第一道防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本领域制度流程,认真整改本单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各归口管理和监管部门作为相关领域制度、流程、风险管理要求的设计者、监管者,是“第二道防线”,加强对“第一道防线”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开展本领域的风险研判,及时完善制度机制;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工会等监督部门是“第三道防线”,应当发挥独立监督作用,对“第一道防线”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第二道防线”监管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跟踪整改情况。同时,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采用数字化监督方式,引导工作人员借助大数据平台,完成对有价值信息数据的深入分析和挖掘,从而为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更加真实、有效的数据信息[5],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系统集成公司的管理经营水平。
国有系统集成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所以,国有系统集成公司在开展企业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充分协同外部监督资源,确保监督的工作能够正常、稳定、有序地开展。此外,通过将“大监督”体系应用到监督工作中,需要确保各个监督部门与外部监督机构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从而最大化地提高监督资源的利用率。
要构建和应用监督成果运用机制,建议从以下五方面入手:一是要利用企业监督信息化平台,将各个监督职能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和有机结合,从而壮大整个企业的监督力量;二是要针对各个监督部门所面临的监督漏洞和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问题清单制度;三是优化和完善监督工作程序,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快速分析和解决监督不全面、不及时问题;四是最大限度地提高监督成果的利用率,做好对信息流通渠道的构建和应用。
1.搭建系统集成项目风险防控体系
根据内部审计和其他监督结果,从金额、时间等维度编制《系统集成项目监督模型》,编制并动态更新《系统集成项目审计风险案例集》《系统集成项目自查清单》和《系统集成项目全流程事中监控清单》等事中监督文件,将风险防范从事后控制转移到事前和事中控制。
2.建立风险防范体系
针对系统集成项目灵活、分散等业务特点,强化系统集成项目风险防范体系宣贯力度,组织各监督条线力量成立“宣讲团”,下沉业务一线宣贯系统集成项目风险及防范措施,培养一线人员风险防范意识。
3.建设“智慧协同监督平台”
紧盯系统集成项目风险变化,开发数据监督模型,形成数据审计专题,综合分析公司内部业务系统的建设和优化升级,打通各信息化系统接口,实现系统间数据交互。推动将数据监督模型逐步嵌入业务系统,业务系统进行系统集成项目风险自动识别,实现业务风险的动态分析和可视化呈现。
立足于业务系统风险分析和各监督条线协同落实结果,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为总体思路,搭建“智慧协同监督平台”。在平台实际建设中,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做好监督核心功能设计。要从支出线流程功能、统计报表功能、问题线索处理功能、问题材料分析功能几个功能入手,做好对监督核心功能的设计。其次做好对监督模块的设计。设计人员要从党建党廉功能设计、纪检监察功能设计、内部审计功能设计、主责监督功能设计、处分执行功能设计、整改管理功能设计等方面入手,保证监督模块设计效果。结果表明,与其他监督系统相比,该系统的搭建和应用,不仅可以实现党建党廉、纪检监察、内部审计、人力、财务、法律等主责管理领域责任追究线上化处理,还能实现拓宽交流和举报,为进一步提高办事办案效率、辅助提升决策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平台支持,有效地避免传统监督方式的局限性。“智慧协同监督平台”建设思路如图2 所示。
图2 “智慧协同监督平台”建设思路
对于国有系统集成公司而言,其“大监督”体系运行属于一个长期、漫长的过程,为此,公司要在构建和优化企业文化的基础上,确保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的智能化、高效化运行,从而构建出良好、稳定的长效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总之,国有系统集成公司要在建设企业文化的前提下,对“大监督”体系的构建提供相应的指导,从而实现对“大监督”体系的不断修改、优化和完善。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国有系统集成公司利用数智化方式构建“大监督”体系时,要根据“大监督”体系的最新格局,在充分结合“大监督”资源形成情况的基础上,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层级管理运作存在的不足,确保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变得更加制度化、标准化,使得企业经营风险降到最低。同时,还要采用数智化方式,加强对“智慧监督平台”的构建,以实现对监督方式的改革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