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耕
大事记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普遍使用的一种公文,其以时为经,以事为纬,以简文记大事,以实录佐良史,有着存史资政的积极作用。拟写大事记,需精准把握其属性和特点,做足对症的功夫。
按时间纵轴,串联事项。大事记按时间先后记述,一般采用公元纪年,桩桩件件按照年、月、日顺序依次记录在案。正因如此,对于时间的精准把握就非常关键。要在考证上下功夫,对每一事项必须考证时间,而且要换算准确,保证时间先后顺序与事项发展顺序相一致。要在确准上下功夫,时间标示具体,尽量写全年、月、日,必要时甚至应该写出时、分、秒。标示时间不能使用那些笼统含混的时间概念,如近来、近日、月初、月底、上旬、中旬、下旬、不久以前等。要在概括上下功夫,某些大事持续时间较长,可作为一个条目编写,其时间可以概括书写,也可以表明起止日期,如“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
依逻辑规范,编修条目。条目是大事记的核心部分,因时间跨度大、关联范围广、涉及内容多,必须按照严密的逻辑规范来编撰,达到纲振目举、条清目晰的效果,以便索引和查阅。编排条目应结合系统大小、事项多少等实际,在时间纵标基础上,坚持“一条一事”,厘清客观史实之间的内在联系,分板块记述。比如可分列党建工作、行政工作、群团工作,也可分列会议、活动、讲话、人事,还可分列综合大事、专题大事,记述内容、年表内容,等等。不论怎样编排,各板块应边界清晰,避免交叉重叠。
站客观立场,记述内容。从一定意义上说,大事记是一部“简史”,承担着修史明志、知古鉴今的兰台职责。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单位负责、对个人负责的精神,大事记必须客观记述事实,做到真实、可靠、准确,做到无疑无误,不得随意加进编者的主观见解,更不准歪曲事实。作为记述者,首先要牢固树立辩证唯物史观和历史唯物史观,尊重事项的本来面目,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客观面对进入记述范围的事项,尽最大努力记述事项本原真貌。其次要讲究记述的方法,坚持从头捋,尽量参考借鉴相对权威的表述,逐事逐条逐项、逐篇逐段逐句推敲斟酌,并勘核时间递进轨迹,考量事项逻辑关系。再次要坚持职业操守,对历史事实的不同认识、不同立场或不同倾向,必须仔细推敲,不掺杂主观偏见、感情好恶,以过硬的文字能力和职业精神记实明事。
执简要标准,锤炼文字。大事记不是写小说,可以敷陈其事;也不是写诗歌,可以驰骋想象。相反,必须紧紧围绕大事记所要记述和反映的对象,勾勒全貌,突出重点,做到大事要事必载,小事琐事不取。要善于做“加减法”,对于记述事项的要素做“加法”,时间、地点、人物、数据、发展过程、因果关系等均应交代清楚明确,哪个要素缺失就着力去挖掘补充;对表述事项内容的文字要做减法,客观事实的叙述,可以详尽一些,也可以简略一些,但无论内容详略,文字都应力求简明,要有惜墨如金的劲头。另外,对于那些持续时间较长的事项,应该根据其特点,采用分条记述的办法,或按照纪事本末的体例,合并记述,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提纲挈领、文字简明,切忌琐碎冗长、纠缠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