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季 诺
检察公益诉讼将传统行政、民事诉讼中的“民告官”“民告民”转变为“官告官”“官告民”,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当事人诉讼能力及技术壁垒等问题,凸显了检察公益诉讼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价值。
就如何更好地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我结合自身工作体会提几点建议。一是法律职业共同体要围绕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形成合力。法官、检察官、律师在公益诉讼实践方面应就案源发现机制、处理协同机制、效果评价机制等方面会商,共同做好制度性安排。二是要加强宣传。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公益诉讼制度及典型案例,鼓励更多群众将公益诉讼线索提供给检察机关。三是人大代表要发挥作用。一方面,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扩大线索来源;另一方面,人大代表还可以对检察公益诉讼判决进行监督,保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