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22年起在上海临港新片区等四个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为持续推进外汇管理高水平开放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上述四地开展的试点政策进行了深入的调研评估,并结合最新的政策情况,按照分类施策、稳妥有序的原则,拟定了《通知》,将可推广、可实施的一揽子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