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源旻
(江苏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00)
国有企业参与金融投资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获取收益“反哺”主业。近年来,我国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受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国有企业在保值增值考核的压力下以不同程度涉足金融投资,以求获取稳定盈利、增厚业绩。二是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国有企业相较于其他类型企业在融资中存在较大优势,能更容易获得低成本信贷资金以及政府的资金支持,当大量资金在企业内部闲置时,企业将具有更强的动机进行金融投资,把闲置资金用“活起来”,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价值。三是促进多元化经营发展。在国有企业多元化发展趋势下,国有企业凭借雄厚资金实力进入金融资本市场具有较强的优势,金融投资是国有企业快速参与金融业的有效方式,也可以为国有企业未来资本运作奠定基础。四是分散经营风险。传统的国有企业以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为主,投资金额高、投资期长、回报慢,增加适当比例的金融投资可以对企业的资产结构布局进行合理优化,并在一定程度上分散投资风险。
金融投资一般指投资标的为金融资产的投资,包括底层资产为证券、基金、信托产品、债券、金融衍生品等的风险类投资。国有企业的金融投资以购买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等级R3及以上金融产品为主(如银行理财、信托、资管产品等),部分国有企业自行申请持有金融牌照后自主投资管理发行金融产品(如获取资管、私募证券牌照后发行产品),还有一些国企开展融资租赁、保理、供应链金融等类金融业务,金融投资品种丰富、风险类型多样、风险防控难度较大。
1.外部风险。一是市场风险,由于市场变化而导致的投资价值波动的风险,通常与整个市场有关,包括地缘政治冲突、宏观经济变化、利率汇率波动等。二是政策风险,政府有关金融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引起金融市场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三是信用风险,交易对方不履行到期债务的风险。四是经营风险,具体体现在金融投资产品的底层资产因经营不善对整个金融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投资的金融产品管理人自身偏好及策略漂移产生的风险。其中,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属于系统性风险,对市场上所有参与者都有影响,无法通过分散投资来加以消除,只能通过风控手段识别和防范。
2.内部风险。一是从战略方面看,部分国有企业在实体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放弃公司经营“主战场”,片面追求金融投资的短期高额回报,存在“脱实向虚”的“金融化”风险。二是从决策方面看,金融投资具有专业性强、分析论证工作复杂等特点,如果国有企业投资决策程序缺乏科学性与规范性,或者在实际决策过程中未按制度要求执行,将无法为投资决策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与保障。三是从管理方面看,部分国有企业存在“重投资、轻管理”“重投前、轻投后”的现象,未建立健全金融投资全流程风险管理机制来及时识别、防范和化解风险,甚至因未及时处置造成企业内部连锁反应,产生系统性财务风险。四是从操作方面看,因内部程序或系统不健全、人为错误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日渐成熟,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金融投资市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在当前经济形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背景下,金融投资的波动显著加剧。以银行理财为例,净值化转型后,理财产品的净值真实且及时地反映理财产品的实际投资表现,保本保息、刚性兑付历史一去不复返,因底层固收/权益产品行情走弱引发银行理财产品2022年两轮“破净潮”,2022年12月银行理财产品的破净率更是超过25%(见图1)。对于直接投资到债市、股市的金融投资,其受市场的影响更加直接、波动更加剧烈。债市方面,截至2023年6月末,1年期和10年期国债收益率分别较2023年1月初下行20BP和22BP,振幅32BP和49BP(见图2)。股市方面,2023年6月末,沪深300、中证500指数较2021年2月高点回撤超20%(见图3)。金融投资业务市场化程度高、专业性强,其强波动、高收益高风险特性对风险防控提出更高要求。
图1 全市场理财产品月度破净率(单位:%)
图2 国债到期收益率(单位:%)
图3 股市指数行情
国有企业具国有性和企业性的双重属性。其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市场主体,又要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支配和使用上体现公共性。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若盲目投资致使高额风险,对于国有企业本身和国家层面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考核机制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要求国有企业强化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国有企业内部资产的安全、完整,通过有效投资、获得更高效益,促进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得以实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缺乏战略规划,使金融投资与企业主责主业、产业布局要求相背离,进而导致企业出现“金融化”倾向,对主业产生“挤出效应”。二是金融投资决策、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科学、规范的风险防范管理机制,从而影响金融投资论证、决策和监管评价的合理实施。三是金融投资管理人才配备不足,激励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导致投资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强、工作效率不高,投资管理效果不理想。
一方面,国有企业要根据自己的主责主业明确金融投资在企业长期发展中的战略定位。对于非金融企业,金融投资应作为企业增加创收渠道、提高利润规模的多元化经营策略方式之一,应适当控制金融投资规模,以主营业务作为经营发展的立命之本,通过加大投入持续提高主业的经营和核心竞争力;对于主业中涵盖金融投资业务的企业,要正确安排金融投资和其他主业之间的关系,避免投资短视化倾向,合理发展金融投资业务。此外,充分利用金融投资赋能其他主业,将金融与产业有机结合,通过协同效应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要定期对金融投资的内部结构进行科学调控,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动态,严格控制杠杆率,着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整体现金流的稳定性,以防金融投资失败带来的不良影响。
一是改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治理层和管理层权责,确保企业组织机构当中决策层能够与执行层之间互相独立。二是建立完善金融投资业务相关制度,特别关注企业“三重一大”决策、金融资产投资管理、投资损失责任追究方面制度的适用性,制度体系应能覆盖金融投资项目准入、尽调、决策、投后管理、退出全流程,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展业需要动态进行调整修订,确保金融投资在推进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建立健全风控机制,通过科学的风险量化评价体系、稳健的资产质量分类制度、全面的风险预警机制以及完备的风险化解处置办法,为金融投资业务提供全方位的风险管控,坚持分类施策,采取差异化、针对性解决办法,促使金融投资行为规范健康。四是建立健全“大风控”支持服务体系,对于集团企业,通过风控条线化管理方式,加强集团统一管控、加深不同金融板块风控团队交流,以高水平风控监督并反向指导决策,为金融投资提供支持和服务。
一方面,严格履行投资决策流程:在投前阶段,对拟投项目充分论证、合规决策;在投后阶段,对已投项目实施定期跟踪管理、对触发风险信号的项目开展预警分析,及时防范、化解风险;在退出阶段,科学拟定退出策略和计划、规范交易操作,对于已产生风险或损失的项目,通过谈判、诉讼仲裁、财产保全等措施处置化解风险,止损维护权益。另一方面,密切关注、提前研判行业动态和相关金融政策的变化,通过不定期访谈、现场调研、组织讲座、合规检查、风险排查等方式,持续提高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能力,提前识别化解重大风险。
国有企业应充分利用外部巡视、内部巡察、专项审计、投资后评价等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作为抓手,切实加强投资风险管控,逐步建立国有企业党委领导督办、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定期追踪的工作机制,实现各类工作成果综合运用。通过高效、多视角的监督检查,对规范完善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促进和完善作用。
一是强化金融投资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实施重大项目揭榜挂帅及青年人才跨板块交流,进一步加强金融投资、风险防控人才队伍建设。二是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跟投、风险预留金等手段激励和约束员工,落实投资管理职责。三是通过定期宣讲、政策解读、警示教育等形式,促进国有企业全体员工树立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强风险防控队伍建设“基本盘”。
积极拥抱数字化转型,推动金融投资、资金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强化业务数据管理,推动业务财务一体化进程,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及处置体系,实现金融投资业务从项目储备到投前、投后、退出的线上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数字化手段从海量数据中提取有用信息,实时监测和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前瞻性发现、预警风险并提前进行风险处置。以科技赋能拓宽风险防控新思路,推进风险治理现代化。
金融投资风险与收益并存,国有企业加强防范化解金融投资风险不仅是为了满足主管部门监管要求,也是提高投资收益、保障经营安全的重要举措。结合金融投资的风险特征和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国有企业应首先从战略层面对金融投资进行顶层规划和布局,同时从体制机制、管理质效、监督整改等方面,建立完善金融投资投前、投后、退出全生命周期风控管理体系,及时识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最后通过人才队伍培养、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以人才和科技赋能推进风险治理现代化。国有企业应以金融投资作为自身发展的新契机,在防控风险的同时,提高金融投资的收益,同时充分发挥金融投资的“蓄水池”作用,以金融赋能主业,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