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承波
电影,需要文学吗?
表面上,这是毫无疑问的,文学,可提供电影所需的最好养料: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作为文学门类之一的戏剧,更可谓是电影之母。
问题在于,仿佛我们只要给出一个强大的故事,一个完整的小说文本,我们就可以忽视导演的作用、演员的作用,忽视谁以什么方式,决定我们怎么观看,观看的次序、角度、远近、方向,而这一整套,才是构建电影故事的核心语言。
此外,普通影迷能叫得上名的电影作品,从《霸王别姬》到《让子弹飞》,从《教父》到《肖申克的救赎》,电影如雷贯耳,原著却籍籍无名。这再次说明,文学与影像,本质上有着截然相反的审美机制。这也导致改编问题,绝不仅仅是跨媒介的“翻译”,事实上,从内在逻辑上讲,它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
2023年1月,《我在岛屿读书》上线了第10集,主题即文学与电影。
夜里,作家们坐在海边的悬崖上,投影仪将《荒野大镖客》的电影画面,投射到崖壁上。画面并不清晰,投影光束却照亮了黑暗中的海雾,海浪声有节奏地拍打着岸边的岩石,盖过了电影的声音。突然有人发现,黑暗的海上升起了一轮明月,众人纷纷起身,打开手机拍照。
悬崖电影、涛声拍岸、海上月明,有无数种方式去描绘这个画面,但不如一个镜头来得那么直接。
重新回到电影的话题,余华似乎对《荒野大镖客》如痴如醉,对电影的幕后如数家珍。余华本人,与电影渊源颇深,他的《活着》被张艺谋改编成同名影片,享誉世界。谈到电影,他说,那根本不是他的小说。
余华觉得,《活着》之所以拍得好,正因为它不忠于原著。“只有笨蛋才会忠于原著”,笨蛋没有想法,张艺谋显然不是,也因此,“最不忠于原著又拍得最好的电影,便是《活着》了”。
张艺谋不仅改编过余华的作品,还改编过苏童的小说《妻妾成群》。现场,苏童回忆起首次观看《大红灯笼高高挂》的体验,他说他像审片一样,一直念着,“这是我小说的,这不是我小说的”。
苏童在原著《妻妾成群》中写了一句:老爷生日当天,陈府门口挂起了灯笼。
摄影出身的张艺谋,对画面和视觉很执着,电影开拍前,他一直在寻找一个可以启发他开展工作的灵感。找了很久,突然间,“灯笼”在他心里一下子亮起来了。
电影中,灯笼不只是一个道具,张艺谋把它构建成一个核心的视觉元素,贯穿了整个电影的情节构建、主题表达和情绪的传递。老爷临幸,挂灯笼,太太有喜,挂灯笼。某位太太死了,屋里也挂满了灯笼。主角斗争失意时,也会点灯自怜。开头,主角入府点灯,结尾新太太到来,也点灯,完成了一个轮回。
灯笼的明暗,代表了人性的幽微、权力的角力。
影片还原创了另一个道具。敲脚的锤子,内设类似铃铛的东西,敲起来的时候,响彻了整个深宅大院。事实上,敲脚只是一种按摩,也许并不那么舒服,但不重要,这个声音,意味着权力的昭示。
这两个道具,是电影的原创,非小说情节。从二者入手,不难解释电影与文学在本质上的异同:它们都有故事、情节、人物和台词(或对话),但构建文学文本和电影文本的思维,是截然不同的。
灯笼的光线变化,构成了视觉的传达,而敲脚器的铃铛,在声音上为本片打开了一个全新的维度。声与画,正是电影之所以成为艺术的基石。
回到原著《妻妾成群》,小说开篇,描写女大学生颂莲的登场。她“钻出轿子,站在草地上茫然环顾,黑裙下面橫着一只藤条箱子。在秋日的阳光下颂莲的身影单薄纤细,散发出纸人一样呆板的气息”。
余华觉得,《活着》之所以拍得好,正因为它不忠于原著。“只有笨蛋才会忠于原著”,笨蛋没有想法,张艺谋显然不是。
纸人一样的呆板气息,这是文字本身独有的魅力,它高度依赖阅读者的抽象思维和想象力。回顾小说中颂莲的命运,可以在这个奇怪的修辞里,找到某种抽象的联接。
电影则不同,颂莲的出场,是非常直接、具象的:颂莲的正脸,对着镜头,她对即将成为别人“小老婆”的事实妥协了。她无声流泪,接着黑屏,唢呐声中,转入一个大全景,颂莲走在一片苍茫的白桦林中,尘土飞扬。她那白衣黑裙的穿着,显得格格不入。
对比小说《妻妾成群》和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的开场,我们不难发现,文学与电影,有着截然不同的叙事动力和肌理。
在本体论的角度,文学是线性的,是时间的艺术。我们的阅读行为,也即从一个字到另一个字的信息摄取,是在时间的流淌中完成。就算一目十行,也具有时间性。而时间本身,是抽象的。我们是在抽象的程序中,对文字进行想象、加工、推理与归纳,阅读的完成,是抽象到具象的过程。
电影则是空间的艺术:全景、中景、近景,画外与画内,声音、光线、色彩、造型等,都意味着一种空间性。优秀的影视创作者,要考虑如何填满、丰富这个空间,因此需要视觉的引导,需要镜头的推拉摇移和变焦。
空间性的叙事元素,需要现时性的并置,必须是具象的、直接的、扑面而来的。
“纸人一样的呆板气息”,应该具有怎样的特征和形象?
电影里,北方夏日,白桦树林,尘土飞扬,白衣黑裙,大全景(远远的注视),远去的唢呐,这些是直接作用于人的视听感官,依靠这样的感官能力,意义才有可能诞生。
至此,我们也明白一个事实:电影首先需要,而且最需要的,从来不是文学艺术,而是视觉艺术。
越是伟大的导演,越不依赖文学改编,如戈达尔、奥森·威尔斯、小津安二郎、英格玛·伯格曼、卓别林、安德烈·塔可夫斯基、费里尼等,他们的生活经验和生命体验,足以支撑起他们对影像的创造力。
但导演中的芸芸众生,在操控电影这门新兴艺术时,难免需要从其他叙事艺术中借用一些“材料”:情节、故事梗概与大纲,人物形象与角色关系,或者某种设定、意象、概念等;可能来自虚构的小说、戏剧,也可能来自真实事件、新闻与历史。
那么,问题来了,从文学到电影,这个过程是如何发生的?
这要回到张艺谋,在中国电影史上,他是一个相当特殊的存在。
张艺谋所有好的作品,都来自文学改编,不仅有《活着》《大红灯笼高高挂》,还有大放异彩的处女作,柏林金熊奖作品《红高粱》、威尼斯金狮奖作品《秋菊打官司》,以及《一个都不能少》《有话好好说》等。
可谓是,中国文学,托着中国电影走向了世界。张艺谋说,他离不开作家。这话不假,尤其是离不开当代严肃文学的作家。他后来作品口碑一步步下滑,原因正在于他背离了文学,背离了那些曾与他共享时代记忆的作家们。
中国文学与中国电影,关系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中国文学为中国电影带来了盛誉,但也背负了莫须有的责任。《小时代》还是如今各种网文的IP,文学的糟粕,似乎也带来了影视的乱象。
这是一个诡异的迷思,它让我们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文学转介电影,绝不只是一个跨介质的翻译问题,需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自成体系的工序。只有放开了改,才有可能獲得成功。《活着》,就是鲜活的案例。
小说《活着》,以极其冷峻的笔法,写了一个彻底的悲剧。主人公富贵以第一人称视角,讲述自己一生的苦难,至亲之人接二连三地死去,最终他孤身一人。余华以悲悯的方式,审视了富贵身上多重的痛苦,小说的整体基调,是黑暗而沉郁的。
电影改写了人物的设定,给影片加入了皮影戏等元素,使悲剧的氛围淡化,换之以喜庆、热闹和幽默的氛围,部分人物的死因和命运,也得到了改写。最后,活下来的人很多,留下了一个充满希望的结局。《活着》的苦难与命运主题,也完全变了,讲述的是坚韧与希望。
张艺谋曾找余华改过一次,但跟小说大差不差,于是找到了芦苇。表面上看,这样改是一种面向市场的妥协。但站在编剧芦苇的角度,改编远不止于此。余华大范围采用了象征的手法,赋予小说多层次的寓言性。在寓言的层面,小说的惨绝人寰,是得以成立的,读者调动了想象力,很自然可以构建起其中的审美逻辑。而芦苇坚持要按照家庭生活片的方式去改;去象征化,就成了改编的第一步。
张艺谋和芦苇彼时还有共同的话语,那就是,一部电影必须有准确清晰的类型定位。家庭生活片,通常会设定一个充满责任与爱心、性格坚毅的父亲,肩负重担想方设法地活下去。电影中的富贵,便是基于这一类型模式来改写的。
小说是散点结构,没有所谓的核心戏剧驱动力。熟稔于好莱坞三幕剧结构的芦苇知道,电影的主人公,必须有一个贯穿始终的行动力。电影需要具体、现实的逻辑,需要生活的秩序,需要看得见的动机与行动。
《霸王别姬》挪用了人物传记片的模式,填充了爱情片三角恋的叙事套路、戏中戏的电影桥段,同时还采取了史诗片的经典结构。
如果说,《活着》之于家庭生活片的改写还不够典型,那么《霸王别姬》就清晰多了。该片编剧同样是芦苇,改编自香港作家李碧华的同名作品。事实上,电影和小说,已经完全不相干了。改编之初,芦苇的策略也是很明确的。他写了大量的人物小传(电影编剧的基本工作),框定了它的类型基准:挪用了人物传记片的模式,填充了爱情片三角恋的叙事套路、戏中戏的电影桥段,同时还采取了史诗片的经典结构。所有这些类型,最终都统归于古典好莱坞时期所诞生的三幕式结构。在“建制—对抗—结束”的结构中,反复叠加大冲突与小冲突,以制造戏剧动力。
如今看《霸王别姬》,不难发现,它之所以好看,正在于,该片几乎每一场戏,都是大冲突里的小冲突。
芦苇在中国影史上是个特殊的存在:他身上有经典情节剧的深厚素养,这是大部分创作者所欠缺的。
在他看来,《黄土地》《红高粱》(分别是陈凯歌和张艺谋的处女作),预示着第五代导演在故事和叙事上的匮乏,因为二者都是高度风格化的,依赖于影像而非情节才得以成功。
陈张二人,成也于此,败也于此,尤其是当他们不再面向精英观众,而要接受市场检验时,一切都暴露了。
在芦苇看来,我国电影教育对于经典情节剧的普遍漠视,也导致了一种灾难性的后果。这一点,在陈张等人的中后期生涯中,得到了应验。
《白鹿原》改编的失败,同样可以窥见这种乱象。
陈忠实这部小说,本身很难改编。人物众多、故事繁杂,年代跨了半个世纪。芦苇写了七稿,以传奇正剧的结构来写:“电影人物不出场则罢,一出场必有好戏看。小说比较自由,可以有很多闲散之笔,可是电影不可以。我一遍遍把那些平庸或常见的戏拿掉,使每一场都具有戏剧性。”
芦苇此前曾与王全安合作过《图雅的婚事》,帮助后者拿到了柏林金熊奖。在芦苇眼中,他是有意扶持这位年轻人,先让他练练手,准备在接下来的《白鹿原》项目中大展拳脚。但两人随后的合作却崩盘了,芦苇写了多年的剧本,被王全安调包,后者拍了自己写的剧本。
正是类型的混乱,导致了王版《白鹿原》失败。芦苇觉得,这个题材,拍史诗也可以,拍爱情片也可以,拍田小娥的爱情都可以。如果拍《田小娥传》,可能偏重于传奇爱情的类型。如果尊重小说原意,可能会拍成正剧、悲剧,史诗类型的。比较遗憾的是,都没做到。
这正好说明,改编严肃文学特别是长篇巨制的小说,很考虑编剧的功力,尤其是对经典情节剧的基本把握。毕竟,类型,是电影所特有的准则,甚至也可以说,是必须遵循的“金线”。
一流的小说常常拍不出一流的电影,一流的电影往往改编自三流的小说。
这是大作家马尔克斯得出的结论,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特有的规律。《教父》《肖申克的救赎》《阿甘正传》,乃至前文所提的《霸王别姬》,莫不如此。
《黄土地》《红高粱》预示着第五代导演在故事和叙事上的匮乏,因为二者都是高度风格化的,依赖于影像而非情节才得以成功。
那些文学史上的经典名著,动辄上百万字,怎么改?怎么移植到属于电影的类型框架内?马尔克斯本人的小说,算是现代小说中可读性很高的了,但《百年孤独》开头那种时空反复横跳的叙事手法,基本上是无法影像化的。
正如前文所说,这种时态扭曲所带来的阅读体验,是线性时间中独有的美感,而电影面临空间化、生活逻辑化构建的难题,作为通俗艺术还必须面对更多的观众,这些都限制了创作者创造性发挥的空间。
在影视大国美国,那些顶尖的作家,如福克纳、海明威,再到当代的菲利浦·罗斯、乔纳森·弗兰岑、托马斯·品钦,其作品很少有成功改编的案例。反而是马里奥·普佐、马克·麦卡锡这种专注于类型小说的作家,成了影视改编的香饽饽。
前者的《教父》,被科波拉创造性地融入了黑帮片、家庭生活片与史诗片等类型中;由后者小说所改的《老无所依》,堪称西部犯罪片的巅峰。
美国电影真正的IP改编宝库,是史蒂芬·金的小说。大名鼎鼎的《肖申克的救赎》《闪灵》等,原著均出自其手。史蒂芬·金正是一个类型小说写作的好手。
在当下中国影视圈,双雪涛、刘慈欣这样的作家,正迎来新的春天,本质上,这正是类型写作的胜利。类型小说与电影,在基因上是相似的,都具有一定的商品化属性,改编的难度,大大低于严肃文学。
我们常常怀念1990年代,怀念文学与电影的蜜月期。那是一个作家与导演双赢的时代,在那时,文字与影像的关系,就像一种恋爱关系。
后来,这对恋人走向了命运的殊途,作家还是那些作家,他们依然坚持自我的写作,依然保持我行我素的风格。电影却不再是曾经的电影,它变了。
随着张艺谋的《英雄》开启了商业大片的时代,电影,注定开始拥抱市场,拥抱大众,拥抱“铜臭味”。这本质也像极了爱情,走过了理想与天真,我们终将面对現实。而电影的现实是,作为每一帧都烧钱的文化工业产品,它必须面对生存的现实:更庸俗,更实在。所以,类型文学、通俗小说,才是它的归宿。
纵观世界影史,莫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