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
(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贵阳 550081)
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也推进了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大量的投资,这一系统工程有着较强的综合性,涉及范围较广,将对城市的整体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当前我国各大城市都在积极建设轨道交通项目,但是由于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缺乏合理性,不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效果。因此,需要落实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方案评价工作,应用科学的指标体系,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提供正确的指导,促进轨道交通运营效率的提升,确保轨道交通实现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在20 世纪60 年代后,交通需求分析理论不断发展,同时对于城市而言,交通网络的动态作用和社会效益不断凸显,世界各国不断加大对于线网方案评价的重视力度。针对轨道交通网络的评价,国外将重点放在定性分析方面,对于定量评价缺少深入的研究。由于国外在人口密度、城市化进程等方面不同于我国的现状,在未来发展特点上也存在很大差别,因此即使在定性分析的研究上,也无法直接套用各种既有指标。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而言,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早,但是带有强烈的计划色彩,广州市于1966 年提出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文件,其中涉及的内容和方法,对我国后续的线网规划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很多城市交通线网规划的基本参考方案。由于相关体系不够完善,在现阶段的线网规划中,依然存在很多不足,相较于现代城市对线网规划的实际要求,具有一定的差距[1]。
通过线网规划,能够保障所建设的轨道交通系统充分协调城市发展步伐,满足城市的交通运输需求,同时还能够提高城市财政支出的合理性,推动轨道交通实现可持续发展。在线网规划的基础上,能够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落实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城市各项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因此,线网规划的质量水平会对城市的整体交通结构产生直接影响,直接决定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通过提高线网规划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能够提升城市的空间利用率,推动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需要在城市交通的基础上,构建道路网络系统,对公共交通服务管理工作质量不断地加以完善和优化;在公共交通网络建设中以轨道交通作为重点发展内容,充分满足城市交通发展的战略需求,迎合城市发展需要。
轨道交通规划就是按照具体的社会发展目标,明确轨道交通的发展方向、规模及性质,提高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协调空间布局,针对各个项目的建设进行全面的统筹和综合部署。对于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而言,在方案设计阶段,所涉及的内容较为复杂,因此做好评价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轨道交通涉及多种因素,其中包括自然、经济、环境、社会等,各种因素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形成多层次的轨道交通规划影响因素综合体系,在这一体系的影响之下,轨道交通规划方案朝多样化的趋势发展。作为大规模的系统设计问题,轨道交通规划的复杂程度较高,因此,为了促进规划方案不断地进行动态优化,需要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规划方案逐渐从可行迈向完善,不断提升规划质量[2]。
城市的规划格局会不同程度地受到线网规划建设的影响,因此其不仅有着相对独立性,同时还要能够融入城市的总体规划中。线网规划的研究工作与多个专业都具有密切的联系,这些专业之间又各自独立,所以研究方法作为一个集合体系,其中包括多个子系统。各种外界因素和条件也会对具体的规划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在线网规划的过程中,不能够将其看作独立的体系,要在重点强调自身建设运行机制的同时,关注环境及各项影响因素之间协调关系的构建,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具体的规划方案评价是其中的关键一环。
轨道交通项目涉及大量的投资,还会作用于城市的发展布局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因此,提高线网规划的合理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同时影响深远,在评价的过程中,要同时进行定量及定向因素的考虑。因此评价工作的关键内容就是采用客观、科学的评价方法,建立合理的指标体系。
在轨道交通线网的规划过程中,由于涉及诸多因素,因此在本文的研究中,进一步结合层次分析法及模糊综合评价法,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3]。
这种方法就是结合具体的问题性质及目标要求,从而对繁复问题进行分解,根据层次分解为各种因素。对于同一个层次,依靠各个因素两两之间的判断和对比,从而获得不同因素的重要程度。在明确下一层次因素重要程度的过程中,需要同时考虑上一层次的全因子及该层次的因素。面对不同层次的因素,在进行相互之间的判断、比较、计算之后,就能够获得每一个评价指标的优先级权重,为评价决策打下重要的信息基础。
该种方法以模糊数学为基础,专门应用于对模糊性问题的处理和描述。结合模糊问题的评价标准、因素、自然状态,并参考不同元素的相对重要程度,在此基础上构建模糊综合评价模型,之后对于对象开展综合评价。通过层次分析法的应用,能够进一步确定指标体系中各种因素的权重,在此基础上,有效地进行对象的评价。各个指标的最终评价结果取决于具体的指标值和组合权重,指标值涉及两类,分别为定量指标及定性指标。定性指标的标定主要是通过一些模糊的语言,比如好与不好,缺少与其对应的确定数值。本文对于定性指标数值的标定,应用模糊综合评价模型来开展[4]。
第一,可操作性原则。在所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中,要包含定性指标及定量指标,这样才能对线网所具有的特性做到全面的反映和评价,通过所应用的指标,便于进行方案之间的对比。基于对评价方案的精准反映,在最大程度上减少评价指标的数量,如果数量过多,则会增加处理过程的复杂性,对方案评价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目的性原则。针对所设置的评价指标,要能够对线网规划中的特定方面的特征进行独立反映,同时还能够有效地关联规划方案选用的目标。
第三,全面性原则。对于轨道交通规划评价等多方面特征,进行精准且全面的反映,确保计算方法操作简单,有着较高的可行性,同时层次和结构清晰,具有明确的指标定义[5]。
第四,非相容性原则。要将指标间的相容性排除在外,也就是说不能够存在相容的指标含义,针对相同或相近的指标只能选择一个。需要注意的是,非相容性原则并不是将相关性排除在外,对于一部分指标,既不完全相容也不完全独立,而是带有相关性,所以相关性的指标可以出现在指标体系中。
第五,客观公正原则。针对规划方案而言,同时存在正、负两方面的外部效应,所以在指标选取阶段,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评价指标能够在各种方案的比对中具有较高的适用性,不能只有利于一种方式。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根本目标,就是对城市交通现存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确保未来实现优化发展。工程建设所具有的可行性作为轨道网实现的基本条件,受到具体的运营企业经济效益的制约。另外,在轨道网结构的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城市未来的发展战略和方向,使其能够保持一致的步伐。所以通过层次分析法的应用,在方法原理的基础上,对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方案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四项准则的划分,分别为工程的可行性、交通情况的优化作用、经营效果、城市发展协调性。在进行指标描述的过程中,对于成本型指标而言,指标越小则说明越好,而效益型指标恰恰相反,指标越大说明越好[6]。
对于这部分内容的评价要采用衡量交通情况的静态指标来实现,其中涉及的具体内容如下:公交出行比例、线网覆盖率、出行时间节约、换乘系数、客流集散点连通率。除了换乘系数是成本型指标以外,其他指标都属于效益型指标。公交出行比例就是规划年度公交及全方式出行量二者之间的比值,通过这一指标,能够立足城市交通结构的转变,对于其对轨道交通线网所产生的影响进行有效的衡量。线网覆盖率是在中心地区直接吸引面积内与总出行量的比值,该指标能够对轨道交通线网的中心区服务水平做到直观展现,从而起到对于线网结构性能的表征作用。出行时间节约就是居民采用轨道交通的出行方式所减少的消耗时间平均值。根据这一指标,能够针对轨道交通线网对现阶段居民出行情况的优化和改善作用,进行有效评价,同时还能够对城市交通网络的整体运行效率做到一定程度上的反映。客流集散点连通率就是客流线网连通及规划区内客流集散点之间换算个数的比例。所谓的连通,意味着从直线距离来看,规划站点及客流集散点间距不超过300m。
工程的可行性主要涉及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的难度系数这一动态指标,根据具体的建设计划,明确施工的难度系数及建设计划的科学性等各方的分数。施工的难度系数和建设计划的科学性都作为定性指标,施工的难度系数就是立足工程的实际建设,对于各种施工方案的难度系数进行考察,以及当前设施有效利用的可能性,同时也涉及需要进行动迁的单位和居民数量,通过施工的难易程度,能够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投资规模做到有效反映,这一指标的确定主要就是依靠技术人员的工作经验。建设计划的科学性就是对各种方案中的线网及线路建设与城市发展的重点方向是否吻合进行评价,在此评价过程中,可以以建设分期所实现的客运周转量及客运量作为参考,这一指标的确定也同样依靠技术人员的工作经验。
经营效果包含两部分内容,分别为对运营收入成本及线网建设的衡量指标,其中涉及日客运总量、客流断面不均衡系数、线网总长度。线网总长度及客流断面不均衡系数属于成本型指标,而日客运总量则属于效益型指标。日客运总量就是在轨道交通线网中各个线路的客运总量,能够对于具体的经济效益的实现和客运的效果做到直接的反馈。客流断面不均衡系数是各个线路客流断面最大值及平均值二者的比值,通过这一指标,能够判断轨道交通线网对客流承担所具有的均衡程度,从而对线网的客运及运行的效率实现有效评价。线网总长度则是在规划区内线网长度的总和。利用线网总长度,能够对线网建设的投入进行有效的衡量和判断,在这一指标的计算过程中,具体的边界是线网的合理规模。
城市发展的协调性由三个定性指标构成,包含城市景观的协调、对外交通设施的协调、总体布局结构的协调。首先,在城市景观的协调这一指标具体数值确定的过程中,不同的城市有着不同的标准,要结合各种制式的轨道交通系统进行充分考虑,分析线网的建设对城市的文物古迹、人文自然景观产生的影响。其次,对外交通设施的协调这一指标,能够展现交通设施的衔接性,并对于换乘节点布局的科学性进行有效的考察,还能够判断交通线网规划能否进行换乘枢纽用地的控制。最后,总体布局结构的协调这一指标的确定,依靠对多方面因素的考察,比如交通线网和城市发展体系之间的配合度、具体形态与城市规模形态之间的契合、线网能否灵活应对及适应城市在未来规划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可能性等。
综上所述,本文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基础上,进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针对当前城市交通线网规划,具有较强的适用性。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能够确保线网规划充分适应城市的发展水平及布局,推动交通、经济、社会实现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