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聂思媛
公众对于病态加班的怒火是真的,
对于畸形职场的厌恶是真的。
连续几日登上热搜榜的“员工因不满清明加班怒怼领导”事件,最终被警方证实是不实消息。陈某龙因求职未被录用而心生不满,利用图像处理软件虚设微信群,捏造多张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从这个事件中,我们除了感受到“让子弹飞一会儿”的重要性,更应该思考,这次谣言为何引发广泛关注,并获得网友一边倒的支持?是陈某龙编造的“加班”经历确实令人同情,还是网民们透过那些并不真实的微信截图,看到了饱受加班之苦,却又小心翼翼不敢维权的自己?
事情确为捏造,但其反映的加班文化却是很多“打工人”的痛。陈某龙之所以能够造谣成功,在于他抓住了社会痛点,并以一种类似“爽文”的形式进行传播。
在很多爽文中,主角往往不畏强权,说常人不敢说的话,做常人不敢做的事,虽看起来“狗血”,却令人身心舒畅。陈某龙捏造的“爽文”,无疑狠狠地击中了职场人。
“好不容易等到的英雄,竟然是假的”“一开始就觉得不对劲,怼第一句的时候就会被踢出群聊,这才是现实”……从评论区的各种声音中,可以看到人们面对加班文化时的无奈和妥协。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特殊情况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漠视甚至无视相关法律法规,有的直接将延长法定工作时间写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的以“弹性工作制”“自愿报名”等为名,让员工被动加班。
对普通劳动者来说,努力工作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可如果工作把生活的时间全部挤压了,长此以往,难免会在工作中产生抵触情绪。
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曾提出过“普遍有闲”的概念,他认为“闲”是生产力发展的根本目的之一,闲暇时间的长短与人类的文明进步是并行发展的。对企业来说亦然。保障员工充足的休息,员工才能更高效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才能为企业创造最大效益。如果企业只是一味强调奉献、要求加班,未必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不得不承认,在一段雇佣关系里,员工是相对弱势的一方。尽管有劳动法作为后盾,但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打工人”背负的重重压力,让他们在职场上如履薄冰,不敢轻言辞职。这也是陈某龙事件之所以能引起公众共情的重要原因。
故事是假的,底色很真实。
公众对于病态加班的怒火是真的,对于畸形职场的厌恶是真的。用人单位只有真正尊重劳动法,像落实工作那样落实各种保障制度,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才能真正铲除此类谣言生存的土壤。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更应以此次舆论事件为戒,时刻自省,将这场预演的怒火当做警钟,不要坐等真实事件发生再来“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