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溱
文学是时代的晴雨表,也是历史的记录和见证。作家笔下流露出的,不仅是个人的情感,也是对整个社会的感受和感悟。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虽然是杜撰的,却有血有肉、有情有感,有的甚至比现实生活中的真人都真实。
文学有国界,但没有边界。那些力透纸背又流传千古的优秀作品,那些举世闻名又才华横溢的作家,那些栩栩如生又出神入化的人物形象,始终感动、激励着全世界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读者。这是文学的魅力与境界,是精神的力量与神奇。走进文学殿堂里畅游,人们的视觉、思想、观念、心灵甚至生命都会受到震憾、充实、洗礼、陶醉与滋养,让人忘记此时在何处何地,面对的是何人何物,甚至忽略了自己。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剧作家,被誉为“人类文学奥林匹斯山上的宙斯”,后人尊稱之“莎翁”。他一生创作了大量的作品,轰动整个文学世界。大仲马说:“创造得最多的是莎士比亚,他仅仅次于上帝”。所以,来英国可以错过别的景点,但莎翁故居不能不来。
跟许多人一样,我很喜欢莎翁的故居。那是一座带阁楼的二层楼房,木结构的房屋框架、斜坡暗红色瓦顶、黄色泥土原色的外墙、凸出墙外的窗户和门廓都是黑色,典型的16世纪传统建筑。这种建筑在英国虽时有所见,但保存得如此长久、完好,也是为数不多。
莎翁出生在英国中部瓦维克郡的斯特拉特福镇,这里距离伦敦大约180多公里。参观的车辆到小镇后一般都会在一条叫作埃文河的畔侧停下,然后步行前去莎翁故居。
在河畔下车是有道理的,那里不仅耸立着莎士比亚青铜坐像,周围还有4座“莎剧”人物塑像,分别是《亨利四世》中的福斯塔夫、《麦克白斯》中的麦克白夫人、《亨利五世》中的皇太子和《哈姆雷特》中的哈姆雷特。看到那精致逼真、形态各异、栩栩如生的塑像,让人立时觉得进入了莎翁的戏剧世界。
进入莎翁故居,仿佛穿越到了16世纪。宽大的壁炉、色彩明艳的布料和挂毯、锡锻器皿、哥特式的凳子和长椅、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服装,甚至石头铺砌的地面都圆润光亮,好似经过了长久的打磨,满眼古朴的昨日景象。
故居是莎翁经营羊毛、皮革制造及谷物生意的父亲购买的,他后来担任了镇民政官,还被选为镇长。所以,莎翁幼年时也算是生活在“官宦”家庭,只不过父亲官职相对太低而已。且遗憾的是“官二代”的日子没过多久,家里的日子便陷入了困境。不得已,莎翁只好辍学去肉店当学徒,还在乡村学校当过老师。20岁那年,莎翁徒步到伦敦,开始了他演员、剧作家和诗人的生涯。从此一个享誉欧洲乃至世界的名字被人熟知。
16世纪英国的剧坛均被牛津、剑桥背景的“大学才子”们把持,但莎翁出现后,人们很快发现,这位名不见经传的来自平民阶层的没受过正统高等教育的“业余”作家,居然写出了无与伦比的优秀作品。这不能不让那些有背景的“学院派”感到震惊和“恐慌”,同时也不得不令人刮目相看。马克思曾评价,莎士比亚是“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名人的言论最能代表当时精英阶层的共识,莎翁确实令人仰慕。
在莎翁的故居参观,看不出豪华,更没有奢侈,反而更多的是简朴、恬静和温馨。这跟莎翁的经历有关系,毕竟这里是莎翁出生和20岁前生活的地方,当时生活还处于艰难时期,一切显得简陋、普通、平常。
从16世纪末期,莎翁所属的剧团受到王宫大臣们的庇护,剧团被称为“宫内大臣剧团”,常常在宫廷中演出。莎翁由此走进了贵族的文化沙龙,得到了上流阶层的青睐。期间他以父亲的名义申请到“绅士”称号和拥有纹章的权利,加入了“爵位”行列,实现了“丑小鸭”跃为“白天鹅”的蜕变。
莎翁“英年早逝”,只活了52年。但他给世人留下了一系列不朽之作:《理查三世》《罗密欧与朱丽叶》《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和《麦克白》,每一部剧作都惊天霹雳、激动人心、振聋发聩、发人深省。恩格斯说得好:“他的作品是建立在广泛的生活基础上的,因此他笔底产生的每一样东西都使我们感到真实可信。曾经有人暗示过,他并不属于被称作‘浪漫主义的现代诗人的范畴,而属于‘自然主义的流派,因为他的作品充满着近代的真实,除了在他最高亢的时候,很少触及未遂愿望而引起的激情。”
莎翁晚年虽然回到了家乡,但并没在“老宅”居住。他发达后在家乡购置了多处房产,并在其中一处中离世。遗憾的是这座住宅并没保留下来,被拆后只留下了一堵残垣断壁立在那儿,似乎在向人们述说着什么。然而这并不影响人们对莎翁的敬佩和怀念。因为不远处埃文河那清澈的河水始终在流淌,那里面充满了人们对莎翁的无尽追思和情感。
在四周“虎视眈眈”一片肃杀中,猛然间发出一声怒吼,正义之声顿时响彻大地,埋藏在人们心底的悲愤与期待由此汹涌而出,让整个世界为之震动。这样的作品,这样的作家被冠以“大手笔”“大作家”,应该实至名归。
美国康州首府哈特福特市,斯托夫人曾经的家。某日,我和朋友前来参观。
17间温暖的房间里,最引人注目的是客厅里摆放的那幅黑白照片和那尊雕像,一男一女两手紧握。男的是美国第十六任总统林肯,女的是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作者斯托夫人。当时林肯总统面对眼前这位貌不惊人的寻常妇女深情而感叹地说:你就是那个写了一部小说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
当我漫步在这所宽敞的大宅里,看着斯托夫人一幅幅不同时期的照片时在想:什么样的小妇人能写出这样的不朽之作,又是什么背景和实力让斯托夫人做了大男人们想做又没做成的“大事业”?
斯托夫人一家都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她的父亲出身名门,曾担任过莱恩神学院院长,是一个非常有名的牧师。他曾对9个儿女寄予期望:“我们一家人都是基督徒,生命当中要有使命感,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家的儿子将来都应该成为牧师,女儿呢,则要嫁给牧师。”事实上,除了斯托夫人,她的姐姐和妹妹并没有嫁给牧师。但姐姐是美国19世纪最有名的女性教育家,妹妹是当时的女权运动家,弟弟虽是商人却对政治非常关心并常途中见过的许多关于南方奴隶主暴戾恣睢、惨绝人寰的真实故事讲给斯托夫人听,使斯托夫人对黑人奴隶的悲惨遭遇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为日后的创作奠定了厚重的基础。
斯托夫人能够写出足以影响世界的伟大作品,除了自己的“责任感”和“天资”,还要感谢丈夫,没有他的支持和鼓励,人们不可能看到那部不朽的作品。当时的美国也是“夫权”社会,男人主宰一切。斯托夫人要发表作品,首先要征得丈夫的同意。幸运的是,丈夫非常开明,而且很有同情心。他不但同意斯托夫人创作,还在她完成第一章后,认真聆听了她的朗读,鼓励她一定要继续写下去,并预言:这样写下去,你就可以写一部了不起的书。
促使斯托夫人创作的,还有她的嫂嫂。远在外地的嫂嫂在与斯托夫人的通信中多次提出,让斯托夫人用自己手里的笔,多写一些批判残暴无情奴隶制的文章,让全国人民都能知道万恶奴隶制的实质。斯托夫人的嫂嫂之所以无比痛恨奴隶制,这与自己的丈夫是积极的“废奴运动者”分不开。斯托夫人的另一个哥哥也是“废奴运动”的主张者和实践者,曾举行过一次特殊的黑奴拍卖,当场让奴隶们获得自由。全家人一致支持“废奴运动”,这是斯托夫人创作的强大支撑和力量。
《汤姆叔叔的小屋》采取连载的形式发表在报纸上,一直连载了40周。在斯托夫人故居的二楼,有连载报纸的复印件,整张的报纸,满满的文字,凝聚着斯托夫人的悲情与心血,让人看了感叹不已。连载结集出版后立刻成为畅销书,先在美国卖了30万册,接着在英国卖了150万册,随后各种译本出现,一时间它成了19世纪出版史上的一个奇迹。在当时的美国除了《圣经》以外,销售量最高的就是《汤姆叔叔的小屋》。到了19世纪的下半叶,美国没有一家剧院不在上演和《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关的剧本。斯托夫人成了一位世界注目的人物。美国著名废奴运动政治家查尔斯·萨姆纳甚至说,如果没有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阿伯拉罕·林肯就不可能当选为美国总统。
《汤姆叔叔的小屋》之所以引起如此轰动,当然跟时代相关。19世纪中后期,奴隶制度虽已引起许多人的强烈愤慨,但人们的思想还比较陈旧落后,更多的人敢怒不敢言。《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出现,无异于惊天霹雳,不但唤醒了人们,让更多人更加看清了奴隶制的凶残与丑恶,同时也促使奴隶制开始了颠覆性的动摇,最终划上了句号。
斯托夫人晚年很幸福,她与丈夫在哈特福特故居里一直生活到85岁离开这个世界。一百多年过去了,人们一直铭记着她,那所保留完好的故居就是人们对她尊敬和缅怀的最好体现。
英国的名人很多,伊丽莎白女王、丘吉尔、狄更斯、莎士比亚、卓别林、瓦特、蒙哥马利等等,还有一个人在英国甚至全世界都赫赫有名,那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他不是小说里的人物吗?是的,他的确是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然而他又是英国人以及对其无比崇拜的世界各国读者的偶像,深深地扎根于心底,以至于谁也不愿意承认他从来就不是地球上的“生命”。2002年英国皇家化学学会将“荣誉研究员”的称号授予福尔摩斯,英国皇室还授予其爵士爵位。英国皇室授爵的条件相当苛刻,也相当严肃,多少人想获此殊荣啊!但是英国皇室却毫不犹豫地为一个虚构的人物开了绿灯,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是何等重要,影响又是何等深远。
去伦敦自然要去寻找福尔摩斯的身影。查攻略,得知福尔摩斯博物馆在贝克街。
从地铁站一走出,一尊硕大的雕像挺立在面前,颀长的身材、棱角分明的钻石脸、细长的鹰钩鼻、扁平的鸭舌帽,然后是手杖和烟斗。一双机警的眼睛注视着前方,仿佛在关注着每一个从面前走过的人。这形象对有些人来说太熟悉了,尽管是在书籍、电影、电视中看到,但此刻一眼就认出,这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拐过街口顺着贝克街一直往前走,就会看到在一所绿色门框住宅,黑色的围栏里有两个紧挨着的门,B户才是福尔摩斯的“家”。
这所建于208年前的住宅,被阿瑟·柯南·道尔“分配”给福尔摩斯住了21年,期间他悠闲地抽着烟斗,与华生先生谈天说地,一旦接到案子,立刻会像一匹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嗅出目标,然后抽丝剥茧、层层过滤,将整个案件做出缜密的分析,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博物馆里的布置摆设都以小说中提及的情节为佐,让熟悉柯南·道尔作品的人,犹如身临其境,更加富有真实性。书房、卧室、还有各种福尔摩斯使用过的道具,如猎鹿帽、放大镜、烟斗、煤气灯等,每一样物品似乎都留有主人的印记。书房的一角,是令许多读者颇为好奇又深感神秘的“化学实验室。尽管那只是一张书桌,但上面摆放的各种化学实验用具,以及旁边架子上的装着各种化学药品的瓶瓶罐罐,足以让人相信,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在这里完成了许多当时极为复杂的“化验”和“实验”。
博物馆收门票,隔壁是一家专门出售与福尔摩斯有关纪念品的商店。身着与福尔摩斯相同服装的店员,再次让人进入阿瑟·柯南·道尔的小说世界。
以假乱真,让一个虚无的人物夺得了无数人的眼球,又让众多的“崇拜者”“好奇者”不遠千里甚至万里前来参观一个虚构的“故居”,这也许就是英国文化的一个特殊现象。
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够牵动和打动无数读者的心,并化作一种无形的魅力深深吸引着人们,当然首先要归功于作者阿瑟·柯南·道尔,是他以特有的创作手法赋予了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和勇气。这位博学多闻又很坚持原则的侦探,是“大智大勇、聪明睿智”的化身,又是“惩治恶魔、伸张正义”的象征,赢得了无数人的喜欢、尊重和钦佩。尽管他是虚拟的,却比现实中的真实人物更具有向心力。道理很容易被理解:触手可及,有血有肉,就在身边的那些心目中的“侠客”“神探”,似乎并不存在,或者极少见到。
在英国,备受推崇的虚构人物还有著名的电影007系列里的詹姆斯·邦德、小说《哈利·波特》里的小主人,这些银幕上的英雄、魔幻世界的“神人”,尽管读者观众很清楚“他们”是作者、导演杜撰出来的形象,然而人们对“他们”的认知、认可、痴迷却达到了难以置信的程度。许多读者认为“他们”就生活在自己身边,就是世界的一员。“死亡”对“他们”而言仅是一种概念,甚至许多读者认为“他们”从来就没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过,也从来没有什么力量能触及“他们”的生命。“他们”是永恒的,不可战胜的。秉持这种认识时,许多人忽略了这不过是一种象征意义,是一种美好的期望,而这恰恰就是文学无穷魅力的真实反映,也是精神力量融入人心的巨大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