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蔚
我父母那代人很难理解年轻人在“吃货”这个词上寄予的情怀。他们过去也说“吃货”,但含义跟“饭桶”差不多。吃者,口腹之欲也,再加个“货”,能是什么好东西?但时代不一样了,年轻人纷纷给自己贴上“吃货”标签,感觉自豪得很。吃到什么美食都恨不能昭告天下。动筷子之前不先拍个照片,简直不能算是吃过了。
专业的食评家常常不屑地说:大部分吃货并没有那么挑剔的味蕾,也不追求口味的细微提升,他们只是在进行身份认同,把“吃好吃的”这种行为,等价于地位和生活品质的象征。但是,仅仅把自居为吃货理解为一种炫耀,仍然是不准确的。随便翻几页你的朋友圈,一定能看到吃货边得瑟边哭:“呜呜,讨厌,今天又吃多了。”
这就是说,对于食物,他们有一种微妙的罪恶感。进食原本是一组矛盾的意象。一方面,它象征着美好生活。另一方面,它的营养和卡路里在失去节制之后,又意味着不健康和缺乏美感。节食在现代社会带有道德的正面意味,是精英人士的追求,是意志力的体现,甚至连饥饿、呕吐、泻药看起来也没有那么糟糕。因此,吃货晒美食晒得多了,倒也不会理直气壮地骄傲,总有一点犹抱琵琶半遮面,好像在认罪:“好啦,我有自知之明,我就是这么个无法自控的人,请看我的罪证。”带着点儿破罐子破摔的自嘲。
但这种自嘲,又不完全是认真的自我批判。类似于美女故意挑几张好看的照片晒出来,一边抱怨:“最近又长胖了,没法见人了”——大家都懂这是什么意思。人家谦虚一下是人家的乐趣,你要当真那就是自取其辱。如果有人故意犯贱,评论一句“真是,胖了一圈”,保证会被拉黑。吃货的罪恶感也一样,得当成玩笑来理解,点个赞就够了。
然而,吃货又不只是开玩笑,他们对食物的纠结往往出自真心。午夜梦回,未必不苦恼于失控的罪恶。我做过几例进食障碍的心理咨询,都是人前说笑,人后心碎。表面上,他们笑眯眯地唉声叹气,“今天又吃多了”,你听不出一丝情绪波动,以为只是一句漂亮的空话。但实际上,那是躲貓猫最高明的境界。掩盖罪恶感最好的办法,就是大张旗鼓喊出自己的罪恶。你问他们:“罪恶吗?”他们欢快地承认:“罪恶呀!”一脸的笑眯眯。
这种表达罪恶感的方式,跟一部分人给自己贴上“拖延症”的标签很像,已经接近于一种全民狂欢。国庆假期前,微博有个热门词条叫做“新型拖延症”,就是一句话:“有什么事等十一放假回来再说。”网友纷纷大喊“躺枪”,但是说起来又嬉皮笑脸。你说他们不难受吗?他们都已经中枪了。你说他们难受吗?他们明明又玩得很开心。
这种带着欢乐的认罪,正仿佛带着懊恼的炫耀,凝成一句自嘲,融解在五光十色的美食照片和一连串的点赞中,是今日广泛流行的迷醉。口头的自嘲掩盖了心里的自责,炫耀进食的快感化解了进食后的空虚。任何标签的盛行,都是为了在社会中寻找自己的位置。吃货亦不例外。他们发美食图片,在网上又有一种专门术语,叫“报复社会”,意思是让肚子饿的人看了痛苦。这个玩笑似的用词同样透露出他们和真实世界的关系:他们将自己归类于“社会”之外的少数,仿佛无家可归的犯罪者,惟有手里的美食才是报复的武器。如果不是吃货,他们就什么也不是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的罪恶感未必是为了报复社会中的其他人,也许只是为了赎回自己。
(黄河摘自《南方人物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