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振秋 (寿光市人民政府圣城街道办事处 山东 潍坊 262700)
在发展地区林业经济、推动林业技术创新的过程中,需要从地区实际林业条件出发,推动林业技术创新,恢复林业发展,扩大森林生态系统,改善地区生态环境,保证林业技术创新的针对性和林业发展策略的适应性,使地区林业经济获得显著提升。
本文以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为例,探讨阻碍地区林业技术创新的原因和推动地区林业发展的可行策略。临淄区总面积约为660 km2,林地面积约为92 hm2;森林覆盖率约8%,该辖区属于典型的工业发展区。根据地区财务发展数据分析,第二产业产值约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0%以上,但高速发展的工业产业为地区带来严重的生态环保压力,当地工厂多建设在辖区南部乡镇区域,辖区内环境主管部门不仅需要加强对工业生产废弃物排放的管理,还需要及时掩埋废弃矿坑,避免引发人为地质灾害。
为改善地区生态环境,实现工业经济与林业经济同步发展目标,临淄区充分利用森林生态环境的改善空气、保水固土、涵养水源等应用优势,扩大地区林业种植面积、推动地区林业种植技术创新、积极探索森林防火技术发展,通过提高地区的森林种植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3]。但在发展地区林业的过程中,也暴露出林业部门存在经营管理意识较为淡薄、缺乏优质林木品种、种植技术革新速度缓慢等多种问题。只有及时转变现代林业建设思维、打破林业种植技术限制,才能促进现代林业健康发展。
在传统林木种植思想的影响下,临淄区大部分地区林业发展较为缓慢,树木种植周期较长,树种抗病能力较差,不利于推动地区林业长期健康发展。这一结果的产生与国家林业技术整体较为落后有直接关系,一方面,临淄区基层林业部门中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设备配置率较低,未能根据林业发展需求对管理方式进行精细化调整,难以体现林业管理的集约化特点,导致地区林业经营效率始终不尽如人意;另一方面,淄博市林业产业结构合理性较差,低端产品产能过剩,生产成本居高不下,高端产品产能不足,资源浪费情况较为普遍。推动林业技术创新,有助于打破临淄区林业发展瓶颈,革新林业管理方式,均衡产业结构,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影响林业经济增长的因素主要包含五项内容,分别是:人力、资本、林业用地、科学技术和行业政策,其中科学技术因素是决定林业产值体量和经济潜力的直接因素,也是林业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1]。现代林业建设范畴较广,种植种类较多,如公益林、生态林、防护林、水源林、森碳林、经济林、绿化林等,经济林还可进一步细分为果木种植、工业原料木材种植、药材林木种植、调料林木种植等多种类型,不同类别林木的功能和种植要求各不相同,且林木种植周期通常较长,一旦中间环节控制不当,就会使林木品种受到病虫害影响,减小林业种植的经济效益。通过林业技术创新,加大对新型林木品种的培育研究,通过品种改良提高林木品种的病虫害抵抗能力,提高林产品产量,改善临淄区林业传统种植过程中存在的高投入、低回报的问题,减少林业种植生产过程中需要投入的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对提高淄博市林业生产总利润具有积极意义。
依托现代林业技术,我国林业技术人员正在开辟一条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新型林业发展路径,利用新型林业技术,加大对有限自然资源的利用率,在推动现代林业发展的同时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如技术已经较为成熟的沙地苹果,我国毛乌素沙漠海拔高、日照足、地势平坦、昼夜温差大,但严重缺水、黄沙遍布,经过艰难的果树种植技术和果苗管理技术创新,培育出具有强耐寒耐旱的苹果树品种,且成活率较高,不仅能显著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帮助农民脱贫致富,还能起到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
当前国内对林地进行界定的标准有两个,分别是原国家林业局于2009年发布的行业标准《林地分类》(LY/T1812—2009)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121010—2017),但二者对林地界定标准和范围存在一定差别。
林地界定标准的差别导致淄博市临淄区地区林业、农业和国土部门在对地区土地资源进行规划时存在参照标准混乱的情况,导致地区范围中部分宜林地类被应用于城市工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淄博市临淄区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影响林业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淄博市临淄区地处鲁中丘陵和鲁北平原的交接地带,土地由低山丘陵和山前平原共同构成,二者占比为27.9∶72.1[4]。由于地区范围内平原占比较大,为促进地区农业发展,临淄区内有详细的补偿和处罚措施对农民耕地进行保护,且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和执法流程。与之相比,地区林业经济发展较为落后,针对林业技术创新和发展的制度仍存在较多不足,对林地资源利用、占用和破坏的保护、补偿和监管机制尚不完善,导致主管部门工作缺乏完善政策和制度支持。
林业技术涵盖森林土壤学、林木种苗生产技术、植物学、森林经营与资源管理等多项内容和学科,且技术的创新需要结合地区森林系统实际条件,采用因地制宜的创新策略,才能获得更好的林业发展成效[5]。但通过实地调访发现,临淄区内基层林业人员参与专业林业知识培训的机会偏少,对行业内的前沿技术和发现信息敏感度较低,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信息传递对称性较差。基层林业人员缺少直接了解市场的机会和平台,导致林业技术创新存在一定盲目性,缺少合适渠道直接推广技术成果。
为提高淄博市临淄区公共部门工作效率,地区政府正在推动公共机构和部门整合改革工作。完成结构整合后,各部门应主动加大沟通频率,打破部门沟通壁垒,推动建设适合本地实际条件的统一林地等林业资源认定标准,根据地区生态环境建设需求为林业部门赋予参与生态土地修复的新工作职责,加强临淄区林业部门对地区生态环境的了解程度,通过促进业务融合为林业技术创新积累资源。
为促进淄博市临淄区林地资源保护事业健康发展,可参考地区内耕地占用和补偿制度,制定相应的林地资源占用和补偿机制,依照完善的管理制度展开严格林地资源利用监管[6]。临淄区林业部门应做好林业创新发展引导,做好林业应用性技术的宣传推广,提高林业技术的应用价值;加大对林业发展的资金投入,通过减少税收或以奖代补等方式促进地区林业发展;优化专项资金考评策略,保障专款专用,吸引更多林业技术人才参与地区林业发展与建设,为现代林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政策、人力和资金支持。
淄博市临淄区林业部门应积极组织多样化林业技术培训和技术分享活动,吸收一线林业人员宝贵的林业种植经验,开拓不同区域间林业人员的林业种植生产思路,促进技术交流与传播[7]。另外,林业部门可借助信息技术搭建交流平台,在平台中发布行业发展动态、技术革新成果、林业产品需求信息等,为基层林业人员展开的技术创新提供方向指引,提高技术成果的转化率,加大对原创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避免林业技术人员的权益受到侵害,激发林业人员参与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淄博市临淄区当前林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发现林业技术创新和发展需要多部门、全行业共同协调、互相促进。地方政府应根据地区森林生态系统的实际情况,应用针对性引导和统筹策略,为林业技术人员展开技术创新进行正向引导和支持,开拓林业发展思路,提高林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率,从而有效提高地区林业发展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