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方德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 杭州 310000
在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经济贸易往来次数日益增加,而民商法在经济贸易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我国要不断提升民商法的完善性,保证民商法与社会发展趋势相符,深入分析和研究民商法的变化。本文将详细阐述在社会经济背景下民商法的变化和具体发展,相关观点仅供参考。
商事主体是商业主体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积极执行商业原则,会在商业法范围内有效融入个人活动和商业团队。在商业利益管理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将诸多商业活动集中规范[1]。民商法发挥着重要指导作用,商事活动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民商法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商事主体始终引导商业活动开展,其以民商法为核心,极大增强了民商法的独立性。站在民商法发展进程角度来看,传统民商法加快了现代民商法的发展速度,而在国情中融入国际商事法是现代民商法的突出特点,新民商法在延续以往民商法的基础上,提高了新民商法的发展质量。改革民商法与经济体系是社会主义发展的主要内容,重点关注的是有效协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遵循民商法相关条例,保证商业市场活动竞争的公平性。只有充分发挥民商法的作用和价值,才能为经济发展增添活力。
在市场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的背景下,民商法形成。站在整体的角度来看,民商法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形成的单独法律,其将商业经济作为发展依据。在全新的经济发展背景下,民商法不仅要满足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而且要重点保护交易安全,满足市场规范主体需求。
经济法与民商法息息相关,经济加快了民商法的发展步伐,民商法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直接决定着民商法的特征。社会经济基础是影响民商法发展趋势、特征、基本内容的重要因素,民商法的制定需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因此可以认为经济是民商法的重要来源。当完成民商法制定后,其功能和性能将主动为社会发展服务,促进经济建设。法律部门要适当拓宽工作职能,根据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制定相关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针对性、优质的服务。在整体调节方面,民商法具有公平性,其有效调节了人身关系与财产归属,有利于促进商业平等发展。将民商法价值作为核心探索目标,可以有效提高商业服务水平,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
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提升了社会经济体系的完善性,民商法确立发展目标时要以安全和经济为核心。传统的民商法体系始终处于派生位置,在传统的商业交易中,信息对交易安全的影响很小。第三方获取相关交易信息时,不会影响交易安全。在传统的交易模式中,现金和商品会同时支付,在其中也不会出现安全问题。在信息时代下,互联网打破了地区和国家之间的桎梏,其他实体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完成多个地区的交易,在具体民商活动中会使用更加方便的参与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市场逐渐形成一个完整的整体,相关研发也加快了信息获取速度,通过使用信息传播方法达到共享信息的目的,为主体自由性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与民商法相关的价值体系较多,其中包括自由平等、公正安全等[2]。其中,自由是民商法价值体系的核心内容,可以充分体现出民商法的价值。平等涉及的内容与传统的民商法有一定差异,公正是民商法价值的中心,可以充分体现民商法的价值。安全是民商法实施的基础,直接影响价值体系的工具性。需要注意的是,利益与安全之间存在着强烈的矛盾。因此,在民商法实施中,必须处理好利益与安全的关系,防止出现失衡问题。
1.效益原则。在法律界,在保证效益的基础上落实公平、公正目标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法律代表着公平和公正,它以经济基础为核心。为此,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全面分析这一方面的法律内容,只有这样法律才能按照相关原则做出更加精准的判断。法律充分表现了统治阶级利益本性,不同时期展现出的原则会伴随着统治阶级的变化而变化。目前,我国处于重要的经济建设时期,立法部门在制定民商法律条例时要严格遵循效益原则,重点考虑如何提升经济效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制定民商法,并有效落实效益目标。
2.安全原则。信息时代的到来对社会保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安全是民商法活动的基础和前提,需要充分体现在法律中,并彰显出民商法对安全性的基本要求,这是民商法安全原则的基本内涵[3]。例如,保证电子商务安全性,这也是电子商务法的核心内容。随着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人们追求便捷生活,这些都需要以安全原则为基础。如果不严格遵循安全原则,那么一切将毫无意义。目前,在网络平台快速发展背景下,安全性原则重要性更加突出。
3.平等原则。在信息时代下,民商法平等原则被广泛应用,其实质是将民商法中融入各个主体,确保民商法相关条件和要求的一致,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多个交易平台的技术中立性,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偏差的概率。例如,在电子商务的发展和运营中,要想增强其中立性和平等性,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为保证技术上的平等,电子商务的运行中会安装各类关键设备,防止出现偏差。其次,切实维护交易媒介的平等性。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平等的信息,主要体现在信息交流上,例如无线通信、广播通信等。再次,在贯彻平等原则的同时,电子商务法律体系中的民商法不是彻底适用,而是更加注重统筹兼顾,防止偏离基本法律要求。除此之外,必须确保电子商务中的任何活动的制度都符合平等的要求。最后,为了保障电子商务的平等,电子商务法不仅要保护本地人和商家,还要保护消费者和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1.信息技术拓展民商权利范围。从本质上来讲,不同时间段的民商事法律、生活内容等都应该具备完善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展现出民商法律的合理性[4]。无论哪条法律,其成熟度和完善度都是相互对应的,并且可以在特定时期及时体现出来。科学技术水的提升,进一步扩大了传统民商事权利范围。
2.拓宽民商法调整对象。在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互联网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开放性,会收获大量的数据和信息,其不会受到社会形势的限制,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受开放的特点影响,发展阶段人们的信息交流不会受到影响,形成广阔的信息交流空间体系。在社会经济中,价值互联网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其中信息传输和表现方法发生了较大变化,信息产生的价值逐渐成为不可忽视的主体。由于互联网信息具有经济性特征,因此不能忽视互联网信息的主体价值。同时,互联网时代,民商事活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民商法应重点关注互联网时代系统产生的数据和信息。由于立法的重大意义,有必要在民商法经济体系中充分体现信息数据库的专有权和信息著作权控制权[5]。除此之外,由于要考虑多种要素,例如经济利益、相关原则等,因此,相应的权利应直接纳入民商法体系。
3.实现了全球统一。民商法制定的根本意义是在实施民事活动中,将其中包含的义务、工作职责、权利等看作是调节的中心内容,而民商活动关系是立法的重要对象。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发生了重大变化,网络信息在全球范围内有效结合了民商事活动,并且呈现出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6]。伴随着互联网一体化趋势发展速度的加快,其呈现的普遍性特点越来越明显。站在总体角度来讲,在后期发展阶段,以网络时代为核心的民商法可以实现国家标准法律观念和价值观的标准化,使民商法变成全球统一化。
为了充分体现民商法全球统一化特征,要提升对经济形势的关注度,重点考虑经济全球化发展形势。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下,世界各国开始实现经济联合,并利用信息技术增加贸易行为,共同建设世界市场,将其推向经济发展的前沿。开展世界经济贸易时,应运用法律手段规范贸易行为,规定各国基本职责和权利,从而保证商品的流通性,同时在相关法律执行中,需要深入分析和探讨共同的法律问题。民商法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起草过程中,民商法将根据经济发展形势融入世界经济,发挥不同作用,以此提升民商法内容的明确性。民商法具有统一性特征,其会重视、控制不同国家的风俗、法律法规,为各国间友好的贸易往来提供必要保障。在对外贸易发展阶段,我国设立了专门的商务部门,其主要工作是管理商业活动,增加商业活动与世界贸易的联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优化的背景下,民商法在发展中要积极构建和谐、完善的外部市场环境,以更加顺利地开展民商事活动,真正实现健康、快速发展目标[7]。此外,民商法越来越重视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在优化法律体系和立法过程中,密切关注国际发展趋势,积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民商法,以提升民商法内容的完善性和丰富性。
从本质上来讲,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相关问题决定着民商法内容,只有有效处理这些问题才能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民商法被广泛应用到市场经济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公众法律意识增强,一旦公众权益受到影响,会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公众需要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为满足公众要求,必须不断优化民商法体系,积极建设相关制度,更好地解决现实问题[8]。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主体的管理中,民商法的首要任务是明确责任和权利。在组织民商活动中要严格遵循相关规范,防止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在这一过程中,合理利用民商法可以有力打击市场上的违法主体,增强市场主体的公平性,推动市场经济有序发展。
在制定民商法时,不仅要展示出法典化,而且要高度关注民商法与其他法律间的联系,科学处理民商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掌握民商法在经济发展中的本质意义[9]。在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积极规范民商法是重要的发展策略之一。基于民商法法典化背景,要深入分析民商法的法理,充分发挥民商法的功能和作用。而要想更好地规范民商法,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深入分析和研究民商法相关理论,努力朝着纵、深方向发展;其次,逐渐扩大民商法的影响范围,而不是仅仅为了经济发展而讨论和研究虚拟经济,特别是在互联网经济的视角下,社会经济发展发生了重大变化;再次,在民商法探索分析过程中,重点分析掌握相关立法问题,深入探讨民商法法规,逐步优化完善民商法体系;最后,完善民商法,规范化创建民商法相关内容,保持标准的统一性,展现出民商法不断变化的特征,尽可能提升民商法含义和本质的完善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优化和完善促进了民商法的变化及发展。民商法作为经济运行的重要环节,会随着信息技术的变化而变化,这一改变是十分有利的,可以满足各方面发展要求。为此,在社会发展后期,要注重民商法的优化,有效协调民商法表现出的变化,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