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敏
我国是一个由56 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民族问题自古以来便是治国理政的大事,关乎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生活。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在处理民族和民族问题上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体系,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的理论依据。进入新时代,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我国民族工作呈现一些新特征新要求,面临着新机遇新挑战。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我们必须科学理解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理论逻辑,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实践要求,团结全国各族人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平等、增强民族团结、实现民族繁荣,进而实现党的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生活幸福、社会安定和谐。
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理论形成与发展脉络中,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观的理论观点奠定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理论基础,列宁在领导处理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民族问题过程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在百年奋斗中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中国化时代化,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真理力量,增进了全国各民族的大团结大繁荣大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人类历史的系统考察后得出科学结论,即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力的发展,民族关系实质上是由社会生产方式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状况决定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体现出不同的发展特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民族剥削、阶级压迫、殖民掠夺等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相关社会问题,体现了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间的复杂关系。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工业劳动、资本压迫与阶级剥削,使无产阶级失去了任何民族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资本主义社会的民族问题包含在无产阶级革命这个核心问题中,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剥削制度就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资本主义社会下真正意义上的民族解放需要革命的无产阶级来完成,这是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因为,作为“没有民族性”的阶级,“工人没有祖国。决不能剥夺他们所没有的东西。因为无产阶级首先必须取得政治统治,上升为民族的阶级,把自身组织成为民族,所以它本身还是民族的,虽然完全不是资产阶级所理解的那种意思”,而是代表所有民族的共同利益。因为,“无产阶级的统治将使它们(资产阶级)更快地消失。联合的行动,至少是各文明国家的联合行动,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的首要条件之一。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为此,要促进民族平等、实现民族进步,首先就必须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实现全人类的解放,才能实现共产党主张的整个无产阶级的不分民族的共同利益。马克思恩格斯根据社会发展程度、民族的经济生活与无产阶级革命之间的关系等,对民族和民族问题的本质进行了深刻分析与科学阐述,奠定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理论基石。
列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强调民族之间绝无优劣、高低、贵贱之分,任何民族均不享有特权。他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不只是“要消灭一切民族隔绝状态,不只是要使各民族接近,而且要使各民族融合。”为此,马克思主义者就必须要维护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融合,通过推动民族经济发展来实现民族进步,更好地维护国家稳定和繁荣。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列宁认为民族团结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而各民族的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又是民族团结的坚强领导核心。正因如此,无产阶级的团结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关键,而无产阶级政党是实现无产阶级团结的根本所在。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坚强有力,成为国家的执政党,才能通过制定科学的民族政策推动各民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真正实现民族平等、促进民族团结。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百年奋斗过程中,根据我国民族实际情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地提出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的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体系,促进了各民族大融合大发展大进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理论,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
实现民族平等。在深化对民族概念及其特征认识的基础上,我们党始终坚持从本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在立足民族平等的基础上,旗帜鲜明地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这两种错误认识倾向,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各类民族矛盾。毛泽东明确指出:“所以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无论是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这是应当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的矛盾。”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一种实现民族平等的行之有效的科学制度。这主要是因为,“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我们有很多优越的东西,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正因如此,处理民族问题的标准,是看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能不能快速发展起来、人民生活是否好起来,这就更凸显出我国民族政策的科学性、先进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增强民族团结。我们党明确提出,各族人民应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将国家统一作为最高利益,在增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中形成社会发展合力。“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紧紧依靠各族干部群众,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在长期斗争中不断巩固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促进民族繁荣。我们党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时期。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我们应当正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差异仍将长期存在的现实,只有促进民族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各民族大团结大繁荣大进步。国内外的历史和现实都充分证明,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民族问题,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国家统一团结、社会和谐安定。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正是因为正确处理好了民族问题,才实现了经济长期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保持稳定的两大奇迹。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特别是在国际敌对势力以民族问题为突破口加紧对我国进行渗透情况下,“我们必须继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群众生活改善,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变局中把握规律、在乱局中站稳立场,在斗争中争取主动、在合作中谋求共赢,提出了一系列做好民族工作、发展民族事业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思路,赋予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中国化时代化内涵,把维护中华民族发展和安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民族多文化的多元统一是我国民族构成的鲜明特色,也是我们国家实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优势,更是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我们伟大的祖国是56 个民族共同创造的一个命运共同体,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也要靠56 个民族共同奋斗来实现。我国各民族只有像石榴籽一样紧密团结起来、共同奋斗,才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们党始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通过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极大地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效防范化解了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持续促进了各民族大团结大繁荣,不断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实现了民族事业蓬勃发展。
“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本点。”党的领导要体现在开展民族工作、发展民族事业全过程。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是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只要我们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们的民族团结统一在政治上就有充分保证。
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是我国民族理论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我们坚持民族平等原则,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尊重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全国56个民族,无论人数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是祖国大家庭平等的一员,都具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路上,只有始终坚持各民族平等互助、团结携手,各民族才能共创中华民族美好未来,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
建国以来,我们把马列主义的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国家基本政治制度,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能保证少数民族在自己的聚居区内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又能保证国家的统一和中华民族的团结,有效解决民族问题。
新时代高质量推进民族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刻总结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中国化时代化的基本规律,根据中国国情和时代实际创造性运用,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持续促进全国各民族大团结大繁荣大进步,凝聚起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内在地决定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由此可知,各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同全国其他地区的现代化,少数民族的振兴同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是密不可分、互相促进的。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是党和人民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为此,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引向深入,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确保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构筑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有效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渗透颠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根本利益。我们要坚决构筑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促进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不断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持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实抓好。
针对我国民族问题的长期性、重要性、复杂性、普遍性和国际性等特点,新时代做好民族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贯彻落实好国家法律法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认真总结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理论根源越扎越深、实践根基越打越牢。要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策法规体系,推动民族政策法规完善取得重要进展,不断完善配套实施机制,使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促进民族团结融合中实现民族繁荣。
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中,必须坚持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研究提出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并出台配套政策文件,充分发挥地区优势,稳中求进、循序渐进、持续推进,助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见到更大实效。与时俱进创新民族工作方法,健全民族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支持的力度,特别要重点帮助民族地区建设一批对经济发展起重大作用的水利、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着力完善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常态化机制,树牢防风险、守底线意识,维护民族领域和谐稳定大局。重视合理开发和利用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做好产业开发和生态保护“双赢”,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自觉维护党的领导、祖国统一、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