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福凯,狄盈馨,李启佳
(1.中国海洋大学 管理学院;2.中国海洋大学 经济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以深度专业化、全球化和持续创新为战略支柱的“隐形冠军”企业,是德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实现科技发展的中坚力量。与之对应,中国拥有“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这个概念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总工程师朱宏任于2011年提出,2012年国务院官方文件中首次使用,201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提出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所谓“专”是专业化,指专注于某一行业或某些地区,拥有专业技术、独有资源、专业团队、专一市场群体;“精”是精细化,指采用精深技术和精密制造流程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在客户服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实现精细化科学管理;“特”是特色化,指借助特色化的技术、功能和外观等,为客户提供特色化产品或服务;“新”是创新化,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等(刘昌年,2015;陆岷峰,2022)。近10年来,政府部门不断出台培育和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系列政策,旨在解决“卡脖子”问题,为工业制造补短板、锻长板,实现工业强基,提高我国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截至2021年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培育与公布了3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共4 922家,集中分布在制造业和科技领域。
2021年刘鹤副总理在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峰论坛的致辞中强调:“专精特新”的灵魂是创新。“专精特新”企业坚持聚焦和差异化战略,依靠创新赢得细分市场领导地位,与“隐形冠军”企业有相似的发展战略。然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大多处于起步阶段,在产品质量、市场领导力、研发强度等方面与发达国家“隐形冠军”有较大差距。因此,“专精特新”企业不能盲目借鉴“隐形冠军”成功经验,必须结合本土化情境制定发展战略和方案。我国“专精特新”企业以家族控股为主,但鲜有文献关注“专精特新”企业的家族性质。基于此,本文以“专精特新”家族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专精特新”战略及家族治理特征对技术创新和企业价值的影响,同时,考虑外部治理环境的异质性作用。
本文研究贡献可能包含3个方面:第一,类比发达国家“隐形冠军”企业成功经验,且与中国普通创新型企业进行配对比较,实证分析“专精特新”战略为家族企业发展带来的优势,可以丰富“专精特新”企业创新治理的研究方法;第二,与以往研究不同,不仅考虑“专精特新”的深耕细作模式和优势,还重点分析“专精特新”企业的家族控制特征及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可以为培育优秀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理论借鉴;第三,关于外部治理环境异质性影响的研究结论,与当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导向相一致,可以为政府部门加快创新环境建设提供参考。
“隐形冠军”企业是市场地位处于世界前三强或某大洲第一、年营业额低于50亿欧元、公众知名度较低的中小企业,以聚焦且深度的专注、全球化和持续创新为三大战略支柱[1]。“专精特新”企业是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化”道路的中小企业,坚持聚焦(专精)和差异化(特新),以创新为核心发展动力,与“隐形冠军”战略有异曲同工之妙。
迈克尔·波特的竞争战略理论指出,企业有3种经营战略:总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聚集战略。“隐形冠军”企业以后两种战略为主,以持续创新为发展动力,追求细分市场的主导地位,靠质量取胜。西蒙[1]指出,追求市场领导地位是“隐形冠军”企业实现自我身份认同的重要途径。技术创新是“隐形冠军”稳定市场地位的根基,而强市场竞争力产生的高利润为创新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减少外部融资依赖。“隐形冠军”企业坚信创新能力取决于员工素质,非常注重研发部门的建立和员工素质培养,为持续创新创造充分条件。因此,强大的市场竞争力、稳健的内源融资和研发人员投入是“隐形冠军”创新优势的来源。“专精特新”企业也坚持“差异化+聚焦”式经营战略,那么,其是否存在相似的技术创新驱动因素?
随着技术进步和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增大,只有持续创新才能保持竞争力。市场竞争压力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质量和效率[2],有助于企业巩固市场地位。因此,企业技术创新与市场竞争力之间存在一种循环关系,即市场竞争压力促使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又有助于企业赢得市场竞争力,提升获利能力,为下一轮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尤其是“小巨人”,经过长时间积累,大多在各自细分市场占有一定市场地位,盈利能力和市场声誉较高,有利于企业赚取丰厚利润和吸引优秀人才,为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a: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专精特新”家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水平。
技术创新主要依靠人的探索和学习来完成,研发人员是企业技术创新的主导资源和核心人力资本[3]。研发人员投入有利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创新产出质量,为技术创新市场化奠定基础(袁晖光,2021)。研发人员绝对数量和相对比例增加以及人力资本结构优化,能够显著提升创新绩效[4]。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就业规模不断增加,企业研发部门或机构吸收了大量优秀人才。“专精特新”企业以持续创新为战略支柱,重视员工素质培养和优秀研发人才引进,为技术创新提供高质量人力资源。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b:较多的研发人员投入有利于“专精特新”家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水平。
当前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出台一系列培养和扶持政策,从人力、财力和物力等全方位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助力它们实现更大的技术创新突破,向“小巨人”和“单项冠军”迈进。政府补助对技术创新可能具有激励效应,也可能具有挤出效应。一方面,政府补助能够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具有国家“认证效应”,使企业获得政府指导和监督,有利于降低技术创新的投资成本和市场风险[5]。另一方面,为获得政府补助,企业易出现迎合行为,忽视原有盈利目标,减少实质性创新,并且企业间对政府补助的竞争会推动要素价格上涨,使得其它企业无法获得足够创新资源[6]。尽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相对稳定的内源融资,但整体资源约束较强,政府补贴对其创新活动而言是雪中送炭,因此,政府补贴对“专精特新”企业更有可能产生激励作用。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c:政府补助有利于“专精特新”家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水平。
“专精特新”企业以家族控制为主,家族制度和文化在中国有着深远历史和社会基础,家族涉入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家族管理者从企业长远利益、维护自身与企业长期契约关系出发,会尽力扮演好管家角色,支持技术创新决策(李艳双,2020)。但家族控股股东作为自利经济人,可能通过占用或转移公司财产和利润的“隧道行为”,将研发资金挪作它用,减少技术创新的资金基础(Bhaumik,2010),同时,更多地任命家族成员担任管理职责,导致管理者胜任力不足,削弱技术创新的人力资源基础(Su,2013)。另外,家族内部代际传承也是威胁技术创新的因素之一。继任者经验不足、权威性较低,会降低企业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可能性[7]。因此,家族成员涉入企业管理更有可能阻碍技术创新发展,一定程度上抵消“专精特新”战略的创新优势。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a:家族涉入程度越低,越有利于“专精特新”家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水平。
家族成员是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性人力资源,既可以通过企业管理影响创新决策,也可以作为研发人员直接参与创新项目。受教育程度是人力资本构成的主要方面,对技术创新具有异质性影响(裴开兵,2021)。技术创新是需要严密逻辑和深层次知识积累的活动,对研发人员素质有较高要求,研发人员知识水平越高、技术经验越丰富,越有利于技术创新[8]。因此,在“专精特新”家族企业中,涉入管理的家族成员如果有高水平教育背景,则会更倾向于支持技术创新决策。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b:涉入管理的家族成员受教育程度越高,越有利于“专精特新”家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水平。
本文研究思路如图1所示。
图1 研究逻辑框架Fig.1 Research logic frame
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前3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中A股上市家族企业为样本,通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与CSMAR(中国经济金融研究数据库)中截至2020年的上市家族企业名单对比,共筛选出226家企业。大多数已获评“小巨人”称号的上市企业,其“专精特新”战略的实施时间均早于评选政策开始年份,因此,选择2010—2020年为样本期间,相关变量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删除ST和PT样本、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信息缺失的样本年份数据后,最终保留147家企业,共556个观察值。为排除极端值的影响,对连续变量进行前后1%缩尾处理。
2.2.1 被解释变量
技术创新:从投入和产出两个角度测度。一是技术创新投入(Input),借鉴Eberhart[9]、权小锋等[10]的研究,以研发投入强度衡量技术创新投入。二是技术创新产出(Output),虽然专利数量是衡量技术创新的典型指标,但企业技术创新产出除专利外,还包括专有或非专有技术、软件等[11]。因此,借鉴罗福凯[12]、杜瑞(2016)的研究,采用技术资本与总资产的比值衡量技术创新产出水平,其中,技术资本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非专有技术和软件。
2.2.2 解释变量
(1)研发人员占比(RDPR):借鉴 Sher等[13]的研究,以研发人员占比衡量企业技术创新人力资本投入水平。
(2)企业市场竞争力(PCM):借鉴Peress[14]的研究,以个股勒纳指数衡量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勒纳指数越大,企业市场竞争力越强。
(3)政府补助强度(GSI):借鉴李园园等(2019)的研究,以政府补助金额占总资产的比值衡量。补助金额主要来源于财务报表附注中“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项目披露的政府补助明细。
(4)家族涉入:借鉴De Massis(2014)、朱沆(2016)等研究,从所有权涉入、控制权涉入和代际传承3个方面评估家族涉入管理程度。家族所有权涉入(FO)是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拥有的所有权比例;家族控制权涉入(FC)是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拥有的控制权比例;家族代际传承(GE)是实际控制人的传承代数。未发生代际传承则用0表示,传承到第一代则用1表示,以此类推。若家族企业有多个实际控制人,则取其中最大的传承代数。
(5)家族成员受教育程度(FE):主要测算管理层中任职的家族成员受教育程度。借鉴单春霞等[15]的计算方法,将专科(及以下)、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家族成员人数按照1∶3∶5的比重赋予权重进行加权计算,再除以全体员工总数,以此比值衡量家族成员受教育程度。
2.2.3 控制变量
考虑其它可能影响技术创新的因素,参照已有文献[16-17],选取如下控制变量:公司年龄(Age)、公司规模(Size)、企业成长能力(Growth)、负债权益比率(ETDR)、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hare)、实际控制人是否担任两职(Dual)、现金资产比率(Cash)、董事持股比例(BShare)、董事薪酬总额(BWage)、总资产周转率(ATR)、总资产净利率(ROA)。同时,控制行业、年份、地区固定效应(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Tab.1 Variable definitions
为检验“专精特新”和家族特质因素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构建如下模型:
Inputit/Outputit=∂0+∂1Independentsit+αControlsit+Industry+Year+Province+θit
(1)
其中,Inputit/Outputit分别为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Independentsit为关键解释变量,包括研发人员占比(RDPR)、市场竞争力(PCM)、政府补助强度(GSI)、家族所有权涉入(FO)、家族控制权涉入(FC)、家族代际传承(GE)、家族成员受教育程度(FE)。Controlsit为控制变量,Industry、Year、Province分别为行业、年份和地区固定效应,θit为误差项。
如表2所示,Input的最大值为12.247,均值仅为3.248,“专精特新”企业注重研发投入,但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且“专精特新”家族企业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Output的均值为0.776,最大值也仅有5.848,与Input有较大差距,说明“专精特新”家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率较低。RDPR的均值为18.227,表明“专精特新”企业整体注重研发人员培养和投入。GSI的均值为0.655,最大值为3.765,政府补助甚至远超企业总资产数额,强扶持力度彰显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的倡导和鼓励。另外,从家族企业特征变量(FO、FC、GE)来看,家族管理涉入程度在实施“专精特新”战略之后依然保持较高水平。
表2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Tab.2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main variables
基准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列(1)~(6)显示,PCM、RDPR、GSI对Input和Output的回归系数均为正,除PCM和RDPR对Output的回归系数不显著外,其余系数均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较强市场竞争力、高比例研发人员投入和政府补贴优势,有利于“专精特新”企业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假设H1a、H1b和H1c成立。列(7)~(12)显示,家族涉入变量FO、FC、GE对Input和Output的回归系数均为负,除FC对Input的回归系数不显著外,其余系数均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在“专精特新”战略下,家族成员依然有较强的私利动机和风险规避倾向,抑制技术创新发展,假设H2a得以验证。列(13)(14)显示,FE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高水平教育背景能够缓解家族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家族涉入对创新的阻碍作用,假设H2b成立。因此,家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有利于提高技术创新水平,但不称职家族成员的管理涉入会阻碍企业技术创新决策,一定程度上抵消“专精特新”战略的积极影响。因此,应减少缺乏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家族成员对企业管理的涉入。
3.3.1 变量前置与滞后检验
“专精特新”战略和家族特质因素与技术创新之间可能存在反向因果关系,即不仅这些因素能够对技术创新产生影响,而且技术创新发展也可能影响企业“专精特新”战略实施效果,以及家族成员参与企业管理的动力。为缓解这种因果倒置的内生性问题,首先,将式(1)中被解释变量前置一期,其余变量仍为当期;其次,将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滞后一期,被解释变量仍为当期,分别对样本数据进行回归。各变量回归结果与前文基本一致,说明一定程度上消除因果倒置问题后,基准回归结果依然成立。
3.3.2 Heckman二阶段检验
在筛选过程中,有大量样本因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数据缺失而被删除,仅保留同时披露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信息的企业,因此,本研究可能存在样本选择偏差问题。这些披露创新投入和产出数据的企业可能本身技术创新能力较强,更容易赢得市场竞争力、招揽研发人员、争取到政府补助,进一步刺激家族成员基于私利动机的管控欲望。因此,基准回归结果可能是其它一些公司特征因素所致,而非“专精特新”战略和家族特质因素引起。为避免这一问题对回归结果的影响,使用Heckman两阶段方法进行检验。第一阶段,构建Probit回归模型,计算逆米尔斯比率(IMR)。借鉴袁东任(2015)、吴武清等[18]的研究,选取真实盈余管理(REM)、分析师关注度(Analyst)、研报关注度(News)、监事会规模(SSize)、审计师是否来自国内十大会计师事务所(Big10)等影响企业是否披露创新信息的重要因素作为外生变量,以标识是否披露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信息的虚拟变量Select(1表示是,0表示否)为被解释变量。第二阶段,将IMR作为控制变量加入式(1)进行回归。Probit模型如下:
Selectit=α0+α1REMit+α2Analystit+α3Newsit+α4SSizeit+α5Big10it+μit
(2)
Heckman二阶段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IMR的估计系数对Input和Output均具有统计显著性,说明有必要检验样本自选择对基准回归结果造成的影响。加入IMR后,各影响因素变量对Input、Output的回归系数的方向和显著性与基准回归结果基本保持一致。由此可见,一定程度上控制选择性偏差引起的内生性后,结论依然成立。
表4 Heckman二阶段回归结果Tab.4 Regression results of Heckman+2SLS
3.4.1 替换关键变量
基准回归中,技术创新指标的计算均以平均总资产作为分母。将分母替换为期末总资产,构建新的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指标,即Input1=(研发投入/期末总资产)×100%,Output1=(期末技术资本/期末总资产)×100%,再次进行回归。各变量回归结果与前文基本一致,说明基准回归结论具有稳健性。
3.4.2 改变样本范围
基准样本期间为2010—2020年,2010、2011年受到2008年金融危机的滞后影响,2020年是新冠肺炎流行时期,数据可能具有特殊性。因此,删除以上年份数据,使用剩余样本进行稳健性检验。具体而言,分别进行以下3次回归:仅删除2010、2011年数据;仅删除2020年数据;同时删除2010、2011和2020年数据。各变量回归结果与前文基本一致,进一步证明基准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
内生增长理论认为,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不竭动力,企业作为经济的微观组成元素,技术创新也是企业发展的驱动因素。技术创新能够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消除资本报酬递减趋势,推动企业价值持续增长(陈修德,2011)。“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的持续性强、深度高,容易形成难以模仿的竞争优势(林江,2021)。因此,与普通创新型企业相比,“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可能更有利于提高企业价值。
国内多以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衡量企业价值,这些指标主要反映企业获利能力,然而,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采用财务指标评估企业价值略显不足[19]。为更好地反映企业未来发展前景,借鉴吴建祖(2015)、李牧南等(2019)的研究,采用TobinQ值衡量企业价值,构建模型(3)分析技术创新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TobinQit=β0+β1Inputit/Outputit+γControlsit+Industry+Year+Province+εit
(3)
其中,TobinQit为企业价值,是总市值与总资产重置成本的比值,总资产重置成本=资产总计-无形资产净额-商誉净额。本文主要汇报采用此TobinQ值的回归结果。另外,以总资产账面价值衡量总资产重置成本的企业价值指标TobinQ1,也可以得到相似结论。Inputit/Outputit为技术创新投入/产出,ɛit为误差项。借鉴许年行[20]、邓新明等(2020)的研究,选择其它影响企业价值的因素作为控制变量,包括公司年龄(Age)、公司规模(Size)、权益负债比率(ETDR)、总资产净利率(ROA)、融资约束程度(Fin)、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hare)、无形资产比例(Intangible)、独立董事规模(IND)、财务杠杆(FL)。同时,控制行业、年份和地区固定效应。
进一步,与普通创新型家族企业进行对比,探讨“专精特新”家族企业技术创新是否有更大的价值贡献优势。“专精特新”企业90%以上是高新技术企业,因此,选择2010—2020年未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但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A股上市家族企业作为比较样本,共筛选出2 128家企业,得到8 914个观察值(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在控制公司层面特征差异的基础上,筛选配对样本进行对比分析。设置虚拟变量SFPI,1表示“专精特新”家族企业,0表示普通高新技术家族企业。在模型(3)的基础上,加入Input和Output与SFPI的交乘项,构建调节效应模型(4)进行回归分析。
TobinQit=β0+β1Inputit/Outputit+β2Inputit/Ouputit×SFPI+β3SFPI+γControlsit+Industry+Year+Province+εit
(4)
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列(1)(2)为“专精特新”家族企业样本数据代入模型(3)的结果,结果显示Input和Output对TobinQ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在“专精特新”家族企业中,技术创新仍然是企业价值增长的关键动力。列(3)(4)显示,普通创新型家族企业样本也有类似回归结果。一对一最近邻匹配结果如表6所示,匹配后TobinQ的平均处理效应(ATT)为0.291且在10%水平上显著,满足平衡性和共同支撑假设,表明“专精特新”家族企业比普通创新型家族企业有更高的企业价值。然后,将配对后的样本数据代入模型(3)(4)进行回归,结果对应表6中列(5)~(8)。模型(3)中Input和Output的回归系数依然显著为正,模型(4)中Input和Output与SFPI交乘项的系数均为正且分别在1%和10%水平上显著,说明聚焦差异化战略下的深度技术创新更能有效拉动企业价值增长,“专精特新”企业的价值贡献优势得以验证。
表5 技术创新对企业价值影响的回归结果Tab.5 Influence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on firm value
表6 一对一最近邻匹配结果Tab.6 Results of one-to-one nearest neighbor match
目前经济全球化发展受阻、技术更迭速度加快、产品生命周期缩短,企业面临的创新环境不断变化。外部环境作为企业经营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技术创新决策具有重要影响。因而,不确定性和市场化程度是两个关键维度。环境不确定性是企业缺乏外部环境变化相关信息而引起的不可预测性(Uzkurtc,2012)。不确定性环境促使企业提高创新专注力[21],但也会加剧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增大外部股东对企业的监管难度,刺激管理者产生私利动机,使其对高风险创新投资决策更加谨慎[22]。市场化是决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关键制度环境,市场化程度高意味着信息传递更加真实灵敏,企业创新能够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同时,市场能够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推动人力和财力资本向高效项目转移,缓解企业创新资源约束[23]。因此,稳定且高水平市场化环境更有利于“专精特新”家族企业技术创新。
借鉴申慧慧等(2012)的研究,以企业过去5年剔除正常增长部分销售收入的标准差除以这5年销售收入均值,得到未经行业调整的环境不确定性,再除以行业环境不确定性,用该比值衡量企业环境不确定性。市场化程度指标则采用目前广泛使用的樊纲等编制的2010—2019年中国市级市场化指数,并且借鉴马连福等(2015)的方法,根据历年市场化指数平均增长幅度推算2020年市级市场化指数。类似地,分别按照环境不确定性(Uncertain)、市场化程度(Market)变量的行业和年份均值,将样本分为高低两组,设置Uncertain_High、Uncertain_Low、Market_High、Market_Low两组虚拟变量,与技术创新影响因素交乘,加入到模型(1)中,构建模型(5)(6)进行回归分析。
Inputit/Outputit=δ0+μ1Independentsit×Uncertain_High+μ2Independentsit×Uncertain_Low+αControlsit+Industry+Year+Province+θit
(5)
Inputit/Outputit=δ0+μ1Independentsit×Market_High+μ2Independentsit×Market_Low+αControlsit+Industry+Year+Province+θit
(6)
环境不确定性影响的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PCM、RDPR、GSI和FE与Uncertain_Low交乘项的系数均大于与Uncertain_High交乘项的系数且更加显著,而家族涉入变量(FO、FC、GE)与Uncertain_Low交乘项系数的绝对值较小且显著性降低,说明环境不确定性较低时,“专精特新”战略的技术创新优势更明显,家族涉入对技术创新的阻碍作用更小,稳定的环境更有利于“专精特新”家族企业技术创新。市场化程度影响的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市场化变量与技术创新激励因素(PCM、RDPR、GSI和FE)交乘项回归系数并没有统一的差异趋势,但家族涉入变量(FO、FC、GE)与Market_High交乘项系数的绝对值均较小且显著性降低。这表明尽管市场化对积极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但能明显抑制创新阻碍因素。原因可能在于,高水平市场化程度能为企业外部融资、精准定位创新需求、创新成果转化提供便利(与“专精特新”战略作用相似),同时,激励家族管理者利用好市场化的创新优势,以最低成本和风险实现技术创新突破。
表7 环境不确定性影响的回归结果Tab.7 Regression results of the influence of environment uncertainty
表8 市场化程度影响的回归结果Tab.8 Regression results of the influence of marketization degree
本文利用前3批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上市家族企业2010—2020年样本数据,探讨“专精特新”战略和家族治理特质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得到以下主要结论:
(1)家族企业实施“专精特新”战略带来的市场竞争力、研发人员投入和政府补贴优势,对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均有促进作用。“专精特新”本质上是一种“差异化+聚焦”战略,与“隐形冠军”企业核心发展战略相似。强大的市场竞争力、稳健的内源融资和研发人员投入是“隐形冠军”创新优势的来源。本文类比“隐形冠军”企业发展经验,结合“专精特新”企业本土特点,重点从市场竞争力、研发人员投入强度和政府扶持3个方面,分析“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优势,丰富了“专精特新”企业和技术创新影响因素研究。
(2)鉴于“专精特新”企业以家族控股为主,本文同时考虑家族涉入因素对其技术创新的影响,发现家族管理涉入的私利动机和机会主义行为会阻碍技术创新发展,与Schulze(2003)、Bhaumik(2010)等关于家族涉入影响创新的研究结论一致,其会一定程度上抵消“专精特新”战略因素的积极作用,但家族管理者高水平教育背景有助于缓解这一消极影响。这从家族企业治理视角为提高“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水平提供了理论参考,弥补了现有文献忽略“专精特新”企业家族特性的不足。
(3)技术创新是“专精特新”家族企业价值增长的关键动力,与普通创新型企业相比,“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有更大的价值贡献优势。林江(2021)等研究认为,“专精特新”企业的深度持续创新更容易形成难以模仿的核心竞争力,本文研究结论为这一观点提供了间接经验证据。
(4)就外部环境而言,低环境不确定性与“专精特新”家族企业内部创新激励因素(“专精特新”战略优势)存在互补效应,与创新阻碍因素(家族涉入)存在替代效应,市场化程度对积极因素的作用不明显,但能激励家族管理者减少技术创新阻力。“专精特新”家族企业所处地区环境越稳定、市场化程度越高,越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这进一步证明,合法稳定的市场化环境对企业技术创新发展尤为重要。
研究结论表明,“专精特新”战略与家族特质因素对技术创新有近乎相反的作用力。因此,“专精特新”家族企业技术创新策略应同时考虑两个方面的影响。
(1)有效发挥“专精特新”战略优势。企业应坚持精准定位目标市场,聚焦优势产业或国家鼓励发展的支柱产业,在某一细分领域做大、做强,集聚资源实现高效创新;通过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加大企业创新人才对口培养和引进力度。同时,关注现有研发人员薪酬激励,降低研发人员离职率,保持创新人力资本稳定性。政府部门应继续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补贴力度,对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和优惠政策,同时,提高企业金融能力和素养,完善普惠金融体系,降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外部融资难度;支持产学研合作体系建设,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个人和团体等形成互联互通的网络生态环境,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畅通企业创新成果转移和应用渠道;通过完善注册制、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产权保护和投资者保护等措施,营造合法稳定的市场环境,为中小企业融资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提供合适平台和有力保障。
(2)提升控股家族治理水平。家族企业应适当引进具有高学历背景或对口技术经验的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减少能力不足家族成员的管理涉入;注重对继承人的挑选和培养,提高继承人专业知识素养和创新意识,缓解代际传承对技术创新的负向冲击;家族管理者应重视企业创新,有效发挥家族社会资源优势,同时,注意汲取外部知识和信息资源,把握创新契机,降低企业技术创新成本和风险。
(1)随着“专精特新”企业的深入发展,可将中小企业获得“专精特新”认证前后经营状况进行对比分析,考察评选“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效果。
(2)鉴于数据可获得性,本研究只选择了“专精特新”上市公司样本,未来可关注非上市“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以及上市与否所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