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究竟是干什么的?它如何为我们的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它会不会增加农民负担,甚至影响农民的正常生活?笔者梳理了网友们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为大家一一解读。
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是干什么的?是农业农村的事都管吗?
答:可以明确地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不是什么事都管,它的职责是法律规定的,具体范围都在农业农村部门公布的执法指导目录中,在网上都可以查到。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比如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侵农害农的违法行为;有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比如查处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的行为。总之一句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不会干扰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至于有网友提到的“禁止农民房前屋后种瓜种菜”“不许村里养鸡养鸭”等,不在执法范围之列。
问:假种子、假农药之前没人管吗?不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吗?为什么还要专门组建一支队伍来管?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假种子、假农药一直以来都是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监管执法,而不是由市场监管等部门来负责。只不过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之前,这些职能分散在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业务主管机构,现在整合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就是将执法职责集中整合到一支队伍,执法更加规范。换言之,这支队伍并不是“无中生有”,而是“优化组合”,没有额外增加编制、人员等。
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何要统一着装?
答: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是国务院明确规定的。不只是农业,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各类综合执法队伍都穿着统一的制服,只是通过佩戴不同的臂章进行区分。农业执法人员佩戴的是“农业执法”臂章。同时,每一位执法人员在胸前配有唯一的编号,和执法证件号是一致的,记住这个号,就可以找到这个执法人员。统一着装、亮明身份,被执法对象才能知道是谁在执法,这也方便群众对执法人员进行监督。
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会不会在农村收缴“物业费”“人头费”?
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没有任何收费职权。网传一些地方的农村收取的“物业费”,可能是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费用。目前这项费用主要由地方财政和镇村集体承担,也有一些地方正在探索一些新的方式,在征得农民同意的基础上,适当收取少量费用,比如每月1元,以激发农民群众爱护公共基础设施、保护村庄环境的主人翁意识,但这些都不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责范围内。
问:网传“农管来了,农民要‘持证下田’了”,是真的吗?
答:除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等特定职业外,我国农民务农是不需要任何证书的,更不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等部门都在积极开展农民培训,提升农民素质能力。有的地方还发放了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农民技术资格证书等,主要是记录或证明农民参加教育培训、学习技术技能的情况,反映农民的学习经历和成果,有的地方农民还可以凭证书享受融资贷款、参加社保、继续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这个证书绝对不是从业的“许可证”,不会成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