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仨

2023-08-30 14:23彭兴凯
当代小说 2023年8期

彭兴凯

1

我差不多有三个月没有去看崔少红。虽然一直在为桃花节忙,但这却并不是什么理由,因为桃花节从筹备到结束,也就是一个多月的时间。三个月没有去看他,有点儿说不过去。之前,不足半个月我就要去见见他。几天不同他相见,生活里就像少了点什么,空落落的。

崔少红是我的文友。

当年我和崔少红,还有表哥卢敬之,结成了一个文学小社团,创办了一份叫《崮乡》的油印刊物。

与崔少红成为文友前,我们相互并不认识,虽然我们属于同一个乡镇,却不在同一所学校里就读。镇子下面还有个小政府,叫管理区,每个管理区都有一所小学校。我就读的学校在镇驻地,崔少红就读的学校,则在镇子下辖的戴家庄管理区。从镇政府所在地去戴家庄村,要翻过前面的那道山,再走十来里山路才能到达。崔少红住的村子则更远,是距戴家庄村八里地的崔家峪村。

认识崔少红的时候我已经高中毕业,正趴在家中那张断了腿的八仙桌子上写小说。每写好一篇,就装入一个牛皮纸大信封,跑到邮局去邮寄。过那么一个月或者两个月,就会收到一封从编辑部邮来的信件。那信件无一例外,全是退稿。有一天,我又接到一封退稿信。邮递员见了我,从邮包中取信时,不小心将另一封信带了出来,那封信掉到了地上。我忙帮他去捡,发现同样是个牛皮纸大信封,沉甸甸的,看看信封上的文字,竟然同样是一家文学刊物邮寄的退稿信,收信人是崔家峪村的崔少红。我就知道了,在我们这个镇子上,还有个家伙在搞文学创作,在不停地向编辑部投稿。我兴奋得两眼放光,急忙朝小学校跑,想在第一时间告诉表哥卢敬之。

卢敬之是我姨家的表哥,长我八岁,我高中毕业时,他已经娶妻生子,在镇小学任民办教师。他也在搞文学创作,只是,他不写小说,也不写散文,写诗。他立志要当一名贺敬之那样的诗人。他的诗属于朗诵诗性质,每首都有好几百行,隔不了几行,还总是要出现一个“啊”字。他比我年长,比我搞文学早,虽然不曾有半首诗发表,我却把他当成老师来看待,我的每篇小说创作出笼,都要请他过目并指点。他好为人师,且诲人不倦,每次仔细阅读之后,都非常认真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我跑到学校的时候他刚下课,身上还带着许多粉笔屑。我上前一步将他拦下,便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了他。他听说本乡镇还有人在搞文学,同样十分惊喜,当即决定,星期天同我一起去拜访崔少红。

星期天,尽管飘飘扬扬的大雪将世界捂了个白,我们两人还是走了差不多三十里山路,輾转到了崔家峪村。见到崔少红时,他正关在家里埋头创作,写作的桌子竟然与我的如出一辙,同样是张八仙桌,桌子同样断了一条腿。我们说明来意,他马上将手里的笔丢开,兴奋地握住了我们的手。我留意到,他写文章用的纸是那种马粪纸,他写字用的笔是圆珠笔芯。笔芯太细,握在手里不得劲,便用旧报纸一层一层地缠裹了起来,直缠到与钢笔相同的粗细。

门外飘扬着细细的小雪花,三个人围着暖烘烘的火罐子聊起了文学。最后,我们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成立一个文学社,出一份叫《崮乡》的油印刊物。除此之外,每周还要搞一次沙龙性质的聚会。聚会的地点也确定下来了,是镇上的小学。周日,学生们不上课,卢敬之便利用民办教师的特权,给我们的文学活动提供了场所。

到了周日,崔少红便骑着辆破自行车,绕道走四十多里山路,赶来与大家相聚。

在第一期《崮乡》杂志刊印出来的时候,我们仨的文学聚会上,又添了一位姑娘。

那姑娘的名字叫尹雪梅。

尹雪梅倒是不搞文学,甚至不怎么识字。她是镇子东部的柳树头村人,经常到河畔洗衣服。有一天,崔少红参加完聚会,骑着自行车往回赶,走到柳树头村旁的小河边时,与一辆拖拉机相撞,从路上滚到了河滩,重重地跌在了那里。正在洗衣服的尹雪梅吓了一大跳,急忙丢下手里的衣服跑过去,将崔少红扶了起来。还好,摔得不重,只将小腿肚子擦去了一块皮。刚刚出刊的十来本《崮乡》杂志散落了一地,让风吹得哗啦啦响,尹雪梅就帮着他一一捡起来,再一一递还给崔少红。将最后一本刊物递过来的时候,尹雪梅问道,这是什么呀?

崔少红说,这是我们文学社创办的刊物。

尹雪梅问,文学社是个啥东西啊?

崔少红说,是我和卢敬之、雷建平三个人结的文学社团。我们仨都爱好文学,都立志要当作家,就每周搞一次聚会谈论文学。

尹雪梅虽然没有完全明白崔少红的话是什么意思,却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觉得我们仨非等闲之辈。

下一个聚会日,崔少红再来镇小学聚会时,他的自行车后座上就载来了尹雪梅。

尹雪梅的眼睛很大,皮肤很白,一头披肩发飘飘洒洒的,看上去很有味道。她来,并不参与文学话题的讨论,是特地来为我们服务的。为我们烧水,为我们沏茶,跑到街上买来白菜和豆腐,为我们做饭。学校里有锅有灶,中午,大家肚子饿了时,就会听到她亮亮地喊一嗓子,热腾腾的饭菜便摆在了桌上。三个人开始吃饭的时候,她从不上桌,只是坐在旁边,双手托着下巴,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们吃,美丽的眼睛一眨一眨。有时候无缘无故地,她还会发出吃吃的笑声,仿佛我们吃饭的动作非常好玩。

上初中的时候,我曾经喜欢过同学马玉宝的姐姐马玉芳,现在,我有点喜欢尹雪梅。虽然卢敬之娶了老婆有了孩子,但我发现他也喜欢尹雪梅,他望向尹雪梅的目光,早让我看出了端倪。崔少红是否喜欢尹雪梅,更是一目了然。她是他发现的,更是他带来的,自然没有不喜欢的道理。而且,每次聚会的时候,尹雪梅总是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来时如此,走时同样如此。我还留意到,尹雪梅坐到他的车子上时,总是喜欢搂着他的腰,有时候还将脸贴在他的脊背上。崔少红的自行车奔跑起来的时候,她的头发就似黑色的火焰,在那里浪漫地飞扬。

终于有一天,崔少红向我们宣布了他们的爱情。

就在崔少红与尹雪梅宣布爱情不久,有件天大的悲事猝然发生。尹雪梅的爹不同意他们的婚事,要将尹雪梅嫁给戴家庄村的三拐子,将三拐子的妹妹换过来,给尹雪梅的哑巴弟弟做媳妇。尹雪梅横竖不肯答应这桩婚事,最后,她在抗争未果的情况下,喝了半瓶敌敌畏。

噩耗传到崔家峪村时,崔少红正在地里锄草,他登时呆若木鸡,瘫软在那里。过了半天他才回过神来,没命地朝尹雪梅的村子跑去。一口气跑到村头,看见了在那里搭起来的灵棚,他一头冲进棚内,扑倒在尹雪梅的尸身上,哭得涕泗滂沱,心碎肝裂。哭了半天,他突然從灵棚内出来,用跪行的方式朝尹雪梅的家中走去。

从村头到尹雪梅的家,是条铺着鹅卵石的小路,疙疙瘩瘩的,极不好走。还没有跪行进村巷,他的裤子就已磨破,在鹅卵石上留下了斑斑点点的血迹。崔少红似乎毫无知觉,继续跪行着向前。当他来到尹雪梅的家,跪倒在尹雪梅她爹面前时,他的膝盖上已经露出了白白的骨头。

尹雪梅的爹黑着脸,冷冷地说,你来干什么?

崔少红叫道,我要娶尹雪梅,求您答应我!

尹雪梅的爹冷冷道,尹雪梅已经死了!

崔少红叫道,死了我也要娶!他叫着,哀求着,给尹雪梅的爹不停地磕头,脑门上的血哗哗地流了下来。

尹雪梅的爹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尹雪梅出嫁与出殡的那天,全镇出现了从来没有过的大轰动。从柳树头村到崔家峪村有十七八里地,沿途有好几个村庄。当大家把尹雪梅的棺木从村里抬出来,朝崔家峪村走的时候,村子里的人几乎倾巢出动,纷纷站在路两边,目送着棺木从身边抬过。目睹此景,大家嗟叹不已,泪水忍不住流下来。棺木被抬到崔家峪村时,更是村村空巷,大家从四面八方走来,都要亲眼见证这空前绝后的人间悲事。

按照当地的风俗,新娘被家人送来时,新郎是要到村头迎接的。一串鞭炮热烈地炸响之后,崔少红一身新郎打扮,从村子里走了出来。此时,极度的悲伤已经让他行走困难,他是让人架着两条胳膊出村的。架他胳膊的人,正是我与卢敬之。在村头将棺木迎到,崔少红就引在前面,一步步朝村巷内走。此时,他的眼里已经没有了泪水,他的眼圈是红的,嘴唇是紧闭的,走了还没有几步,便突然软倒在地上,随之放声大哭起来。他的哭声非常大,非常刺耳,像要把头顶上的天给撕裂。

婚礼举行完,马上便是葬礼。当逝者终于成为深山中的一个小土堆时,我和卢敬之都浑身无力地瘫软在那里。

这件事之后,我们的文学社不解而散。崔少红极度悲伤,成日闷在家中独自垂泪,人苍老消瘦成了一个鬼。卢敬之则辞掉教师的工作,丢下老婆与孩子,跑到北京闯荡去了。我虽然留在了村子里,却没有心思再搞什么创作,孤魂野鬼似的,天天在村巷里游荡,直到去镇文化站工作。

初到文化站的时候,我依旧做着文学梦。我托卢敬之帮我把稿子转交给北京某位著名的作家,请这位作家指点,可是当听到从卢敬之那里反馈过来的那位作家的意见时,我便理智地将写作的理想放弃了。

崔少红在同尹雪梅举办了那场特别的婚礼与葬礼后,沉寂了差不多有五年,之后再次拿起了久违的笔。他不顾常理娶了个死人的事情,他不思发家致富,猫在家中搞写作的事情,一直是让家人深恶痛绝的。他自己倒是十分识趣,在举办完婚礼与葬礼的第二天,就主动从家中搬出来,住到了村子外面一个人家弃之不用的破旧老宅内。

每隔十天半月,我就会来看看他,同他聊聊天,再去尹雪梅的坟上祭奠祭奠。我从他那里得知,他正在写一部叫《崮乡尘烟》的长篇小说,故事的发生地就在本镇,他要写镇子上的某个家族在百余年的历史长河中的兴衰与变迁,就似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不到三十万字,他的小说却要写到一百万字,让我热血澎湃。从此,我再来看他的时候,除了口头上对他支持与鼓励外,还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给他带来些方格稿纸和墨水。

用了十五年的时间,崔少红的《崮乡尘烟》完成初稿。又用了三年,全部在方格稿纸上抄写完毕。他将稿子用包袱包好,背在肩上去京城找卢敬之,让他帮忙联系出版事宜。我将他送到了县城的汽车站,临分手的时候,我从怀里掏出刚刚领到的工资,分文不少地塞到了他的口袋里。他没有拒绝,也没有说什么话,只是向我用力地抱了抱拳,大步上车,头都没有回一下。我从县城回来后,便支着耳朵等待北京的消息,仿佛那部长篇巨著是自己的作品。

时间过去了约有半年,我得到了那部书稿的消息。卢敬之告诉我,崔少红的作品他先后给了八家出版社,还请了好几次酒,都被人家冰冷地拒绝了。出版社说,如此篇幅的作品,又是个无名作者,就是写得比陈忠实的《白鹿原》还要好,都不可能给出版,唯一的途径就是自费出书。而自费出如此篇幅的书,没有十万元是断不可能的。卢敬之接着在电话里告诉我,因为怕刺激了崔少红,他不能直接将稿子退给他,只能寄给我,让我带着稿子去见他,并好好地安慰安慰他。

我收到那个沉甸甸的包裹后,就把它带在自行车上去见崔少红。尽管脚步沉重,我还是到了崔家峪村。离得很远我就看到了他,正站在院外的一棵槐树下发呆,他的头发已经许久没有梳理了,就像风中的鸟巢。崔少红自然也看到了我,当我走到近前,他看到我的表情,再看到自行车上的那个大邮包时,就明白了八九分。他面色沉重,什么话都没有说,凄然地笑了笑,接过邮包转身就走。让我感到意外的是,他没有回他住的那个破宅院,而是沿着小路朝山中走去。我知道他要到尹雪梅的坟上去,忙将车子丢下,紧紧地跟在了后面。

他果然到了尹雪梅的坟前。他站在那里,先是望着那座坟发了半天呆,接着就打开那个大邮包,将稿件一一取出来,摆在了尹雪梅坟前的祭台上。接下来,就见他伸出手,要在衣袋中掏取什么东西。我忽然明白他要干什么,急忙大叫了一声,猛地冲了过去,将那些稿件抢了过来,小心地护在了怀里。他则望着我,脸色平静地说,这部书,我本来就是写给尹雪梅的,现在,我把书送给她。他说着掏出火柴就要来烧,我把火柴夺过来,奋力丢进了旁边的草丛里。

我将稿件带回镇上,锁进了一只柜子内。

完成《崮乡尘烟》三部曲之后,崔少红没有再写新的作品。每天,他除了打理自己的几块责任田,就是闷在家里读书,要么就到尹雪梅的坟前发发呆。有媒人登门来给他提亲,他统统拒绝。我从镇上跑去看他的时候,曾经劝他续娶一位。他对我的回答则是,我已经娶了尹雪梅。

我说,毕竟她已经不在人世间了啊!

他道,我娶她的时候,她就不在人世间了。

我说,你总不能一个人过一辈子吧!

他道,我怎么是一个人?我有尹雪梅!

望着他肃穆而又认真的表情,我闭上嘴巴不再言语。

时间很快就到了新世纪,我和他都满了四十五岁。那时候,我那位叫马玉宝的初中同学已经身家过亿,成了名声响亮的企业家。有一天,我突然想起崔少红的那部书稿,觉得此时此刻,自己应该有能力帮助他把书出版了,便跑到县城,找到已是房地产大鳄的马同学,从他那里拉来了十五万的赞助。随即,我带着书稿跑到北京,找到已经在那里混得风生水起的卢敬之,将那部百万余字的长篇小说出版了。

从卢敬之那里接到样书的时候,我非常激动,第一时间跑到崔家峪村向崔少红报喜。让我感到意外的是,知道了我的来意,见到了自己的书,他竟然满脸淡然,说,自费出版的东西,能有什么价值?

我说,怎么没有价值?现在的书,有几本不是自费出版的?

他接过那三册散发着油墨香的书,顺手丢在了旁边的桌子上,然后对我说道,雷兄,你知道吗?我一直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搞文学,为什么要当作家。我想,若是自己不干这个行当,就不会认识尹雪梅,尹雪梅或許就会认了家里人给她找的婆家,就不会选择自杀了。他说着眼圈有点发红。

想起尹雪梅的死,我心里也有些难受。

崔少红对于出书反应冷淡,没有领我的情,我并没有因此而生气,仍然不时地去看他,同他聊聊天。有一次我去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又拿起了笔。他告诉我,他新写的作品仍然是个三部曲,仍然要写一百多万字。但是,他不会再拿出去发表或者出版了,稿子写完,他就读给尹雪梅听,让尹雪梅成为作品的唯一读者。他接着对我说,等把书给尹雪梅读完,他就立刻将它付之一炬。我听了没有说什么,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继续给他提供方格稿纸与墨水。我想,不管他抱有怎样的目的,只要写就好,只有投入到写作中,他那痛苦的心灵才能得到平静与安抚。

三个月前我去看他的时候,他的作品已经完成了十余万字。现在他的作品写得是否顺利,进度如何,尚不得而知。我骑上自行车,踏上了去崔家峪村的路。

2

崔少红的新长篇写到三十万字的时候,我的姨表哥卢敬之告老还乡。

卢敬之原来叫卢得富,他后来觉得名字太土气,有辱高雅的诗歌,就特地更名为卢敬之,想当贺敬之那样的诗人。但他模样却有点像鲁迅,个子不高,瘦巴巴的,再在唇上蓄起黑黑的胡须,说他就是写《孔乙己》的那位大文豪,没有人会提出相反的意见。只是,他的夫人范丽花,却与许广平有着太大的距离。她人高马大,说话的声音赛响雷,能震得屋瓦落下来。她对卢敬之要做诗人的事情十分反感,因此,河东狮吼就成了家常便饭。卢敬之辞去教师的职务去北京,就是在与老婆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战争之后。

大约在卢敬之去北京的第三个月,我接到他打来的电话,说他已经在北京某报社落下了脚,认识了许多记者与编辑,要我赶紧写篇千字左右的小文章,他能帮我先见见铅字。我听罢很是高兴,便利用三天的时间,将一篇小文章创作完毕,寄到了京城。仅仅两个月,就收到了北京一家报社寄来的样报。

那篇文章让我走出了农门。

在镇文化站入职约有半年,我再次接到卢敬之从北京打来的电话,说他已经在北京打出了一片天地,要我赶紧将文化站的职务辞掉,到北京去做他的助手。当时我正同会唱柳琴戏《喝面叶》的吴凤英谈恋爱,已经发展到拥抱与接吻的阶段,自然不肯离开,便婉言谢绝了他。不久之后,我就将吴凤英变成了自己的媳妇。娶来吴凤英的第三年,他突然打电话通知我,说他已经来到了县城,让我去同他见个面。

我赶到县城的时候,县委宣传部招待他的午宴马上就要开始,餐厅内座无虚席,姨表哥卢敬之坐在了贵宾席位上。坐在主陪位置的,是县里的一把手。其他的相陪者,全是县里的各级要员,内中还有啤酒厂与纺织厂的老总。在另一个贵宾席位上,则坐着一位女子。那女子洋气漂亮,浑身上下香喷喷的,让我不由得打了个大喷嚏。

我差点儿没有认出表哥卢敬之来。他已经没有了鲁迅的模样,蓄在唇上的胡须已刮掉,只留下下巴上的一撮,现在已经很长很长,像是一只老山羊的胡子。头发也不再是短短的鲁迅式,而是留长了,女人似的披散在肩头。我明白他之所以看上去非同寻常,就是因为他那长长的头发与长长的胡须,此外还有他那口流利的北京话。大家频频向他敬酒,也频频向那女子敬酒。

我觅了个机会,凑到他身边道,厉害了,我的哥。

他小声道,屁,我在报社还是个编外人员呢,等哪天成为正式人员,才能算厉害。

我道,那个香喷喷的女子,是不是你的女朋友啊?

他道,朋友而已,朋友而已!

我道,你还写不写诗啊?

他道,诗是什么,我已经忘记。我只知道在北京,人民币就是诗。

我眨了眨眼睛,没有明白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晚上,我没有返回镇子,住在了县城的酒店里。本来,他是和那位女子同居一室的,我的到来,让他将她驱逐到了另一个房间内。我们表兄弟两个人,便睡在了那个房间内的大床上,聊了差不多一个通宵。我才知道他在北京的那家报社,不是编稿的编辑,也不是写稿的记者,是专门为报社创收的。

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多年。

在这十多年的时间里,我们虽然没有见面,倒是保持着联系。从他打来的那些电话中,我知道了他大致的行踪。他有半数时间在北京,有半数时间在全国各地跑。他跑到全国各地的目的,就是为报社创收。他每到外地跑一次,都有十万、二十万不等的人民币到手。他待在北京的时候,给我打来的电话,无一例外都是相同的内容,就是让我给他代购土特产,花生、小米、芝麻、绿豆、蝎子、蜂蛹、知了、蚂蚱等等。有一段时间,他不停地让我给他搞牛鞭。他嘱咐我,不管多少钱,无论有多少,统统地都给他搞过来。那段时间,我这个文化站站长工作之余,就骑着破旧的大金鹿自行车,满世界里去搞牛的生殖器。

我在电话里问他,表哥,你要那么多牛鞭干什么?

他压低了声音道,我认识了个大人物,那方面的功能不太行,需要大补。

我说,你巴结大人物干什么啊?

他道,我的编制和身份问题到现在还没有解决呢。

我再朝细里问下去的时候,他就顾左右而言他。

搞了大约三年牛鞭,有一天他特地打来个电话,告诉我他的身份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现在,他不但成为那家报社的正式人员,还有了北京户口。在这个过程中,他还做了件更大的事情,以缺席判决的方式,同范丽花离了婚。

再次与表哥相见,是因为崔少红的长篇小说《崮乡尘烟》。那时候,他已经在北京光明楼附近买了一套住房,足足有一百六十平。我来到北京,敲开他家的房门,在见到他本人的同时,还见到了一位二十来岁的小姑娘。那小姑娘穿着条运动短裤,套着件月牙背心,披散着缎子似的长长的头发,整个人看上去青春靓丽。卢敬之则还是十多年前的样子,长头发,长胡子,只是头发与胡子有些稀落与枯焦。寒暄了几句,他便指着那个小姑娘向我介绍道,她叫许小平,是你的准表嫂。

我就知道了卢敬之不仅有了女朋友,还有了未婚妻。

我与卢敬之坐在那里说话的时候,准表嫂就在各个房间里进进出出,扭动着圆嘟嘟的屁股,不知道在干些什么。偶尔她还会蹦过来,孩子似的坐在卢敬之的大腿上撒撒娇。她撒娇的时候,我就急忙将目光转向别处。直等她从卢敬之的大腿上跳下来,我才继续同他说话。说了一阵话,就将帮崔少红出书的事情告诉了他,并且把书稿与赞助款交到了他手中。他望着那钱,立刻拍着胸脯答應。

翌日,他陪我逛了故宫与颐和园,我就告辞返回家中。

随后的日子里我们虽然多有联系,却没有再见面,直到他从北京还乡。

卢敬之还乡,不仅没有领回那个叫许小平的准表嫂,还向大家透露了一个坏消息,说他在全国各地跑的时候,不慎染上了肝病,现在全靠服用药物来维持。他接着告诉大家,他之所以回到故乡来定居,是不想死在他乡。于是,他特地包下了镇上的一座荒山,在山上筑了几间小草屋,独自在那里住了下来。接着他又向世人宣称,他的名字不再叫卢敬之,新改的名字叫卢伯阳。

我知道老子的字叫伯阳。显然,他是要效法老子,归隐于山林之间,做个修道的隐士了。果然,他入住山野中的草屋后,就再也没有出山。每天他只做两件事情:一是跑到山中那块奔牛状的大石头上打坐,双手合十,作吐纳入静状;二是返回草屋,在旁边的山坡上种菜。我还留意到,他那花白的长发已经不再披散在肩头,而是高高地向上梳了起来,绾起一个朝上的大疙瘩,同电影上古人的发式如出一辙。他的身量十分瘦小,便有了仙风道骨的味道。

他在京城曾经是报社的营运总监,算是从镇上走出来的名流。镇上举办些需要名流到场的活动时,他应该是受邀者,且要坐嘉宾席位的。然而,当大家知道他是位肝病患者的时候,便对他敬而远之了。他也不喜欢抛头露面了,隐居山野,远离尘嚣,乐得个清静自在。当我知道他染上了那种肝病时,同样有些忌惮,虽然偶尔我会到他的住处走一走,却从来不敢在那里久留。

一日,我闲来无事,正在家里喝大叶子茶,崔少红竟然找上了门。我望着他不由惊叫道,少红兄,你怎么来了?

崔少红道,我十分怀念咱们当年结社的那些日子,现在卢兄已经回乡,咱们何不去找他聚聚啊?

他的提议倒是颇有意义,可是,想起卢表哥身上携带的肝病病毒,我就有点犹豫与恐惧。崔少红看出了我的意思,锁了锁眉头道,雷兄,那肝病没有什么可怕的;再者说,与最好的朋友聚一聚,就是有什么危险,算得了什么呢?崔少红与他仅是文友尚且如此,我除了是他的文友外,还是姨家的表亲,自然没有了话说,拍着胸脯答应下来。我们跑到镇街上,买了几只猪蹄,割了块熟牛肉,要了个凉拌羊肚,还有油炸花生米之类,用塑料袋子装了,骑着车子上了路。

不多时便到了那座荒山下,远远地,我们就看到了那位归隐者。只是,我们看到的他,不似那个创作《道德经》的李伯阳,倒像个躬耕于南阳的诸葛孔明。只见他戴着顶草帽,袖子与裤腿高挽,正在那里埋头锄地。我们到了近前,他才直起腰来。看见我们,知道了我们的来意,他非常高兴,已经花白的胡子都抖了起来。见我们带来了食物,要同他喝一气时,他却皱起眉头沉吟了起来,说,二位大兄,不怕传染了你们啊?

我们说,什么都不如咱们三个人聚一聚,聊一聊更重要。

他望着我们,锁起眉头略怔了怔,突然仰起脸,发出了哈哈哈三声大笑。我们觉得奇怪,正不知道说些什么时,他再次发出了哈哈哈三声大笑。我们便越发奇怪与不解了,待要问他为何发笑时,他竟然又仰首向天,发出了哈哈哈三声大笑。他的笑声怪怪的,像是戏台上的白脸发出的奸笑。笑毕,他才对一脸诧异的我们道,知道吗?本人声称染上了肝病,其实是骗大家的,我的身体绝对倍儿棒,什么毛病都没有。本人之所以要骗大家,就是不想再同尘世上的人有任何来往了,就是想静静地过自己的下半生。当然了,你们二位除外。

我和崔少红终于明白了过来,不由得也哈哈哈发出了三声大笑。

带来的全是熟食,取出来,切碎,装成盘,再开瓶蒙山老窖,倒入酒碗,我们仨便围桌而坐,举起筷子边吃边聊。

话几乎全是草屋的主人在说,我和崔少红根本就插不进嘴。他喋喋不休,口若悬河,不停地向我们讲他闯北京的经历,讲他的艰难与成功。他说,咱是谁?咱只不过是位来自小山沟、满头高粱花子的农民,跑到大北京去混,能是容易的事情?咱得装孙子,给人家拎包提鞋。咱得点头哈腰,似个奴才。人家才好歹收留下咱,让咱打打杂,跑跑腿,仅此而已。谁料想,咱还遇到了好时候,经济大潮汹涌而来,创收成了办报的头等要事。那些编辑记者们放不下文人的架子,就有了咱卢某人的机会。咱没有身份,任劳任怨,实干加忽悠,每次都超额完成创收任务,才在报社有了一席之地。

又一瓶蒙山老窖开启的时候,草屋的主人抬起眼,将目光望向我们道,这些年来,我做的一件骗人的事情,一直让我感到愧疚和不安。

我和崔少红同声问道,可不可以告诉我们,你干了件什么骗人的事?骗的又是什么人呢?

他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长叹了一声道,我骗的人有两位,一位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另一位,除了是我最好的朋友外,还与我有着很近的血缘关系。

我和崔少红瞪大了眼睛,齐声叫道,那,他们是谁啊?

草屋的主人说,他们今天都来到我的小屋了。

我和崔少红忙在房中环顾,却什么都没有觅到。鼓了半天眼珠子,恍然明白了过来,叫道,你是说我们两个?

他冲我们点了点头。

我与崔少红你看一眼我,我看一眼你,过了半天才不解地说,你是怎么骗我们的?我们怎么不知道?

他再次长叹一声道,让我愧疚,让我自责,让我无颜面对你们的,就在于骗了你们,你们还不知道,还拿我当朋友,还在知道我染上传染病的情况下,来找我吃酒呢!

我与崔少红越发糊涂了。

他对我说道,表弟,还记得那年你带着崔兄的书稿与赞助款,跑到北京找我帮忙联系出版的事情吗?你表哥我根本就没有将书稿送到出版社,而是自己随便编了个假书号,跑到北京郊外的一家个体印刷厂,仅花了一万元就将书印了出来。那十四万元人民币,则全部入了我自己的腰包。

我和崔少红听罢,惊得说不出话来,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过了半天我才叫道,表哥啊,那时你在北京都有了大房子,钱多得花不完,咋还贪那十来万元钱呢?

他顿足摇首,声泪俱下道,表弟啊,你哥我贪心不足啊!说着,他啪的一下在自己脸上甩了一巴掌。马上,他又啪的一下,在自己的脸上甩了一巴掌。就见他的唇角处,有几滴血艳艳地淌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