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市青弋江水域禁捕退捕成效及建议

2023-08-25 02:16任青松
科学养鱼 2023年7期
关键词:南陵县渔业资源芜湖市

梅 顺,任青松

(1.芜湖市南陵县弋江镇农业农村办,安徽 芜湖 242400;2.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安徽 芜湖 241399)

青弋江是长江中下游最大的支流,水域中渔业资源十分丰富。“长江十年禁渔”是修复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资源的重要途径。芜湖市南陵县青弋江水域自2020 年7 月1 日起实施禁捕工作以来,渔业资源陆续得到恢复,一些稀有的鱼如沙鳅、鲴、鲟等形成了一定数量的种群;同时,市、县政府大力实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鼓励和促进就业,确保“退得出、有保障、能就业”,取得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一、开展禁捕工作的背景及意义

1.禁捕工作的背景 自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随着人类活动和国家经济建设的深入,受利益驱使,青弋江等自然水域非法捕捞现象较为严重,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工具或方式使青弋江水域中渔业资源日渐枯竭,一些特有鱼几乎绝迹,截至2020 年,青弋江水域中鱼的种群锐减了12 种,水域生态也遭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日趋恶化。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已刻不容缓。

2.禁捕工作的意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渔业资源,修复生态环境,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实现长江大保护,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长江(南陵)经济带”,加快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芜 湖市自2021 年10 月1 日起至2030 年12 月31日,对青弋江水域实行禁钓政策。

二、开展禁捕工作的政策与措施

1.禁捕相关政策 一是制定《南陵县漳河、青弋江水域捕捞渔民退捕转产实施方案》。依照该方案精准实施捕捞渔民退捕转产,对象是拥有南陵县户籍和常年在青弋江、漳河水域南陵段捕捞作业且在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登记在册的捕捞渔船及渔民,妥善解决漳河、青弋江水域捕捞渔民上岸、安居、生活、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需求,确保“退得出、有保障、能致富”。二是制定《南陵县重点水域沿线船只清理整治方案》。常年停靠在南陵县青弋江水域的船只,包括渔业辅助船、住家船、自用船、浮屋(浮排),通过适当的经济补偿与整治相结合的手段,到2020 年底基本上完成了清理整治青弋江水域沿线船只的任务,改善了青弋江水域岸线环境。通过实施一系列的鼓励、支持政策,促进退捕渔民的稳定就业,积极发展种养业,实现就业增收。

2.禁捕相关措施 向社会公开招募护渔队员,通过考试、考核,选取综合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于护渔事业的人员,并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成立了弋江镇护渔队,其中退捕渔民成为弋江镇护渔队员的中坚力量;为倡导社会积极参与护渔事业,以镇为单位成立了护渔协会,以各村(社区)书记或退休干部作为护渔协会的主要成员,充分发挥他们作为宣传员、信息员和巡护员的作用;建立“十年禁渔”网格化组织,以村(社区)为单位,以村(社区)干部为主体,护渔工作与河长制相结合,建立护渔工作责任制,设立禁捕水域段长,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并下设分段长,由村(社区)成员担任。确保禁捕工作镇村(社区)联动、上下一体、反应快速。切实开展常态化护渔巡查工作与开展阶段性联合执法行动相结合。配备了专用的巡查车辆、船只,安装了智慧渔政视频监控系统等装备,实行巡查工作日夜不停歇、节假日不间断,确保实现“四清六无”目标。依法加强水产品市场和餐饮单位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青弋江水域野生鱼进市场、上餐桌。

三、禁捕工作取得的成效

1.渔业资源得到恢复 为了解和掌握青弋江水域渔业资源和鱼种群的恢复情况,芜湖市相关部门还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于2021 年8 月及2022 年10 月对青弋江水域渔业资源和鱼种群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青弋江水域渔业资源得到了恢复,一些稀有鱼如沙鳅、鲴、鲟等形成了一定数量的种群。

2.水域生态明显修复 随着“十年禁渔”和黄沙禁采工作的深入,青弋江水域岸线和湿地得到了保护,青弋江上游的河源溪流鱼栖息地得到了保护,青弋江水域生物完整性得到了恢复,水域生态明显修复。恢复了一些特有鱼的栖息地,完成了鱼生活所需的不同生存环境。

3.退捕渔民稳定增收 青弋江水域南陵段在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登记在册的捕捞渔船45 艘、渔民141 人,通过实施捕捞渔民退捕转产,捕捞渔民户均获得补偿合计15万元左右(含养老保险)。其次,市、县、镇三级鼓励退捕渔民积极就业创业。市、县相关部门在弋江镇举办就业培训6 场次,培训退捕渔民累计180 余人次,人均培训1.3 场次。设立公益性岗位14 个,就业人员14 人(含护渔队员3人)。2021年支持8户(计25人)退捕渔民发展种植、养殖业,户均获得奖补资金2 万元;2022 年有6 户(计21 人)退捕渔民申报发展种植、养殖业奖补项目,预计户均获得奖补资金2万元,对每一户退捕渔民,由镇、村各安排1名帮扶联系人,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帮助解决安居、生活、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需求。确保退捕渔民“退得出、有保障、能致富”。

四、对禁捕工作的建议

1.加强联合执法 芜湖市南陵县实施“十年禁渔”工作比全省其他市、县早半年。实行“十年禁渔”的初期,市、县间禁渔执法工作不协调、执法力度不一致的问题经常发生。通过县(区)间的联合执法交流会议,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建议今后定期组织召开类似的县(区)间的联合执法交流会议,进一步加强执法交流和协作,从根本上解决跨县(区)联合执法难的问题,构建“十年禁渔”的法治保障。

2.提高网格化管理效率 网格化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因缺乏监督考核机制,往往存在上面热、下面冷的情况,效率不高,作用不大,成了“摆设”。部分村(社区)干部对“十年禁渔”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相关政策了解得不全面,直接导致了向广大村(居)民宣传“十年禁渔”的政策不多、不全面。建议今后,将“十年禁渔”工作与秸秆禁烧、河长制一样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跟村(社区)干部的绩效挂钩,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十年禁渔”网格化的效率。

3.法律法规执行难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渔业法办法》以及“十年禁渔”相关的法规、政策都对“十年禁渔”的水域、范围、禁用的渔具、相应的处罚等做出较为具体的规定。但在实际执法工作中,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具体的违法行为没有给出适当的处罚标准,存在执法难、执行难的问题。比如,青弋江水域发现的常见非法捕捞工具是刺网,但法律、法规没有根据刺网的数量、情节严重程度做出具体的处罚措施。建议授权给地方,以制定更具体、可操作、符合实际的细则,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让每一位非法捕捞者都受到应有的惩罚。

4.“十年禁渔”与河长制及湿地保护等工作有效结合 今后应当加强对青弋江生态环境的保护,建立和完善河流健康管理机制,对于河流生态系统的保护与管理有着重要意义。实际工作中存在“九龙治水”却治不好水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各个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各行其是,最后变成敷衍了事。建议今后各部门要坚持齐抓共管的“大保护”意识,将“十年禁渔”与河长制及湿地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综合各部门的职责和资源,成立综合管理部门,赋予相应的职责和权力,确保依法管事、有人管事、管得住事。

5.“十年禁渔”与渔业高质量发展并重 建议深入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大力推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四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沿长江一带因地制宜发展以大宗淡水鱼、鳜鱼、鲈鱼、黄鳝、中华绒螯蟹、青虾、小龙虾、龟鳖等水产品为主导的水产优势产业。充分利用和发挥沿江优良水资源和宜渔稻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稻虾”“稻鱼”“稻鳖”等综合种养模式,提高水产品的产量和品质,以满足市场需求。只有坚持“十年禁渔”与渔业高质量发展并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十年禁渔”与人类需要、活动之间的矛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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