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及改进思路

2023-08-23 13:12李必会
中国市场 2023年22期
关键词:筹划增值税税收

李必会

(贵州高速黔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 贵阳 550008)

近年来,虽然我国一些建设企业确实实现了高速发展,但是就行业特征而言,由于建设项目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复杂性,其必须投入足够的资金才能实现稳定运作、高速发展,再加上建设项目原本的开发周期就比较长,实际建设过程中很容易为不同的税种索引共享,其自然需要充分发挥税收筹划的作用和优势,对企业的一系列税务情况进行规划与筹划,进而达到合理控制税负成本的目的。[1]

1 税收筹划理论概述

在建设企业实际运营管理的过程中,税收筹划以及税务管理工作都有着严格的要求,但是因为这一过程中会存在一些不确定性,有可能压缩和控制产业利润,因此在建设行业推进管理的过程中,为了进一步实现对税收工作的合理筹划,必须深入了解其理论基础。

1.1 税收筹划的基本概念

税收筹划工作主要是指企业在完全符合国家政策以及法律规范要求的情况下,选择合理的税收方案,对自身的经营、生产和投资理财活动进行规划和设计的操作。通过对税收筹划内容的要求可知,建设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把握理念的更新,基于税务知识和法律制度进行系统的分析和归纳整理,生成系统和完善的备选方案,做出正确的筹划选择。[2]

1.2 税收筹划的主要技术

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对于技术的选择有着颇为严格的要求,其需要掌握相对应的法律知识,同时结合税收筹划目标以及方案,确定最终的实施策略。在这一过程中,建设企业还要考虑到免税技术、减税技术、数字化模型的应用,这样能够妥善提高税收筹划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1.3 税收筹划在建设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应用

结合建设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本身以及建设项目的阶段性管理控制需要,以及不同税种的差异性,实施不同程度、不同方向的税收筹划。

1.3.1 建设企业前期筹建和资源整合阶段

建设企业在正式建设项目、启动项目之前,会经历相对漫长的调研期、规划期以及筹建期,在这一阶段,企业也需要对涉税事务的细节进行把控,进而做好筹划工作。

一方面,建设企业需要考虑到税收筹划的具体要求以及注意事项,如果企业本身属于股份制公司形式,需要考虑到利润股息需要分配的投资者,尤其是投资者的税费缴纳问题。

另一方面,如果企业处于确定盈利阶段,就需要确定实际的所得税,并且对合作盈利的多方利益进行确认和调整。如果建设企业本身属于集团性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那么在整个盈利过程中,无论是集团总部还是分子公司都需要对外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具体推进税收筹划过程中,必须基于现有的规定对其进行严格的数据建模,借助模具进一步分析税收问题。[3]

1.3.2 开发建造阶段

在项目建设开发阶段,必须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具体包括土地使用税、“营改增”以后的增值税等,此时企业必须做好税收的筹划和调整工作,保证开发建造工作的统一性以及完整性。

在建设企业实施成本筹划的过程中,企业内部的各个职能部门需要将各自的运营管理费用完全纳入企业整体运营和管理控制过程中,更需要考虑到成本开发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增值税的计算。因为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建设企业在实际进行项目开发时,还需要扣除税前费用,在减少所得税的情况下,增加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基础。

1.3.3 销售阶段

建设企业进入到销售阶段,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增值税金额,此时建设企业需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单独成立销售公司,强调一体化战略,延伸建设企业的收入链条。在进行增值税抵扣的过程中,建设企业可以按照销售额计算收入,或者选择搭配建筑装潢、赠送家电等方式获取更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进行税务抵扣。

2 建设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针对目前建设企业税收筹划的实际情况来看,其主要在以下四方面表现出不足之处,需要引起企业的关注和重视。

2.1 尺度方面

一些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计算实现合理避税,虽然这是国家现阶段所倡导的商业行为,也是企业发展建设过程中所要掌握的一项技能,但是因为不少企业在此过程中很难合理把握尺度、使用的筹划方法和对筹划决策的理解相对模糊,很容易使企业在不经意间踏上“偷税漏税”的道路,最终导致企业所面临的税收问题异常艰巨,严重时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层面的损失,更会给自身的信誉和口碑造成影响。

2.2 制度方面

现阶段我国的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制度整体比较模糊,由于税收筹划工作本质上属于国家商业规则层面的内容,整体应用实践不长,围绕其所制定的法规内容确实存在很多模糊之处,有待商榷和细究。

因此,国家层面为了更好地对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进行指导,必须明确筹划内容、方向以及原则,如此才有可能获得理想的效果,确保税收工作始终满足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需要。[4]从企业发展和实施税收筹划工作的需要来看,企业需要不断完善内部制度,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合理性、规范性以及科学性。

2.3 企业方面

部分建设企业针对税收筹划工作了解不足,甚至将其认为政策所允许的“偷税漏税”,这显然是不对的,而且这也会导致部分企业没有办法正确开启税收筹划工作,并不能保证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更将会给国家造成巨大的危害和损失。

所以,部分建立在错误理解和认知程度上的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必然走向错误的方向。如何正确认识税收筹划工作,是目前很多企业所面临的核心问题。

2.4 人员方面

一些建设企业在推进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因为相关工作人员自身能力不足,导致企业的筹划工作陷入“僵局”。甚至部分企业只能依赖财务人员完成此项工作,或者由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对税收筹划工作进行兼职,但是其实际实施的效果可想而知。

一方面反映出企业本身对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视程度、投入精力和人力相对有限;另一方面反映出现阶段企业内部确实存在着人才短缺的问题。除此之外,因为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一直处于动态调整阶段,任何政策都有一定的使用周期,如果负责税收筹划的工作人员没有以动态的视角理解和解读政策,很容易因为错误解读和使用政策,给企业带来税务管理的风险和危机。

3 建设企业税收筹划的改进思路

税收筹划工作本就是建立在税收筹划合理性的基础上,在具体实施改进策略的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四个角度开启。

3.1 尺度方面:明确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权利

为了满足全新时代背景下,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的诉求和需要,建设企业必须明确筹划人员所应承载的权责,进而提高税收筹划的工作效率,减少任何因为权责义务解读不清晰所导致的纠纷,给国家税收工作造成的损失,给企业带来的口碑危机。

一方面,建筑企业内部的总会计师需要通过明确的立法来确保纳税人所应承载的税收筹划权利,如此有助于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启。同时,企业需要加大对税收筹划整体流程的监督、控制与管理,如此才能有效规避问题、妥善解决问题,让筹划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采取其他措施的方式来进一步明确纳税人所持有的筹划权,如此可以妥善解决税收筹划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对于税收筹划工作出现认知和理解歧义的情况。有关调查显示,在企业推进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一些执行者、负责人以及企业管理者对于税收筹划工作存在思想认知以及理解方面的偏差,间接导致一些误解和后续的纠纷。此时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明确纳税人持有权利、责任的方式,来规避此类问题,进而让纳税企业获得有关税收筹划权责义务的明确解释,也便于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规避权利和责任的争端。

3.2 制度方面:营造企业内部良好的筹划环境

随着建设企业实际推进项目数量的逐渐增多,税收筹划的难度系数也不断提升,此时企业需要从制度层面着手,帮助企业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环境,对偷税漏税等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管理,以免影响税收筹划的效率以及有效性。

首先,建设企业必须全面提升税收筹划工作的时效性,通过设置相应的筹划规定和制度内容,对税收筹划工作的操作时间、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规定,也促使其成为企业内部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指导与保障。

其次,企业需要对潜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系统的识别以及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其出现以及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概率。针对内部税收管理和筹划工作,企业必须出台明确的制度和规范,对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开展和操作行为进行约束和指导。比如引导其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尽可能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再次,建设企业需要强调税收筹划管理的动态行为,因为税收筹划过程中必然会面临一定的风险和隐患,如果不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必然会削弱和影响税收筹划的效率。所以,企业需要通过构建严谨和完善的风险管理控制机制,规避税收筹划过程中风险出现的概率。

最后,建筑企业需要加大对税收筹划人员思想认知的培养,促使其意识到税收筹划的目的和合理性,针对企业内部存在的漏税、偷税行为更要予以严厉的处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制定明确的赏罚制度来对这类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促使其严格按照规定主导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也引导其朝着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前行,为企业注入发展的活力与生机。[5]

3.3 企业方面:不断提高企业的税收筹划认识

为了推动建设企业的蓬勃发展,其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加大工作人员对其的认知力度和效果。对于建设企业而言,只有内部工作人员充分意识到税收筹划工作的关键性意义,才能减少不必要的问题以及风险。

首先,建设企业要开启多样化的税收筹划活动,有助于明确税收筹划工作的有序开展,如此可以获得良好的筹划效果,推动企业建设的有序进行,助力企业本身的蓬勃发展。

其次,作为管理人员必须树立正确且新颖的税收筹划理念,同时对建设企业的经济状况进行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在严格遵循税收筹划原则、规范和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如此才能确保各项税收活动的合理性以及均衡性。

最后,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必须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充分发挥引导者和带领者的作用,充分调动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其主动参与到税收筹划工作中来。针对税收筹划过程所面临的问题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去解决,提升筹划工作的有效性和时效性,也为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资源。

3.4 人员方面:加强队伍的组建和人才储备

因为建设企业缺少专门的税收筹划人员,导致企业的筹划水平难以得到提升,因此企业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大力筹划队伍的建设并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首先,建设企业内部的管理者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目的在于通过积极的引导和参与,将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其次,建筑企业需要加强内部各个层级专业工作人员的职业品质和道德素质培养,只有具备高素养的人员,才有可能在主导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而不致做出因个人利益陷公司于不利的事情。

再次,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和措施,对于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予以一定奖励,甚至获得优先的岗位晋升资格,促使其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积极性投身到工作当中,主导和参与税收筹划工作。

最后,会计师需要对企业内部的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加强引导和培训,不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增加其对于税收筹划知识的理解,确保其在日后签订合同和获取发票的过程中,朝着有益于税收筹划的方向进行。

4 建设企业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4.1 基本政策说明

建设企业税收筹划活动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如果分摊计算并且可以向金融机构提供借款证明的,就可以进行适当的扣除,但是其必须确保利率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的借款利率。在此过程中,具体执行的计算公式如下:

可扣除开发成本费用=利息+(支付的土地成本+开发成本)×5%

只要计算结果在这个范围之内,都可以进行扣除。

如果不能按照建设项目计算分摊利息费用,或者不能向金融机构提供具体的借款证明,则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计算扣除:

开发成本费用=(支付的土地成本+开发成本)×10%

只要计算结果在这个范围之内,都可以进行扣除。

根据税收筹划的规定和政策要求,建设企业要想获得更多的利润,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进行税收筹划。在实际推进筹划的过程中,因为实际支出的费息在税费规定当中占比较高,需要进行重点规划。如果该比例超过5%,可以在提供借款证明之后提供更多的利润,反之,不提供证明则更加有利。

4.2 案例导入和分析

4.2.1 案例一组

婴幼儿原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所致高钙血症的循证治疗研究 …………………………………………… 王 琳等(23):3255

已知某建设企业开发的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为28200万元,其他开发成本合计42300万元,借款利息支出为2500万元,销售以及管理费用合计为930万元,销售收入为125300万元,此时如果项目本身并不考虑其他税费,则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1)该案例分析情况一:

因为企业可以及时出具金融机构的借款证明,所有产生的利息都可以进行扣除,那么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实际可以扣除的开发成本费用通过计算可得:

2500+(42300+28200)×5%=6025万元

加计扣除额通过计算可得:(42300+28200)×20%=14100万元

增值额通过计算可得:125300-(42300+28200+14100+6025)=34675万元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通过计算可得:34675×30%=10402.5万元

(2)该案例分析情况二:

可扣除的开发成本费用通过计算得:(42300+28200)×10%=7050万元

增值额通过计算得:125300-(42300+28200+14100+47050)=33650万元

需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通过计算可得:33650×30%=10095万元

此时企业如果进行税收筹划就会发现,因为利息费用的占比没有超过5%的临界点,所以关联方借款不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委托来实现借款。换言之,也就无法满足税法所规定的要求,此时项目的土地增值税可以少缴纳10402.5-10095=307.5万元。

4.2.2 案例二组

根据税法规定,建设企业建造的普通住宅销售所产生的增值税额,没有超扣除项目金额20%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免征增值税。已知某建设企业打造出一批普通商业住宅,总建筑面积为3313平方米,销售价格为8000元/平方米,销售取得的收入大约为2650万元。

(1)案例分析论证情况一:

此时,项目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通过计算可得2170万元,如果此时企业不需要缴纳其他的税金,实际的增值金额就为:2650-2170=480万元。

此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通过计算可得:480×30%=144万元。

当时如果通过税收筹划,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税法所规定的20%临界点,直接将销售收入下调至2600万元,那么此时项目增值额通过计算可得:2600-2170=430万元

那么此时根据税法的要求,就可以免征增值税。

由此可知,建设企业可以充分利用20%这个临界点,此时虽然企业的销售收入会减少50万元,但是实际需要缴纳的税费却可以减少144万元,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税前利润。所以建设企业在进行项目销售定价的过程中,需合理考虑筹划定价,而不是盲目提高价格,很有可能提高税款,影响到企业的盈利空间。

(2)案例分析论证情况二:

通过计算可以发现,如果该项目每平方米的销售单价界定在7800元,那么增值税率就不会超过20%的临界点,此时企业就可以免除土地增值税。具体可以通过成立专门的营销策划公司,来对税收工作进行细致的筹划。

案例企业可以将内部的销售部门直接从企业架构中分离出来,成立单独的销售企业。此时案例企业可以将销售项目以7800元/平方米的单价直接卖给新成立的销售企业,然后新成立的销售企业则以8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对外进行出售,进而达到免征土地增值税的目的。此时,从销售企业的角度来看,其只需要缴纳简单的附加税和增值税即可,并不需要额外缴纳土地增值税,只需要缴纳一部分的土地增值税,此时看似税种增加,但是企业的税负额降低,整体来看,企业的利润是提升的。

5 结语

总而言之,对于如今的建设企业而言,税收筹划是确保其能够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有效降低税负的措施之一。通过文章的研究可知,建设企业要想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必须从多个角度着手探究降低税负的策略和措施,选择正确的税收筹划方案,如此才能为建设企业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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