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航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华文化传承发展,长期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保护传承与当代价值弘扬。党的十八大以来,他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对中华文化传承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深入的阐述,并多次对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这些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意蕴深远、指向明确,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和理论创新价值,需要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其意蕴内涵、实践要求与突出贡献,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并从中汲取强大精神力量,从而不断开创我国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新局面,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论述的意蕴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从不同维度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阐述了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了其目标任务,更深刻阐明了推进相关工作的基本原则,呈现出多个层面的意蕴内涵。
1.深入阐述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聚焦文化传承、文明延续,深入阐述了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第一,深入阐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殊价值。他指出:“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强调,“独具特色、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克服困难、生生不息提供了强大精神支撑”“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非遗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也具有同样特殊的价值。第二,深入阐述了非遗的特殊地位。他将非遗视为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多次强调非遗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第三,深入阐述了非遗保护传承对于建设文化强国具有特殊意义。2021年,他在绥德县非遗陈列馆考察时指出:“民间艺术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老祖宗留下来的这些宝贝,对延续历史文脉、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层层递进、互为补充,为深入理解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提供了重要指导。
2.明确提出非遗保护传承的核心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的高度,明确提出了非遗保护传承的核心目标任务。2022年12月12日,他在对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专门指示中,进行了高度凝练和集中论述,提出:“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深化文明交流互鉴,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这一论述具体包括三方面目标任务。第一,要在保护非遗中推进文化自信自强。2019年,他在敦煌研究院考察时指出:“既要深入挖掘敦煌文化和历史遗存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等,更要揭示蕴含其中的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文化胸怀,不断坚定文化自信。”在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八部分“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中,他也专门强调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第二,要在传承非遗中满足人民文化需求。习近平总书记认为,我国丰富的非遗源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涉及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强调要“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第三,要在传播非遗中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以非遗为形式和载体的文化传播交流,特别是十分关注发挥非遗在文明交流互鉴中的作用,提出“要更好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以文载道、以文传声、以文化人,向世界阐释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藏中国智慧的优秀文化”。
3.深刻阐明非遗保护传承的基本原则。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总书记面向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新的时代使命,为非遗保护传承确立了原则、划出了底线、提供了方法。第一,要坚持守正创新。他多次强调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要坚持守正创新,提出“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第二,要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他提出要重视少數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第三,要坚持“两个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我们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得出的规律性认识,是我们取得成功的最大法宝”,提出“要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要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论述的实践要求
非遗在当代的传承实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生产生活相融合、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发展相统一的高度,指出了非遗传承发展实践中应当把握的基本要求,为持续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
1.提升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系统性。系统观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重要范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不断提高系统思维,“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在非遗领域他更是高度关注提升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系统性,强调要“扎实做好非遗的系统性保护”。第一,要正确处理保护、传承与管理、利用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把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他提出:“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同时又强调要正确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管理、利用的关系,重点要加大对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和建设,切实做到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第二,要正确处理好非遗保护传承与城市改造更新的关系。他提出:“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第三,要正确处理好非遗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他指出,要保护好、利用好文化资源,正确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要“贯通历史现状未来,统筹人口资源环境,让历史文化与自然生态永续利用、与现代化建设交相辉映”。
2.找准非遗与现代生活的连接点。非遗需要活态保护、活态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非遗保护传承要融入当代生活、体现当代价值。第一,非遗保护传承要致力于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他提出:“要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同时要合理利用,使其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第二,非遗保护传承要努力形成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他提出:“要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第三,非遗保护传承要助力社会文明风尚涵养。他多次强调,非遗的保护与传承,重在涵养文明乡风、凝聚民族精神,提出,“要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营造传承中华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要让活态的乡土文化传下去,深入挖掘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把我国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生不息,让我国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在新时代展现其魅力和风采”。
3.用非遗讲好中国故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非遗在国际交往、文化交流、文明互鉴中的作用,在北京冬奥会等多个重要外事场合也多次对我国非遗进行推介。2022年2月5日,他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举行宴会,欢迎出席北京2022年冬奥会开幕式的国际贵宾,在人民大会堂专门设置了非遗廊道,呈现了一段精华版的中国“庙会”,引得国际贵宾不时驻足欣赏。2022年12月12日,在对非遗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他强调,“‘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对于弘扬中国茶文化很有意义”。他还反复强调:“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構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要讲清楚中国是什么样的文明和什么样的国家,讲清楚中国人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展现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人文底蕴,促使世界读懂中国、读懂中国人民、读懂中国共产党、读懂中华民族”。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论述的突出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思想深邃、见解精辟,既闪烁着马克思主义的光辉,又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智慧,不仅深刻揭示了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基本规律,而且结合中国实际、中国实践进行了理论探索,展现了当代中国的理论自信与文化自信。
1.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体系。长期以来,我国学界侧重关注文物、博物事业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物质实体类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专业研究与理论建构,非遗保护传承理论体系建设则起步较晚、基础较弱、特色不足,特别是对中国特色话语体系融入不够,自主性、学术性、体系性也不是很强。习近平总书记基于高超的战略视野、深度的考察调研、长期的实践思考提出的非遗保护传承重要论述,不仅从整个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视野出发,深化了在城市更新、乡村振兴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应对处置方式,而且对中国特色非遗保护传承理论建构进行了探索,初步搭建起非遗保护与文物保护、考古研究等并驾齐驱、一体多翼、相辅相成的理论架构,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体系,为全面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奠定了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
2.提出非遗保护传承事关历史文脉延续的重要论断。习近平总书记怀着深切的历史担当,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使命自觉,站在文化传承、文明延续的高度,将非遗保护传承与历史文脉延续联系起来。他指出,“现在,很多建设行为表现出对历史文化的无知和轻蔑,做了不少割断历史文脉的蠢事”“城市建设,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记得住乡愁,就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中华文化基因。要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搞‘拆真古迹、建假古董那样的蠢事。既要保护古代建筑,也要保护近代建筑;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既要保护精品建筑,也要保护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民居及地方特色的民俗”。他还强调:“在改造老城、开发新城过程中,要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存,延续城市文脉,使历史和当代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原创性论断,不仅为新型城镇化、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非遗保护传承把脉定向,也是对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定位的重要提升与肯定。
3.确立以人为中心的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时时处处体现着对非遗传承人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多次强调要“积极培养传承人”。他在多地调研时,都实地考察非遗项目、与传承人亲切交流,鼓励他们把老祖宗留下的非遗项目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2020年,他在广东考察时就强调:“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积极培养传承人,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在给中国戏曲学院师生的回信中,他也指出:“繁荣发展戏曲事业关键在人。”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原则贯彻到非遗保护传承中去,进一步推动确立了以人为中心的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格局。
4.把非遗保护传承上升到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高度上来。在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中国项目中,少数民族的项目占到了1/3。每次到民族地区考察调研,习近平总书记都要对当地富有民族特色的非遗热情点赞。他还提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并把非遗保护传承上升到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高度上来,多次强调要加强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9年,他在内蒙古考察,同《格萨(斯)尔》非遗传承人亲切交谈时专门强调,“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多民族不断交流交往交融而形成的。中华文明植根于和而不同的多民族文化沃土,历史悠久,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发展至今的文明。要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支持和扶持《格萨(斯)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敦煌研究院考察时,他也强调要“加强对国粹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和扶持,加强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研究,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