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 顾可欣 王琪琛 赵芸洁
根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农机发〔2008〕1 号)文件精神,为强化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提高农业机械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进一步摸清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基本情况,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今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次调研活动,深入挖掘上海市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上海市设有市、区二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市级、区级设有专门科室承担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业务,每个涉农镇配备1 名以上农机专管员承担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业务。
1.市级: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处(下称“市农机处”)负责组织质量监管,上海市农机鉴定推广站(下简“市农机站”)负责上海市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业务指导。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下称“市农业执法总队”)负责上海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负责较大以上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2.区级:上海市有9 个涉农区(浦东、宝山、闵行、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每个涉农区均设有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业务由农机化主管部门或推广站下属科室承担。
3.镇级:上海市有97 个涉农镇,涉农镇专管员总数为107名,每个涉农镇配备1 名以上农机专管员负责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业务。
市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市农机站)现有在岗人员3人;区级在岗人员每个区5—12人不等;镇级由农机专管员承担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业务,1 个镇配备1—2 名,40%为编外人员,一人多岗现象较普遍。
全市在岗人员年龄范围分布在30—44 岁范围居多,男性比例高于女性,超过85%为大学本科学历,其次为研究生以及高中学历。在岗人员中,41%的已获得中级职称,3%获得研究员职称。
市级机质量管理部门有独立办公室,区级55%有独立办公室,剩余与区农机站或区农委其他部门公用办公场地,平均面积为201.8 平方米,配有基础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可满足日常办公所需。另外,局域网、市域网系统也保证了信息互通与交流,基本能实现工作程序化、标准化、透明化。
上海市建立了《上海市农业机械质量投诉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了上海市各级农机质量管理机构的工作管理制度,对补贴农机具产品质量投诉及信息报送工作具体要求进行了落实。目前尚未对全市农机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统一、有效、量化的农机质量业务考核制度。
1.开展补贴农机具质量调查和质量保障督导。2019 —2021 年,完成了拖拉机、水稻联合收割机等9 个品目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任务,联合9 个涉农区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多份。
2.补贴农机具产品质量投诉受理工作。2019—2021 年,全市农机质量管理机构提供投诉咨询240 余次,受理投诉案件14 起,平均每年接到4 起投诉案件,80%的质量投诉机构3 年内没有接到任何农机质量投诉。
3. 开 展“ 农 机3·15”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活动期间,联合各农机质量监管部门在活动现场进行农机打假维权、质量知识科普以及政策宣传,2019—2021 年, 全 市 共 发 放《2022〈农机质量与监督〉3•15专刊》《农机消费者维权知识》《报废更新补贴宣传材料》等共2000 余册。
4.组织人员参加农机质量业务培训。目前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人员培训以参与部级、市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为主,平均每年组织2 次。
在区级,农机质量管理机构属于农机化主管部门或推广站下属科室,一般以农机科、推广科承担该项业务,承担农机质量工作业务的人员也承担科室内其他业务,一人多岗现象普遍。镇级没有设置单独机构,由农机专管员承担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业务,有较多编外人员,身兼多职情况较普遍。
近三年来,上海市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处理投诉案件14 起,年均处理投诉案件不足4 起。分析原因,一方面,上海市农业GDP 占比不足1%,农机具保有量有限,投诉体量不大;一旦发生农机质量问题,农机用户首先找到经销商进行处理、协调解决问题,一般情况下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另一方面,存在宣传不到位现象,农机用户缺乏维权意识,不清楚投诉渠道,对于一些案值小的农机案件,农机用户自愿放弃了投诉。
农机质量监管业务涉及到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政策规定等多方面知识内容,对专业性要求较高。然而,现实情况是农机质量监管人员基本出身于机械、农艺专业,对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全面,处理案件不够专业就所在难免。此外由于疫情影响以及培训经费限制,农机质量监管人员以参与部级、市级组织的培训为主,培训机会比疫情前有所减少,内容也不够丰富。部分区管理人员反映,缺乏一些针对性的专项业务培训,例如,如何规范化受理投诉案件,如何指导农户进行农机投诉维权等。
目前上海市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尚未建立统一考核制度,不利于对整个系统工作绩效进行有效评估,也不利于区、镇之间农机质量工作学习交流。虽然上海市农机质量监督投诉体系市、区、镇三级机构脉络清楚,但由于纵向没有直接管理关系,如区级农机管理部门由区农委管辖,由区农委考核工作,市农机站对其仅有业务指导作用,无法直接评价其工作,各辖区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现阶段建立统一的考核标准也有一定难度。
把农机质量监督投诉窗口延伸到乡镇,健全市、区、镇三级农机质量监督投诉机构体系。目前镇级没有单独设置机构,由镇农机专管员承担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业务,有较多编外人员,职能职责划分不明确,岗位流动性较大,对基层工作落实效果有一定影响。建议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采取三种解决办法:一是向编制部门申请,设立单独机构,明确职能;二是向编制部门申请,不增加编制,挂靠在农机化主管部门或推广站,明确职能,增挂牌子;三是市、区农机化部门内部行文,进行行政职能委托并争取挂牌,由推广站、监理站承担农机质量投诉监督职能,并争取报编办备案。
建议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信息交互平台,打通市、区、镇三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部门的质量投诉渠道。通过线上平台信息发布,线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等多形式的交流活动,向农机企业、合作社、农机服务组织等农机从业者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投诉维权渠道、传授识别伪劣农机产品常识。
建议以市级单位牵头主办结合区域自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从以往线下组织形式拓展为线上线下相结合,丰富培训形式与内容,包括《农业机械投诉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级法律法规;掌握行业标准、政策规定等业务知识,如农机产品型号编制规则、农机产品推广鉴定大纲等;掌握专项业务能力知识,如工作人员如何规范化受理投诉案件,如何指导农户进行投诉维权等专题讲座,全面提升农机质量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为巩固体系建设成果,加快推进体系规范化建设,根据本年度体系建设重点,制定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细化考核方式,制定考核方案。建议由市农委牵头,区级自评,市级审查核实,再由市级组织统一年度考核评分,以量化指标考核各区级、镇级体系建设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以市农委文件形式进行全市通报。通过交叉考核检查,加强各地交流,找差距补短板;通过结果考核通报,批评落后,表彰优秀,加强农机化主管部门对投诉监督机构的重视,提升各地方、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进行规范化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