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丽贞
(中共漳州市委党校,福建漳州,363000)
休闲农业侧重旅游观光性,重点打造特色景观资源,开发适合游客的“体验式生产”,充分结合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的优势,搭建集生产、观光、休闲一体的新型农业,为推动漳台农业合作发展提供新方案。但是在漳台休闲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受到诸多问题的影响,导致漳台休闲农业合作发展效果不理想。因此,要重视漳台休闲农业合作发展趋势研究,明确其中阻碍发展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推动漳台休闲农业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处于平稳发展期,民众可支配收入近年来有显著增加,随之而来休闲需求也逐年提升。漳州处于东部沿海厦漳泉经济发展圈,据漳州市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0 年漳州市国民生产总值1430.71 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82 元,农民年纯收入7861元。2021 年漳州市国民生产总值已经达到5025.40 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30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82 元,人民的生活更加富裕。同时,漳州人本来就具有悠闲生活的偏好,从而为漳台休闲农业合作提供潜在的消费潜能。此外,漳州市民收入增加的背景下,私人轿车的拥有量不断增加,且国民素质的提升,促使该市居民追求健康和休闲的旅游观念日趋增多。周边的厦门、泉州等经济较发达城市,生活和工作的快节奏,使得人们十分向往乡村自然和休闲的生活方式。漳州丰富的休闲农业资源和较低的旅游成本以及休闲的生活理念刚好与该类型的需求相符。为了满足国民需求和带动本地经济的发展,应重视漳台休闲农业合作发展工作的开展。
现如今,在国家发展的过程中,政府的支持与否直接影响行业发展的前景。国家高度重视台海关系,2018 年出台31 条惠台政策,让两岸的农企享受同等的支持政策和优惠措施,推动了双方农业资源要素的深度对接。2021 年,国台办、农业农村部等是11 个部门联合出台惠台农林22 条正式出台,这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有力举措,与之前的“31 条措施”“26条措施”一脉相承,紧贴两岸农业企业的实际需求和长远发展。在这样的宏观政策背景下,各级政府部门开始重视休闲农业的发展,并且制定了诸多的政策帮扶休闲农业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使得漳台休闲农业合作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有助于两岸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就要重视漳台休闲农业合作发展工作的进行。[1]
在发展休闲产业的过程中,要想保障产业发展的效果,就要重视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在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漳州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为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从硬件的角度为漳台休闲农业的发展奠定基础。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为了打破交通方面的限制,漳州市建设“两横两纵”的交通运输新格局,拥有功能全面和服务高质量以及四通八达等特点。同时,漳州市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重视诸多五星级酒店的建设,提升乡村旅游景区的住房质量,为游客提供更加便捷且优质的服务。此外,漳州市在发展的过程中,重视“智慧城市”建设,5G 移动网络、智能电表、水表入户改造、供气职能控制、文明公测、垃圾分类等多个方面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此为漳台休闲农业合作发展创造优质的环境。
产业集群的形成需要兼具产业关联性和地理邻近性。休闲农业融合第一产业以及第三产业的特色优势发展,拥有产业特点和产业集群的两个基本特点的关联性。这表明休闲农业适合集群化发展的模式。但是结合休闲农业目前情况发现,漳台休闲农业合作中农业与旅游业的结合呈现较少的状态,不能实现相互促进的效果。漳州自古属于农业重镇,土地肥沃,资源富饶,是福建省的“粮仓”,东部平原优势区等温暖潮地带盛产各类水果、蔬菜、花卉,西部山区特色农业区等气候适宜地带种植菌类、笋类及粮食作物,沿海地区重点发展水产养殖。调查发现,漳州2019 年全市有3500 多个农产品加工和营销企业,年产值亿元的企业有上百家,其食品工业总产值达到1479 亿元。然而这些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很少向旅游市场发展或者和旅游企业进行合作开展联动性的市场影响活动。现如今,虽然漳州市的旅游收入不断增加,但旅游消费的资金还是处于较低的状态。深入分析可以得知当前漳州休闲农业的旅游开发模式与周边商品匹配度不高,方式单一,以渔家乐、农家乐等形式为主,产品缺少多样化。在上述情况的综合作用下,也就导致漳台休闲农业合作发展存在产业链尚未形成和产业恶性竞争的问题,阻碍其进一步发展。
漳台两地历史渊源深厚,有相似的文化底蕴和积淀,无论是民间信仰,饮食习惯还是文法交流、生活习惯都是一脉相承的。所以在漳台休闲农业合作发展的过程中,只要为其注入共同的文化内涵,就可以促使漳台休闲农业呈现独特性和地域性以及不可复制性等特点,进而拥有可持续发展的活力源泉。但是在近年来漳台休闲农业的探索实践中,却存在文化内涵挖掘有限和休闲产品雷同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一是结合度较低。文化关联并未与商业关联进行有效结合,没有引起消费者的情感共鸣;二是文化内涵挖掘有限;三是休闲产品的创意有限。漳台休闲农业合作的产品基本以传统项目为主,以“观光-购买”的方式为主,这种方式在目前的社会发展中,难以满足游客的需求。综上所述,受民俗文化融合和开发程度较低等问题的影响,漳台休闲农业发展效果不理想,不利于两地经济、文化的发展。[2]
政策推动是加快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如今,其他省市的政府不断提升对于台商的吸引力度,促使漳台休闲农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有效应对竞争对手瓜分现有市场的处境。虽然在闽台休闲农业发展过程中,漳州市政府一直处于“先行者”的地位,但是与台湾本土成功发展经验相比,漳州市的休闲农业发展有很大提升空间。首先,未建立有效的管理监督网络,规章制度可操作性不足。对于漳台合作休闲农业而言,拥有经营管理复杂化的特点,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经济、社会和教育以及环境等内容。目前,漳台休闲农业合作发展尚未制定整体规划,且政策措施针对性不足,部门和地区间缺少足够的协作和沟通,使得休闲农业资源整合困难,成为制约合作推进的瓶颈。其次,产业发展的软硬环境依然处于不完善的状态。漳台休闲农业合作的产业载体、平台、配套基础措施仍然欠缺,特别是软环境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如缺少资金支持和融资渠道、政府对合作模式的引导还有待提升、技术研发程度有限等问题。最后,缺乏统一规范的媒介平台。专业合作性的经济组织可以对孤立的个体劳动与分户经营等诸多方式的限制进行克服,维护自身的发展。规范统一的媒介组织可以深化市场开发深度、研究的高度与合作的广度,打造科学化合理化的数据支撑体系,保证行业内部得以形成资源互补和信息通畅并避免恶性竞争,为休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时,规范统一的媒介组织可以形成连锁式的宣传效应,重点发展优秀商户形成头部优势后,以“一带多”的方式,提升行业整体知名度。但在当前漳州休闲农业发展过程中,由于上述组织以及组织人才的缺失,导致漳台休闲农业合作发展受到限制。
要想保障漳台休闲农业的发展效果,就要制定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规划。在漳台休闲农业合作时要坚持“共享共建、优势互补、品牌效应”等多个方面同步推进的原则,保障休闲农业合作向着多形式和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落实休闲农业发展规划指导的战略要求。以漳台两岸休闲农业合作的优势、土楼申遗成功的市场变化等内容,要求各级政府要重视休闲农业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以及景区建设等内容规划带到本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规划之中。此外,要对全市休闲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县休闲农业发展规划等内容进行完善,制定以发展和建设休闲农业景区为核心的详细计划,组建上下一体的休闲农业规划体系,监督各个主管部门严格执行这项计划,以此保障漳台休闲农业合作的发展效果。[5]
其次,实施项目带动的战略。台湾休闲农业拥有强大的资金、技术、人才等储备力量,漳州拥有自然和人文以及土地等资源,还有劳动力等诸多方面的优势。这时为了保障漳台休闲农业发展的效果,要求漳州要以自身的优点作为出发点,选择合适项目开展合作,建设优质的区域品牌形象。同时发挥双方技术和人才以及设备、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双向交流合作的目标,借助共享的方式,保证漳台休闲农业发展的效果。
最后,落实以示范基地与产业带为平台的发展战略。在漳州和台湾建设休闲农业合作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借助规划休闲农业产业带或者组建示范基地等方式,开展优质的交流和合作等工作。现如今,漳州已经拥有东部平原休闲农业区、西部山区休闲农业区、沿海水产休闲农业区。而且漳州和台湾合作促使天福4A级景区和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以及台湾农民创业园等诸多示范基地的建立,可以更好地为休闲农业合作的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在漳台休闲农业合作发展的过程中,要坚持“优势互补”和“立足本地资源”等原则,结合市场的发展趋势,充分开发和利用本地资源,为休闲农业合作提供示范样本,为漳台休闲农业合作发展指明方向。
在漳台休闲农业合作发展的过程中,要重视合作机制的建设,以此发挥休闲农业合作作用。第一,建立公开、透明、合理的漳台休闲农业合作利益分配框架。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合理,每个参与者都有机会参与项目的竞争,以此保证区域休闲农业发展政策的整合可以帮助地区间实现利益转移的目标,进而保障区域利益分配的合理性。[3]第二,建立“互惠互利”补偿机制。休闲农业合作需要整体区域各要素之间的配合,如果个别参与者利益受阻,将导致区域休闲农业合作难以执行。而建设“互惠互利”补偿机制,既要做到公平监督,也要做到科学适度,需要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此确保双方一同承担风险,共享合作产生的效益,推动两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随着漳台休闲农业合作的进一步发展,结合优势互补原则情况,要重视激励机制的制定,以此提升发展漳台休闲农业合作的动力。因此,就要做到以下几方面要求:首先,强化基础设施体系的建设。漳州应整合把沿海各类资源整合,组建以招引和古雷等为核心的海西南部港口群。同时参与到“三纵六横九环”的海峡铁路网、“三纵八横”的海西高速公路网等诸多活动的建设之中,保障自身的交通呈现四通八达的状态,可以更好地开展休闲农业合作的工作。其次,要建设优质的投资和引资环境。漳州市在发展过程中,要对各种优惠政策进行完善,尤其是完善农地使用政策和税收优惠制度等内容。结合大项目投资情况和人员规模等,开辟要事急办的绿色通道,吸引重大投资、重大项目落地。再次,储备一批漳台休闲农业合作标兵项目重点扶持。标兵项目要先行通过商业收益及信誉评审论证,审核通过后,整体效果好,项目如有资金缺口,则当地各商业银行应积极为其提供信贷有效途径,做到项目信贷有限的要求。在面对省、市的休闲农业合作项目时,要给予荒山和荒水以及荒坡等开发的企业,或者对于改造农、林、水等资源的企业,要给予财政税收等多个方面的补贴和优惠。最后,建立多渠道资金引入机制。对于积极参与投资的,无论注资人为个人或集体,都采取股权激励或是现金奖励,以此吸引更多其他成分资金对休闲农业建设开展投资。在休闲农业景区建设过程中,要对经营权与所有权进行分析,以统一规划为前提,把合资与独资、承包与租赁、股份制等作为形式,对企业法人进行出让与转让,或者由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开发和经营,尤其鼓励台资和社会资金采用合资或者独资等方式创新休闲农业。在这种情况下,既可以提升休闲农业建设的效果,而且还可以提升休闲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可以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提供助力。
漳台两地文化同根,习俗相近,语言相通,文化交流源远流长。在发展漳台休闲农业的过程中,应当结合两地的文化交流,突出文化旅游的特色。首先,要整合农业、旅游业等资源,推动休闲农业集群化发展。充分结合漳台的各种文化资源,提高资源整合和利用的效率,促进漳台休闲农业产品价值提高,推动两地经济和文化的交流和发展。其次,充分利用漳台文化内涵,加強二者的交流与合作,注重挖掘两地的文化内涵,饮食文化以及民间信仰等内容,创新休闲产品的类型,建设多样化的富有文化内涵的体闲农业类型。再次,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搭建文化交流平台,服务于休闲农业的发展,提升休闲农业的层次。漳州的各级地方政府和民间团体要善于利用民俗节庆活动、寻根谒祖活动,民间信仰交流活动,搭建两岸同胞交流平台,加强两岸文化旅游交流,使漳台休闲农业的发展注入鲜明的漳台文化内涵。
综上所述,漳台休闲农业合作拥有极大的发展空间与合作基础,是推动漳台农业发展的新方式。因此,要制定相应的措施,解决漳台休闲农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顺应漳台农业发展的趋势,结合漳台休闲农业发展的机制,开展高质量的休闲农业合作发展工作。通过这样的方式,提升漳台两地的交流程度,更好地推动两地经济的发展,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