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制造企业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管措施研究

2023-08-20 15:23垒,王
科技创新与生产力 2023年6期
关键词:烟碱烟草行业卷烟

陈 垒,王 平

(红云红河集团昆明卷烟厂, 云南 昆明 650231)

1 研究背景

我国是卷烟制造和卷烟消费的大国, 在卷烟生产制造的过程中, 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 其中包括国家严格管控的烟叶、 卷烟纸、 滤嘴棒、 烟用丝束、 卷烟烟支等废弃烟草专卖品。 此类废弃烟草专卖品如处理不当, 不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还会有流入卷烟制假窝点或有被用于非法提取烟碱的风险。 目前, 各地方烟草专卖局(商业公司) 和工业公司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通知要求, 加强了对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管工作, 但从行业全局来看, 因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涉及面广、 专卖手续多, 监管环节长, 信息化监管力度不足, 在卷烟制造企业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监管问题。 因此, 探究如何更加安全、 规范地开展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管工作, 是我国烟草行业需要关注的问题之一。 本文分析了烟草行业卷烟制造企业在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 并以笔者所在的卷烟工厂为试点开展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督过程数字技术应用, 对烟草行业内其他单位, 特别是卷烟制造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2 卷烟制造企业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管现状

2.1 烟草行业与废弃烟草专卖品

卷烟的生产要经过烟草种植、 烟叶复烤、 卷烟制造、 烟草物流、 卷烟销售5 个环节, 才能到达终端消费者手中。 本文主要针对卷烟制造企业, 即制丝、 卷接包装环节中, 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管过程进行分析。

据统计, 2017—2021 年期间, 全国共办理涉烟犯罪案件4.3 万起, 查获假烟210 万件、 烟丝烟叶近10 万t, 收缴制假烟机1 700 余台[1]。 烟叶中的1 项天然提取物: 烟碱(常作为药物或天然杀虫剂使用) , 近年来随着国内电子烟的兴起, 国内需求量急剧增加, 含量为98.5%的高纯度天然烟碱的价格高达100 美元/kg 左右[2]。 烟碱的超额利润, 导致非法获取原料提取烟碱的案件时有发生。 而随着国家烟草专卖局不断完善对烟草的监管措施, 加强对烟叶的源头管控, 使非法生产假烟或提取烟碱的窝点已难以从烟草产业链的上游获取到烟叶原料, 转而将视线转向了非法获取废弃烟草专卖品上, 从弃烟草专卖品中获取非法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在烟草行业内, 废弃烟草专卖品通常定义为烟草行业内烟草制品、 烟叶、 薄片等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烟叶及烟丝(含烟梗、 烟末、 烟灰尘等副产品和废弃物) 、 烟草薄片等, 以及烟草专卖等有关执法部门查获并需要销毁的涉案烟叶及烟丝(含烟梗) 等。 卷烟制造环节先要将复烤烟叶加工成烟丝, 再将烟丝卷制成烟支, 最后将烟支包装成卷烟成品的过程。 卷烟制造环节产生的废弃烟草专卖品主要品类有: 废弃原料、 废弃卷烟辅料、 废弃卷烟、 废弃烟草专用机械。 通常情况下, 废弃烟草专卖品产生和处置流程如下: 分类收集、 毁形预处理、 专卖备案、 运输、 委外处置。

2.2 卷烟制造企业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管现状

目前, 卷烟制造企业在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管工作中, 主要通过对处置过程的相关单据、 纸质台账、 留存视频进行抽查, 缺少对废弃烟草专卖品从产生、 移交、 在途运输、 到货处置全过程的系统、 全面的监管方法, 处置监管效率低, 数据准确性不高, 主要包括以下4 个方面。

2.2.1 执行标准不统一

烟草行业缺乏统一的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和监管标准, 各卷烟制造企业废弃烟草专卖品的处置过程方式和处置标准各不相同。 国家烟草专卖局虽然下发了有关加强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管工作的通知, 但相关通知偏重于宏观性指导, 并不能被卷烟制造企业直接执行。 各地方烟草专卖局(商业公司) 和工业公司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通知要求,陆续发布了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督工作的相关标准, 但相关标准缺乏统一性, 有些地方烟草专卖局和工业公司各自下发不同的工作标准。 统一标准的缺失, 导致在开展处置监管检查工作中, 受检查人员主观意识影响较大, 监管标准随意性强, 这就为废弃烟草专卖品的处置工作埋下了隐患。

2.2.2 委外处置过于分散

目前, 各地废弃烟草专卖品的处置都是由各产生单位根据各自的内外部环境选择处置方式和处置企业。 如云南省内就有8 家卷烟制造工厂、 10 家复烤厂和各地市级烟草商业公司, 但所产生的废弃烟草专卖品均采用各自分散处置的模式。 这种分散处置模式使得各地区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方式类型多、 涉及受委托处置企业多。 而行业外受委托处置企业散布面广、 软硬件设施差别大, 进而造成对受委托处置企业监管难度大, 行业外受委托单位企业规模、 管理规范性和经营状况各异的原因, 极易出现行业外受委托处置企业因巨额利益诱惑或生产经营问题选择铤而走险, 出现将废弃烟草专卖品转卖他人的违法情形。

2.2.3 处置监管投入不足, 监管效果不佳

一方面, 卷烟制造企业内部专卖内管人员投入不足, 有些100 万箱以上规模的卷烟制造企业仅有1 名专职内部专卖内管员; 企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很多企业称重设备老旧, 设备不具备通信功能, 数据的传递、 统计还停留在纸质签字、 人工录入表格等层面; 在运输监管过程中, 多数企业使用人员押运方式, 运输车辆未加装GPS、 行车记录仪等设备; 在处置现场, 未投入在线监控设备, 废弃烟草专卖品销毁过程采用人员到厂、 手机录像等方式,未使用远程视频实时监控, 整体监管效率低。 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流程长、 涉及环节多, 而专职人员、 基础设备、 技术手段投入不足, 必然造成处置监管过程的顾此失彼。 另一方面, 现有针对卷烟制造企业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的监管方式多为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 国家烟草专卖局、 省烟草专卖局每年1 次对各卷烟制造企业开展专卖内管专项检查,检查方式主要为抽查在一段时间内的归档资料, 包括移交单据、 台账记录、 视频资料。 日常检查主要是各属地烟草专卖局、 工业企业内管部门对卷烟制造企业的处置过程的日常抽查。 由于归档数据单据、 视频数据量较大, 短时间内无法做到全面、 细致地查看, 所以整体来说, 现有的两种处置监管方式检查频次低、 检查手段落后, 限于检查人员配置和检查时间不足的原因, 对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过程的监管时效性不高、 精细度不够。

2.2.4 不重视数字技术应用

在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和监管过程中, 普遍存在不重视数字化技术的应用, 不主动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能力的问题。 信息化是基于业务流程化之后的升华阶段, 更是企业管理规范化的必要手段。 现阶段, 多数卷烟制造企业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过程信息化投入不足, 多数设备还停留在单机作业的阶段。 如最关键的称重设备多为独立设备, 未开发专门的数据统计、 数据汇总系统。 部分企业虽投入了数据系统, 但缺少和称重系统、 监控系统、运输环节、 处置现场数据的关联。 信息化投入不足还会造成处置监管过程的痕迹化资料五花八门, 管理不规范。

3 基于专卖管理模式的处置监管措施

我国从1981 年开始实行烟草专卖制度, 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 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 统一管理。 近年来, 依托烟草专卖管理制度保障, 随着消费升级和卷烟结构提升,烟草行业实现税利持续增长, 对国家财政增收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经济保障。 为巩固烟草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防止国家税利流失, 从源头遏制卷烟制假和非法提取烟碱, 烟草行业应打破烟草商业企业、 工业企业壁垒, 制定统一的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和监管实施标准, 建立废弃烟草专卖品集中处置中心, 构建工商一体的动态预警体系, 依托数字化技术打造规范、 立体、 高效的监管平台。

3.1 构建行业统一的处置监管体系

在现有管理框架下, 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牵头,广泛汇集各地方烟草专卖局(商业公司) 和卷烟制造企业意见, 制定烟草行业统一的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和监管实施细则, 打破烟草商业、 工业各搞一套的做法。 进一步打通卷烟制造企业和属地烟草专卖局之间的信息化通道, 以提升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专卖备案环节的工作效率; 进一步明确废弃烟草专卖品分类标准和分类处置标准, 从源头让行业内企业按统一的标准和流程开展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工作; 进一步细化废弃烟草专卖品委外处置合同签订流程, 避免和烟草行业招标采购流程冲突; 进一步明确处置监管过程各环节的监管要求, 使监管规则更加清晰明了。

3.2 建立集中处置中心

各省烟草工商企业应建立集中的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中心, 按照集中、 安全、 环保的原则, 对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形成行业内的闭环管理, 杜绝废弃烟草专卖品外流的风险。 国内对烟草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研究与应用已比较成熟[3], 根据废弃烟草专卖品的品类和利用价值, 废弃烟草专用机械可交由行业内烟机厂或烟机零配件配套企业统一销毁处置。 废弃原料可用于生产再生薄片, 生产有机肥,制备活性炭或生物质燃料。 2022 年3 月, 随着《 电子烟管理办法》 的出台, 电子烟生产已纳入卷烟专卖管理范畴[4], 一批企业取得了合法提取烟碱和生产电子烟的牌照, 因此, 废弃原料亦可提供给持证企业用于提取烟碱, 剩余的废液废渣再用于有机肥生产, 实现废弃原料的资源化利用。 如湖北和诺生物公司, 该公司主要生产烟碱提取物和有机肥, 仅2017 年就获利1 492.5 万元[5], 其余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烟草专卖品可用于焚烧发电或作为生物质燃料。 这种集中处置废弃烟草专卖品的方式, 不但能实现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的行业内循环, 确保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工作的规范性, 还能进一步整合行业资源、 形成规模效应, 产生额外的经济价值。

3.3 搭建数字监管平台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云计算、 云存储、 北斗卫星定位技术、 远程视频传输技术等数字技术可被应用在各种场景中, 越来越多的行业应用数字技术实现了高效监管平台的搭建。 如应用Android 技术实现校园设备监管; 应用COM 技术实现城市生活垃圾信息化管理; 应用RFID 技术实现医疗废物物流监管等。 所以, 构建基于数字技术的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管系统具有技术上的可行性。

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数字监管平台可实现专卖备案手续线上办理、 称重数据实时采集、 汇总、 上传, 移交视频、 运输视频、 处置视频在线监控, 运输过程GPS 轨迹在线监控, 废弃物到厂称重、 卸货、 暂存、 投料全过程视频监控和自动存储, 通过分析一段时间的数据和视频, 自动对潜在的处置过程风险进行预警并推送至相关权限人员。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管系统功能应包括: 专卖备案、 数据过程记录、 视频在线监控、 运输过程监控、 风险预警5 个核心功能模块; 系统架构包括: 数据采集层、 数据管理层、 接口层、 业务功能层和展示层5 层架构; 系统前端可采用JavaScript、 HTML、 CSS 作 为 应 用 开 发 基 础 框 架,采用高可配置性的模块化设计, 使用户可在每个功能模块间快速切换, 后端可采用.NET Core 框架设计, 系统内部接口采用WebAPI 接口提供, 外部接口通过RESTful 方式以HTTP 协议开放, 数据库采用MYSQL 数据库。

目前, 该系统设计已经在红云红河集团昆明卷烟厂完成了部署和实施, 极大提升了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管的效率, 取得了预期的成效, 对其他卷烟制造企业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具有很高的推广价值。

4 结束语

烟草行业每年为国家财政收入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烟草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事关国家利益。 虽然卷烟制造企业在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管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但是主要问题还是行业重视度不够、 投入不足造成的。 现阶段, 国内对烟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研究较多, 但对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管的研究不足。 因此, 本文着重分析了烟草行业卷烟制造企业在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基于专卖管理模式的处置监管措施, 以期对烟草行业内, 特别是卷烟制造企业提供可供借鉴的处置监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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