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让行救护车应依法严厉处罚

2023-08-19 00:54王恩奎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23年6期
关键词:私家车救护车安全法

王恩奎

近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一红绿灯路口,一救护车被私家车挡住去路,私家车司机因担心被拍照扣分而拒绝让行。现场视频显示,救护车上的工作人员和私家车司机沟通。司机问:“拍照扣分怎么办?”急救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被拍了,他们可以帮忙取消。但是,司机对此表示质疑,仍然拒绝让行并摇上了车窗,称:“有哈子好说的,我凭什么让你?”救护车工作人员则来回踱步,非常无奈地摇头:“真的跟你解释不通。”

一句“我凭什么让你?”让人气愤!这是法盲还是明知故犯?该视频在网上引起网友关注和热议。有网友气愤地表示,应该严肃处理司机,不能让这样的风气蔓延。

救护车属于特种车辆,救护车享有优先路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急诊救护体系的最大特性就在于“时间就是生命”,每一分每一秒的延误,都可能会给被救治对象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拒不礼让正在执行任务的1 2 0救护车,轻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处2 0 ~2 0 0元并记分,重则需要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 0 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 ~1 0日拘留,可以并处5 0 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对于拒不礼让正在执行任务救护车的,公安机关可视司机的违法行为的情节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来决定如何对其执行处罚。

近年來,因救护车等特种车辆被阻碍而导致耽误救急的情况在我国屡见不鲜,导致患者无法得到及时抢救的悲剧。一起生命的意外悲剧,背后却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尴尬。“我就是不让救护车,你能拿我怎么样?”正是对他们的处罚太少,违法成本低,所以才有了拒绝避让救护车的尴尬。

在尊重生命逐渐成为社会共识的今天,一些驾驶人的法制观念如此淡薄,实在让人不可思议。急救本身就是与时间赛跑,急救所争取的一分一秒对患者来说至关重要,在任何一个环节的阻滞都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法国思想家史怀哲说:“只有我们拥有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他无限的生机。”给救护车让道,保持应急车道一路畅通,已成“铁律”。

拒绝让行救护车,实际上是一种规则意识的缺失,缺乏对生命的敬畏。康德也曾有言:“人因有生命,而倍显尊严。”自然的选择和社会的法制和文明都无不彰显这样一条准律:所有的生命都值得我们敬畏,对生命的的尊重,是一种自觉甚至生存方式之一,它不需要什么犹豫,更拒绝任何的功利。在以人为本的今天,“生命至上”应该成为畅通无阻的“通行证”,应该成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底线。拒绝让行救护车涉嫌违法,理应受到处罚。对拒绝让行救护车必须实行零容忍。每个驾驶人应该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规定,主动避让救护车和其他特种车辆,否则任性而为,必然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猜你喜欢
私家车救护车安全法
乘坐私家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公开征求意见
送创可贴的救护车
图说
私家车将逐渐消失
给救护车让道
飞跑来的救护车
日本修订劳动卫生安全法(ISHL)
《食品安全法》修订应瞄准三大缺陷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严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