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雪瓶 张嘉伟 李 旭
(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陕西·西安)
[提要] 作为经济组织内部管理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方法,内部碳定价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通过总结国外文献研究成果,探讨不同的内部碳定价模式及其优缺点,并最终形成内部碳定价主要模式汇总表,为我国企业应用内部碳定价解决自身碳风险管理问题提供参考依据。
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全球气候问题,国际社会签署《巴黎气候协定》。该协定的长期目标是使得全球气温上升幅度较工业革命之前控制在2℃以内,并希望尽可能将气温上升幅度限制在1.5℃以内,以避免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目前,应对全球气候问题最为普遍的措施是减少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
碳定价是指导全球社会脱碳转型的一种有利工具,其本质在于向排放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主体(企业、社会团体或者个人)收取一定费用,常常用每吨二氧化碳的货币价值表示,可以利用科斯定理和庇古税进行定价。科斯定理是指经济的外部性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谈判得到纠正,以达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但是,科斯定理需要满足两个基本前提,明确产权和交易成本。庇古税是A.C.Pigou 首先提出的一项经济外部性理论,这一理论是在出现外部不经济前提时使用的。就是说,在外部不经济条件下需要通过监管部门使外部成本内部化,以使生产稳定在社会最优水平。按照这一理论,在理想条件下每吨温室气体的价格完全对应于排放的吨造成的增量损害。如果不存在市场失灵或其他经济扭曲,利用庇古税的形式可以将碳排放调整到社会效率水平,在该水平上,增量损害与排放相关温室气体数量的成本保持平衡,即所谓的碳中和。
所有形式的碳定价都可以在政治管辖区或经济组织中实施,在经济组织中实施的碳定价被称为内部碳定价(ICP)。之前的研究常用声誉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所有者理论来解释经济组织自愿使用内部碳定价的原因,认为经济组织之所以愿意进行自身碳排放的管理是出于对环境的保护和自身声誉的考虑;同时,也有研究用波特假说把经济组织的环保行为和其技术革新联系在一起。但是,最新美股资本市场的新规带给我们新的启示。2022 年3 月21 日,美国证券交易所(SEC)发布新规要求在美国的上市公司必须在其对外公告中披露该企业温室气体(GHGs)的排放量和气候变化对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流程的影响。美股作为全球资本市场风向标,其对污染气体排放量逐步升级的重视促使我国企业关注企业自身碳排放量和其内部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而内部碳定价作为联系内部组织和外部碳交易的手段,无疑是经济组织需要尽快掌握并熟练应用的有效工具。
现有的内部碳定价可归纳为五种模式,分别是排放权交易系统(ETS 或“Cap & Trade”,科斯定理)、代理价格(影子价格)、碳费用、混合模式、燃料税(庇古税)。燃料税聚焦在组织燃料输入而非排放,并不直接影响温室气体(GHGs)排放,故本文主要介绍前四种内部碳定价模式。
碳费用和碳交易市场两种方式在价格和排放量的性质上是互补的。碳费用需要一个明确的价格,但未来的排放总量是未知的。而碳交易市场要求先预计未来的排放量,但碳交易价格不固定。将这两种定价模式结合起来产生了混合模式。通常情况,内部碳定价模式会随着经济组织的规模和发展变动,经济组织所处的宏观环境也会对内部碳定价产生影响,这些将在第三部分进行讨论。以下主要介绍内部碳定价的主要模式。
(一)排放权交易系统。设置排放权交易系统需要提前确定特定时间内允许的最大温室气体排放量。随后,中央组织者将确定好的最大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排放配额的形式无偿分配给参与排放权交易的经济组织。在履约期到来前,这些参与组织须保证其拥有的排放权配额覆盖其履约期内累计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若出现短缺,可以在排放权交易系统和存在充足余额的参与者进行交易。中央组织的任务就是维护排放权配额交易的市场环境正常运行。理论上,排放权交易的参与组织可以利用ETS 上的交易价格和自身CO2减排成本曲线相结合进行经济决策,充分发挥ETS 的优势,在减排的同时降低自身成本。
英国石油公司(BP)和荷兰皇家壳牌集团通过内部ETS 在组织范围内相互独立地进行试验。两家公司都以记分板的形式实施了ETS,以避免税收问题。BP 使用内部ETS 向政策制定者证明其有效性并获得排放交易经验,为企业参与由政府主导的排放权交易做好了提前准备。通过研究BP 和壳牌的案例,也得到了相关经验:ETS 的实施很复杂并面临多方面的挑战;此外,与费用定价方案相比,内部ETS 的管理工作通常要求更高、行政复杂性也更高,因此内部ETS 通常更适合具有不同业务部门的大型公司或企业集团。
(二)代理价格。代理价格,亦称影子价格,又称最有计划价格或计算价格,是社会资源达到最优配置下的价格。代理价格的使用允许通过将预先定义的CO2价格纳入投资决策来评估投资或投资组合。目的是评估投资对未来外部碳价格的敏感性,以及此类价格对组织的影响及其投资的内部回报率。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价格是对投资评估期间考虑的关键未来方面的假设,就像未来汇率或商品价格一样。
即使预先定义价格是必要的,也不会发生实际的货币交易。通过考虑排放的理论范围,使得经济组织投资于产生较少排放的项目。随着时间的推移,持续使用代理价格可以有效减少经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碳风险。其优点在于整个过程中不存在货币交易、易于实施,也不需要经济组织为此修改其日常工作流程。此外,决策者通常把代理价格视为一种风险管理方法而非业务部门的额外成本。其缺点在于这是一种非常规的内部碳定价模式。由于经济组织仅在投资决策时才考虑代理价格,因此对温室气体的减排只能起到短期影响;但是,鉴于其易于实施的特点和对投资于排放量较低的项目的长期积极影响,代理价格模式是最常用的内部碳定价工具。
(三)碳费用。除了排放权交易系统之外,碳费用对日常业务流程的影响更大。与代理价格相反,碳费用不仅影响未来,而且影响当前的流程和决策。碳费用需要预先确定排放价格,显然对于拥有多元化排放部门的公司来说,通过定义不同的价格可以限制那些支出不合理的部门,但这种差异定价模式也会给经济组织带来内部沟通成本的增加。
如前所述,碳费用需要预先确定排放价格,显然对于拥有多元化排放部门的公司来说,应该针对不同部门采用多种不同的碳费用价格。碳费用的主要过程如下:第一,经济组织对内部部门确定一个或针对不同部门设置不同的碳费用;第二,经济组织设置一个基金来管理各个部门上缴的“碳费用”,这个基金可以是部门的特定基金,也可以是组织新设的中央基金(资金集中管理计划),各个经济组织可以根据碳费用的类型选择管理其的基金种类;第三,经济组织可以选择将基金管理的资金返还给成本中心,也可以设置资金集中管理制度来进行资金管理。
使用集中管理基金的公司的例子是微软Microsoft 和美国冰淇淋品牌Ben & Jerry's。后者利用中央基金与奶农和供应商合作开展减排项目,因为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半来自原料。通过内部碳定价基金资助的一项行动是将粪便作为肥料结合使用,并在加工后作为奶牛的垫料。微软向每个业务部门收取碳费用,该费用出现在其损益表中。基金收入资助可再生能源和行为改变项目(例如,建立内部意识和教育、校园自助餐厅的城市农业、排放强度较低的公司汽车的折扣),迄今为止每年节省1,000 万美元的成本。
实施基金计划的优势在于其全面的设计、发送直接价格信号的可能性以及在组织内促进文化变革的机会。缺点是税收性质,特别是对于排放密集型企业单位,如果组织将费用返还给相应的成本中心,并有条件将部分费用投资于减排项目,组织应考虑潜在的低效率。对节能设备进行集中协调的投资可能会更有效,因为它会考虑整个组织,例如在设计新能源设备的尺寸时。与碳费用相关的另外两个可能的工具称为“固定碳贡献”和“组织碳基金”。统一的碳贡献不需要预先确定碳价格,组织只是同意每个业务单位必须支付给中央或部门特定基金的预算百分比。对于组织碳基金,组织使用一般或组织范围的预算来资助减排项,组织可以根据内部政策选择花费的金额。碳价格是通过将花费的资金除以节省的排放量来追溯计算的。
(四)混合模式。碳定价方法可以通过将碳费用与排放权交易系统相结合或同时使用不同的内部碳定价方法来混合使用。碳费用与ETS的结合,碳费用以价格下限或上限的形式实施为价格不确定的ETS 工具增加了价格决定特征,使用这些价格壁垒可以稳定ETS 排放配额的价格。价格下限确保了ETS 的最低价格,并且就像碳费用或税收一样。上限确保配额价格不会超过某个阈值。为了达到上限,中央机构可以以预定义的价格水平出售无限数量的配额、同时使用碳费用和ETS 或其他碳定价方法使内部碳定价能够满足不同的标准。
在组织范围内,决策者在同时使用不同方案时应考虑ETS 市场的功能。仅针对组织的某些单位的ETS 计划可能会将配额市场缩小到可能导致市场失灵的程度。另一个需要考虑的是,内部碳定价可能增加组织内部沟通成本,这可能降低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参与内部碳定价的意愿。
以下通过表格的形式汇总内部碳定价定义、优点和缺点,方便我国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计内部碳定价模式,如表1 所示。(表1)
自从《巴黎气候协定》签订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经济组织和监管机构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作为其重要战略。我国也提出了“双碳”目标,为了圆满完成预期目标,我国于2011 年开始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于2021 年7 月16 日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无论是考虑到企业自身的声誉,亦或是资本市场可能存在的碳风险监管要求,企业作为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责任人,都应当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的管理纳入到其日常运营管理中来。而内部碳定价,其本质就是把经济组织内部视作一个小型的GHGs 管理环境,在这个内部环境中,可以使用ETS 系统、代理价格、碳费用等模式进行内部碳管理。当一个经济组织建立了内部成熟的碳管理模式后,一方面可以提高自身碳风险的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筹资和营运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更加有效地与经济组织外部的GHGs 管理环境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