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乡村环境面临的压力也在逐步增加, 严重影响了乡村地区的发展前景以及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构建更加完善的乡村环境治理体系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落实,推动人居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相关行政单位应站在更加宏观的角度针对乡村环境治理主体的权益与责任进行梳理,有效提升乡村环境治理工作水平,使乡村生态建设以及环境保护目标得到充分实现。
为了进一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要求, 各地区采取积极的手段和措施开展了相关治理工作,具体涵盖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是厕所改造工作的全面落实。 厕所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卫生设施,农村地区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大多使用传统的旱厕,这种厕所不仅容易滋生病菌,还可能给周边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或影响,亟待进行改造。 一些地区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始进行厕所改造工作的普及, 不断推动厕所入室工作,减少传统旱厕在乡村地区的使用比重,加快公共厕所的建设和规划, 使厕所改造工作能够为乡村环境治理工作提供更加充沛的动力和支持。
其次,是生活污水治理体系的不断优化。 在乡村地区的环境治理工作开展过程当中, 生活污水一直是困扰环境治理人员的重要挑战。 由于各地区自然环境、地势地貌等因素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对生活污水治理的要求同样也各不相同。 我国各地区不断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 综合考量本地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以及生活污水排放现状,全面探索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详尽的生活污水治理策略,建立了明确有序、规范科学的污水废水治理台账,针对污染严重的水域水系,综合采用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以及水体净化等更加多元化的污水治理手段与措施, 有效减少了黑臭水体对于农村地区人居环境产生的污染和影响, 使乡村环境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到了更加全面的提升。
再次,是生活垃圾的转运与处理工作。 相较于城市环境,乡村环境中的垃圾转运与处理水平有待提高, 垃圾治理工作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 岳阳市君山区结合本地生活垃圾处理实际情况, 建立了以行政单位牵头的垃圾统筹管理与治理体系,实现了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与回收再利用的一体化一条龙式服务,使当地生活垃圾的处理流程更加规范,垃圾管理成效得到了更加显著的提升。 由于生活垃圾形态与内容等特点的影响,其在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具有较为显著的回收价值与利用价值,因此,岳阳市君山区依托农村环境下的产业发展与生产现状, 就近建立了一批生活垃圾综合回收利用设施, 使农村环境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储运成本得到了更加有效的控制,生活垃圾回收率得到了更加显著的提升。
最后,是村容村貌的改善工作。 作为乡村地区环境建设与治理工作的重要表现所在, 推动村容村貌的不断改善与优化一方面能够提高乡村地区居民的生活居住体验, 另一方面还能充分落实乡镇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相关要求, 进一步满足乡镇地区居民对于人居环境建设的相关要求, 使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得以有效实现。 岳阳市君山区立足于当地实际,针对以下方面内容采取了相应措施与对策, 推动地区村容村貌的进一步优化。
1)针对乡村地区公共环境进行全面改善,岳阳市君山区全面考察乡村地区居民环境发展要求, 针对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行全面强化, 深度整治乡村环境当中违建设施,对“断壁残垣”情况进行有效治理,进一步提升乡村地区土地利用效能,使环境建设工作成效得到了显著推进。
2)强化对于绿化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的关注度,当地政府不断引导和鼓励本地居民开展荒地绿化、 庭院绿化以及村庄绿化工作,有效提升了乡村地区的绿化植被覆盖率,使乡村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3)在村容村貌优化与改善的过程中,当地部门还采取了多元化的措施与手段提供相应的物质保障, 建立了发展较为完备均衡的环境服务市场化机制, 使乡村环境各治理主体都能充分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实践当中, 使乡村环境治理工作的发展更加规范立体,促进了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进一步落实。
博弈模式下做好乡村地区环境治理主体权益的平衡性,减少环境治理工作开展过程当中面临的压力, 对提升环境治理效果以及环境治理水平具有关键性作用。 本文以苏州市相城区某村的环境治理具体措施进行分析。
为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背景下环境治理工作的水平与质量,转变治理思路以及发展理念是重中之重。 政府部门应当进一步遵循以人为本的环境治理原则,对居民的生活体验进行重点关注, 使乡村地区人居环境能够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与前提下得到充分优化, 使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在长期以来的环境治理实践过程当中,能够得出相应的结论, 即现阶段乡村地区面临的环境问题主要涵盖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3 个方面,因此,行政机关应当从这三方面对农村地区居民以及乡镇企业负责人展开相应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乡村地区环境治理主体的治理意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认知,使政府部门的环境治理对策以及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更加高效的配合,推进和谐生态环境构建目标的全面实现。
政府部门可结合实际, 综合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手段, 联系周边环境污染与破坏的实际案例对乡镇居民展开宣教工作, 让乡镇地区居民都能明确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乡镇地区居民的思想认知,让他们能够积极参与到环境治理施策工作中, 推动乡镇地区生产生活方式的全面变革,着力建立一个资源利用更加高效,污染排放得到有效处理的环境, 为积极落实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的相关战略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例如,在案例村镇的环境治理工作开展过程当中,政府部门联合相关环保组织, 在村镇当中组织了相应的公益环保活动,使乡镇居民都能够主动投身于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当中,有效强化了村民的环境主人翁意识, 实现了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水平的不断进步。
针对乡村地区环境治理主体进行有效监管, 能使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向着更加规范化与科学化的方向不断发展与进步,减少违法违规行为,从而尽可能规避环境污染带来的各项风险与影响。 政府部门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和要求,综合考量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指令和精神, 针对地方性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完善, 使其能够真正成为乡村地区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开展的引领和指导, 使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持续性发展与进步[2]。 在进行监管体系与法规体系的制订过程当中,主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突出重点原则,由于我国乡村地区面积极为广大,各地区之间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环境治理困境也各不相同,因此, 地方性法律监管体系应尽可能靠拢乡村地区实际情况,有效突出管控重点,提升法律法规体系管理针对性与有效性。
其次,统筹引导原则,法律法规的制订和落实离不开包括乡镇企业、乡村居民等治理主体的配合,因此,行政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应做好乡村地区环境工作的统筹引导, 积极强化各个治理主体对法律法规要求的配合程度, 使乡村环境治理成效得到进一步展现。
最后,细化落实原则,针对乡村环境治理法律体系进行完善的过程当中,应关注落实细则的修订工作,从更加细致深入的角度对乡村地区环境治理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列举和分析,使法律法规体系能够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提升环境治理与管控质量。
案例村镇从正反两方面对乡镇企业的生产状况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法规制度体系进行了全面优化,使环境治理奖惩措施覆盖面得到了进一步拓展, 提升了乡镇企业参与村镇环境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使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在传统的乡村地区环境治理与管控工作开展过程当中,各治理主体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渠道较为欠缺, 沟通效率有待提高,难以为环境治理工作提供相应的支持,因此,进行乡村环境治理工作时,应当由地方行政单位牵头,在乡镇地区各环境治理主体当中建立更加多元稳定的沟通交流渠道, 使乡村地区的环境信息能够在各治理主体当中得到有效研判, 全面提升后续治理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治理决策与信息传输效率, 行政单位还可以针对性地引进信息化技术,构建环境信息化治理平台,将乡村地区各治理主体进行全面整合,为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与帮助。
政府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加大资金投入, 按需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到乡村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当中,充分提升乡镇地区环境治理市场活力, 使技术和资金利用率得到全面提升。 在社会力量的引进过程中,政府部门还应做好相应的审核工作,针对社会力量的技术资金水平、环境治理与管控资质等指标和内容进行详细研判, 并采用政策手段对其提供相应的扶持, 使社会力量能够在乡镇地区为环境治理工作提供更加健全可靠的服务。
一些乡村地区的环境治理模式缺乏考评机制, 各治理主体之间未能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联动形态,环境治理工作的要求未能得到有效落实, 无法发挥出环境治理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因此,政府部门应针对性地建立更加长效化的乡村环境治理考评机制, 针对乡村地区各治理主体所采用的治理手段以及治理措施进行全面评估, 综合考量治理主体在环境治理工作当中的态度、表现、最终成效等指标,并针对环境治理主体进行打分,将其分数与治理主体的权责相挂钩,例如针对污染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在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等方面予以扶持和优待, 提升企业与个体参与到乡村环境治理工作当中的积极性, 使环境治理工作能够真正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实现乡村地区的持续健康发展。
良好的社会环境与社会氛围是提升乡村环境治理成效的关键,在以往一些乡镇地区开展的环境治理工作过程中,缺乏对于社会氛围以及乡风建设的关注度, 导致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支持与配合程度较差,影响了最终的治理成效。 因此,政府部门应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纲, 走出一条环境治理与乡风建设相结合的发展路径, 在乡镇地区构建更加良性的环境治理氛围, 提升乡镇地区各治理主体对于环境治理工作的配合程度,使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效率得到质的飞跃,实现生态文明与乡风建设的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