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朱贺玲 王 楠
当代科学发展与知识创新日益呈现出学科交叉融合的趋势,跨学科知识生产的地位与价值愈发凸显,知识生产模式的变革推动了学科从纵向精细化、专业化发展逐渐走向横向多学科交叉与深度融合。我国多部政策文本明确了学科交叉融合的重要性,尤其是“四新”建设启动后,学科交叉与融合成为无法回避的关键词。传统一级学科主导的院系组织较易形成学科壁垒,跨学科学术组织应运而生,一定程度上为学科的交叉支撑、借力融合发展提供了平台和保障,但学科文化差异以及不同类型、层次的权力关系网络同样引发系列问题与冲突,破解跨学科学术组织面临的治理困境成为重要议题。
在推进学科建设与优化的改革过程中,学科交叉与融合成为重要趋势和显著特征。多项政策强调高校应为跨学科教学与科研提供组织保障,《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提出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打造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培育协同创新中心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主体。
随着“双一流”建设的实施、“四新”建设的全面开展,学科交叉与融合成为学科建设的重要着力点。《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等政策均明确了整合传统学科资源,加强学科协同交叉融合,在前沿和交叉学科领域培植新的学科生长点。
学科作为高校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职能的直接载体,是彰显其学术组织特性的基本单元和重要方式,依托单一学科建制的院系仍然是高校最为重要的组织形式之一。学科同时意味着资源的分配结构,高校乃至政府均依据学科类别和等级分门别类地分配教学专业、教师编制、学生指标、运行经费等资源。传统基于单一学科的院系结构较易形成资源保护壁垒,不断强化学科边界和院系之间的封闭性,成为学科交叉与融合的组织壁垒。
因应政策需求和学科发展趋势,大型国家重点实验室、交叉学科研究院、跨学科创新研究院(所)等虚体型跨学科学术组织纷纷涌现。此类组织通常并未触及原有院系框架壁垒,运行过程未能发挥预想的作用[1]。学部制改革依据学科群和学科门类整合院系组织,除通过跨学科学术委员会汇聚学科发展共识,享有学术事务的决策权外,同时设置行政、党务、群团机构,相较于虚体型跨学科学术组织更能获得稳定的资源、创建独立的人事及日常管理体系,在较大程度上统筹和整合资源,为促进学科交叉、优化学科结构并拓展学科领域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学部等实体跨学科学术组织涉及学科的横向整合,同时仍嵌入传统的大学治理体系框架,因此具有学科、科层双重属性。实体跨学科学术组织目前仍处于摸索和改革阶段,内部的职、权、责尚未明确界定,治理规则的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不同学科权力主体之间的竞争和冲突,引发学部治理的无序和低效。
基于学科分化的管理体制及资源分配方式引发学术资源的分割与竞争。传统大学—学院—学系三级组织结构下,学科与“单位制”管理体制相结合,形成院系设置、资源配置、人事归属、岗位设置、绩效考核的基本单元[2],院系着力于自身学科发展,教师编制、学生指标、科研场地、实验设备和经费项目等资源通常封闭使用、归口管理,资源共享机制远未形成。实体跨学科学术组织致力于人员、资金、成果的重置与打通使用,但下设院系并未突破以学科为界的资源分配惯性,在制度规范尚未成熟的跨学科学术组织,资源的协调与整合面临学科壁垒,较易引发院系之间针对学术资源的竞争与争夺。
学科背景、地位以及文化差异较大程度影响不同学科主体之间的协同发展。在学术专业化的推动下,教师长期受学科范式规训,习惯基于熟悉的学科立场思考和研究问题,同行评议制度更是借由科研成果发表、科研项目评审、职称评定等强化了教师对本学科的认同,教师专业身份与研究取向之间形成“马太效应”,即为了得到同行对科研成果、专业身份的认可,教师的研究取向倾向于越来越“专”[3]。不同的学科范式和评议标准较难取得彼此认同,尤其是在涉及学科较多、学科差异较大的跨学科组织,多学科主体之间难以协同,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学术秩序。
学科与单位制的结合,除构筑泾渭分明的学科知识边界外,同样赋予了教师“学科户籍”[4],聘任、晋升、薪酬等利益与发展机会均与院系高度绑定,呈现出明显的“单位”隶属倾向。一方面,是教师对学科、院系的强烈归属感;另一方面,跨学科学术组织整合下设院系的组织关系,重构资源和利益再分配机制,不同学科因发展程度、地位、作用的不同,产生不对称的权力格局,在利益竞争和决策过程中引发围绕主导权、话语权以及权力秩序的博弈与冲突,影响跨学科学术组织中的权力构成和利益分配。
跨学科学术组织旨在打造以优势学科为引领,其他学科相互支撑、借力融合发展的“雁阵”型学科结构,同时实现资源配置的内部调控和按需分配。在不对称的权力格局下,不同学科往往依据“等级标尺”置于金字塔的各级[5],权力及利益分配侧重有余但兼顾不足。优势学科在组织目标、战略规划、资源的获取以及人事、学术、评价等各个方面享有话语权,并致力于维持权力配置的合法与稳定,以巩固既有优势,保证本学科利益的最大化。弱势学科不甘于从自主发展转为对优势学科的依附以及在主导权、话语权、资源控制权等方面受到挤压的状态,倾向于颠覆权力秩序,提升本学科在权力金字塔上的等级。学科之间竞争多于合作,较大程度上引发跨学科学术组织治理的无序与低效。
学科文化差异为不同学科的协同发展设置了学术壁垒和文化距离,导致学科之间的关系难以达至跨越与融合,是影响跨学科学术组织有效治理的深层因素。学科文化在学科长期演化发展过程中形成,是以学科知识为载体的各种语言符号、理论方法、价值标准、伦理规范以及思维与行为方式的总称[6]。学科文化在自我认同的基础上形成,对学科组织及其成员具有较强的同构作用,能够跨越时间和空间限制将学科成员凝聚在一起,形成群体意识、向心力、认同感、归属感和忠诚感[7]。具有强烈群体性和排他性的学科文化与强调开放、融合的跨学科学术组织目标短时间内难以调和。
作为知识生产制度化的产物,学科文化构建了内部成员达至共识的符号和话语体系,并在强调学科壁垒的院系组织结构下得到巩固和强化。受制于不熟悉的学术语言,不同学科成员之间难以理解、承认其他学科的思维方式、研究范式和学科价值,尤其在需要竞争资源和权力的跨学科学术组织,学科文化之间的差异和隔阂被进一步放大,相互理解、彼此认同面临艰难的磨合和发展过程。目前,我国实体跨学科学术组织仍处于探索和改革阶段,组织成员间尚未接受彼此学科的语言符号,形成共享的话语体系,缺乏共同的发展愿景和使命,跨学科的文化和认知框架并未形成,学科之间仍处于相对封闭和隔阂的状态,跨学科学术组织仅为多个学科的简单组合,并未突破单一学科建制的惯性束缚。
实体跨学科学术组织依据学科门类或学科群整合院系,试图打造矩阵式的组织体系,改革传统“金字塔”式的科层结构和治理模式,推动体制机制的纵深改革,提升高校内部治理的效率与效益。事实上,校、院权责划分历来是大学治理的重要议题之一,也是跨学科学术组织治理无法回避的焦点问题。院系组织结构下,高校被认为掌握政策制定、资源分配等实质权力,院系通常对学校形成依赖,服膺于自上而下的行政逻辑[8]。部分高校尝试校院纵向分权改革,但往往难以突破“零和博弈”的困境,即高校从学校的立场出发希冀把握宏观调控的政策和资源,院系则从自身发展角度出发,希望尽力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更为宽松的政策[9]。
依据相关学术讨论,权力下放即决策权、责任与任务由高到低一级的组织或组织之间的转移,通常表现为权力分散、委派管理、授权代理三种形式。我国高校校院纵向分权改革大多呈现权力分散的特性,事权、事务管理基本运行经费支配权下移,但重大财权、人事权及发展规划事项仍然集中于高校层级,学校“放责不放权”导致院系内生动力不足。部分高校尝试实质改革,但院系或表现出“承接乏力”,难以把握突如其来的权力等现象,或过度放权引发“碎片化”治理、“学院至上”的权力滥用以及院系“各自为政”,阻碍学科交叉与融合等问题[10],加剧了高校对于院系承接决策权、重大财权及人事权等实质权力的不信任。
无论是高校还是跨学科学术组织本身,对于后者的组织性质、职能、定位及责任的认识仍较为模糊,跨学科学术组织的职、权、责并未清晰界定。治理规则的缺位使得组织运行过程无法突破传统学科组织“自上而下”单一主体治理的惯性束缚,加剧了不同学科权力主体之间的竞争和冲突,模糊学科界限、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的组织愿景在实际运作中往往被虚化,跨学科学术组织亟须创新治理理念、治理方式和治理机制。组织形态的差异较大程度引发跨学科学术组织与下设院系的冲突,具体来讲,院系基于知识分化的学科逻辑独立建制,跨学科学术组织则为横向上整合各类学术组织、纵向上沟通各级职能部门的矩阵结构[11],二者围绕优势学科与弱势学科的发展优先级以及权力和资源分配往往产生分歧和冲突。
跨学科学术组织需要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建制以确保组织的有序运作,以学术领导为主体的行政管理层被赋予合法行政权力规整组织内部的各项活动,与此同时,专业知识同样赋予学术人员相应的学术权力。尽管学术事务与学术人员休戚相关,但现实中的决策权往往让位于行政管理层,二者围绕话语权、决策权的冲突难以平衡。更为重要的是,相较于传统单一学科组织,跨学科学术组织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均涉及多学科主体,纵横交错的权力网络相互交叉、彼此影响,进一步加剧了二者的博弈与冲突。
学术系统与行政系统的性质本身也决定了二者之间的对垒与矛盾,从时间观来看,学术工作需要有深度、有边界、少冲突、慢节奏、缓轨迹的时间观,行政管理则更多体现为碎片化、无边界、多冲突、快节奏、陡轨迹的时间观[12];从价值导向来看,学术工作重在发现知识,强调宽松的环境、多元化价值追求以及长期的积累,行政管理关注社会发展和问题解决,要求“短平快”,追求统一化、标准化与同质化;从权力作用方式来看,学术系统注重同僚治理,强调掌握专业知识的教师群体组成学者社群共同参与决策过程,决策结果旨在达成专业共识[13],行政系统注重科层治理,强调界限清晰的权力结构和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
跨学科学术组织需要持续致力于实体化、制度化改革,打造以政治权力为统领、以学术权力为核心、以行政权力为支撑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权力制衡机制,提升组织的运作效率与治理的有效性。具体来说,重视跨学科学术权力,由下设院系学术权威共同构成教授委员会等学术性机构,除总体把关专业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学术事务的联动调整外,同时依据议事规则协商解决学术争议。行政权力衍生于学术权力,应坚持权责对等的原则设置相关职能机构,同时针对行政权力主体制定并完善筛选、考核、评价、监督机制,为学术权力发挥实质作用提供有力支撑。更为重要的是,突出政治权力的统领和协调作用,最大程度构建权力平衡、各有侧重、协同发展的治理体系。
完善跨学科学术组织有效治理的制度供给,建立健全跨学科招生、学生培养、学位授予,教师招聘、绩效评价、职称评定,科研立项、资助、成果评价及发表、经费支持,整合、调配跨学科学术组织内部的图书资料、科研信息、科学仪器设备、数据库等,达到最大程度的资源共享。以“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为原则,构建学术人员及学术领导达成共识的组织目标,明确组织内部不同学科的各自定位以及学科之间的相互关系,凝聚下设院系利益相关群体共同参与组织治理,增强各学科的组织归属感和责任感,最大程度平衡不同学科主体利益需求的差异以及因发展阶段与影响力的强弱而产生的学科权力结构的不平衡,缓解学科之间围绕资源及权力划分产生的利益冲突。
营造学科交叉融合的文化氛围,培养跨学科合作意识,构建学科间共同话语体系是激发跨学科学术组织下设院系由竞争、博弈走向彼此支撑、融合发展,由简单拼凑走向高度契合的关键。不同于学科文化的内生性,跨学科文化的形成需要外在推力,搭建以平等、尊重为基础的跨学科文化对话平台,创设学科间相互了解、多维合作的行动情境,以跨学科学术论坛、学术沙龙、学术讲座等活动为载体,鼓励不同学科之间开放边界,在持续互动中构建共同认知参照框架,缓解不同学科之间的文化冲突,提升跨学科学术组织治理的效率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