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宇,李雪萍
(1.抚远市水务局,黑龙江 抚远 156500;2.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黑龙江 哈尔滨 150090)
本文以2020年度黑龙江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为基准值,利用2021年度黑龙江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土地利用等资料统计分析,全面对比2020年、2021年两个年度的水土流失监测结果,分析评价水土流失的面积和强度变化。
根据《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技术规定》,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一般采用资料收集、遥感监测、野外调查、模型计算和统计分析等方法,选用高分遥感影像,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及无人机航测等技术,通过水土流失因子提取,分析评价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和分布[1]。其中,土地利用类型主要通过遥感解译获取,植被覆盖状况通过NDVI指数转换和综合分析获取,水土保持措施通过资料收集、遥感解译、调查和统计分析获取[2]。
(1)水力侵蚀区,监测并分析计算降雨侵蚀力、土壤可蚀性、坡度坡长、植被覆盖和水土保持措施等因子[1],采用中国土壤流失方程CSLE模型,综合评价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和分布。
采取中国土壤流失方程CSLE进行水力侵蚀模数计算,并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07)进行土壤侵蚀强度判定和水土流失面积计算[3],如式(1)所示。
A=RKLSBET
(1)
式中:A为土壤侵蚀模数;R为降雨侵蚀力因子;K为土壤可蚀性因子;L为坡长因子;S为坡度因子;B为植被覆盖与生物措施因子;E为工程措施因子;T为耕作措施因子。
其中,R因子采用多年平均降雨量[4];K因子来源于径流小区观测资料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L因子和S因子通过等高线DEM计算;B因子由归一化植被指数(NDVI)产品数据计算;E因子依据解译和收集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相应赋值;T因子依据耕地所在的轮作区进行相应赋值。
(2)人为水土流失地块侵蚀强度数据获取。
①基于影像提取的人为水土流失地块:根据人为水土流失地块平均坡度判定其土壤侵蚀强度,其中,地块平均坡度5度以下为轻度,5~15度为中度,15~30度为强烈,30度以上为极强烈。
②基于实地调查的人为水土流失地块:根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与核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等情况,评价人为水土流失地块侵蚀强度[3],判定指标见表1。
表1 人为水土流失地块土壤侵蚀强度判定指标[5]
2020年,抚远市土地总面积6040.97 km2。其中,耕地为4093.95 k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05.70 km2,林地559.08 km2,草地547.80 km2,园地3.06 km2,工矿仓储用地8.83 km2,住宅用地12.81 km2,交通运输用地91.83 km2,特殊用地1.31 km2,商服用地面积1.24 km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77 km2,其他土地11.59 km2。
2021年,抚远市土地总面积6040.97 km2。其中,耕地为4094.82 k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05.70 km2,林地558.05 km2,草地548.48 km2,园地3.06 km2,工矿仓储用地8.83 km2,住宅用地12.81 km2,交通运输用地91.83 km2,特殊用地1.31 km2,商服用地面积1.24 km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96 km2,其他土地11.88 km2。面积占比如表2所示。
表2 2020年、2021年抚远市土地利用类型统计
2020年,抚远市水土流失总面积为31.17 km2,占全市总面积的0.52%。侵蚀类型全部为水力侵蚀。侵蚀强度以轻度侵蚀为主,面积为24.89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79.85%;中度侵蚀面积为4.04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12.96%;强烈侵蚀面积为1.66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5.33%;极强烈侵蚀面积为0.58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1.86%。
2021年,抚远市水土流失总面积为30.88 km2,占全市总面积的0.51%。侵蚀类型全部为水力侵蚀。侵蚀强度以轻度侵蚀为主,面积为25.13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81.38%;中度侵蚀面积为4.19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13.57%;强烈侵蚀面积为1.25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4.05%;极强烈侵蚀面积为0.31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1.00%。
2020年,抚远市园地、林地、草地总面积为1109.94 km2,其中园地3.06 km2,林地559.08 km2,草地547.80 km2。高覆盖园地2.82 km2,占园地总面积的92.16%。高覆盖林地419.18 km2,占林地总面积的75.12%。高覆盖草地460.11 km2,占草地总面积的83.89%。
2021年,抚远市园地、林地、草地总面积为1109.59 km2,其中园地3.06 km2,林地558.05 km2,草地548.48 km2。高覆盖园地2.82 km2,占园地总面积的92.16%。高覆盖林地419.18 km2,占林地总面积的75.12%。高覆盖草地460.11 km2,占草地总面积的83.89%。如表3所示。
表3 2020年、2021年抚远市植被盖度面积统计 km2
2020年,抚远市水土流失面积31.77 km2。其中,林地水土流失面积为17.06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54.73%;耕地侵蚀面积为0.35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1.12%;草地侵蚀面积为7.74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24.83%;住宅用地侵蚀面积为5.92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18.99%;交通运输用地侵蚀面积为0.10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0.32%。
2021年,抚远市水土流失面积30.88 km2。其中,林地水土流失面积为16.03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51.91%;耕地侵蚀面积为1.22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3.95%;草地侵蚀面积为8.42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27.27%;住宅用地侵蚀面积为5.11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16.55%;交通运输用地侵蚀面积为0.10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0.32%。如表4所示。
表4 2020年、2021年抚远市不同土地利用类型水土流失面积统计
抚远市2021年水土流失总面积为30.88 km2,相比2020年水土流失总面积减少0.29 km2。按照侵蚀强度分级对比:2021年对比2020年轻度侵蚀面积增加0.24 km2,中度侵蚀面积增加0.15 km2,强烈侵蚀面积减少0.41 km2,极强烈侵蚀面积减少0.27 km2。强烈侵蚀面积减幅24.70%、极强烈侵蚀面积侵蚀减幅46.55%,其他侵蚀强度面积略有增加。如表5所示。
表5 抚远市2020—2021年水土流失动态变化统计情况
通过分析可知,2021年监测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29 km2,主要原因是强烈和极强烈级侵蚀面积0.68 km2下降至轻度和中度,林地侵蚀面积减少1.03 km2,住宅用地侵蚀面积减少0.81 km2。耕地、草地侵蚀面积略有增加,增加面积为1.55 km2。
(1)土地利用类型转变。抚远市2020—2021年不同土地利用类型水土流失变化为:耕地、草地水土流失面积分别增加0.87 km2、0.68 km2,林地、住宅用地(人为扰动面积)水土流失面积分别减少1.03 km2、0.81 km2。
根据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变化分析:林地转耕地0.87 km2,林地转草地0.16 km2,住宅用地转草地0.52 km2、转其他土地0.29 km2。如图1所示。
图1 抚远市监测区域不同土地利用类型水土流失变化曲线
(2)水土流失治理。2021年,抚远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1.3 km2,通过实施保土耕作、生态修复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抚远市林草覆盖率达到18.32%,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90%以上,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目标的同时,降低了部分林地和草地土壤侵蚀强度。
本文根据黑龙江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分析抚远市2020—2021年水土流失面积共减少0.29 km2,主要原因为:一是土地利用类型转变导致林地和住宅用地轻度侵蚀面积减少;二是水土流失治理提高了林草覆盖率,使林地和草地中部分强烈、极强烈级侵蚀面积下降至轻度和中度。
2020—2021年,抚远市水土流失状况整体呈下降趋势,但局部区域仍有5.75 km2存在中度及以上流失,水土保持任务仍艰巨。建议通过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分析,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制定合理的治理对策,对林地、草地采取生态修复、补植等管护措施,巩固现有治理成果;通过水土保持遥感监测,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遏制人为新的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