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洲
党把一个放牛娃培养成了法学家
以金平的名字命名的“金平法学成就奖”,被称为中国法学界的“诺贝尔奖”。他在民法调整对象问题上率先提出的“平等说”理论,为民法划定了一个科学的调整范围,被19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条采纳。
这样一位法学大家,最初只是大别山里一个“差点活不下來”的放牛娃。为他这一生点石成金的,是中国共产党。
1922年,金平出生于安徽金寨县山区的一个普通人家。那个时代的中国山河破碎、内外交困。“家里太穷了,母亲生了十几个小孩,养活的只有我们兄弟4个。”儿时的贫困让金平至今记忆犹新。
这样家庭里的孩子,在那个时代很难有机会读书识字。四五岁时,他就要帮家里干活,放牛可能是他最好的工作。
命运的转机发生在1929年。那一年,中国共产党在金寨发动“立夏节起义”,组建工农革命政权,乡里成立了苏维埃小学,地主家的孩子不收,只收普通农户的孩子,金平迎来了上学的机会。
为贫苦人家创办的红色学校,让金平得以发蒙。之后,随着抗日战争中安徽省政府搬迁到金寨,各类文教机构也随之而来。一时间,小小的金寨聚集了七八所中学,其中一所就在金平所在的村子附近。
1945年,他读完高中,考上了成立于抗战中的安徽学院。当时,这是整个安徽省唯一的高等学校。不久,因战争停办的国立安徽大学复校,金平转入安大法律系,从此结缘法律七十余载。
金平说,新中国成立前,国民党管理下的社会混乱,没有一点儿依法办事的观念,人民所受的压迫太厉害,他和家人没少受欺辱。当时金平觉得,学了法律就能不受人欺负,也可以帮助其他老百姓,让他们少受点压迫。
1949年,安徽解放。从小接受过红色教育的金平报名参军,经过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军事政治大学的短暂学习,最后被分配到刚刚解放的云南曲靖,担任粮库副主任,后到司法科工作。曲靖人民法院成立时,他又被任命为副院长。
1953年5月,金平被选派到中央政法干校进修,成为新中国首批政法人才。经过一年多的进修学习,组织上将他调到了刚刚成立的西南政法学院担任法学教员。
三次进京参与民法典起草
1954年底,走上讲台还没几个月的金平接到通知,要他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报到,参加民法典的起草工作。
“当时我只有32岁,应该是所有参与起草工作的人里年龄最小的一个。”金平说,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弄明白,全国人大为什么会选他这样一名年轻教师参与立法。直到多年后,经历了三次立法实践,深切领悟到民法典颁布之难的金平才有了一些理解,“一方面当时中国缺乏法律人才,给了年轻人机会,另一方面是新中国的立法领导者们有深意,他们清醒地认识到立法之不易,提前布局,形成梯队,为未来的立法工作培养人才。”
就这样,年轻的金平参加了新中国第一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随即全国人大开展以宪法为基础、研究制定几部治国理政关键性大法的工作,民法与刑法相关起草工作也于当年启动。
金平记得那次起草民法典的办公地点在中南海,与周总理的办公室相隔不远,挨着宋庆龄办公室。那个时期,成立不久的新中国百废待兴,生活还很艰苦。虽然在中南海工作,但食堂冬天总是吃大白菜烩豆腐。“我们在食堂吃饭时,经常能看见周总理,总理还主动过来询问我们的生活,关心我们的工作。”
金平回忆,民法典起草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设的研究室负责,参加日常工作的同志有30多位,除了研究室干部,还邀请了高等政法院校的教师、法官、法学研究人员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的同志参加。
按照“党的领导、群众路线、从实际出发”三条立法原则,起草组做了大量调研。其中,总则编书面征询了31个单位的意见,所有权编汇总了58家单位的意见。为起草继承法,起草人员还在河北、上海等近十个省市的基层进行了民事习惯调查。
经过两年多的紧张工作,1956年12月,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征求意见稿成形,计四编433条。然而,正当工作组四处就意见稿征求意见时,“反右”运动开始,第一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就此搁置。
1962年,国民经济刚度过三年困难时期,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又被提上议程。金平受邀再次北上,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法律室的主持下,继续从事民法起草工作。金平说:“1964年下半年完成了民法草案试拟稿,并铅印成册。这个草案共三编二十四章262条。1965年2月,我从北京回到重庆的家里过春节,并准备节后出去做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然而,受到当时的社会问题影响,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又一次中断。”
1979年,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金平又一次受邀到北京参加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并担任所有权分组的负责人。
“经过10个月的辛勤工作,1980年8月,大家草拟出了一个民法草案‘试拟稿,并开始向部分经济单位和政法部门征求意见。这个草案包括总则、财产所有权、合同、劳动报酬和奖励、损害责任、财产继承共六编,计501条。后来我们又修改了三次,到1982年5月形成了第四稿。”金平说。
当时正是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经济、生活都处在急剧变动之中,民法典所涉及的内容广泛而复杂,最终中央决定,以“改批发为零售”的思路,采取成熟一个、解决一个的办法,针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先制定一个民法大纲。这就是1986年4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次民法典的编纂也随之再次搁置。
至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搁置,曾经那个32岁初出茅庐的金平,已经成为60多岁的老者。回看这三次立法活动,金平说虽然可惜,留下了他一生的遗憾,但并不是没有收获的。
依法治国的实践没有停歇的时候
“我的一生都在学习和研究民法,所以我一直关注着民法典的起草工作。我退休后,全国人大还曾寄过一些民事方面立法的审议意见稿征求我的意见,我的许多学生还在继续着我的工作,积极参与到民法典的编纂中来,这让我很欣慰,感觉还在为实现这个目标奋斗。”金平说。
金平一生从教,先后培养了70多名研究生,其中不少人都参与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编纂工作中。他认为,这是一部与时俱进、反映时代要求的优秀民法典。
如今,金平住的西南政法大学老校区的旧宿舍的阳台上放了一块小黑板,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一组组英语词汇。
“我这一生有个失败的地方那就是英语没学好。小时候在县城上学,没机会学英语。”直到改革开放后,金平才正式学英语,一直学到现在。虽然退休多年,不再从事民法的研究和教学,但他对学英语这事还是乐此不疲,黑板上写的都是他新近遇到的生词。
“我活到百岁,越发发现有许多不会的东西、不足的地方。我想,我们的事业也是一样。特别是中国依法治国的实践没有停歇的时候。”金平说,民法典是几代民法人的共同追求,能在有生之年看到民法典颁布真是自己的一大幸事。它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和谐提供保障,成为我国法治进程中值得铭记的一件大事。
“我的学生来看我、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跟我讲民法典要审议时,我很高兴,但我马上跟他们说,你们的任务还很重。”金平期待,今后在依法治国的实践过程中,用好这部法,更重要的是将法治的精神,透过这部法,透过持之以恒的遵法、守法、执法努力,传导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成依法治国的有序环境。
在女儿金洁眼中,父亲为了民法典起草工作常年奔波,牺牲了很多和家人相处的时间。后来安居西南政法大学老校区的旧宿舍,仍然乐于与上门拜访的学生大谈特谈,“动辄一两小时”。
能活到百岁,也出乎金平自己的意料。金洁说,民法典出台之后,金平就曾表示自己已经死而无憾,“现在父亲也没有太大的愿望了”。现在的金平身体硬朗,无病无痛。但最近几年,金洁明显感觉到父亲的听力严重下降,与家人的沟通也因此少了一些。尽管听力下降,金平仍然作为健康长寿的模范经常被他人谈起。有人去请教怎样才能长寿时,金平提供的秘诀就是“不吃补品,没有讲究,顺其自然”。
已經 101 岁的金平与人聊天时思路还是很清晰。金平认为,能够看到民法典通过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他曾 3 次参与民法典立法,夙愿达成,再回首看民法典67 年的立法历程,金平的话意味深长:“不会再有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