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海英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1)
作为食品质量把关的主体——食品生产质量监管部门的责任任重而道远,其主要职责就是保证食品的安全。食品生产质量监管工作有利于农业市场的健康运行和农业生产企业的健康成长,并进一步增强中国人民饭桌上的幸福感。
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其品质与质量关系到整个人类以及社会的健康发展,为保持这种健康发展就必须对食品质量加以严格地把控。因此,对食品与食品生产质量监管定义的分析,有助于理解食品、食品安全、食品质量监管以及相互关系。
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主要涉及农、林、牧、渔及副业等领域,具体包括:大宗粮食、杂粮、禽畜品、水果、蔬菜、土副产品、水产品等作物。这些食品是从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等行业进行初级加工形成并用于市场交换的产品。
所谓食品生产的质量监管就是要求维护好食品安全问题,而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且富有食品天然的营养成分,对人体不产生显性的、隐性的伤害且产生正面积极的人体健康效果[1]。这些基本的要求必然使得食品生产的质量监管成为一个长期并持续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办法,因此食品安全就是食品生产质量监管整个过程的根本所在。
食品生产质量监管是确保食品安全的主阵地和最后防线,一旦食品生产质量监管出现了偏差,就意味着危害人体机能的不利因素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故而,应当从食品生产质量监管本身进行把关,使得食品生产质量监管本身尽可能发展良好。与此同时,发现食品生产质量监管本身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好食品的工作开展,保证食品的质量问题。
食品生产质量监管工作离不开其管控体系的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进行系统化的管理才能够真正符合现代化标准。现代化水平管控体系的建设是针对食品复杂多样的实际情况而必须实施的,它可有效解决食品管控与检测的实际困难。而所谓的实际困难是在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储存、流通与消费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此,对此一系列问题所产生的对食品的系统化管控的高要求,将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质量监管管控体系的优化和完善[3]。
自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以来,食品安全一直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食品作为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因此其在市场流通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国家对食品生产质量监管的工作力度一直以来在不断加大。为了完成这一项复杂的工作,就需要许多工作人员协同推进食品生产质量监管的步伐。在此过程中,国家为了使质量监管工作顺利进行以及食品质量把关防控的有序推进,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制造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条例,同时出台了许多法律文件和规范条款,切实详细地规定了食品生产质量监管的主体内容和具体细节[4]。但是,在实际的监管和检测过程中,各个部门仍然存在信息沟通不畅,最终导致食品的监管存在偏差性检测,主要是对食品的检测遗漏和检测重复。因此,针对质量监管机构分工不明确的漏洞,有必要进行查缺补漏。
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并且最终关系到整个社会食品的整体效益,因此国家对食品的监管工作应给予高度重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这种现实的需要一经实际运行就出现了诸多方面的问题。面对数量极大、品种繁杂,工作总量庞大的现实情况,工作在食品生产质量监管诸多环节的人员忙于奔命。此外,过多的审核流程、监管工作实际中不可避免的壁垒、客观的监管难度挑战等诸多因素,使得质量监管机构工作效率变得越来越低[5]。
随着我国食品市场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稳步推进,我国食品加工行业在原始基础上获得了极大的发展。相对于农副产品的生产而言,食品的加工升级是后生事物。因此,质量监管部门对市场流通食品的质量监管工作虽然逐渐加大了工作力度[6],但是对食品流通之前的生产和加工环节却缺乏有效的监管。换句话说,质量监管机构下的食品生产标准不达标的问题十分突出。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是由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产生的结果:其一,我国对食品质量在生产加工环节上的工作起步晚,相对滞后;其二,我国在食品监管上的顶层设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起步晚,其发展尚未成熟;其三,我国食品监管面对的条件众多,如筛选难度、数量审核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面临生产标准制定视域多重交叉的局面。因此,诸多因素使得我国食品生产标准不达标的现实状况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食品生产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多种多样,归结起来基本包括:管控体系不完善、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工作效率低、生产标准不达标等现实问题。这些问题是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而客观产生的,但并不代表它们是无法改变的。反而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决定了食品生产质量监管面对这些问题进行路径完善的决心。细化、专业、系统的路径完善将从食品管控体系、监管机构分工职责、监管机构工作效率、监管队伍水平建设等方面进行。
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构建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相关规定,应当从组建食品质量检测平台、培植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共同推进食品质量监管工作和全局管理工作的和谐、实现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和体系化、满足基层食品质量要求和数量发展等重点着手,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实现面向基层食品质量过关检测规划建设,不断优化人才建设质量,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统筹建立系统化、协调化监管工作管理制度,确保监管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制度得以规范化地展开;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和质量监管制度,并最终确立科学、高效、稳健、健康的食品管控体系。
明确监管机构分工职责是完善食品生产质量监管路径的重要措施之一。依据上述食品生产质量监管管控体系建立的相关要求,必须进行监管职责的明确且系统的划分,即明确各个监管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的各自职责,这种各自职责的落实将有利于各个部门彼此之间信息和实际情况的有效沟通。此种沟通除了使各个部门的信息畅通无阻之外,还将有利于各部门在此基础上真正做到对自身对接的责任和工作内容具体化,由此形成的分工体系将有利于国家对食品生产质量监管的有效执行,以对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模块进行职责明确的监管,最终提升对食品生产质量的监管责任明确化和高端水准化。由此,根据这种责任明确化的目标要求,对相关的监管工作进行精细化处理,围绕监管任务进行细化,实现各部门之间的高效沟通协作,切实做到监管部门和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完善食品生产质量监管路径之一是要提高监管机构工作效率。从上述的完善食品质量管控体系与明确监管机构分工职责的两手准备之后,切实推进监管机构的工作效率就会顺理成章。伴随着管控体系的宏观把握与监管机构工作效率的稳步提高,我国食品生产质量监管机构的工作效率也得以提高。这种提高不仅是管控体系的促进,也是工作人员职责明确的结果。另外,在此基础之上,尤其应当实现监管机构平台信息化和现代化的推进,并最终实现提高监管机构工作效率的目标。这是对传统办公体制和工作方法的摒弃,对现代化管理体制和监管体系的稳步吸收,并最终达到推进监管机构工作效率稳步提高的现实结果。为了实现这一结果,对管控体系、责任明细、平台信息化等诸多领域进行卓有成效的稳步推进,从根本上实现监管机构工作效率现代化。
建立高水平监管队伍是为了保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的优质执行。高效的监管队伍是保证食品生产质量监管任务有效完成的能动的物质载体,通过监管队伍开展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借助专业化的监管人才推进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的进程,并最终达到工作的目标。因此,应积极吸收专业人才,持续提升食品生产质量监管人员的职业素养,并设立对应的考核制度和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确保食品生产质量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食品生产质量监管是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基础,因此亟须得到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构建完整的食品生产质量管控体系、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有利于提升食品监管力度和维护食品生产安全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