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豪永,李铁英
(东北林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当前,随着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算法推荐、人机交互等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人类进入了“弱人工智能”时代。随着信息生产主体、信息载体和传播效果的不断变化,人工智能逐渐影响到我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稳定发展。习近平指出:“要更加重视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1]。对此,系统地把握新的机遇和现实前景,实现主流意识形态和人工智能二者的共同发展,对于打赢“主流意识形态阻击战”、实现网络强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受其影响进行着深入的变革与重构,随着影响不断加深和扩大,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带来新的可能性,提供了新机遇。
基于算法技术的人工智能通过内容推荐、协同过滤、热点排序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信息的供应和受众的需求关系,同时对整个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组织和传播工作也产生一定影响。人工智能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提供便利条件,从而形成了一种高效快捷的信息资源分配模式,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铺展未来图景。一方面,在实现个性化的信息资源分配过程中,人工智能体现了自身的意识形态功能和意识形态控制力。人工智能自身既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同时又具有控制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作用。与传统的制度化、强制性相比,人工智能力量所包含的价值和操作规则,以其“先验”的价值取向和情绪偏好为特征,从而对人类的意识形态产生了重大的冲击。其意识形态控制力是“基于机器的运算操作的”。在弱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只能模仿人类的思想意识,而这些模仿只能起到类似的作用,并不能完全取代人类的思想意识。因此,在人工智能的思想作用中,其主体是“智”,并控制着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制造与传播过程。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对内容进行适时调节,大大提高了传播的有效性。首先,人工智能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整个过程进行监控,可以对网络上的“瞬间情绪”进行捕获和解析,并对其进行跟踪和预测,从而对其传播起到指导作用,提高舆论监督和思想导向的作用。其次,人工智能可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影响进行科学化评估。人工智能具有“深度学习”的关键技术,可以帮助工作主体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工作过程、效果和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和统计,从而掌握社会舆论趋势;最后,人工智能有助于工作客体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工作内部的逻辑性和时效性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省。
李普曼认为:“每个人的行为依据都不是直接而确凿的知识,而是他自己制作的或者别人给他的图像”[2],所以人与现实之间的人工智能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提供环境约束。换言之,人工智能与主流意识形态相结合,在物质和网络之间构建了一个全面的网络链接,使主流意识形态有了真实立体的载体,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搭建几何场景。第一,人工智能改变了传统的主流意识形态交流模式,将传统的科层化沟通转变成了扁平的交流方式。在传统的分层式传播模式下,传播资源被传播主体所垄断,传播信息的选择与加工处理都是人为控制的,受众接受的是以一般民众普遍需求为基础的传播建议。随着人工智能的普及,媒介之间的信息资源差距逐渐缩小,受众身份也有所转化,由被动接收者转变为新兴的主流意识形态信息传播者。总的来说,人工智能使得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交流模式发生改变,趋于扁平。第二,人工智能重塑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场景”,使得主流意识形态在场景化的传播环境中不断催生价值理念。“技术始终是一种历史和社会的设计,一个社会和这个社会的占统治地位的兴趣企图借助人和物而所要做的事情,都要用技术加以设计。”[3]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需要依赖于人工智能所构筑的场景,这种场景是思想活动的场域,能够有效地克服媒介和受众的二元对立,从而实现媒介的中立性和隐蔽性。第三,人工智能可以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模拟现实的仿照。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是由一种价值的选择与重新处理而呈现的具有象征意义的信息生态。人工智能从“镜像”到“仿像”,都因模拟环境具有“信息偏差”的潜在危险,在模拟现实的传播场景下,主流意识形态信息传递过程中能自主进行信息筛选与纠正,进而可使模拟情境中消极影响降至最小,有利于主流意识形态的立体传播。
主流意识形态是一种具有抽象意义的概念系统,它不仅要依靠人类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话语生成能力来进行最初的构建,还必须借助科技手段把它隐喻的本体具体地呈现出来,以实现对个体和社会现实的作用。第一,人工智能可以通过舆情精准研判社会大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态度及情绪。利用大数据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可以精准地把握和分析受众的实时情感与心态,跟踪并作出相应的预测,以保证主流意识形态在社会上形成正确导向。人工智能作为研判工具还能够实现对公众舆论的即时穿透性,能够穿透、追溯到宏观层面的风险。人民舆情数据中心在“重大声誉风险的穿透式治理”的成功运用,说明人工智能对思想政治负面的渗透起到了很大的监管作用,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保驾护航。第二,人工智能可在事后运用大数据进行感知、分析、评估和总结,为类似事件的发生做出科学预报。随着现代信息化技术的出现,社会舆论危机的预测和预警成为可能。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建立的舆论演化与监测模式,可以进行预测、预警、模拟和辅助决策等。通过对公众舆论的风险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公众舆论的危险性指数等评价指标,这些数据指标对公众舆论的危险性进行预测并做出相应的预警处理。第三,人工智能在领航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与维护国家安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在掌握了数字化、智能化、超大规模、超级网络、超级计算等技术的前提下,人工智能精准地从全球视野中检索、搜集、爬取各种相关信息,并加以甄别、比对、分析和关联,从而科学、客观地评估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国际国内环境。通过实时把握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中的国际交流环境,达到实时保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安全的目的。
“人工智能时代,境外敌对势力的政治工具、信息载体和社会纽带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国民价值观和信仰有着“软杀伤”作用。”[4]加之人工智能本身具有的计算能力和迎合大众的特性,使得人工智能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方面的危险也日益显现,从而阻碍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其引导、整合、凝聚和解释等作用的发挥。
人类社会中,主流意识形态对于整个国家的团结、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现代科技的催生下,出现了人工智能制约人类思维发展的现象,同时制约了人们与外界接触、阻碍了人们信息交流与传递。人工智能在思想上表现出的渗透力,导致“主流”正在逐渐“失语”。第一,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出现弱化。在人工智能技术出现以前的传统媒体时代,统治集团的“一元主体”是以“占据大众媒体的资讯和言论传播通道”和“设定议题来影响社会的语言符号”等方式,才能牢牢地把握住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但是,在媒介资源日益丰富、话语表达渠道日益多样化、由“一元主体”走向“多元主体”的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主导地位及其影响力在持续削减。第二,随着人工智能的普及,基于智能化的运算技术,书写机器人已成为“拥有说服力”的工具,也意味着掌握了更多的话语权。在“个性化”的“以观众为本”交流方式下,大量信息通过“算法+推荐”等智能技术传递给观众。这种方式具有碎片化、娱乐化、戏谑化的特征,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主流意识形态的用户抵达却遇到了巨大的障碍。这时,在主流意识形态和观众之间似乎竖起了一堵看不见的墙,使得主流意识形态面临着“失语”的危险。第三,一些西方国家开始通过人工智能的手段来获取和扩大话语权,从而威胁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话语权。西方国家企图通过人工智能进行思想渗透,攻击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企图削弱我国的精神力量和思想凝聚力。不难想象,在不加以干涉的情况下,人工智能可能成为西方意识形态攻击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工具,成为西方瓦解我国国民意识形态,特别是瓦解年轻一代的国民意识形态的帮凶。因而会导致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话语权逐渐被消解。
“真实与虚假,是人们对事物是否与客观事实相符合的判断。”[5]但在人工智能时代,判断事物真实与虚假变得更加复杂。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内容的“失真”,包含了对其真实性的影响和对其完整性的损害。第一,许多网站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持续将大量相似信息传递给观众,从而增强“过滤气泡”效果,将受众的视线牢牢锁定在一定区域。而受众由于自己的利益和喜好,对外界的信息产生了异乎寻常的排斥,从而形成了“信息茧房”效应,将自己困在了“信息茧房”中难以走出。由于技术与平台导致的“过滤气泡”效应以及受众本身的“信息茧房”效应,使得“回音室效应”现象越来越严重,此时处于相对封闭环境中的受众们往往认为所见即为真。这对思想宣传,特别是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造成了极大的阻碍。第二,人工智能下的智能推送使得信息的同质化加快,许多有关主流意识形态的信息被过滤,导致主流意识形态的整体性和完整性受到损害。如果受众不断被错误的同质性观念渗透,受众的认知会逐渐窄化。对于受众来说,信息同质性造成的“信息偏食”弱化了受众之间的信息交流 ,使个体成为“信息孤岛”,群体之间逐渐彼此疏远,价值观念也随之分化。所以,同质性信息影响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内容的整体性和完整性。第三,人工智能时代,境外敌对势力对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针对表现出很强的目的性。利用人工智能恶意偏差地向我国民众传播大量的不真实的信息。通过人工智能的技术手段将偏颇、歧视性的言论投放到大众中,可能会造成群体性影响,加剧虚假传播内容的扩散,扰乱我国社会的正常运转。在人工智能技术下,其传播形式不再局限于文字,还呈现出短视频传播方式。这种方式更容易渗入到公众的信息需求中,并以简洁且令人印象深刻的形式让公众获取信息,然后相信和自发性地予以传播,使得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内容失真。
舆论是由大量的网民在互联网上对特定的社会问题的认识、态度和行为的总称,包括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而消极的舆论则常常带有很大的煽动性和破坏性。人工智能时代舆论存在普遍性,很容易导致网民陷入消极的网络节奏之中,从而导致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舆论失控。第一,人工智能为舆论的不合理传播提供了条件。网络空间的开放性、隐蔽性为人们提供了网络发声、展示个性、释放情绪的舞台和途径,同时也为网络空间中的非理性舆论提供了传播和扩散的空间。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转型,许多问题可能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而那些具有相对剥夺感的个体通过网络发泄个人非理性情感。在网络与人工智能的推动下,这种不合理的言论很容易成为“网络爆点”,从而引来“强势围观”,导致舆论失控的严重后果,乃至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中危机四伏。第二,人工智能加剧了舆论失控的可能性。目前,在人工智能技术下我国的信息传递方式正逐步从“人找信息”向“信息找人”过渡,信息的自主程度越来越高,“把关人”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这就导致了网络上充斥着大量的未经专业人士审查的资料,这些资料相互交错,很容易导致网络舆论泛滥,加剧了舆论失控的可能。第三,人工智能导致青少年和老年人群体容易成为舆论失控的对象。网络在青少年和老年人中下沉,为舆论的扩散和失控创造了必需的目标。截止2021年12月,全国少年儿童上网率为33.7%,50周岁以上网民占比为26.8%。他们缺少识别和过滤所需信息的能力,容易被困在虚拟世界里,与他人交流不畅,导致群体极化现象。例如,在上海新冠肺炎的防控工作中,就出现了别有用心之人,为这些青少年和老年人“量身定制”了大量的视频、音频、漫画等文件,试图通过舆论的方式对他们的意识形态进行导向和精准攻击。
目前,人类已经进入了一个“弱人工智能时代”,但人工智能发展迅速仍然出乎我们的意料。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等思想宣传工作中,有关人员特别是管理者对人工智能发展仍不熟悉,仍然依靠着传统的管理和工作方法。因此,在管理过程中人工智能冲击传统管理模式,出现治理失效的现象。一方面,我国当前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管理主体方面高度依赖机关,因而缺乏对社会进行有效的指导和激励,很难调动广大个人、组织、社会团体的参与积极性。另外,当前意识形态传播管理工作的评价还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有关监督部门虽然建立了热度指数、话题排名、敏感信息过滤等指标体系,但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管理中缺乏对人工智能的深入挖掘与应用,缺乏一套高效、准确、智能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管理体系,很难对其进行科学、高效的评估。简言之,在日益发展的人工智能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管理渐渐显露出了“不适”和“冲突”。另一方面,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治理中存在着重形式轻数据的问题,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数据的系统建设相对落后。还未能建立起一个庞大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信息库,既没有能够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数据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量的精确控制,又难以适应主流意识形态治理对及时性、准确性和效率性的迫切要求。此外,当前我国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管理中存在的预警与纠正,多是依靠经验预警和事后纠错的积累,缺乏智能化的错误警报与纠改,很难保证其及时、高效和准确。例如,自新型冠状病毒爆发后,美国就频频制造“病毒溯源”、“国际赔偿”等热点事件,甚至每天在固定一段时间内,在网上大肆传播有关我国的消极和不实消息。然而,在舆论引导和管理等领域,我国缺少智能化的早期预警和纠正机制,导致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传统管理模式走向失效状态。
人工智能是当今全球技术和工业领域的重要推动力,其自身具有风险和潜在危险,因而也对我国安全屏障,尤其是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构成巨大威胁。人工智能时代,需把挑战转化为机遇,才能促进主流意识形态的有效传播。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从问题的根本进行改变,对症下药,制定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网络全覆盖的今天,人工智能和网络的结合不仅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话语权提出挑战,也关系到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工作成效。这要求我们始终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科技事业为人民服务的正确发展方向,坚持为人民造福,为人类造福。第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党为引导主体,是确保人工智能发展和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不偏航的有力保证。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科技创新事业不断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我们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事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6]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其对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个领域均有深远影响,但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问题。由于人工智能“双刃剑”的性质,在推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第二,在推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工作过程中,需把党的领导和群众的意愿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个主要内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在本质上是与党性、人民性相通的。所以,在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和运用中需始终保持党的领导和群众意愿的高度统一,以保证在人工智能时代体现出主流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第三,坚持党的引导主体地位,正确引导人工智能为人民服务。习近平强调:“人民的需要和呼唤,是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时代声音。”[7]科学技术得以不断发展进步是为了满足人民的需求,因此,人工智能时代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应更加注重关注民生,回应人民诉求,保护人民利益,把技术优势转化为价值优势,凸显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人文关怀,让人工智能赋能主流意识形态的有效传播。
习近平强调:“在信息生产领域,也要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创新,使正面宣传质量和水平有一个明显提高。”[8]在人工智能时代,强化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内容的供给侧改革,提高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质量,是推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客观需求。因此,需不断在技术方面下功夫,提升技术水准,优化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内容,并为其传播提供驱动力。第一,以强大的内容供给权使主流意识形态站稳脚跟。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蓝皮书的显示结果,到2021年,我国网民人数超10亿,互联网普及率为70%以上,网络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新的主流意识形态信息传播主战场。同时,网络也是人工智能技术发挥作用的大本营。因此,主流传媒需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网络这个主战场上站稳脚跟,牢牢把握住网络上的新闻资源供给权,以提供精准、权威的资讯和传播优质内容、传播正能量为己任。第二,以算法技术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的“优先举荐”是内容优化的重要环节。随着人工智能个性化推送技术的普及,受众可能收到大量娱乐化甚至低俗化的新闻信息,如明星离婚、打架斗殴、暴力血腥等信息。要改变这一趋势,需将正面思想内容的影响力提升到更高的层次。在算法设计、内容推送等环节,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优先权,将宣传英雄事迹、回顾党史事件、学习党的精神等优秀内容列为优先内容,引导观众更加积极主动了解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流价值观。第三,以群众喜爱的语言传播主流意识形态。传统的、狭隘的形式无法为多数观众所接受和欣赏,这就需要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主体用平等的沟通方式和大众喜闻乐见的传播语言来制造和传递。例如:将主旋律作品以脍炙人口、能引起共鸣的接地气方式融入人民群众的生活中,从而达有效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目的。
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是其传播的必然要求。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普及,人们对人工智能的认识不断加深,使其越来越深入到社会方方面面,但也使人们的价值观取向发生了偏差,从而导致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多重困境。因此,需加强舆情把关,强化主流价值的驾驭力。第一,调整人工智能算法加权配置,提高主流价值占比。在算法的设计中添加主流价值观作为引导,将其与人们的良性生活价值观念相融合,使算法技术得到人性化的补充,从而有效促进主流价值观的传播;从技术角度出发,解决“信息茧房”、“算法黑箱”、算法歧视和算法偏颇等技术缺陷,改变以流量、数据为导向的评价和推送标准,提高内容的传播质量和价值正当性等考察和评价指标的比例。[9]第二,提高主流价值观和积极正面内容的发布和推广比例。加大对优质传播内容的奖励力度,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述中国故事、弘扬正面力量的内容,优先进行推广或发布;加大权威主流媒体报导和评论信息的推送、分发和弹窗;积极推动高质量作品的制作与推广,明确宣传重点,杜绝低俗、虚假、造谣等不良新闻信息。第三,将人工和人工智能二者有机结合,在人工智能发布信息之前由人工进行筛选把关。在这个由算法支配信息自由发布的年代,更需要“总编辑”和“看门人”承担起自己的职责。尽管采用自动化的算法提高了信息加工效率,但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指导性却容易被忽视。为此,必须加强对信息审核、筛选和推送的监管把关,对高质量的内容进行人为的介入,对热门话题进行实时的评估和审核,为算法提供主流价值的支持,从而牢牢地把握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
制度影响了策略选择,因而影响了社会结果。制度对于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影响深远。换句话说,只有用制度为主流意识形态“保驾护航”,从根本上切断和打破资本“绑架”技术的逻辑,才能真正破除“泛娱乐”的幻象,达到对社会意识形态进行正确导向和纠正的目的。从风险管理、舆情监督、法治监管等方面入手,确保风险要素在可控范围内,严格管控不良娱乐资讯,从源头处切断资本与技术的勾连,主流意识形态才能在“思想舆论高地”屹立不倒。[10]第一,通过人工智能建立起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危机预警与应对机制。将主流意识形态嵌入到信息生产、传播、呈现和反馈等过程中,对意识形态信息进行智能识别、过滤、抽取,准确地定位和掌握国内外舆论和热点事件的数据走向和发展趋势,构筑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风险“数据宝库”。科学划分各种类型的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督促人们群己共律,以此规范舆论“裂变”,规范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第二,用智慧化的法制保障系统对资本进行理性调控,限制其对娱乐商品过分垄断。利用算法推荐和深度学习等技术,对那些危害社会和谐、影响国家安全和威胁人民正常生活等的信息发布者进行严厉的惩罚。第三,利用智能化技术构建信息资源共享和利用的协调共治机制。汇聚各方力量,建立以党为领导主体、以政府为管理主体、以企业为履责主体等多主体参与协调共治机制,形成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的风气。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的作用,在各个方面加强协调,突破部门之间的障碍和壁垒,在信息社会中建立起资源共享和协作机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强大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网络。
综上所述,虽然人工智能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在不久的将来可能会再次发生巨大变革。因此,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工作者也需要对人工智能进行深入了解。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在充分了解、认识人工智能的前提下,将其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