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组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政治素质考察摆在干部工作的突出位置。大连市委组织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推动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真正触到底、落到位。
坚持全面从严把关
精准筛查“两面人”
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标准,强化政治把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的干部考出来,把政治上有问题的干部筛出去。严格审查干部人事档案等材料。突出审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查看入团入党申请书、工作思想汇报、政审、培训鉴定等档案材料,分析掌握领导干部一贯政治表现。从干部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材料中,深入了解干部对重大政治问题的态度,准确识别干部政治立场、政治敏锐性。严格落实任前审核要求。在审查干部档案的基础上,坚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做到前移审核关口,动议即审,该核早核。严格规范征询有关部门意见工作。对涉及调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等,征询信用部门意见;根据干部实际情况,征求社会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注重排查干部在社团和企业兼职情况,看兼职是否经过组织审批,有无违规兼职或取酬问题。了解干部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看是否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谋取私利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把关作用。干部所在单位对干部的政治表现进行严格把关,在向上级推荐人选及干部考察考核时,除对人选的廉洁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还需出具政治表现评价意见,由党委(党组)书记、组织部长(分管人事工作的班子成员)签字。
创新拓展方式方法
多维度考察政治表现
综合运用多种考察方式,把政治素质考在经常、融入日常,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各方面。准入式考试考察。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担任市管领导职务的,实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基本知识考试制度,对首次不合格的进行复试,二次不合格的暂缓任职。融入式日常考察。结合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无任用调研,加强经常性接触,走进干部工作圈,有针对性地了解干部日常政治表现,把政治素质考察融入日常工作。印证式侧面考察。在市委巡察、专项审计过程中,注重听取对被巡察、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的评价意见,侧面印证干部政治表现。案例跟踪式考察。针对市管领导干部参与重大任务、重大工程,外派挂职锻炼、脱产培训等,通过专项考核、挂职期满考核、跟班培训等方式,重点了解干部的政治担当、政治能力。专题式谈话考察。在干部選拔任用条件规定的谈话考察范围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形,把人选所在支部同志、谈话调研推荐时未推荐意向人选的人员等纳入谈话范围,通过针对性专题谈话,深入了解干部政治表现。清单式测评考察。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任职的人选,在会议征求意见环节同步开展政治素质评价测评,既有正向评价要点,又有负面清单,全面识别干部政治表现。问题式延伸考察。对民主推荐结果较低、测评不同意率较高及有其他问题反映的,适当扩大考察范围,深入了解情况和原因。体检式筛查考察。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定期收集调取反映干部政治表现方面的具体情况,在换届、机构改革等集中调整干部时,建立会商制度,筛查信访举报等负面信息,综合研判提出意见建议。
细化量化考察指标
构建科学考察体系
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相对抽象、较难量化,很难通过一两种方法考准考实。实践中,坚持做好综合量化考评,在干部任职考察和年度考核等工作中,细化内容和指标,考准考实干部政治素质。突出重点考察内容。坚持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素质考察的重中之重,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检验干部政治素质的“试金石”,紧密围绕大连“两先区”建设、振兴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设定内容,着力考察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定向细化考察指标。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五方面,逐一细化考核指标,把是否存在“对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工作部署、指示批示心中无数、手中无策”“搞小圈子、拜码头、搭天线,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组织原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打埋伏,对重大事项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等作为重点评测指标。综合正向反向验证。按照省委有关要求,梳理领导干部政治表现15项正面要求和15项负面清单,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干部,对正向和反向评价要点进行细化,让评价更加具体化、形象化、可视化。
强化考察结果运用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政治素质考察是过程、是基础,结果使用才是目的和关键。注重发挥政治素质考察的导向作用,将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作为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一人一档”市管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政治素质好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先评优,有计划地选拔到市管正职和关键岗位任职;对政治素质差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不得作为提拔使用、评先评优、“两代表一委员”等人选,已在领导岗位的坚决调整下来。在干部教育培养中,根据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情况,加强领导干部政治能力训练,采取党校或行政学院培训、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推动干部提升政治能力,自觉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研究问题;对政治素质偏弱的干部,用好党内政治生活“大熔炉”,进行重点帮扶教育;对缺乏党性锻炼、政治历练的干部,有计划地选派到吃劲岗位、艰苦地区、复杂环境经受考验,使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斗争一线接受政治考验和政治历练。在干部监督管理中,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醒谈话,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有一般性问题的,及时采取批评教育、函询、诫勉等措施;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作者单位:大连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