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春合, 宋昊阳
(青海民族大学,西宁 810000 )
2009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一份关于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活动和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为民族地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1]。此后,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持续强调,要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报告对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做了详细表述,提出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2]。人民群众通过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来享受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权益。而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则是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因此,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如何高效、精准地供给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从而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多元化的公共文化需求,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公共文化权益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的指导意义。
学界对于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公共文化供给方式、供给体系与供给路径方面。学者以南疆作为研究案例,通过田野访谈等方式获取资料,为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创新提供重要依据。研究发现社会资本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已成为政府主导模式之下的有益补充,并随着南疆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3]。有学者认为,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供给方式和供给内容呈现分散化的趋势,制约了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整体化治理的理念,努力打造以需求为导向、多元协同参与、整合社会资源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4]。有学者结合景宁畲族自治县的具体实践得出,优化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路径包括制度路径,资源路径和公民参与路径[5]。也有学者提出,民族地区“文化扶贫”“文化下乡”等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制度大多面临供给失衡的问题,并以利川市为试点创建了“种文化”的理论框架,提出“平台自建、人才资源内生、产品自足、机制内生”市、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为我国其他民族地区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6]。还有学者提出,伴随社会转型和时代变迁的发展,民族地区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继承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构建多元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活动,丰富牧民文化生活[7]。
民族地区基层政府直接面对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负责国家少数民族文化政策的具体实施。基层政府在将上级的公共文化政策转化为现实的过程中,既要考虑上级政策精神的实质性要求,同时又要兼顾到民族地区群众具体的文化需求,因此,如何将上级的政策精神和民族地区具体情况相结合,从而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这就要求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必须充分了解该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特殊需求,探索出一条适合于该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特色之路。该研究基于青海省大通县基层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实践经验为例,以基层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对于推动乡村振兴的战略意义作为切入视角,论证分析了大通县基层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提升的有益经验,并给予研究案例,重点剖析了当前基层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存在的困境,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性提出解决困境的优化路径。
激活乡村文化资源,重在挖掘优秀的乡村文化。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每一个村都有不同的历史文化,而多数的历史文化大多是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传承的[8]。由于乡村大多数年轻人外出务工,很多留守在农村的老人和儿童无法承担起传承本村传统文化的重任,乡村文化的传承出现了断层。要想激活乡村文化,应当从挖掘优秀的乡村文化开始,将乡村文化打造一个系统的、完整的、人人皆知的文化体系[9]。再者就是广泛宣传优秀的乡村文化。乡村文化打造应当具有自身的独特性,把本民族、本地区特有的优秀文化展现出来。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络等多渠道宣传,将本地的传统文化传播出去,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体验乡村文化。同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必要包装,把乡村文化装饰成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对于一些在乡村长大的年轻人,要唤起他们对家乡深厚的情感记忆。也要给从小到大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一种不同于城镇的乡村所独有的文化生活环境,激发他们了解和前往乡村的兴趣。将乡村独有的文化资源打造成特色的文化名片,激活乡村文化为乡村振兴“铸魂”。
基层政府通过公共图书馆、文化交流活动中心、乡村文化讲堂等活动场所,为村民提供关于科学种植与养殖等农业方面的科学知识,可以提升农民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而农民劳动素质的提高是促进农村产业振兴的基础。村民掌握了专业的劳动技能才能为乡村产业转型和振兴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高素质的劳动力资源是产业转型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条件。政府可以通过吸引高校、科研团队、文化学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到乡村产业振兴中来,为当地农业发展提供专业性的指导和帮助,针对当地农业优势来发展特色农业,为更好地实现当地的农业转型以及产业振兴提供充足的智力保障。同时基层政府还可以为村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来提升村民劳动素质以及吸引社会各界科学力量来为乡村产业转型和振兴“供智”,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充足物质保障,更好地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对乡村产业振兴的促进作用。
在重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为乡村振兴“厚基”的过程中基层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特有的乡村文化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在推进特色旅游的活动中,基层政府可以举办村民文化交流会,集中群众的智慧让他们对本村特色文化旅游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积极建言献策并主动参与到文化旅游活动的建设中来,这不仅可以激发村民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更有助于培养其主人翁意识。例如在我国陕北农村地区,村民为了庆祝庄稼丰收历来就有跳秧歌的传统文化习俗,通过传统秧歌舞既可以起到庆祝丰收的喜悦心情,人们还可以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强健的体魄更有助于村民进行劳作。因此,当地政府定期举办“秧歌舞”大赛,积极筹备并给予参赛者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把该文化活动打造成该县特色的文化旅游名片并积极加以推广,吸引了广大游客前来参观,既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又使得“秧歌舞”文化得到了更好的传承。以文化促旅游彰显了文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为乡村文化振兴“厚基”的作用。
大通县地处青海省东部,作为古路南道之枢纽,地理优势独特。全县辖9镇11乡、2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289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40.34万人,有汉族、回族、土家族、藏族、蒙古族等31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0.08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9.76万人,城镇化率51%。大通县高度重视基层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坚决奉行人民至上理念,聚焦乡村振兴核心问题,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激发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创新的活力,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夯实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铸魂的基础,健全多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凝聚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共治力量,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发展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生态+文旅”相融模式。
大通县基层政府充分发挥“民族特色文化资源+”模式的优势,项目提炼最具代表性的特色文化符号,结合该县域内一、二、三产业资源,采用实地调研、田野访谈、圆桌会议、用户调研、微信指数等调研工具,结合大数据分析用户偏好,开发了牦牛产品包装、古法菜籽油、皮影走马灯、民族黑胶唱机等30多款特色农文旅融合创意产品[10]。同时该县政府积极打造特色非遗体验项目,实现文化传承,升级文旅服务体验,选有代表性的皮影和青绣2项非遗项目让广大群众了解非遗、体验非遗、传承非遗。还加强了与东部地区绘画艺术大家的合作,艺术大家通过深入实地考察并且和当地的农民共同创作艺术作品,不仅可以更好地展现该县的自然景观、人文资源以及独特的农耕文化,还可以打造属于该县独特的艺术文化品牌。大通县政府通过特色农文旅融合创意产品、开发非遗体验项目以及与东部艺术大家合作等方式,打造属于该县独有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
近年来基层政府越来越重视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村民进行文化活动的必要场所,没有基础设施公共文化活动则无从开展,因此基础设施在公共文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2023年大通县基层政府加强了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该县新建20个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64个少数民族土族村村级文化室、289个农家书屋和289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村级服务点,基层政府每年都在公共文化设施供给上加大资金与政策支持,鼓励村民主动走进文化服务阵地。在农家书屋不仅有各类种植、养殖的相关农业书籍,还有专业讲师为村民解疑答惑,既激发了村民主动学习的意识,还提高了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在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定期举办国家惠农政策与宣讲、民族文化节日、优秀道德模范评比等活动,为各族人民提供交往交流的平台,各族人民在交往中增进了彼此之间的情感交流,共同合作参与该村重大事务的管理,充分发挥了基层民主协商的作用,解决了各族人民所关心的重大问题,有助于培养他们的”主人翁”意识[11](图1)。
图1 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功能示意图
民族地区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有不同的需求,这主要是由于他们各自具有不同的文化信仰,也使得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有其特殊之处。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活动和产品的过程中,应考虑到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文化需求。这种需求涉及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的复杂性,基层政府有限的资源往往使得他们无法应对这种困难的局面,更无法针对每个民族不同的公共文化需求,提供具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因此,探索一条全新的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之道具有重要意义[12]。在此背景下,大通县基层政府转变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单一供给体系模式,为社会组织、企业等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积极鼓励它们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来,在政府的主导下合理、有序地参与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供给中来,解决基层政府无力供给的问题。同时大通县基层政府通过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了当地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成本费用,极大地调动了当地社会组织、企业参与到公共文化建设中来的积极性。当地基层政府还更加重视跟外地社会组织和企业进行合作,吸引外地资源参与到本地公共文化活动建设中来,以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多样性的公共文化需求。只有凝聚多元主体的力量参与到公共文化活动的建设,才能更好地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民族地区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起来,互促共进,共同发展,让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有效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共同繁荣发展。大通县基层政府积极发掘本土独有的生态环境和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内在价值,将人文和生态环境相结合,极大地促进了生态文旅融合发展,并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文化旅游活动,全面推进了乡村振兴进程。同时依托乡村特有的自然景观,打造“乡间美景”旅游示范区。还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公路两侧打造最美风景线,完善标识标牌,让游客能够切身体验到最美的风景“在路上”的享受感[13]。最重要的是加大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交往与合作力度,共同开发具有民族地区文化特色的旅游产品,以此来打造属于该地的特色文化品牌。还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通过互联网平台不断优化文旅服务的质量,提高数字化与智能化管理的水平。加大建设文化交流中心、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并大力开展群众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供给中来,不仅能够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还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
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基础设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人民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公共文化服务和活动都要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来进行。然而,民族地区大多数农村受到历史和地理等因素的限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无法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充足的财政支持[14]。大通县基层政府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方面存在严重不足的情况,而且有一些文化设施的建设也只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并没有真正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切实的公共文化需求,因此闲置率较高。像文化小广场和流动书屋等,这样的一些“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短期内符合政府官员的绩效考核,但从长远来看却造成了公共文化资源的严重浪费,甚至引起了村民普遍的不满。大通县基层政府在有些村根本就没有投入财力来建设文化服务中心、流动书屋等公共文化场所,而是将一些破旧、闲置的公共场所进行简单装饰便打造成了公共文化活动中心,有些村民不知道其存在,也没有办法展开公共文化活动。有的村即便是建立了文化活动中心、流动书屋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其内部的书籍大多数是未经挑选且多数是汉语书籍,民族地区群众普遍缺乏较高文化素养且并不完全通晓汉语,这些书籍不能发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公共文化的作用。
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否顺利进行,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作为保障,但在大多数民族地区普遍面临公共文化人才资源严重不足的困境[15]。大通县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长期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区域也形成了该地独特的、多元的民族文化,这里的河湟皮影、青绣、桥儿沟砂罐、牦牛毛纺织等具有极大的文化传承和发展价值。在大多数民族地区,普遍缺少对本民族文化具有深刻认知而且能意识到该文化具有潜在经济价值的专业人才,来推动该地文化旅游资源发展进而发掘其经济价值,又通过经济效益来更好地保护和传承该地的传统文化资源。在该县文化人才流失日益严重,很多该地在外上学的大学生,他们毕业后往往会选择留在经济较为发达、工作就业机会更多的东部发达地区,而不愿再回到自己家乡从事工作,长此以往他们逐渐与本家乡文化脱节,甚至淡化了本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而他们又是本民族文化传承和发扬的继承人,这造成了民族地区文化传承出现青黄不接的情况。因此,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应当考虑如何为青年大学生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使他们愿意回到家乡为继承和发扬本民族传统文化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是解决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不足的重要途径。
在西部偏远地区的大通县大多数农村还并未建立起完整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只是零散地有一些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的设备,例如数字公共文化活动中心、数字化图书馆等,其数字化水平普遍较低且设备严重老化,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该县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进程。另外,缺乏相应的数字赋能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的指导,由于农村大多数村民的文化素养相对偏低,必须要有专业的数字文化服务人才对村民进行手把手地现场教学,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村民因不懂得如何操作而使得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设备长期处于闲置甚至无人使用的状态。此外,公共文化服务具有“公益性”的特点,主要以服务人民为主要目的,而大多数非政府组织是以盈利来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多数社会组织、企业不愿参与到这种“非营利性”公共文化活动中来,长此以往政府便成为了公共文化服务唯一的供给主体,而在供给过程中难免会受自利倾向的影响,供给一些符合短期绩效考核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而这些又并非村民切实需要的公共文化服务。
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主要以政府为主体,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多媒体阅览室、文化广场等都由上级政府统一安排,基层政府则负责具体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落实工作。大通县在这种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模式的主导下,基层政府则全权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全过程,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较快地整合现有的公共文化资源,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效率,但另一方面却由于供给体制的僵化导致供给结构缺乏合理性,更重要的是限制了多元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公共文化供给市场竞争机制的缺乏,使得社会多元主体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没有相应的权益保障,因为担心利益受到侵犯,从而使他们产生了畏惧的心理。此外,公共文化服务前期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而且短时间内难以盈利,这使得我国大多数社会组织、企业等受困于经济压力无法投入到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中来,而且公共文化服务受到许多部门的监管,准入门槛相对较高,是非政府组织不愿参与的一个重要的原因[16]。
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要考虑到民族历史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当地不同民族对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的具体需求进行供给,考虑到民族文化需求的同时,又要兼顾到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同时,也要充分整合并提高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可以将村内的一些文化教堂、废弃的公共场所重新进行装修使用,这不仅极大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也充分发掘了废弃资源的再利用,还可以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公共文化活动的筹办中,提升公共文化活动的质量和水平,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17]。在建设流动书屋时,应当多听取村民的意见,询问他们需要什么书籍,是否需要专业翻译设备,以便使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理解书籍内容,从而真正地让这些书籍服务于村民的公共文化需求。还可以购买一些电脑等数字产品,通过互联网能更好地了解外界信息,满足村民对于多元化信息获取渠道的需求。
民族地区基层政府要为吸引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提供丰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重点关注那些在外地上学的本土大学生,因为他们既通晓本民族的文化,又具有很高的文化素养,对于传承本民族传统文化有着天然的优势,他们对于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民族地区基层政府也要通过人才引进、专项计划等政策性的扶持,为民族地区吸引更多外来的优秀文化人才,从而更好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18]。通过人才引进、优质的工作环境以及对乡土的思念来留住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来,为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当地基层政府要制订有针对性的福利政策,诸如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福利待遇等,来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完善相关的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公共文化专业人才工作的效率。比如定期进行公共文化服务优秀志愿者表彰大会,来激励更多的公共文化服务优秀人才积极投身到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中来。
民族地区城乡之间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因此如何合理地配置民族地区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是基层政府面临的重大问题。具体分析来看,数字资源的缺乏主要是政府对其缺少足够的财政支持力度。基层政府应当重点加大对贫困乡村的扶持,将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资源向该贫困地区重点倾斜,建立乡村与城镇之间文化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机制,在区域内合理地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形成城乡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参与意识,以定期举办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专业比赛的方式来提升村民对于数字文化资源的认知能力,增强村民参与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识。此外,还应聘请专业人士定期对村民进行数字文化的知识培训和各种答疑活动,提升村民对公共文化数字资源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与应用。也可以通过制定吸引人才政策、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组建志愿者文化服务队伍,建立起一支高水平、高素养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还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根据村民不同需求提供多元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更好地促进基层政府数字赋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能力[19]。
公共文化主要是为了服务于居民,应当以居民现实需求为依据来供给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这就要求政府改变以往自上而下单一的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模式,转向尊重农民需要,广泛听取公共文化服务主体的建议,畅通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双向渠道,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中适当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打破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垄断,为社会组织、企业提供平等竞争机会,同时保障其合法权益以及为其提供多元的渠道来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供给,社会组织、企业等也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不合理甚至违法的竞争。群众以及群众自治组织既是公共文化服务和供给的服务主体也是其参与的主体,可以通过多渠道来参与并发表对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的看法,给其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也可以在群众自治组织的领导下合法、有序地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供给,更好地贡献群众的力量和智慧[20]。
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在公共文化建设的进程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将区域特有的民族文化有机融入公共文化活动,满足各民族人民多样性文化需求,着力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该研究以青海省大通县的实践经验为例,重点分析了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的基本经验。研究认为,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必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责任意识,调动多元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积极性,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主体参与供给体系,通过生态治理和文旅相融合,促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研究得出,民族地区基层政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进程中,须立足于区域特色民族文化优势,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意识,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打造独具特色的生态+文旅相融互促互进发展模式,全方位推动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建设的水平,助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