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平
(江西理工大学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治理理论及其话语体系肇始于西方。我国自改革开放后引进并学习西方治理理论,从而失去了治理“话语权”。在空前接近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时刻,“国家治理”的中国话语出世,并引起了学术界和国际的强烈共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1]。党的十九大再次提出“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如何推进并实现这个目标,是新时代中国的重要使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多个领域、多个维度都作出了具体的制度安排,致力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到21 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回顾峥嵘岁月,1931 年11 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苏区军民浴血奋斗下在江西瑞金成立,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开始了治国理政的实践探索,其独特的国家治理模式、核心、价值、方式和路径及其经验教训都值得借鉴。因此,对中央苏区治国理政的早期实践进行深入探索,并在此基础上对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进行总结,从而获取国家治理及其话语体系构建的深刻启示。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独立执政就是在中央苏区,这期间党在治国理政方面进行了许多大胆探索,包括党建、政治、经济、法制、军事、社会等领域。
党的领导是中央苏区一切治理工作的核心,党领导的正确性关系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生死存亡。因此,在中央苏区时期,党建被视为治国理政第一要务。“新发展的苏区,必须有坚强党的领导”[2],并从组织、思想、作风、廉政、宣传等方面加强党的建设。
第一,建立领导政府工作的党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首次探索并建立了共产党的机关组织,于1934 年正式成立了中共中央局,开创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政府机关党的工作的先河[3]。中央苏区政权巩固并不断壮大后,管理范围不断扩大,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逐渐深入基层。苏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级苏维埃政权、工农团体及国家工厂企业中都建立了基层党支部。
第二,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一方面,中央苏区顶着艰苦的经济条件,印刷发行了《共产党宣言》等专著,要求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反复研读,同时在中央党校开设理论教育课,编写教育读本。另一方面,中央苏区开办了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培训班,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提高党员思想觉悟,培养党内理论先进骨干[4]。
第三,培育党的优良执政作风。一是形成了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二是建立了党员干部经常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三是苏区党组织定时组织党员干部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4]。
第四,开展惩腐肃贪运动。一是精简党政机构,规范人员编制,杜绝任用私人等权为己用的现象。二是设立专门监察小组,对苏区政府机构及其人员进行监察检查。三是加强反腐法制建设,惩治腐败分子,树立起苏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形象。四是重视工农群众与舆论监督[5]。
第五,重视党的宣传工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建立了完善的党的宣传工作组织系统和机制。一是宣传部,主要负责制定宣传方面的工作计划和相关政策。二是党报委员会,主要负责报刊方面的宣传工作。苏区的宣传形式非常多样,从简单的布告、标语到各类图书、报纸,甚至还编写了很多朗朗上口的歌谣,传唱到各地,深入到人心[6]。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是在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成立的,是中国共产党开始局部执政进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时期[7],是实现人民主权的初步尝试。
第一,建立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苏维埃宪法大纲确立了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是苏维埃共和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苏维埃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监督政府工作,在苏区政府层级组织架构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7],奠定了苏维埃政治制度发展的基础。
第二,健全苏维埃基层组织。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苏维埃政府提出了健全政权基层组织的要求,在苏区范围内建立了省、县、区、乡等四个政府层级,巩固了基层政权。为促进基层政府工作,重视基层政府代表会议制度,设立大会主席团,组成委员会,并在村一级政权组织中也设立委员会,推广主席团制度[7]。
第三,实施民主选举制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及苏区政府选举细则规定:苏区一切劳苦民众,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官兵及其家属,无论男女、不分种族、不管宗教信仰差异,凡16 岁以上都可以参加政府选举,也可以提名为政府机构候选人[7]。工农群众的选举权依法得到了落实。
革命斗争需要经济的支撑。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带领工农群众积极开展了土地革命,实行战时经济策略,建立独立的金融财政体系,有效发展了经济并支援了革命斗争,巩固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
第一,开展土地革命。中央苏区的土地革命的核心是解决土地的没收和分配问题,以服务“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运动[8]。红军每战斗到一地,就发动当地穷苦群众开展“打土豪、分田地”运动,并建立地方革命武装,巩固红色苏区政权。按照中央“二七”会议制定的《二七土地法》要求,开展土地革命,调整原有土地,进一步解决了农民土地肥瘦不均的问题。革命后农民得到了实惠,积极支持参加土地革命[9]。
第二,采取适宜的经济策略。中央苏区政府结合苏区实际情况,提出“一要打仗,二要建设”的方针,重点发展农业生产。采用多种所有制形式,形成“三位一体”的经济结构,设立对外贸易局,开放赤白贸易,促进物品流通。依托苏区经济资源和技术条件,组织农民群众开展生产,解决苏区生产和生活问题[9]。
第三,建立独立的财政金融体系。中央苏区的财政金融工作始终围绕着巩固政权的目标进行,不仅要承担革命战争费用,还要负责货币的发行与管理。在财政收入方面,建立了人民税收,按照合理负担的原则实行统一累进税,既落负担于富户,减轻人民群众负担,又满足了战争支出的需要。同时,苏维埃政府在工商业税上仅征所得税,还发行公债,依靠群众力量来筹集革命资金,国营企业的发展也为政府提供了财政基础[9]。
中央苏区的法制建设及其法制体系是战争时期的产物,独具特色,是新中国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的基础,是探索依法治国的早期实践。
第一,确立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中央苏区政权重视法制建设,制定和颁布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30多部,构建了以宪法为核心的苏区法律体系。一方面法律法规门类基本齐全,各领域都制定和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立法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等诸多方面。另一方面立法水准较高,法律条文规范,逻辑严密,结构严谨,且绝大多数法律规范科学可行,符合战争环境特点和革命需要等实际情况,可行性和执行性都较高[10]。
第二,构建独立的司法审判制度。中央苏区司法审判制度在战争环境下并没有荒弃,而是得到了很好的建设和发展。一是加强苏维埃司法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司法组织体系,设立审判、检察和司法行政等组织机构。二是加强了苏维埃司法程序制度建设,设立了公开审判制、合议陪审制、巡回审判制、两审终审制和人民调解制度。三是苏维埃司法受理与执行程序制度健全,设立了回避和死刑复核等权利救济制度,形成了案件侦查阶段的立案、侦查、逮捕、预审程序,健全执行程序,实现司法公正[10]。
第三,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一是发挥苏区报刊作用,刊登法律知识,宣传苏区法律。二是出版法律书籍、大众读物,如法律法规单行本等。三是动员群众参与审判活动,扩大群众对审判活动的参与程度,采取了包括开展巡回审判、实行人民陪审、吸收妇女参加裁判工作来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性和公开性。四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集会、演讲、壁画、标语、歌谣和话剧等形式开展普法工作[10]。
军事斗争是决定苏区革命能否胜利的关键因素,党和苏维埃政府为提高军队战斗力,建立了军队组织系统,创办了军队培训学校,采取正确的作战战略,保卫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
第一,建立健全红军的领导和指挥机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内设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接受党的领导和指挥,以加强党的领导力量。在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指导下,地方革命武装指挥机构得以建立,并健全了武装动员领导机构和体制,根据革命战争要求颁布了红军动员规划,积极开展扩大红军队伍继续革命斗争的宣传工作[11]。
第二,创办红军干部培训学校。党和苏维埃政府于1928 年正式创办了红军干部学校,确立了实战与教学相结合的方针。红军学校从实际出发,以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开设了丰富的教学课程,并选配好的领导班子和教学师资。红军将士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并逐步建立红军学校培养红军官员。红军学校创办在很短的时间内,学校就由小到大、由初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起来了,并在学科结构上也由单一步兵学科发展到多种学科并存,提高了军事教育水平,在校学员最多时达6 000多学员[11]。
第三,广泛实施机动作战战略。在中央苏区的武装斗争过程中,毛泽东对军事战略进行了多方探索,创造性地提出“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的反“围剿”作战方针,粉碎了国民党蒋介石反动派对苏区发动的疯狂围剿。但后来王明以共产国际代表身份占据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岗位,推行“左”倾教条主义,排挤毛泽东领导并指挥红军作战,导致中央红军在反击国民党反动派第五次反“围剿”的战斗中遭受重大挫折。遵义会议之后,毛泽东的战略战术得以恢复,并由此取得了红军长征的胜利[11]。
中央苏区时期党和苏维埃政府为了团结更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还进行了广泛的社会建设,从妇女解放到医药卫生教育等民生问题再到移风易俗等范围,巩固了苏维埃政权的执政基础。
第一,开展妇女解放运动。苏维埃政府通过宪法及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妇女享有同男子一样的权利,在法律和事实上苏区妇女和男子一样都分得了土地。妇女们走入学堂,学习文化知识。实行婚姻自由、反对包办婚姻、反对童养媳,实行民主婚姻条例,妇女在婚姻上得到了解放,精神上获得了自由[7]。
第二,推进医药卫生教育事业。中央苏区医疗机构健全,1932 年根据红军作战需要又成立红军总军医处(后来称总卫生部),并建立基层卫生部门夯实医疗组织。根据苏区战时环境构建了由总医处管总、后方医院补充、野战医院服务前线和医疗诊所出诊制度体系。根据战争需要和特点,红军建立了战时医疗学校,对红军队伍中的医护人员进行培养教育,同时培养新医护人员,提升红军伤员康复率。出版医疗书籍,形成了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医学教材。根据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苏区实施完全免费教育,使苏区工农兵群众的子女都享有读书学文化的权利[7]。
第三,开展移风易俗斗争。当时中央苏区居民迷信鬼神和天命,文化和风俗落后,地方、宗族和家庭观念浓厚,不利于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和发展。苏维埃政府通过流民改造、破除迷信、倡俭戒奢等措施直接改变当地社会风气,成效显著,同时还为中央苏区社会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7]。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历史上成功的经验是宝贵财富,错误的经验、失败的经验也是宝贵财富”[12]。中央苏区治国理政的早期实践,成功地塑造了苏维埃政府民主、廉洁和高效形象,极大推进了党的先进性建设,促进了苏区经济建设,培养了一支新型人民军队,加强了法制建设并促进了苏区社会的巨大进步。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来看,纵观中央苏区治国理政全局,可以得出以下经验。
中央苏区治国理政模式深受苏联的影响,有些治理的理念、方式甚至是照搬过来的。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的“用民族自决权解决国内民族问题”就是机械教条地完全照搬了苏联的一套方法,没有结合我国具体的民族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状况及其各民族居住地域分布的具体实际。不能否认苏联国家治理模式在某些方面的适宜性以及取得的成就,但那是按照苏联国情设计出来的治理模式,对于国情迥异的中央苏区来说是不适用的,必须要结合中国的革命斗争实际情况进行本土化改造和调整。如第五次反“围剿”的失利是王明、博古等人脱离红军前进受阻面临空前减员和敌军严阵以待力量强于我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向湘西转移的错误行军路线,是毛泽东同错误思想积极斗争,适时制定和采取了正确的措施,才挽救红军于危难之际,实现最终的胜利[11]。中央苏区治国理政实践取得成就的关键就在于是否结合革命斗争的实际情况。如中央苏区的宣传工作能在抗击敌人、宣传党章、巩固政权、革命胜利和建设事业等方面发挥重大的历史作用,主要得益于共产党人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紧密结合革命斗争和政权建设实际,不论是宣言、口号、标语、歌曲还是文章,都是根据当时的革命任务要求,结合苏区群众的思想觉悟程度和具体时间地点等条件进行的。
中央苏区实行的是共产党绝对领导制度。中央苏区时期党的建设最大亮点是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建党原则,为国家治理筑牢了政治根基,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13]。在各级苏维埃政权、工会、群众团体中都建立了党的组织,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上和政治上接受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8]。但是,党的领导正确与否,同国家的命运密切相关。如果党采取了正确方针政策,革命事业就会达到目标,取得胜利,中央苏区时期党采取的正确斗争战略战术是苏维埃共和国政府成立的重要保证。党的领导出现偏颇,国家的发展路线也会错误,王明“左”倾错误导致苏维埃政权发展的挫折就是一个惨痛教训。在中央苏区时期,当时党内部分党员也存在思想觉悟低、执政能力差的情况,出现了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等问题,但在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党组织集体的正确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克服中央苏区艰苦战争环境的影响,加强对党员的革命观教育,建立并健全基层党支部,提高工农群众参加革命的思想觉悟,关心贫苦农民生活,减轻农民群众军需负担,严惩苏区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出现的贪污腐败行为。
中央苏区时期党和苏维埃政府并没有明确提出国家治理的理念,但纵观中央苏区治国理政的实践,隐含了民主、公正的治理理念。苏维埃政权是工农劳动群众的政权,苏区的民主主要体现是工农群众成为苏维埃共和国的主人,第一次当家做主。与工农群众遭受的几千年封建压迫不同,在苏维埃政权下穷苦群众终于能够真正享有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党和政府所提出的法律、方针、政策都是围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出来的,政府本身及其成员也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公正价值在苏区政权中也得到充分体现,苏维埃宪法赋予苏区每个具有选举资格的劳动群众平等的选举权利;保护苏区社会各阶层的经济平等权利,改善苏区人民生活,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苏维埃宪法大纲规定了工农群众能够参与苏维埃政府各项工作,能够提出苏区各项工作建议并平等地参政议政;苏维埃政府组织穷苦群众进行识字,力争扫除文盲,开办列宁小学,普及工农群众知识文化;组织妇女参加革命,并从政治、经济、文化和精神等方面提高妇女地位,能够像男子一样参加苏区各项工作,获得同等的社会地位。
在中央苏区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已经有了多元治理、协商共治的初步实践。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时期实行的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方略,党的领导是国家治理的核心,党也是中央苏区国家治理的主体,同时党领导的政府机关也是国家治理的关键主体,承担着苏区建设的各项重任。除此之外,中央苏区还大力发展了工会、贫农团、生产合作社等社会组织,这些社会组织将特定的工农群众凝聚起来,形成利益团体,共同表达利益诉求,同时承担一定的建设任务,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同时所有组织所服务的广大工农群众也是国家治理主体中的一员,当时的民主制度充分保障了每个革命群众的参政议政权利,工农群众被真正组织起来并广泛地参与了苏区政府各项工作活动。中央苏区的治国理政实践表明,相比单一主体的治理,多元治理更能够调动社会的其他资源,充分激发治理活力,增强治理的能力,优化治理的效果[14]。
法治和德治是现代国家治理追求的两种方式,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时期就已经有了初步尝试。法治方面,中央苏区不再延续我国封建专制的人治方式,而是“依法治国”,不仅制定出了门类齐全、规范严谨的法律法规,构建了以苏维埃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苏区法律体系和独立的司法审判制度,而且在中央苏区政权运作过程中最大程度地做到依法执政。如中央苏区制定了反腐法律,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惩处腐败分子,从而在苏区范围内形成了廉洁奉公的工作氛围。德治方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领导成员在紧张的战争期间重视学习马列原著,用马克思主义原理教育并武装工农群众,强调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改进苏区干部工作方法和作风,密切苏区干部与群众的“鱼水”关系。由此可见,国家治理离不开“法治”和“德治”的相向共进。
中央苏区治国理政实践给当代国家治理留下了丰富的经验,对这段历史实践的研究也拓宽和丰富了国家治理的内涵与外延,凝练了国家治理的中国故事,形成了国家治理的中国特色道路,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启示。
中央苏区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苏维埃政权,在政权建设过程中既深受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等人的理论的影响,同时也深受中国传统社会的深刻影响[15]。任何国家的传统历史文化都是其民族发展的文化根基,也是不同国家或民族不同发展道路选择的深刻根源。中央苏区治国理政之所以取得巨大历史成就,不仅仅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学理念的指导下选择了顺应时代潮流的社会主义道路,更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早期领导集体善于从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出发,借鉴而又超越苏联模式,在实践中艰难地探索出一条生机勃勃、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区别于其他任何国家发展的革命道路,与苏联、东欧国家社会主义道路,甚至亚非拉民族独立国家的道路完全不同,因为这是中国历史传承和文化积淀的结果。历史文化传统赋予了国家治理最深厚的合法性资源,是否能够延续历史文化传统对于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国家治理具有重要和密切的影响。作为拥有5 000 多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的国家治理要在当前和未来发展的任何时期取得成就,都不能脱离历史文化传统的根基,而要继续汲取丰富的历史文化元素,不断将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移植到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当中。就像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那样,“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不应割断历史”[16]。习近平同志也认为看待当下实际的中国一定要把其视为中国5 000 多年历史的一个连续发展的结果,要以实际行动和推陈出新的举措加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中华文明,走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17]。中央苏区治国理政的实践是近现代中国道路探索甚至古代中国国家管治思想演化发展的成果,新中国成立以来及改革开放之后的当代国家治理又是对中央苏区治国理政的进一步延续和发展,它们之间始终是一脉相承的源与流、根与果的关系,越是历史久远的传统越不能丢,否则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苏维埃运动时期党的政治理论建设值得我们学习、梳理与借鉴[18]。现代政治表现为政党政治。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的执政党,始终处于国家的绝对领导地位,其组织、管理职权及权力已经延伸到了国家机构与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因此,党的领导是治国理政的核心,国家治理成效与党执政的方式、特点、能力和效果是相关的[19],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不断总结党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并努力提高党的国家治理水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20]。实践是理论之母,当我们追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开端,会惊喜地发现中央苏区治国理政的早期实践就是我们要寻找的经验的来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就开创了许多执政理念、制度、方式和路径,不仅吻合了国情和时代要求,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治理成果。中央苏区的治国理政实践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珍贵实践文本,中国共产党所建立的国家治理体系正是来源于中央苏区治国理政的早期实践,而当代国家治理体系也是中央苏区治国理政实践的进一步发展、成熟与完善。
西方治理理论的产生促进了国家管理理念从“统治”到“治理”的转变,成为在国际上普遍流行的一个话语。除西方之外的其他国家,包括中国也都曾沿用或借鉴过西方的治理理论。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治理”就是西方的专利。实际上,中国共产党成立的一百多年里一直在进行治国理政的实践探索,从中央苏区的局部执政到新中国成立实现全面执政,经过了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艰难曲折的过程,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与中国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相联结,与中国当代实践紧密结合,“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时代”[20],体现时代发展特点和中国特色,是党的治国理政在新时代的展现。但在话语权上,西方治理话语的强势力量常常让中国陷入话语被动的困境之中,中国不仅遭受了西方国家的恶意攻击,还因此导致了其他国家对中国的误解,国际舆论严重不利于我国治理的发展[21]。因此,要深刻认识到,在“治理”概念的运用上,中国与西方有着本质的差别,不能简单地将西方的理解套用于中国。面对当前不断变得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严峻的国内经济政治社会建设转型问题,中国人民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与决心,要始终坚持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而树立起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根源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立足于中国国家治理实践基础,构建起国家治理的中国特色道路的话语体系,提升中国国家治理在国际事务治理上的“话语权”。
中央苏区治国理政是中国历史传承和文化积淀的结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管理国家政权、学习治国安邦领导艺术的首次实践,在道路、理论和制度上形成了中国治理的话语实践基础,具有不可撼动的历史地位和时代典型意义。从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理论与实践上来看,马克思、恩格斯首次提出了理论阐述和科学预测,尚未进行实践的检验;列宁进行了首次实践探索,却因后继者的错失再次失败;中央苏区进行了又一次探索,在短期内取得了重大历史成就,但最终没能摆脱政权取消的结局。但经过长征的胜利,中央苏区治国理政的实践经验被进一步发挥,直到建立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推行政治经济体制全面改革,治国理政进入了新阶段,产生了像“北京共识”的中国发展模式等新话语,深刻认识到“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贡献给当今世界国际事务治理的中国特色智慧,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现代政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22]。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处于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央苏区治国理政的经验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必须借鉴并超越中央苏区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教训,铭记党治国理政的历史启示,在当今国家治理及国际事务治理的实践基础上,直面新时代、新情况、新问题,加快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