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有关重要部署,扎实抓好春季水产养殖生产工作,确保2023年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2月24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扎实抓好春季水产养殖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在新一轮养殖生产前,加紧组织开展养殖生产设施装备整修,做好养殖渔民生产技术服务,大力推广水产优良品种和先进模式,持续做好病害防控和投入品使用监管,巩固全国水产品生产量足价稳的良好形势。
《通知》强调,春季昼夜温差大、天气变化频繁,是水产动物增强体质、预防疾病,提高成活率和品质的关键时期,水产养殖生产者应做好苗种繁育、养殖生产管理等工作,积极预防疾病发生,因地制宜确保春季水产养殖生产开局良好。
《通知》指出,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将会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编写发布《春季水产养殖技术指引》,提出具体建议措施,加大对水产养殖生产者的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