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丽
(西丰县郜家店镇政府,辽宁 西丰 112400)
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有利于扩大农业规模化生产、提高农业发展空间、增加就业率、完善农村产业结构,是实现农村经济转型的重要举措之一。目前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尚处于融合初级阶段。本文就农村产业融合存在的问题、模式进行分析,探讨我国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机制。
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度不高,处于初级融合阶段。第一,农村产业融合链条较短。第二,合作方式单一,利益联结为松散式。第三,对农业多功能性挖掘不足,观光是休闲、旅游农业的主要项目,但是缺乏文化内涵。
土地、人才和资金等要素严重制约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专业型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所需,但是农民文化素养与技术水平不高。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缺乏具有带动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少数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较弱。少数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采用粗放式管理、结构单一,专业大户规模小,农户参与融合率低。少数经营主体缺乏创新能力。
养殖业与种植业进行融合,是对生产要素进行交流。如玉米种植业的秸秆等作物副产品,通过初加工后制作成禽畜饲料;禽畜产生的粪便等,经处理后,能够制作成有机肥料。农业内部融合能够提升生产要素的利用率,使经济效益最大化。
立足区域特色农业,延伸产业链条。一方面,将传统的直接销售模式,转变为在产地进行净化、烘干、分级、贮藏、包装等初加工,以提升农畜产品的附加值,加强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将优势农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销售对象由经销商转变为消费者,打造区域特色农畜产品的品牌效应。
农业功能拓展可以体现在旅游、休闲、环保等多方面。建设采摘园与畜牧园,吸引城市居民体验种植、采摘、管理、喂养等活动,感受农业乐趣。组织中小学生参与学农活动,了解农业知识,发挥农业的教育功能。
电商产业飞速发展,开设线上农畜产品展销平台,建设仓储物流中心、县级运营平台等打造农业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带动农民致富。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建立高标准的农畜产品加工体系,发挥其在管理、技术上的优势。农业合作社将农户组织起来,为农户提供优良种子、化肥、幼畜等生产资料、技术支持、疫病防治等服务,同龙头企业签订供销合同,采取低收购价、利润返还的方式,在收获时,若市场价格低于保底价,龙头企业则按保底价收购,若市场价高于保底价,则按照市场价格收购。
合作社组织农户,以土地、技术或资金等形式入股龙头企业,二者共享经营利润的同时,共担经营风险。龙头企业通过农村合作社获取稳定的农畜产品,降低采购成本。
农村合作社把农民的土地聚集起来,进行休闲、旅游项目的开发。选择有经验的企业承担整体规划、运营、推广等,但生产资料与土地等仍归属于农民。在发展传统农业生产功能的同时,融入观赏性、教育性与互动性,农民可将农业知识传递给游客,发挥了农业文明传承功能。此外,将文化创意元素融入农产品的生产与营销中,充分提升农业内涵性,加快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政府相关部门应规范合同形式,避免损害农民利益,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步入法治化。农业合作社为龙头企业提供规模化土地,既提升了土地的利用率,又可以使农户获得土地入股的保底收益,与利润分红。农民参与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如整地、播种、收获等环节,农户通过提供经验技术与劳动力参与农业活动,获得工资收益。
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需要政府、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的共同努力,以优化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助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