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空引力、规范动力与实践应力
——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基本语境

2023-08-01 21:44:54天,刘
伊犁师范大学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法系中华马克思主义

刘 天,刘 珏

(1.中国政法大学《法理》杂志编辑部,北京 100088;2.浙江工商大学 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2;3.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浙江 湖州 313000)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1]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将其明确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一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等重要会议,都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新高度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予以明确和落实。2020 年11 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中的指导地位。

由于历史原因,中华法系因落后于社会发展而丧失了型构社会生活秩序的生命力。但是,中华法系因其系统性、民族性和不间断性而独具中国特色。因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重塑中华法系的历史谱系,对于民族文化自信力和民族凝聚力,乃至“新中华法系”的提振,具有重要意义。而习近平法治思想正是新时代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根本力量之源。对此,学界已形成了重要认识。张文显教授认为,实现法治文明的复兴,需要在新时代推动中华法系的创造性转化和发展,推动新中华法系的成熟[2]。蒋海松等学者将传统“德法合治”思想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分析,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法文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来源和文化底蕴,“德法合治”理念是中华法系不同于世界其他法系的显著标志;在当今法治建设中,优秀传统法文化仍然是值得被批判继承和创新转化的[3]。刘晓林认为,中华法系是中华民族进行自我治理的重大成果,丰富了人类社会的法治文明;习近平法治思想赋予了中华法系新内涵,将提振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意义的中华法系的影响力,最终有助于实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4]。

在既有认识和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拟进一步挖掘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内在逻辑体系,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空赓续、规范逻辑和实践路径进行分析,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所发挥的时空引力、规范动力与实践应力。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时空引力”

所谓“引力”,是一个源自物理学的概念,但并非同物理概念完全相同,指的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产生的某种形式的吸引力[5]。即两个物体在空间中基于质量关系的吸引力。习近平法治思想跨越时空,将传统的中华法系和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吸引在一起,将中华法系和中华传统文化吸引在一起,将中华法系和世界法系建设吸引在一起,使得这些要素在同一个引力框架下,成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形态。

(一)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吸引起来

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及其道路、成果吸引在一起。有论者指出,复兴中华法系的旨趣在于赋予其新的内容,使其成为全新的法系,并非简单地恢复原来的中华法系[6]。虽然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作为途径,但是其内容则必须依照“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必然引力。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内容”要求是展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在立法方面,建构了一套属于中国的法律体系,尤以民法典为重要体现,这在我国立法史上是一座里程碑。在司法方面、法律监督方面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风貌。在指导思想上,“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建基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之上,尤其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并且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21 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因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所要传承的是在“时空引力”之中“传统中华法系”的“形”,更要传承的是在“时空引力”中具有鲜明先进性特色的“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魂”。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也为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对接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显示出中华民族在法治建设上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一方面,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成就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之间的“时空引力”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作为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途径,有助于推动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新发展。另一方面,基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可以更为自信地与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进行在法治经验上的长足对话和平等交流,并且更为自信地将中国在法治建设中取得的成绩表达出来,还能在这一平等交流和自信表达之外,进一步取长补短。

总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建构了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互吸引的“时空引力”,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及其成就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和具体内涵,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则为这些建设成就作为内涵的表达提供了更宽广的平台和进一步拓展的可能性。

(二)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引起来

由于“中华法系”这一概念和传统文化有着深刻的关联。因此,就必须注意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传统文化的积极作用,将其中的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吸引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之中,也必须要注意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传统文化的积极作用,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中国,走向世界。

中华法系与传统文化都有着悠久的历史,有着天然的亲和性,但是“相互吸引”指的是要被“引”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必须是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文化,这些优秀文化在根本上与“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及其成果”这一基本内容遥相呼应,被共同吸引在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之中。有论者指出,中华法文化中的民本文化、礼治观念、德法互补、天人和谐等理念都可成为新中华法系的重要文化资源[7]。这些优秀文化不仅不违背“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这一基本内容,反而构成了其历史依据和有效补充。将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互吸引,有助于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正本清源,为“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这一基本内容提供历史依据。

由于中国和西方语言文字的差异,通过“表意文字”书写的中国传统法律资料和以“表音文字”为主的西方国家存在不可译现象,造成以“现代汉语”为沟通工具的现代中国人的理解困难。因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在制度上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表达出去的必要途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构成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依据,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构成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现代表达。“……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成分被融入复兴的中华法系后,将会成为复兴的中华法系的特色而被保存下来并传承下去。”[8]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空引力”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成果的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表达”得到聚合,“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被赋予现代的表达方式,更有利于将这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中华法系”和其他法系的平等对话进行传播,这样就使得这些优秀的法律文化得以传承。

总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也使“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互吸引,并且在“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这一基本内容的角度上,“引入”传统法律文化这一“传统”,并且通过自身的对外拓展而使得“传统”得以传承和普及。

(三)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吸引起来

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要求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这就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吸引起来。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西方的法治成果就不断被译介到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量外国经典法律文献和法治成果被引介到国内,促进了我国对西方法治的了解,也导致了“中华法系”和西方法治的碰撞与交流。

“国外法治有益成果”首先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必须面对和利用的表达渠道。在这一“吸引”之中能够自洽自主,而不是像近代史中被西方去灌输,被迫接受其法律成果,更要尊重国外法治有益成果,进而实现平等交流下的相互影响。将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历史依据的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成就表达给全世界去听,因此必须要吸纳国外尤其是西方有益的法治成果,注意他们的表达策略,学习其中的先进因素,批判其中的不良成分,进而以自信的态度,以通俗的言说,把中国的法治建设成就讲出来,讲得不卑不亢,辩得有理有据,既能掌握世界法律先进成果,也能对其理论和实践的不足提出中国的法治方案,提供中国的法治经验。

同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有助于“世界法系”的繁荣,有助于让人类听到来自东方的声音。就现有格局来看,当代主要的法系,一者为“英美法系”,一者为“欧陆法系”。而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欧陆法系”,都属于“西方的法系”,由于西方历史上的大规模殖民运动,使亚非拉的诸多国家在现代立法中效仿西方模式,而效仿西方模式的实际成效,则喜忧参半。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既代表了“东方的声音”,也有助于世界法律的繁荣,同时将会吸引更多国外法学家关注中国,关注我国的传统文化,更关注我国的法治建设,进而促进全球法学研究和法律研究的繁荣。

总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促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国外法治有益成果”相互吸引,这一“时空引力”,使得传统的“中华法系”引进了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基本内容,并且作为一套具有现实性的法律体系,吸收了优秀传统文化,同时吸纳了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将其作为“对话对象”“学习对象”和“影响对象”内化到优秀法律文化之中,成为有益补充。进而以空间的广延性,使得优秀法律文化变得更加包容,通过“内容”“历史渊源”与“有益补充”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供了宽广的框架。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规范动力”

所谓“动力”,就是系统要素相互作用发生转化,促进其自身发展的推动力量[9]。也就是一个事物对另一个事物的推动,是一个事物对另一个事物的作用方式,决定了另一个事物的运动方向和轨迹。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基本信念,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设置了“信念目的”,明确了“向哪动”的方向。另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与时俱进,坚持在创新中发展,反对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讲求“理论联系实践”的动力方式,明确了“怎么动”的基本道理。在此意义上,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供了“规范动力”。

(一)信念基础: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的“以人为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灵魂。”[10]又指出:“马克思主义必定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不可能一成不变,社会主义从来都是在开拓中前进的。”[11]可以看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强调对马克思主义的信念,也强调与时俱进,符合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为“发展中的理论”这一自我定位。

首先,习近平法治思想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为信念动力,同时看到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强调以“人的发展”作为理念驱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10]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提出了“保障和改善”“促进”“更高水平”等表述,提出了社会主义的目的在于“物质的发展”“人的发展”。从党的历史来看,马克思主义一直是党的理论基础,并且根据党和国家的具体实际进行不断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吸收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形成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哲学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哲理性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对法治现象和法治规律的认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历史变迁提供哲学智慧和方法论指导。在这样的哲理命题框架之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必须建立在自我变革上,必须着眼于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在新时代的不断发展,着眼于世界局势的日新月异,着眼于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变化,在自我变革中传承。

其次,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实际运用,强调以“人的实际”驱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全面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10]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指出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方法,强调了马克思主义作为信念基础的实践方法论。正如马克思所言,“只有当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觉表现,因而是同人民的意志一起产生并由人民的意志所创立的时候,才会有确实的把握。”[12]新时代重振中华法系应当将人民的意志体现在法治实践中。这就说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并且走向世界,必然面对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生活形式,因此必须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既要以中国人民的生活为出发点,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过程中听取人民的意见,关注中国国内的现实情况,也要对各国的国情和法律有所了解,尊重他国实际情况。

最后,习近平法治思想注意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现代价值,指出了“全人类”作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方向。人们对马克思的高度评价,在于马克思主义在人类文明上的强大推动力,强调了其作为思想体系的同时也是一种话语体系,既有助于思想,更有助于实践,同时有助于人类文明的共同发展。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伟大构想在于“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新的“联合体”[13]。这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来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就是最终的理想,或者是唯一的目的。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供的“信念动力”,这一“信念动力”源自于对“人”的关注。要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语境下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念,同时要求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有助于“人的发展”,以马克思主义指导驱动“中华法系”的发展,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发展。

(二)理论道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中国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14]有论者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重大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推进法治强国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15]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既有传承,也有创新,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理论道路,决定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怎么走”。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作为中国的理论,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设计了一条中国式的发展道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既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同时又面向中国具体国情,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内容,即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来源,也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中国化特征的来源。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这一语境下,首先是讲好中国的理论,讲好中国的法治实践故事,而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正是带有中国特色的、与时俱进的、自洽的理论体系,它作为“中华法系”的“中国心”,驱动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过程要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作为中国的实践,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设计了一套求真求实、变化发展的理论道路。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是“实践的理论”,也是“理论的实践”,因此每一种理论都具有历史性,具有针对性,这就要求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做出有助于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做出有助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另一方面,对实践性的强调,使得“新中华法系”具有相较于其他法系的殊异特质,有助于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为各国解决原有的对他国法律的“照搬照抄”带来的实践困难,转而根据自身的国情,根据自身实际问题,设置法律上的解决方案,因此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要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不能拘泥于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而是要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走出通过中国方法帮助发现各国的法治问题,并且给出治病良方的有实践吸引力的道路。

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语境中,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具体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以“时空引力”将“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优秀传统文化”“国外有益法治成果”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吸引在了一起,更为这样吸引的整体赋予了“动力”和“目标”,使这一联合体能够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与基本信念,表达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风采的与时俱进的法治理论。在这条道路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必然以“人”的基本信念和方向,向全人类说出中国的话语,给出中国的方法。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实践应力”

所谓“应力”,是一个力学概念,就是物体由于外因而变形时,在物体内各部分之间产生相互作用的内力,以抵抗这种外因的作用,并试图使物体从变形后的位置恢复到变形前的位置[16]。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与其他法系发生相互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17]。这就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过程中可能遭遇的情况,提供了“实践应力”。

(一)内在应力:坚持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17]在推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语境中,不能忘记我国自身的法治建设,即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语境中“母国”带动“成员国”。

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是保证法治建设的“制度应力”。有论者指出:党的领导“具体体现为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18]。第一,党要统筹全局,协调各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特色就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立法工作;第二,党要通过组织部门、宣传部门、纪律检查部门来“从严治党”,从根源入手,保证行政执法队伍的高效、廉洁与公正;第三,党要充分发挥对司法、监察、检察等部门的支持作用,“枫桥经验”就说明了在基层治理尤其是基层纠纷解决中,党组织可以承担不少纠纷解决工作,进而为司法部门集中力量办大事创造条件。在党的领导之下,即使面对在法系交流中可能的风险之时,党仍然能把握大局,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供“制度应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综合,强调德才兼备的法治人才培养。这既体现了“道德应力”,也强调了“人才应力”。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国的特色学科,承担着对各年龄段学生的道德品质培育和法治精神关怀,“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根源在于“德法兼修”的合格人才,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机制,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语境中,值得其他国家进行借鉴;在选拔司法工作人员的时候,既要有涉及专业技术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又要有接受单位的面试,还要有相关的政治审核和背景调查,这是为法律实践工作者把的第一道关,强调法律实践工作者必须既有较强的法律技术,又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这种“政法型人才”的考核模式,也是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语境中,值得对外推广的;进而,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语境中,德法共存的基层治理模式也是一个值得与国外法律人进行交流的内容。这就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供了“人才应力”和“道德应力”。

概言之,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于国情,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统一,坚持了德法兼备、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既在“制度”和“党”的层面上强抓落实,也在“道德”和“人才”的层面上循序渐进,体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思路。这是相异于西方模式的东方模式的展现,更是在面对法系竞合的时候,保证本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动摇,同时能够适时合理地回应这类竞合,表达出中国声音的根本内在应力所在。

(二)外在应力: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0 年11 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要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17]。上述讲话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供了“外在应力”的发展方向。

“人类命运共同体”允诺了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语境下实现人类的和谐,进而在外在舆论上,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供了“舆论应力”,更因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对国际义务的积极践行,将舆论变成现实,将“舆论应力”转化为国际上的“道义应力”。有论者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走‘和平、合作、发展、共赢’的国际交往道路,以推动国际政治经济朝更加合理、有序的方向发展,实现人类社会的整体进步。”[19]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的指导下,我国以“言行一致”的良好国际形象,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了“舆论应力”和“道义应力”。

“一带一路”倡议是习近平总书记主动应对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一带一路”建设方兴未艾,既保证了以我国为核心的贸易秩序的建立,也保证了在“一带一路”成员国之间的人才往来,这就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供了“经济应力”和“文化应力”。在“一带一路”建设之中,我国建立了与合作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有论者指出:“‘一带一路’建设,有助于西部地区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形成横贯东中西、联结南北方的对外经济走廊,进一步释放开发开放和创新创造活力。”[20]通过经济纽带,不断加深对外合作,进而通过对外合作,与相关国家进行法治经验和治理经验的交流,有助于在“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区域化”的当下,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基于经济纽带关系的“经济应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人类命运共同体”理想的提出,通过对国际法的尊重和对国际义务的积极履行,树立起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带动着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外在的“舆论应力”和“道义应力”的形成;同时通过“一带一路”倡议,以经济建设带动相关国家之间的人才交流,进而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供了“经济应力”和“文化应力”。

四、结语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全面依法治国密切相关。习近平法治思想首先以“时空引力”的方式将“中华法系”这一古老的词汇与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吸引起来,使得这一古老的词汇获得了崭新的内容,又将“传统优秀法文化”和“国外有益法治成果”和“中华法系”吸引在一起。其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规范动力,既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设置了“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信念和实践方向,又为这种实践赋予了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理论的表达任务;同时,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外交思想相结合,通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想和行动,展示出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赢得了国际上的“舆论应力”和“道义应力”,以“一带一路”倡议的经济纽带和文化交流,保证了“经济应力”和“文化应力”。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引力”为框架,以“动力”为规范,以“应力”为保障,有助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理想图景的实现。

猜你喜欢
法系中华马克思主义
西夏法律中的儒学因素及其对中华法系的丰富
原道(2022年2期)2022-02-17 00:57:48
法系妈&佛系爸
37°女人(2020年9期)2020-09-10 01:35:42
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
当代陕西(2019年11期)2019-06-24 03:40:16
马克思主义穿起了中国的粗布短袄
当代陕西(2019年10期)2019-06-03 10:12:38
认真看书学习 弄通马克思主义
少先队活动(2018年9期)2018-12-29 12:18:44
Satiric Art in Gulliver’s Travels
东方教育(2017年11期)2017-08-02 15:02:00
An Analysis of "The Open Boa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aturalism
东方教育(2017年11期)2017-08-02 12:17:28
On the Images of Araby and Their Symbolic Meaning
东方教育(2017年11期)2017-08-02 06:22:44
A Study of the Feminism in Mary Shelly`s Frankenstein
东方教育(2017年11期)2017-08-02 00:08:49
论西欧中世纪刑法的理性因素及其在现代各法系中的投射
刑法论丛(2016年3期)2016-06-01 12: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