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菁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公司,上海 200072)
国资委从2013 年开始对中央企业试行经济增加值考核,出台了一般规定,并且颁布了利用经济增加值考核的实施细则。电力企业无形资产是指由电力企业控制,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电力企业生产经营与服务能持续发挥作用,并能在一定时期内为电力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一切经济资源。在此背景下,开展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公司(以下简称信通公司)无形资产资本化可行方案研究是使无形资产实现最大价值的基础,是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的有效途径之一,具有重要研究意义。
提高无形资产资本化的核心在于如何有效地将信息投入、研发开支及其他公司开支最大化的资本化。通过研究一些上市公司的招股书和财报,如阿里、京东等,可以看到这些企业披露的信息研发费用包含如下内容。
(1)研发人员成本,其中研发人员是指参与设计、开发、运营及维护技术平台、技术服务等活动的所有人员。
(2)其他成本,主要包括支持技术平台开发、运营所需的外包服务费、资产折旧费、服务费用、租金、水电费等。
信通公司主要是将外部供应商的费用纳入到信息化项目及研发支出费用中,而实际为信息化、研发投入的费用不仅只包含外部供应商的费用。通过分析和研究,建议从以下方式考量。
(1)划定业务范围,从业务范围视角判定是否与资本化业务有关。目前信通公司除了基础的后勤部门之外,主要负责信息通信系统的建设、运维、检修、技术改造、应急抢修和国家电网公司上海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主要业务包含通信设备运检、运行调度、数据运维、信息系统运检,其中通信设备、信息系统作为运维检修的主体设备和资产,而为此两类业务提供服务的开支可以考虑认定为资本化业务。同时,随着数据资产的不断扩大,将数据运维和管理作为服务对象,可以作为长期考量方式。
(2)从组织结构(部门)视角出发,判定是否与资本化业务有关。
(3)从费用类型角度出发,判定是否与资本化业务有关。
1)信息系统运维费。核算供电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网络、主机、安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机房环境等一二线运行维护费用、三线技术支持和维保费用,以及信息系统资源费用等其他费用。根据目前的管理现状,信通公司的信息系统运维成本(其为公司整体提供信息运维服务),不仅包含基础的运维工作,还包含了小型的信息化改造。建议规范基础运维工作和小型信息化改造,将属于小型信息化改造范围的费用参考电网信息化项目管理方式,进行资本化。小型信息化改造的建议工作范围:针对业务迭代变化,对现有系统进行的小型改造。核心要点为业务需求变更、系统有相应专业人员的投入,能够可靠评估工作量。将此类业务可纳入小型信息化改造的范围,作为电网信息化投入的补充。例如对于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新增一个子公司所带来系统的变更与设置,或者接口的调整可以认定为小型改造。小型改造完工后可参考信息化无形资产方式管理。
2)企业在职研发人员薪酬,对于与信息投入等资本化投入密切相关的人员薪酬应进行区分和标识。可参考项目型管理方式,根据人员在每个项目的工时分摊人员薪酬费用。
(4)从结算方式上,建议采用资本化方式。
资本化比例:根据内部员工工时、外部供应商工时统计,计算出资本化比例。根据项目的阶段划分,将设计阶段和上线阶段作为费用化阶段,将开发实施阶段作为资本化阶段。则资本化比例=开发实施阶段工时/项目总工时。
资本化费用基础=项目总体成本,包含内部费用及外部供应商费用及其他费用。
项目完工进度=项目实际工时/项目预计工时。项目完工进度可以按照月度或季度进行资本化,可提前进行资本化,而不是一次性在项目完工时计入。
信通公司无形资产中研发支出资本化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的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结项、中止等相应的管理制度缺乏,导致研发支出的资本化依据不充分。
(2)研发支出核算规范程度。财务部门和研发部门应按照要求对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其他费用、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支出进行归集和核算。
(3)研发支出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是否能明确区分。若未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特点,制定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也未制定开发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会导致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确认出现错误。
(4)未设置研发机构,加之采购、材料领用等环节记录不严谨和不完整,会导致滥用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确认和计量原则。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自建电网数字化项目为使用自有成本金项目,不列入综合计划,项目完成后无法形成资产。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可以形成公司有效资产。
(1)项目储备。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开展电网数字化项目可研编制,送公司互联网部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项目储备入库。
(2)初设批复。由公司互联网部出具项目可研批复,并会签公司财务部;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开展电网数字化项目初设编制,送公司互联网部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出具初设评审意见,公司互联网部出具项目初设批复。
(3)预算申请与下达。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将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的电网数字化项目建设需求提报公司互联网部,由公司互联网部向公司财务部申请项目预算;公司财务部审核通过后提报公司党委会决策;公司党委会决策通过后,公司财务部将项目预算纳入年度预算方案,并在系统中下达项目预算。
(4)预算编制。项目单位财务部门编制项目预算,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完成项目立项,发起采购申请。
(5)招投标。按照公司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融资租赁业务由物资公司统一安排招投标事宜。公司财务部向物资公司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招标需求,项目单位向物资公司提供供应商的招标需求。融资租赁出租方作为出资主体进行物资采购,不改变目前物资线下招标模式,电力公司仍是招标主体,供应商、电力公司、融资租赁出租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方式完成出资主体从电力公司变更为融资租赁出租方。
(6)融资租赁合同签订。融资租赁公司和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与供货商签订三方合同,委托供货商开发电网数字化项目。
(7)资产验收与起租。融资租赁出租方将完工电网数字化项目产品交付公司,由物资公司、项目单位进行验收确认后,公司通知融资租赁出租方向供应商进行付款结算,与融资租赁出租方签订融资租赁付款起租约定书,资产正式起租。项目单位按公司设备、资产相关管理规定,将相关资产纳入公司资产管理体系,各个专业信息系统中应建立相关设备、资产台账,在租赁期满前附贴融资租赁资产性质标识。
(8)融资类租赁费用的支付。项目单位财务部根据付款起租约定书约定的支付时间、金额、期数,支付融资租赁费用。
(9)租赁期满时的所有权转移。融资租赁到期日的后一天,为资产所有权转移日,项目单位财务部当日完成会计核算调整,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转为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出租方交付资产,按照决算金额确认资产初始价值,并以资产入账凭证作为项目财务实际发生数。租赁物按残值零转移所有权给承租方。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将各专业信息系统中已建立的设备、资产台账的融资租赁资产性质标识予以取消。
3.2.1 会计科目设置
电力企业设置“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该科目可按债权人和长期应付款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
电力企业设置“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发生和清结情况,借方反映归还或冲销金额,贷方反映应付金额。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长期应付融资租赁款。
3.2.2 主要账务处理
(1)入账价值的确定。租赁期开始日,项目单位应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项目单位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2)实际支付租赁费。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按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财务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融资租赁”科目。
(4)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应计折旧额的确定,应计折旧额为租赁期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折旧期限的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5)履约成本。履约成本,是指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履约成本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租赁期届满时的处理。
1)留购租赁资产。在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权的情况下,支付购买价款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自有固定资产有关明细科目。
2)无偿获得租赁资产。根据约定,租赁期满承租人无偿获得租赁资产的, 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自有固定资产有关明细科目。
3.2.3 年度决算报表要求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年末填报融资租赁的样表,需提供合同编号、出租人、承租人、最低租赁付款额(分账龄)、长期应付款余额(分账龄)等信息;统计当年度涉及的融资租赁业务,并计入损益和现金流量的相关金额,以及对方单位、所属上级二级单位的信息。
(1)流动资产对企业绩效的作用。流动资产是企业短期内可以周转变现的资产,灵活性较强、周转速度快。流动资产可以应对企业借款到期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也有助于企业应对突发情况或灵活安排生产经营活动。然而流动资产的盈利性较低,当资产总体规模一定时,过髙比例的流动资产会限制企业将资金投入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盈利性较高的资产,同时还会降低企业的流动资产周转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最终导致企业盈利水平降低。
(2)固定资产对企业绩效的作用。固定资产是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基本物质条件,具有价值高、使用期间长、投资回收周期长等特点。当企业的固定资产规模与企业的生产能力匹配、资产运行状况良好、资产管理到位时,固定资产就能充分发挥规模效应,提升企业的经营绩效。相反,当企业的固定资产配置不合理时,就会出现资产规模大于生产能力所导致的资产闲置和管理成本增加等情况,降低企业的经营绩效。根据边际报酬递减效应理论,随着固定资产配置比率的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成本也会增加,对企业绩效的提升带来消极影响,最终造成企业绩效增长的缓慢。
(3)应收账款对企业绩效的作用。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是对企业资金的一种占用,过髙的应收账款会增加企业的坏账风险,导致债权无法正常收回,影响企业的经营绩效。然而,应收账款是作为一种以企业信用为担保的赊销方式,可以帮助企业抢占市场,扩大销售收入。所以,适当比例的应收账款也有助于企业提升经营绩效。
(4)存货对企业绩效的作用。存货是保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正常运转的重要资产,存货比例的高低与企业的资金周转水平直接相关。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下,存货能够规律地转换为货币资产或其他资产。所以合理比例的存货既可以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和销售需求,又不会占用企业大量的资金;相反,存货占比过大时,会增加积压、毁损和降价的风险,降低资金周转速度,增加仓储和管理的成本,从而造成企业损失,降低企业绩效水平。
(5)无形资产对企业绩效的作用。无形资产主要有专利权、商标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无形资产与企业的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密切相关,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种体现。企业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可以生产出更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从而为企业创造的更多盈利。一般来说,无形资产比率与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呈正相关,提升无形资产比率有助于提升企业净资产收益。
研发支出资本化后,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无形资产中列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计入“无形资产”,当月进行摊销。在未来较长时间体现为一项资产,增大了企业的资产规模。对于前期已经计入损益的研发项目支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将要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的判断,对企业利润存在一定的影响。
当今新经济环境下,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创造的关键资源主要是无形资产。将企业无形资产纳入到财务企业价值创造系统,有利于为财务管理人员树立新的财务战略观点,重视无形资产及其创造的价值,而不仅仅是从现金流、固定资产的角度关注企业价值创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