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文艳 熊永兰 王学定 林俊
1.中国科学院成都文献情报中心;2.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四川 成都 610299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全球创新竞争趋势已呈现明显的区域创新协同化特征,单个区域创新正在加速转向跨区域协同创新。因此,为了增强科技实力、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区域科技创新尤其是协同创新日益得到政府、学者、社会的关注。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坚持以科技创新有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创新型西藏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藏、人才强区战略,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稳步增强,但仍然面临诸多现实问题,西藏经济发展和科技经费投入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相对靠后,经济与科技还有较大发展空间。为此,剖析西藏科技创新现状,尤其是科技创新主体、模式、网络,对于推动欠发达地区有效破解创新驱动发展瓶颈,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实现高原科技创新,支撑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外学者关于科技创新的研究热点涵盖开放式创新、国家创新体系、区域创新绩效与能力、区域创新系统、企业协同与自主创新研究等。其中,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区域科技协同创新评价研究,部分学者通过构建区域科技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基于云理论的评价模型[1]、二元语义模型[2]、耦合协调模型[3]等对区域协同创新绩效、水平进行评价,以及运用复合系统协同度模型对区域创新复合系统的协同度及子系统有序度进行测度[4]。二是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机制及对策研究,学者基于共生理论和地理邻近性[5]、系统动力学[6]及文献调研[7]方法等分析不同区域尺度科技协同创新机制,以及探究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现状、问题及对策[8,9]。三是不同领域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相关问题进行的定性或定量研究,包括产学研[10-12]、社会发展[13]、军民融合[14]、城市群[15]等方面。此外,部分学者围绕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政策[16,17]、平台[18]、影响因素[19,20]开展了研究。
目前,关于区域科技协同创新开展了较多定性与定量研究,其中定量层面主要是基于统计数据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包括将专利或论文数据纳入其评价指标或以其合作视角分析区域科技协同创新[21,22],而对于同样能够较好反映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或协同的科技奖项数据较少挖掘。因此,本文基于相关研究,通过挖掘西藏科技奖励数据,分析西藏科技创新,包括西藏科技创新主体、创新模式及创新网络等。研究结果以期梳理西藏科技创新现状,为西藏塑造西部地区独特的创新发展新优势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科学技术奖是对区域推动科技进步的创新主体给予的一种奖励,涵盖了区域具有代表性且有影响力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全面反映了地区科技创新水平和科技攻关能力。《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指出,西藏科学技术奖授予在西藏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本文以西藏科技厅公布的2015—2020年科学技术奖奖励项目名录为数据源,依托原数据,按照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创新主体)、合作城市、创新合作模式进行信息挖掘与分类处理。研究周期选择2015—2020年,在于“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及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期。由于数据获取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研究中科技创新主体网络、科技创新模式、科技创新城市相关分析基于2017—2020年数据。
社会网络分析法(SNA)是一种网络分析工具,它能清晰地观察社会网络中行为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合作网络的结构特征[23]。中心度是度量整个网络中心化程度的重要指标,在社会网络中,处于中心位置的行为主体更易获得资源和信息,拥有更大的权力和对其他行为主体更强的影响力[24]。本文选择点度中心度反映西藏科技创新合作网络中创新主体及城市的中心性,并利用Ucinet 软件进行网络结构指标的特征和可视化分析。合作网络中中心度越高表示该创新主体或城市在网络中越重要、影响越大,中心度最高的节点则为网络中心。网络可视化图中节点或圆点表示度数中心性,点越大说明中心性越大;线条表示合作路径,线越粗表示合作频率越高。此外,用中介中心度反映创新主体或城市在西藏科技创新网络中发挥的中介桥梁作用。
研究机构是西藏科技创新的主要推动者,而企业的作用不够突出,尤其是在高水科技创新中。西藏科技创新中,涉及政府、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医院五大创新主体,研究机构在西藏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突出,其作为牵头单位在2015—2020 年获得科技奖46项,占总科技奖的38%(见图1)。企业和高校牵头获得的科技奖分别为26、25项,差异较小,但在不同等级科技奖中具有异质性,一等奖中由高校牵头完成的科技奖由7项,仅次于研究机构(10项),领先于企业的2项;二三等奖中由企业牵头完成的科技奖分别为13、11项,仅次于研究机构,领先于高校。
图1 2015—2020年各创新主体牵头项目数量
西藏本土创新主体在创新中发挥了较好的牵引作用,尤其是研究机构和高校(见表1)。从第一完成单位看,23 项一等奖中,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有5项,西藏大学和西藏医学院分别有两项;44 项二等奖中,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获得9项、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6 项、西藏大学3 项;54 项三等奖中,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有10项,西藏大学和国家电网西藏电力公司、西藏农牧学院分别有3项。此外,区域内参与项目最多的是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有19 项,占项目总数的22.35%;区域外参与项目最多的是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有7 项,占项目总数的8.24%(见表1)。
表1 2017—2020年区域内及区域外参与项目排名前5位机构
创新主体间的多边合作较为紧密,在科技创新主体合作网络中共有189个节点、924条路径。由图2和表2可知,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为创新网络的中心,西藏农牧学院、西藏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为网络的次级中心。结合创新网络和凝聚子群分析,可以看出西藏科技创新网络有5个子群:一是以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西藏农牧学院、西藏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等创新主体为核心的高原农牧业、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子群;二是以西南交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等创新主体为核心的地质勘查、高原交通科技创新子群;三是以北京交通大学、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创新主体为核心的高原电力、清洁能源科技创新子群;四是以西藏高原大气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国家卫星气象中心等创新主体为核心的高原气象科技创新子群;五是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同济大学、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为主体的绿色矿产科技创新子群。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的相关研究所较好地嵌入到了西藏科技创新体系中。
表2 创新主体科技合作网络中心度TOP20
图2 2017—2020年西藏科技创新主体合作网络
图3 2015—2020年西藏科技创新方向布局
节点充当“中介”的次数越高,它的中介中心度就越大,可见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西藏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在西藏科技创新中发挥了较好中介桥梁作用,而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度数中心度较低,说明其“自我”的少数关系对网络流动至关重要。相反,中国农业大学的度数中心性高,而中介中心度低,说明其科技创新合作绕过了冗余的交往关系。总之,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中,既需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主体,也需要具有较多社会关系的创新主体发挥桥梁作用,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区域内外创新资源,优化创新体系。
根据《西藏自治区“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中提及的创新方向,即农牧业科技创新、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社会民生科技创新4 大类以及18 个小类,将2015—2020 年西藏121 项科技奖的科技创新方向进行梳理,以反映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领域。西藏科技创新主要分布在16 个方向,排在前三的依次为高原草牧业、高原种植业、高原医学,涉及科技奖分别为21、19、12 项,而公共服务、藏医药产业、清洁能源产业、高原交通在也是重要的科技创新方向。总体来看西藏科技创新方向涉及面较广,涵盖了农牧业、特色优势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及社会民生,农牧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域的研究相对较多,可见西藏科技创新较好较为精准的面向了西藏农牧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以及西藏生态文明高地的建设。值得注意的是,高原人才研究也开始得到关注。
区域科技创新以开放协同创新模式为主。2017—2020 年西藏的81 项科技奖中,独立完成的有9 项,占比为11.1%;协作完成的有72 项,占比高达88.89%,其中由西藏区域内创新主体合作完成的仅3 项,绝大多数为西藏研究机构、高校、企业等创新主体与区外创新主体合作完成。因此,西藏科技创新以开放式协同创新为主,主要在于西藏科技资源有限,在科技援藏大背景下,充分利用外部创新资源,促进当地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
跨区域创新主体间多边合作为开放协同创新模式的主要表现。从2017—2020 年数据来看,西藏政府(政)、企业(产)、高校(学)、研究机构(研)及医院(医)5 大创新主体间多边合作有16 种模式,其中同类创新主体合作模式5 种,占所有合作模式的比重为31.25%,占协作项目的16.67%,其余均为不同创新主体间合作完成,说明科技合作中产学研政等创新主体具有较好的相互补充作用。政产学研合作是推动区域协同创新的核心,学研、产学、政学研等前7 种合作模式共50 项(见图4),占协作项目的69.44%,其中高校与研究机构合作频率最高,可见在西藏科技中创新中研究机构与高校发挥了较好的创新联动作用。
图4 2017—2020年西藏科技创新合作模式
西藏科技创新除了在本区7 个城市有布局外,还调动了区外32 个城市参与了科技创新。初步形成了三大跨区域城市合作圈[25]:一是以北京为中心的京津冀合作圈,北京参与项目占总项目数的41.18%;二是以成都、西安、昆明、西宁、兰州、重庆为主的近邻合作圈或西部合作圈,成都参与项目占总项目数的24.71%;三是以南京、上海、杭州为主的长三角合作圈,南京参与项目占总项目数的5.88%.此外,武汉、广州也是重要的合作城市(见图5)。
图5 2017—2020年参与跨域合作的区域外城市TOP12
第一创新单位主要布局在拉萨和北京。23 项一等奖中第一单位所在城市,拉萨有16 项、北京有3项、西安2 项、成都和重庆分别1 项;44 项二等奖中第一单位所在城市,拉萨有30 项、北京4 项、西安3 项、成都与林芝皆为2 项,日喀则、山南、咸阳皆为1 项;54 项三等奖中第一单位所在城市,拉萨有44、林芝3项、北京2 项,成都、呼和浩特、南京、山南、武汉皆为1 项。
西藏科技创新城市合作网络初步形成,但网络还有待扩展,城市创新网络有38 个节点、129 条路径。由表3 和图6 可知,西藏科技创新形成了以拉萨为中心、北京为次级中心的城市合作网络,与拉萨合作频率最高的城市依次为北京、成都,区内次级创新中心城市还需培育壮大。在度数中心性TOP10城市中,西藏仅3 个城市,进一步说明了西藏科技创新的开放协同模式,即依托区域外城市的创新资源优化创新体系。
表3 城市科技合作网络中心度TOP10
西藏科技创新城市网络具有较明显的核心-边缘特征,形成了拉萨、日喀则、林芝、山南、成都、北京为核心,其余城市为边缘的空间布局。拉萨作为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创新中心,获批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聚集了较多行业龙头企业,科教相对丰富,拥有较多高校及研究机构,承担了西藏主要科技创新工作,进而与其余城市合作较多。林芝以西藏农牧学院为创新龙头,围绕农牧产业积极开展相关科技创新与交流。受地理邻近效应影响,以及科技创新资源互补性,西藏与西部的成都、西安、兰州、西宁合作较多,尤其是成都。此外,在西藏科技创新中,东部的北京、南京及中部的武汉也发挥较好的创新支撑作用,这些城市都具有丰富的创新资源,尤其是北京,高水平创新主体丰富,在科技援藏政策加持下,在西藏科技创新中了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此外,北京、林芝、南京等城市在西藏科技创新网络中发挥了较好的中介作用。
综上所述,西藏科技创新受资源约束,地理邻近效应对科技创新有一定影响,但影响较小,区域在寻求科技创新合作或推进科技创攻关时,其合作对象一般不受空间距离的限制,而主要取决于城市或创新主体是否具有实现“同频共振”的科技创新资源,是否拥有优质的创新要素,来达到区域科技创新的目标,西藏初步形成的三大跨区域城市合作圈中的北京、上海、成渝都是重要的科创中心。
本文以2015—2020 年西藏科学技术奖项目为数据源,对西藏科技创新模式及网络进行分析,主要得到以下结论:
3.1.1 由于西藏科技创新资源有限,区域内各创新主体、城市创新合作或协同创新的需求不断增强,加上科技援藏、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推动及创新环境条件的逐步改善,基于较紧密的科技合作,区域科技创新系统自组织或他组织的形成了有序结构,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加快发展,未来的科技合作空间较大。
3.1.2 西藏科技协同创新有政府、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医院五大主体,其中研究机构、高校是科技创新的主要推动者,而企业的作用不够突出,尤其是在高水科技创新中。创新主体网络以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为中心,西藏农牧学院、西藏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为次级中心,并且围绕特色农牧、生态环境、地质矿产、高原交通、清洁能源等领域形成较明显的5个创新主体合作网络子群。
3.1.3 西藏科技创新方向较好的面向了西藏高原高质量发展,涵盖了高原农牧、特色优势产业(藏医药等)、生态环境及社会民生,农牧业、高原医学领域的研究相对较多,这既符合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也是西藏科技创新的需求及优势所在。
3.1.4 区域科技创新以开放协同创新模式为主,充分利用了外部创新资源促进当地科技创新。其中跨区域创新主体间多边合作为开放协同创新模式的主要表现;政产学研合作是推动区域协同创新的核心,尤其研究机构与高校协作。
3.1.5 城市间科技创新合作网络初步显现,形成了以拉萨为中心、北京为次级中心的创新网络,区内次级创新中心城市还需培育壮大。西藏科技创新城市网络具有较明显的核心-边缘特征,形成了拉萨、日喀则、林芝、山南、成都、北京为核心,其余城市为边缘的空间布局。此外,初步形成了三大跨区域城市合作圈,分别为以北京为主的京津冀合作圈、以成都等为主的近邻合作圈或西部合作圈、以南京等为主的长三角合作圈,可见西藏跨区域城市科技创新合作突破了地理邻近效应,更注重优质创新资源辐射带动效应,与科技创新中心合作。
3.2.1 强化顶层设计,持续推进开放协同创新。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自治区层面与区域外重要创新主体,如中国科学院等签署合作协议,并谋划区域科技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提高协同创新的深度。二是围绕特色农牧、高原生态、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编制战略规划,统筹整合西藏内外科技资源,并围绕重点领域打造创新联盟,提高开放协同创新的效率。
3.2.2 培育次级中心,促进区域创新梯次均衡发展。一是促进区域创新梯次发展,布局次级创新网络中心,辐射带动区域发展,弥合西藏内部科技创新的“贫富差距”,优化协同创新网络,构筑创新共同体,促进经济均衡发展。二是立足创新本底和创新资源禀赋,培育壮大林芝为西藏开放协同创新的次级中心,充分发挥其对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以创新中心为链接点,加强区域内外城市间创新合作,进而优化西藏科技创新城市合作网络。
3.2.3 强化创新主体,提升区域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汲水效应,提升企业创新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机构能级,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并承担国家、省级层面的重大科技项目,同时建立健全激励企业创新机制,包括税收奖补、研发补贴、股权及分红激励等,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卡脖子技术问题。二是着力培育农牧产业、特色产业、清洁能源、绿色矿产产业龙头,通过龙头带动产业链与创新链同频共振,支持龙头企业在重大科技项目中发挥作用,产学研协同,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有效衔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3.2.4 布局创新平台,集聚区域内外创新资源要素。一是利用西藏特有的优势,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能级创新平台或分中心,推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西藏布局,优化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布局,打造特色鲜明的科技创新高地,以平台聚人才。二是联合区域外创新主体在西藏特色领域打造新型研发机构或平台,包括自治区实验室、智库平台,盘活创新资源,为西藏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要素和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