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新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后,各行政村(居委会)都成立了集体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统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运营本村(居委会)的集体资金、资源、资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集体资产处置不公示、资源发包不公开、经营收益分配不透明等问题,这对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健全组织方面
县农经管理和乡镇“三资”管理对应的部门是政府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的职能部门,要按照规定健全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和财务公开进行管理和审计监督。县级政府部门可以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乡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配备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做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完善制度方面
一方面,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主要包括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和银行存款及票据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及资产台账制度、会计账目资料交接制度、理事会(监事会)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土地补偿费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等。另一方面,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销售和收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采购和付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投资和借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和财产清查制度等。
三、规范账务管理方面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按照会计核算主体独立设账,严格资产所有权和财务管理自主权,严禁打乱村集体经济组织界限、归并平调集体资产、混淆集体财务会计账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实行借贷记账方法,统一账簿、科目、凭证和会计报表,并且设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台账、现金和银行日记账等。会计科目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设置34个总账会计科目,结合本村实际需要,设置总账会计科目(账户),并依照总账会计科目核算范围设置明细账会计科目(账户)。由经手人、证明人、财务负责人、支部书记联审联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开支,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经“三资”监管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结算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要实行“村财乡管”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要求是:在不改变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管权的前提下,由乡镇农经站代理会计业务,村级财务实行报账制管理。乡镇要建立财务档案室,统一配备档案柜,将村集体经济组織的账簿、凭证、报表等装订成册,放入档案盒内,由乡镇“三资”监管中心统一管理归档。
四、细化集体资金管理方面
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独立会计核算主体,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日常银行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业务时,只可开设一个银行基本账户,银行印鉴实行乡、村分管制。村级日常现金开支可实行备用金制度,零星支出从备用金中列支。
五、完善集体资产管理方面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的管理与维护,确定专人负责,做到账物相符,对损坏、丢失、盘亏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出让、购置、处置以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按照“一事一议”的规定履行民主公开程序,并报送乡镇“三资”监管中心批准。
六、优化集体资源管理方面
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源性资产主要包括耕地、林地、园地、养殖水面(坑塘)、沟渠等农用地和宅基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建设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其名称、类别、面积、坐落、四至等内容;集体资源性资产处置时,应当根据资源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条件及其价格等内容制定具体方案,按照“一事一议”的规定履行民主公开程序,并报送乡镇“三资”监管中心批准。
七、结语
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有利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优化集体资源管理使用;有利于维护农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及合法权益,融洽干群关系,保障社会稳定;有利于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富裕、美丽、和谐新农村,实现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 张梦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