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国华
朱元璋
一
朱元璋出身社会底层,深受官府的欺凌之苦,听听他登基后的一段独白:“从前我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里恨透了。如今要严立法禁,凡遇官吏贪污蠹害百姓者,决不宽恕。”(《明太祖实录》卷三十八)
好不容易爬上了皇帝高位,朱元璋很想有一番作为,他决心“重绳贪吏,置之严典”,革除元朝“吏治纵弛,民生凋敝”的弊端。因为,他深知“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的道理。所以,一方面,他苦口婆心地告诫京城的府州县吏说:“天下新定,百姓财力俱困,如鸟初飞,木初植,勿拔其羽,勿撼其根。然唯廉者能约己而爱人。贪者必朘人以肥己,尔等戒之。”另一方面,他对各级官吏的行为约束极严,绝对不允许他们敲诈老百姓,使用“昧心钱”,甚至对官员的正当开销也失之吝啬。他曾向前来“陛辞”——将奔赴各地的官员反复申明,政府只给报销路费,添置官服却是要自掏腰包的。
洪武四年(1371年)十一月,朱元璋下令立法,他始而亲编《大诰》,继而颁发《大明律》,以作为杜绝官员贪腐的利器,强调“官吏犯赃者罪勿贷”,就是说,凡是贪污犯一律不得赦免。然而,官员们面对皇帝的旨意,“有如东风射马耳”,其犯罪行为依然没有少许收敛,这使得朱元璋大为震怒,他说:“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今后犯赃的,不分轻重都杀了。”因此,每年以贪污罪名死于监狱或被判处死刑的,多达数万人,其中包括开国元勋朱亮祖、驸马都尉欧阳伦等亲属故旧。
二
最为触目惊心的是发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的郭桓案。此前一年五月,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在收交浙西秋粮时,串通中央六部及地方官吏,私吞上交国家的大批公粮。随后,又勾结12个省布政史司的官员,通过巧立名目、涂改票据等手段,倒卖巨额军粮。据查,以上两宗贪污案,共折合粮食2400多万石,约相当当时全国每年秋征粮食的总数。朱元璋震惊之余,亲自下令,将涉案的“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侍郎以下涉案官员数百人一律处以极刑,最终受其连累而被杀的中央和地方官员达三万之众(《明史·刑法志》)。
在朱元璋心里,没有比这些贪官污吏更可恶的了,所以,他对这帮蛀虫的惩治手段也极其严酷。据清代学者赵翼《二十二史札记》记载,当时,如官员有贪污劣迹,老百姓可以举报,可以到京城上访。还明确规定,官吏只要贪污赃银六十两以上者,除“枭首示众”外,还要“剥皮揎草”。
为了行刑方便,震慑官民,他刻意下令在各府州县衙的左边,建一座土地庙,人称皮场庙。如有踩了红线的贪官,即押赴此处,“剥皮揎草”,即当众剥下这个贪官的人皮,在人皮内塞进稻草,然后将这具人皮囊高悬于公堂之上,以警示后来者。
三
朱元璋这一招儿实在过于残忍,每想起来,还令六百年后的我辈感到脊背发凉,更不要说当时的官员们了。试想,衙门之旁赫然设置一处专供剥皮的“皮场庙”,公堂之上兀然悬挂一具人皮囊,彼时彼刻,如果用“心之忧危,若蹈虎尾,涉于春冰”来形容那些“公务员”们的心情,大概是不算夸张的吧?这些终日胆战心惊、无时无刻不胸怀怵惕者,即使吃了熊心豹子胆,恐怕也不敢心存侥幸了。
在朱元璋“御宇”的三十一年间,“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毫不留情地诛杀贪官污吏,是中国历史上治贪最严、出手最毒的一位皇帝。至于他到底杀了多少贪官,没有统计数字,不过,据《大诰续诰》透露,仅在两浙、江西、两广、福建等省,被处决的贪官已很难以数目计,以至于许多州县的官位经常出现空缺现象,而剩下的地方官员不是提前告退,就是择机溜走,能够顺利做完一个任期者,则是少之又少!
朱元璋如此治贪,其震慑作用极大,直弄得官无宁日。明初大学者方孝孺在所著《逊志斋集》中说道:“郡县之官虽居穷山绝塞之地,去京师万余里外,皆悚心震胆,如神明临其庭,不敢稍肆。”史书上也说,“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旨,吏治涣然丕变矣”,这大体是不差的。又说,这种气象一直延续到仁宗、宣宗时代,即所谓“吏治澄清者百余年”,从表面上看,这也似乎说了一些实话。
在中国历史上,历代统治者反贪腐,总是虎头蛇尾,能像朱元璋这样,有决心、有办法,终其一生下狠茬子“澄清吏治”,恐怕是没有先例的。的确,他用铁的手腕狂扫贪官污吏,也开创了一个“廉政”时代。
四
遗憾的是,朱元璋所仗恃的仅仅是个人的权威、个人的意志、个人的品质。他不可能认识到封建专制制度所确立的种种特权本身,就是产生官吏贪污的温床;他更不可能脱离现实另外做出一套全新的制度设计,以堵塞产生贪官的漏洞。所以,在一阵既没有法治规范、也没有制度约束的反贪风暴之后,一旦皇帝撒手西去,“人亡政息”的悲剧同样在他身上得到了验证。
而且,即使在朱元璋活着的时候,贪官们也没有彻底肃清。在他依靠“锦衣卫”实行特务统治,着力开展“严打”的同时,在他“关照”不到的地方,贪官们依然如苍蝇之逐臭,顶风作案,难以收手,以至于到他晚年,贪官们依然是前赴后继,所以,被查、被杀的贪官越来越多,官阶越来越高。最后,值得信任的朝臣已是凤毛麟角了,致使供职中央“六部”的官员员额严重不足。
万般无奈之下,历史上滑稽的一幕出现了,朱元璋不得不把服刑的贪官从监牢里放出来,命其戴着镣铐回到原岗位上处理政事,办理公案!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朱皇帝那些“上膺天命”的接班人们,也是一代不如一代。据查,在明朝十六帝中,竟有七位长期不理朝政,其中的明神宗朱翊钧更加奇葩,居然28年不见大臣。这些龙头老大只顾躲进深宫,尽情享乐,还有谁人去关注大明王朝的吏治?那些失去道德底线的官员们则上行下效,照旧是文恬武嬉,贪污受贿之风遍及朝野,正如《明史》所说:“仁、宣之盛,邈乎不可复追,而太祖之法蔑如矣。”难怪有人数落这些不肖子孙,确实是“一蟹不如一蟹”了。
明神宗朱翊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