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一级资本债券注销的影响与启示

2023-07-11 21:01:29袁敏
财会月刊·上半月 2023年7期

袁敏

【摘要】本文基于对瑞士信贷注销额外一级资本债券的背景、 事实、 前因后果等的分析, 认为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通知瑞士信贷将相关债券减记为零的做法是合法的, 并围绕债券清零的财务影响及对关键监管指标的影响进行探讨, 进而从关注债券发行条款、 密切关注债券投资风险、 辩证看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与财务信息质量、 发挥不同监督主体的作用、 规范债券清零的账务处理等方面提出相关启示和反思。

【关键词】瑞士信贷集团;额外一级资本债券;永续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3)13-0100-5

2023年3月19日, 在瑞士联邦金融部(Swiss Federal Department of Finance,SFDF)、 瑞士国民银行(Swiss National Bank,SNB)和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Swiss Financial Market Supervisory Authority, FINMA)三大监管机构的推动下, 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 Group AG)与瑞银(UBS Group AG)达成了一项合并协议, 其关键条款是所有瑞士信贷的股东将以22.48股公司股票换取一股瑞银股票, 也就是说, 作为瑞士第二大银行的瑞士信贷被折价30亿瑞士法郎(CHF)转让给了瑞银。与此同时, FINMA正式通知瑞士信贷, 决定将其总名义金额约160亿瑞士法郎的额外一级资本(Additional Tier 1 Capital,AT1)债券减记为零。这一举措, 将让持有这些额外一级资本债券的债权人血本无归, 在某种程度上颠覆了债权人利益在股东利益之前的顺序, 引起市场一片哗然。本文拟就该事件发生的背景及相关问题展开分析, 以期抛砖引玉, 帮助利益相关者理解其中的逻辑和潜在的影响。

一、 案例背景

按照公司年报披露的信息, 瑞士信贷始建于1856年, 是一家全球领先的金融服务提供商, 其业务涵盖财富管理、 投资银行、 瑞士银行、 资产管理等多个模块, 在全球近6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经营业务, 并在包括瑞士、 美国、 欧盟、 英国及亚太地区在内的超过150个国家拥有超过5万名员工。2023年3月14日瑞士信贷发布的2022年年报(Credit Suisse Group AG,2023a)显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瑞士信贷的总资产高达5313.58亿瑞士法郎、 股东权益为451.29亿瑞士法郎, 2022年收入总额为149.21亿瑞士法郎, 归属于股东的净亏损为72.93亿瑞士法郎。自2022年第四季度开始, 瑞士信贷开始遭遇流动性问题, 体现在客户存放在银行的现金储蓄大量流出, 一些到期的存款也不再续存, 仅仅一个季度公司的客户存款就减少了1380亿瑞士法郎, 这给公司的流动性带来较大影响, 并导致公司的流动性出现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风险。

与此同时, 年报中还披露了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且公司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针对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部控制缺陷内容如下: 首先, 管理层未能设计并维护一个有效的风险评估程序, 以识别和分析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风险。其次, 未能设计并维护与下列内容相关的有效监控活动: ①管理层针对内部控制评估流程提供充分的监控, 以帮助公司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②投入恰当、 充分的管理资源, 以实现风险评估和监控的目标; ③及时地评估, 并与负责采取更正措施的责任方沟通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性。最后, 上述重大缺陷导致了一个额外的重大缺陷, 即管理层未能设计并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 以实现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准确分类和列报, 这一缺陷导致了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特定的非现金项目的分类、 列报、 完整性存在问题, 并导致以前三年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修正。

上述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公司的账户余额错报或其他错报, 还可能导致公司无法预防或发现年度合并报表的重大错报, 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的披露控制及程序均无效。在此背景下, 2023年3月14 ~ 19日, 瑞士信贷的美股、 欧股均出现大幅下跌, 瑞士股价累计下跌超过25%, 与此同时, 市场传出消息称法国兴业银行、 德意志银行和汇丰银行等多家大型银行开始限制与瑞士信贷的新交易。2023年3月19日, 瑞士信贷与瑞银达成合并协议, 同时瑞士信贷将注销总额约160亿瑞士法郎的额外一级资本债券。

二、 案例分析

(一)额外一级资本债券的诞生

作为一家全球运营的银行, 瑞士信贷受到本土及海外多个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其中: FINMA是瑞士唯一的银行监管机构, 根据瑞士的《银行法》, FINMA负责监控瑞士银行系统; SNB则负责执行瑞士政府有关银行、 证券交易方面的货币政策, 以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根据“大而不能倒”的立法原则, SNB同时还负责确定哪些瑞士银行属于系统性相关银行, 以及银行的哪些业务在瑞士属于系统性相关业务。

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 各国监管部门都加强了对银行的监管要求, 其中瑞士监管部门将瑞士信贷确认为系统性相关银行, 并对其提出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 主要体现在对资本充足率的强监管要求上。

1. 《巴塞尔协议Ⅲ》规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该要求通常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一级普通权益(Common Equity Tier 1,CET1)比率, 初始要求是调整后的普通权益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重最低为4.5%; 二是缓冲CET1比率, 包括针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lobal Systemically Important Banks, G-SIB)的1.5%比率要求, 以及资本储备缓冲的2.5%比率要求; 三是额外一级资本的1.5%比率要求; 四是二級资本, 通常属于渐进部分的缓冲要求, 比率为1% ~ 2.5%。此外, 《巴塞尔协议Ⅲ》通常还会提出一个逆周期缓冲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即当监管部门认为信用增长异常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的情况下, 可以要求银行持有2.5%的CET1资本或其他资本, 以吸收潜在的损失。

2. 瑞士监管部门提出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与《巴塞尔协议Ⅲ》的要求类似, 瑞士监管部门同样提出了权益资本充足率、 缓冲资本充足率(Buffer Component)以及渐进资本充足率(Progressive Component)要求。同时, 瑞士监管部门还要求银行提供一个补充的逆周期缓冲资本充足率, 通常是风险加权资产的2.5%。

为了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金融机构一方面需要补充核心资本, 另一方面也会发行各种证券来融资, 以应对补充资本充足率的要求。额外一级资本工具(Additional Tier 1 Capital Instrument, 通常是一种具有永续债性质的票据)就应运而生。从严格意义上说, AT1是一种用于金融机构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融资工具, 形式上通常是属于具有“减记”条款的特殊债券。其出发点是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监管部门强化了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为了避免银行在陷入困境之后需要动用纳税人的资金来挽救, 因此要求银行发行类似AT1的融资工具, 为银行筹集缓冲资本, 以吸收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损失, 并分散潜在的风险。通常情况下, AT1债券是一种永续债, 没有固定或最终到期日, 但在满足特定条件时, 发行方可以在第一次约定的赎回日或债券规定的条款下, 拥有赎回这些债券的选择权。

根据瑞士信贷发布的2022年年报信息, 《巴塞尔协议Ⅲ》要求的额外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5%, 而瑞士监管部门要求的额外资本充足率为4.3%, 瑞士信贷是通过发行AT1债券来满足这部分资本要求的。

(二)额外一级资本债券的特征

根据瑞士政府发布的《资本充足率法令》(The Capital Adequacy Ordinance), 瑞士信贷被分类为全球开展经营业务的系统重要性银行, 因此要满足两个有关损失吸收能力方面的最低要求: 一是必须持有充分的资本来吸收损失, 以确保服务的持续性, 这被称为持续经营资本要求(Going Concern Capital Requirements); 二是必须发行足够的债券工具来筹集资金以应对极端情况的解决方案, 而不是向政府寻求公共资源支持, 这被称为清算资本要求(Gone Concern Capital Requirements)。持续经营资本要求和清算资本要求共同构成了金融机构的总损失吸收能力(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TLAC)。

根据《资本充足率法令》的祖父条款(Grandfathering Provisions), 额外一级资本工具在第一次到期赎回日之前, 都可以作为持续经营资本的来源, 具有因触发事项导致被转换为股东权益或减记为零的特征。瑞士信贷发行高触发(High-trigger)和低触发(Low-trigger)资本票据来满足法定的资本要求, 这些融资工具的本金会在出现特定的触发事件时被减记为零。常见的触发事件包括: ①金融机构的CET1资本充足率降至规定的门槛值以下(如7%或其他较低的标准); ②瑞士金融监管部门FINMA认为在必要的情形下做出减记的决定; ③金融机构自身要求公众部门提供资本支持, 以预防其发生无法清偿、 破产或无法支付大额债务情形, 或其他类似的情形。当发生触发事件时, 若满足一定的条件, AT1债券也可能避免被注销, 比如金融机构提出申请, FINMA根据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 认为其存在特定的条件且不需要注销。

根据瑞士信贷发布的公开信息, 当公司的CET1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以下或5%以下时, 其所发行的AT1债券会触发注销条款。

(三)额外一级资本债券的发行概况

早在2013年, 瑞士信贷就将总额为38亿瑞士法郎的混合一级票据转换为高触发资本工具, 并成功发行了60亿瑞士法郎的低触发资本工具。其中: 8月, 发行了金额为25亿美元、 票面利率为6.5%的二级资本票据; 9月, 发行了金额为2.9亿瑞士法郎、 票面利率为6%的一级资本票据, 以及金额为12.5亿欧元、 票面利率为5.75%的二级资本票据; 10月, 与某个卡塔尔投资机构附属公司达成协议, 将其持有的金额为25亿瑞士法郎、 票面利率为10%的一级资本票据, 以及金额为17.2亿美元、 票面利率为11%的一级资本票据, 分别转换为等额面值美元计价的、 票面利率为9.5%的一级高触发资本工具, 以及以瑞士法郎计价的、 票面利率为9.0%的一级高触发工具, 同时还赎回了金额为5500万美元、 票面利率为11%的一级资本票据。

经过近10年的持续发行, 瑞士信贷在2022年年报中披露的额外一级资本债券总額达到了160.16亿瑞士法郎, 其中高触发资本工具(CET1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以下予以注销)的金额为116.23亿瑞士法郎, 低触发资本工具(CET1资本充足率降至5%以下予以注销)的金额为43.93亿瑞士法郎。从已有的公开信息看, 上述AT1债券具有发行市场不同、 计价货币不一、 票面利率存在差异、 到期日各异的特征。

(四)额外一级资本债券减记为零及其影响

2023年3月19日, 瑞士监管机构FINMA做出决定, 将瑞士信贷账上总额约160亿瑞士法郎的AT1债券减记为零。这一决定符合这些债券发行的触发条款, 但是如此大额的债券注销, 将导致持有这些债券的投资者血本无归。具体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

1. 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2023年4月24日瑞士信贷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财报(Credit Suisse Group AG,2023b)披露的信息, 公司在核心业务部门之一公司中心(Corporate Center)确认了因AT1债券注销所带来的150.09亿瑞士法郎的净收入, 在考虑了递延所得税调整影响以及缴纳的1800万瑞士法郎所得税之后, 公司在财报中确认了因注销AT1债券所获得的利得149.88亿瑞士法郎。当期瑞士信贷所披露的收入净额为184.67亿瑞士法郎, 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124.19亿瑞士法郎, 也就是说, 因为AT1债券的注销, 瑞士信贷由亏转盈, 如果没有这笔债券的注销, 公司将亏损25.69亿瑞士法郎。

2. 对关键监管指标的影响。作为系统重要性银行, 瑞士信贷接受严格的资本充足率及杠杆比率的监管, 根据公开披露的数据, 瑞士信贷主要的监管指标及其变化如表1所示。

从表1的数据看, 因为AT1债券的注销, 除了增加公司的利润进而增加了CET1资本额, 同时还提升了CET1资本充足率超过6个百分点, 让公司的关键监管指标得到显著优化。

三、 启示与反思

(一)启示

AT1债券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 各国监管部门为强化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而派生的一种新的债务融资工具, 其出发点是银行通过此类债券的发行可以筹集额外的一级资本, 从而增加银行在极端情况下的损失吸收能力, 并避免动用纳税人的资金来挽救银行。

瑞士信贷作为一家被瑞士监管当局确认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 面临着严格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并在近10年的时间内滚动发行、 留存了总额约160亿瑞士法郎的AT1债券。正常情况下, 这些债券需要根据票面利率计提和支付相应的利息, 但因为具有触发条款而存在被转换为股东权益或注销为零的特征。虽然这些债券约定了5%、 5.125%不等的CET1资本充足率触发条件, 但在瑞士信贷仍然具有14.1%的较高资本充足率的情况下, 被瑞士监管机构FINMA强制清零。这一做法虽然合法, 但颠覆了债权人利益在股东利益之前的惯例。结合瑞士信贷在2023年3月19日与瑞银达成的协议, 可以认为, 瑞士信贷的股东仍然有30亿瑞士法郎的剩余权益要求权, 按照3月17日周五收盘的约74亿瑞士法郎的市值, 相当于股东获得了40%的补偿; 而持有近160亿瑞士法郎AT1债券的投资者却颗粒无收。

针对瑞士信贷注销AT1债券, 并以30亿瑞士法郎的价格与瑞银合并这一事实, 本文认为可以得出以下启示:

1. 充分关注债券发行的条款。表面上看, AT1债券是一种带息的债券,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可以得到相对稳定且数量可观的利息收入。但问题是这些债券具有一些容易被忽略的触发条款, 有些是定量的指标, 比如标的公司的CET1资本充足率, 但也有一些定性的指标, 比如监管当局在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指令将这些债券清零。对投资者而言: 定量的标准可以通过公开的数据计算得出, 也可以在标的公司陷入困境之前结合相关指标明确地做出判断; 但定性的指标则较容易被忽略, 尤其是在经过近10年的发展且没有触发此类条款的情况下, 这会造成投资者的麻痹大意。此次FINMA的指令為此类债券的投资者敲响了警钟。投资者应在投资之前仔细阅读和理解债券发行的条款, 能够意识到债券的风险不仅仅取决于一些市场因素, 还有可能存在一些容易被忽略的触发条款, 并真正理解这些触发条款可能带来的经济后果。考虑到永续债是属于“股权”还是“债权”的判断标准仍然存在一定的模糊性, 再加上不同会计处理可能导致的经济后果不同, 如公司财务与税务的风险增加(刘斌,2022), 市场参与者应关注不同账务处理的合规性,以及由此带来的潜在风险和经济后果。

2. 不仅要关注收益, 更要关注风险。根据瑞士信贷公开披露的资料, 2022年6月23日公司发行了一笔名义面值为16.5亿美元(约合15.26亿瑞士法郎)的高触发一级资本票据, 票面利率高达9.75%, 但仅仅9个月不到, 这笔债券就被减记为零, 也就是说投资该笔债券的投资者连一年的利息都没有收到, 本金就没了。瑞士信贷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56年, 其积累了很好的市场声誉, 也具有很高的市场地位, 但即便是这种全球知名的、 有全球业务和良好声誉的系统重要性银行、 “百年老店”, 也可能一夜之间就改头换面; 此外, 瑞士信贷发行AT1债券的历史也有10年, 期间没有出现违约或触发事件, 但同样可以在一夜之间将所有已经发行的债券全部清零。投资者应该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意识, 对极端情形下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有所准备。

3. 应辩证地看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财务数据可靠性之间的关系。如前所述, 瑞士信贷在2023年3月14日发布的年度财务报告中, 披露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风险评估、 监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并导致了额外的合并现金流量表在非现金项目的分类、 列报、 完整性等方面存在潜在的错报。虽然公司认为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是合法、 公允的, 但因为其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就意味着公司的某些账户余额或披露存在潜在错报的可能性, 这也是触发资本市场负面反应、 监管部门介入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 上市公司尤其是瑞士信贷这样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 应该秉承宏观审慎、 风险为本的理念,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做真做实, 并借此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进而取得市场参与者的信任。

4. 应发挥不同监督主体的作用。在瑞士信贷注销AT1债券的事件中: 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机构是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 推动瑞士信贷和瑞银达成合并协议的则是瑞士联邦金融部、 瑞士国民银行和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三大机构; 发现瑞士信贷的披露政策和控制程序存在重大缺陷的则是公司的管理层以及注册会计师; 推动瑞士信贷通过增加投资和额外的资源来改善有关财务报告控制环境并落实相关补救措施的, 则是公司的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 率先发现公司风险变化并做出反应的, 则是评级机构的降级、 客户存款和委托管理资产的大量流出、 股票价格的下滑; 与此同时, 一些交易对手比如汇丰银行等已经开始限制与瑞士信贷的交易。显然, 当一家经济主体出现问题时, 会引起连锁反应, 公司自身、 外部审计师、 行业主管部门、 媒体等应各司其职, 在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同时向市场传递增量信息。

(二)反思

就瑞士信贷此次注销的AT1债券而言, 公司将其作为一种带息债务工具进行账务处理, 并定期计提和发放利息, 而从性质上看是一种永续债。在瑞士信贷发行AT1债券的同一时间, 我国一些公司和金融机构也陆续发行了永续债, 截至2022年6月底, 我国市场已经累计发行的永续债超过3000只, 金额超过6.5万亿元, 其中金融机构如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 农业银行等发行的数量超过100只, 金额约1.89万亿元(王浩宇等, 2023)。2019年我国财政部也出台了《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对永续债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从这点来看, 瑞士信贷的实践对我国永续债的条款设计、 风险评估、 账务处理等具有参考价值, 理应引发利益相关方的思考。

1. 瑞士信贷AT1债券的注销应引发对相关会计准则修订的思考。与海外市场大都由金融机构发行永续债不同, 我国的永续债发行主体往往是公司, 现有的关注点往往集中在永续债是确认为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的会计分类上, 并强调到期日、 清偿顺序、 利率跳升和间接义务等条款的规定及其影响, 实务中还鲜少涉及触发条款, 也几乎没有对监管部门特殊情况下介入永续债进行转股或清零的规定。从某种意义上说,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直接介入瑞士信贷AT1债券的清零, 为永续债的存续和减记提供了一个特殊的场景。就此而言: 市场参与方可关注永续债的实践发展, 并思考永续债的发行主体是否有必要在债券发行文件中增加触发条款, 以增加信息的透明性并保护双方的利益; 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是否有必要通过立法的方式, 明确是否以及在何种情况下介入永续债转股或清零的处理; 财政部门则可以思考是否应明确有关触发条款可能的经济影响, 尤其是永续债被清零的特殊情形下对相关准则的修订完善, 比如我国的相关会计准则是否需要修正或增加相关条款, 明确在发行方将所发行的永续债转为股东权益或注销为零的情形下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以及因永续债清零带来的收入、 涉及的相关税收、 附注信息披露等做出补充规定, 以增强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2. 瑞士信贷的合并交易引发对财务信息在公司估值中的作用反思。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 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并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相关的经济决策。投资者作为财务报告的重要使用者, 往往会利用财务报告信息做出估值决策。但从瑞士信贷的2022年年报信息看, 公司所披露的年末净资产为451.29亿瑞士法郎, 市值为110.62亿瑞士法郎, 显然会计显示的公司价值与市场投资者给出的公司价值存在巨大差异; 而公司在3月19日宣布与瑞银达成合并协议时, 市值约为74亿瑞士法郎, 成交价格约为30亿瑞士法郎, 有关媒体报道瑞银愿意付出的代价为10亿瑞士法郎。简单来看, 公司资产负债表所披露的净资产超过400亿瑞士法郎, 股票市值仅有74亿瑞士法郎, 而协议价格为30亿瑞士法郎, 买方出价仅10亿瑞士法郎, 哪一个数字更能公允反映公司的价值值得讨论。显然, 在此特殊情境下, 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很大程度上在瑞士信贷的估值中已经失去参考价值, 这对财务报表分析和估值提出了新的挑战。

3. 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值得期待。从瑞士信贷公开披露的信息中可以清晰地看到, 管理层对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 并认为存在重大缺陷, 相应得出公司披露控制和程序无效的结论。但从现有的信息看, 仅能获悉该公司在以下方面存在问题: 设计并维系有效风险评估流程以识别和分析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管理层针对内部控制评估程序的监控; 投入恰当和充分的管理资源以支撐风险评估和监控目标; 对缺陷的严重性进行评估并及时与归口责任人进行沟通等。但无法获悉这些缺陷的具体表现、 原因、 后果、 整改、 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信息。相比较而言,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详尽程度和信息含量要显著高于瑞士信贷。如何正确地定义缺陷, 并将缺陷、 引起缺陷的深层次原因、 缺陷后果和整改、 责任人等联系起来并予以清晰的披露, 值得探究。

4. 因AT1债券注销进行的会计处理的合理性有待观察。从实践来看, 瑞士信贷在2023年一季度将总额约150亿瑞士法郎的AT1债券进行了清零, 并将其列报在核心业务的“公司中心”下的收入部分。这显然并非瑞士信贷真正的收入, 也不会带来现金流入, 更不能被视为“债务重组”, 具体账务处理应该适用哪个会计准则, 是计入利润表还是直接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权益项下比较合理, 具体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及当期所得税计算依据等如何加以明晰, 都值得进一步探究。

5. 摒弃“大而不能倒”的惯性思维。早在2008年9月15日, 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申请破产, 就引起了市场对“大而不能倒”的讨论。通常情况下, 当一家银行的资产达到一定的规模时, 虽然会被监管部门贴上“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标签, 在资本充足率、 缓冲资本要求等方面面临更加严苛的要求, 但在陷入流动性问题时也能得到政府的救助, 以避免风险的蔓延带来更大的系统冲击。而雷曼兄弟的倒闭让“大而不能倒”的市场预期发生了逆转, 表明了监管部门不会动用纳税人的资金来挽救银行的态度。2023年发生的美国硅谷银行危机, 一方面反映了《巴塞尔协议Ⅲ》与监管实践中可能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韩洪灵等,2023), 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快刀斩乱麻的处理态度。在硅谷银行3月8日宣布重组资产负债表(包括出售210亿美元可供出售证券带来18亿美元的税后损失, 以及规划的再融资22.5亿美元)之后短短两天,加州金融保护和创新部(The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Protection and Innovation,CDFPI)就宣布关闭硅谷银行; 而在瑞士信贷案中, 在公司年报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之后短短四天, 瑞士监管当局就宣布将瑞士信贷的AT1债券注销并推动其与瑞银合并, 显示了监管部门为避免风险蔓延而绝不拖泥带水的态度。由此, 市场参与者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监管趋势, 并对银行自身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

四、 结语

瑞士信贷AT1债券的注销是一种极端情况下的特殊处理。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在瑞士信贷面临巨大市场风险的背景下, 将其AT1债券清零的做法是符合触发条款规定的合法行为, 但该行为直接影响了AT1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让市场参与者了解到债权人是有等级的且其利益并非必然处于股东利益之前的事实。同时, 因AT1债券注销带来的会计、 税务处理问题, 因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带来的财务信息质量问题, 因合并交易带来的公司估值问题等, 均值得市场参与者反思, 尤其是我国市场上存在的永续债是否具有类似的风险和触发条款, 是否应进行财税处理方面的进一步规范, 值得关注。

【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

韩洪灵,彭瑶,刘强,陈汉文.巴塞尔协议III背景下硅谷银行破产研究——基于商业模式与监管计量的双重视角[ J].财会月刊,2023(9):3 ~ 13.

刘斌.永续债融资方的财税处理及条款设计探析[ J].财会月刊,2022(2):85 ~ 90.

王浩宇,薛爽,张为国.会计准则变迁对永续债分类和发展的影响——基于财政部永续债新规执行结果[ J].财会月刊,2023(3):3 ~ 14.

Credit Suisse Group AG. 2022 Annual Report[R/OL].www.credit-suisse.com/about-us/en/investor-relations/financial-regulatory-disclosures/sec-filings.html,2023a-03-14.

Credit Suisse Group AG. 2023 Q1 Report[R/OL].www.credit-suisse.com/about-us/en/investor-relations/financial-regulatory-disclosures/sec-filings.html,2023b-04-24.